2010届电子商务申请论文.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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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代码:12766学 号:056611300202 2012届电子商务申请论文 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分院网站建设探讨院、 系: 电子商务学院 专 业: 电子商务 年 级: 10级电子商务3班 指 导 教 师: 钟雯 姓 名: 覃凤杨 2012年4月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制 覃凤杨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姓名职称单位备注摘 要摘要内容: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电子商务开辟了无比广阔的前景,在全球信息化大势所驱的影响下,各国的电子商务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已成为21世纪先进生产力的标志之一。作为一种信息时代国际通行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观念正不断深入人心。而在我国,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与

2、发展,电子商务迅速崛起,网上交易发展也步入了一个新台阶。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引发了一场广泛、深刻的商业变革。电子商务作为网上交易的重要商务活动之一,其存在的巨大经济潜力,使得许多企业都跃跃欲试,虽然这一新经济状态下的商务形态有着光明的前景,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经历了网络泡沫的中国电子商务,目前已经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前景非常看好,但是电子商务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其问题依然不少。因此,现在应展望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理清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这样就更有利于新形势下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行机制对国际贸易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3、对电子商务的努力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尽管如此,现行WTO法律体系中有大量规则与电子商务的规制和发展联系密切。因此在WTO框架中进一步完善这些规则将会大大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正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完备性问题,电子商务公证因此应运而生。但是,在我国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对于公证如何介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公证的制度框架应如何构建、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应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公证、电子商务中的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这些核心问题现阶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存在一些误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而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试图回答上述问题,希望对于我国电子商

4、务公证事业的发展能有所裨益【关键词】电子商务 WTO 现状 发展趋势电子商务 公证 电子商务公证 电子签名目 录第1章 1.1GATT与电子商务1 1.2GATS与电子商务21.2 1.3 第2章 2.1公证介入电子商务的可能性 32.2电子商务公证概念的提出与含义4 2.3 第3章3.1传统会计的改变 63.2 网络与会计 9 3.3 第一章:论WTO框架内电子商务规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内容摘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行机制对国际贸易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对电子商务的努力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尽管如此,现行WTO法律体系中有大量规则与电子商务的规制和发展联系

5、密切。因此在WTO框架中进一步完善这些规则将会大大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关键词: 电子商务 WTO 现状 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是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行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跨国经济活动的空前繁荣,电子商务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势必会超出一国的范围,进入国际层面,从而对国际贸易流转产生巨大的影响。作为国际贸易关系支柱的世界贸易组织一直对电子商务这一新课题予以了极大的关注。1998年的第二届贸易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电子商务的共同宣言,宣言对网上交易实行临时免税的作法。除此之外,会议还决定在个相关的理事会下,开展一个针对电子商务的工作计划(Work Program For El

6、ectronic Commerce)。然而由于西雅图会议的失败及其他原因,这个工作计划的成果未能进入正式的谈判议程中,而只停留在有关的会议记录和咨询报告中。可以说WTO成立以来这么多年,直接针对电子商务所采取的动议未能取得实际的成果。但即便如此,乌拉圭回合的最后文件以及以后达成的其他协议中已经包含了大量调整和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规则。本文就试图探讨WTO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电子商务规定,并对在WTO框架内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需如何完善这些规则作一前瞻性分析。第一节GATT与电子商务GATT作为当前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框架,对电子商务的运行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由于电子商务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属于通过电

7、子媒介寻找交易伙伴、缔结合约,但仍然以实物形式进行交付的。对于这部分交易,GATT的法律规则仍然适用。所以在GATT的框架下进一步削减关税,促进贸易自由化,可以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的巨大潜能。除了GATT的这种整体促进作用外,GATT下属的信息技术协议(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 以下简称ITA)为全球电子商务的开展奠定了牢固的物质基础。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其硬件基础,即电脑、网络设备等信息技术产品。1997年3月缔结的ITA规定个参加方自1997年7月1日到2000年1月1日将主要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降为零。在该协议中还列出了一份经各方一致公认的信息技术

8、产品分类清单。ITA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协议的50个参加国几乎覆盖了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95%。而且ITA总各参加国所作的关税减让承诺是必须服从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也就是说非ITA的参加国也可享受到ITA参加国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减让所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ITA的谈判程序对WTO重新启动电子商务的工作也是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的。在一个重要的技术领域,要想启动一个新的贸易回合来进行谈判,操作的难度较大。而ITA在参加国有限的情况下,由参加国在贸易回合之外进行谈判,自行进行关税减让的承诺,将这种承诺置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控制之下,这样不但ITA的参加国而且非参加国都可以享受到关税减让带来

9、的贸易福利。因此,相应的贸易政策能够更快的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实施,而没必要经过冗长的贸易回合谈判。 这种ITA的模式无疑对以后的电子商务协议指明了切实可行的方法。虽然ITA在全球电子商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已经得到确认,但ITA中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1)参加国范围不广。虽然ITA包括了全球95%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但50个参加国大部分是发达国家,所以ITA仍须进一步拓广参加国的范围,争取吸收更多的发展中国家,这样才更符合电子商务全球化的特征;(2)对新技术产品反应迟钝。尽管ITA明确规定信息技术产品的清单需要不断更新。但是1997、1998年的更新计划由于成员方不能达成一致而搁浅。这就造成了电

10、子商务中出现的许多新技术产品不能进入ITA的管辖范围,这样势必造成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3)信息技术产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日渐增多。如进口许可、国内管制欠缺透明度、技术标准认证的昂贵费用,这些都是电子贸易的阻碍。第二节GATS与电子商务相对与GATT来说,GATT和电子商务有着更密切的联系。因为电子商务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与GATS有关。首先是作为电子商务运行必不可缺的电讯服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这两点通常被结合在一起讨论)。另外,能以数字方式提供的内容服务,如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视听产品提供服务等。由于对后者没有特别的协议规定,主要见诸于各国的具体承诺表,所以电讯服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是这里的讨论重

11、点。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以网上电子交换形式为基础的商业机制,必须以因特网为依托,以电讯系统为其信息交流的渠道。但是电讯服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一般在大多数国是由垄断机构控制着市场,属于各国不轻易开放的领域。即使有国家承诺开放市场,如果不能建立非歧视性,透明的国内管制机制,市场开放的承诺依然是一纸空文。 因此在电讯,因特网接入服务领域建立起良好竞争机制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GATS第8条GATS的第8条“垄断及专营服务提供者”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第8条明确“各成员方应确保在其境内的任何垄断服务提供者,在相关的市场上提供垄断服务方面,不得采取与本协定第2条有关该成员方的责任,及其承担的特定义务规

12、定不一致的行为”。第8条还规定“当成员方的垄断服务提供者,根据该成员方承担的特定义务,不论是直接或通过其分支机构在其垄断权范围之外参与提供者服务的竞争时,该成员方应确保其服务提供者在镜内不滥用其垄断地位,不进行与其承担义务不相一致的行动。”这些规定对电子商务具有两点重大意义。1. 在没有开放基础电信领域但却对因特网接入服务做出具体的开放承诺的WTO成员国,依据GATS第8条该过应确保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服务商不得对各参与竞争的外国接入服务商实行歧视待遇。即这些因特网服务商应能平等地,不受歧视的享有使用或租用公共电信网络的权利。2. WTO成员国的因特网接入服务独占经营者不得滥用这一独占经营的地位

13、只能将其限定在特定的服务领域内。因此在其他与因特网有关的服务领域就可以排除了这种垄断独占地位的干扰,这一点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扫清了不少的障碍。电讯附件除了GATS第8条外,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中,GATS有一个电信附件(Telecommunication Annex)。该附件规定各成员方应保证任何其他成员方的任何服务提供人获得合理与不歧视对待的条件下,进入并使用公共电讯传输网络与服务。这一规定并非是电信服务市场准入的承诺而是保证在其他服务门类内已经得到承诺的服务能够使用必要的电信网络。例如,一国在其承诺表中开放了保险市场,则外国的保险服务提供商就可以获准使用该国的公用电信网络服务。所以可以把电信附

14、件看作是向其他门类服务提供者开出的一张总保险单,保证他们进入WTO成员方的电信网络,得到所需服务。 这一点对于电子商务非常重要,即使电信市场开放未能达成协议,电子商务的其他方面的服务内容(因特网内容服务、电子货物贸易等)依旧可以在一国的公用电信网络上进行。GATS第四议定书和参照文件WTO对电信服务自由化的努力并未止步于电信附件。1997年达成的基础电信协议(又称GATS第四议定书)进一步推进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市场开放。该协议涵盖了90%全球基础电信贸易。一般情况下,各国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大部分为政府性、公共性机构,或者是具有垄断地位的机构。因此,第四议定书大大放开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竞争,对

15、电子商务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在第四议定书的谈判过程中,各国除了达成市场准入的承诺外,还达成了一个参照文件(Reference Paper)。谈判方在这个文件中对基础电讯服务的国内管制(domestic regulation)做出了“附加承诺”。参照文件的目标是为市场准入和外国投资的具体承诺的真正有效实施,在国内法上提供了不可少的保障,把这种保障与WTO体制挂钩,以便遇有不予实行时诉诸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参照文件明确定义了电讯领域的一些专门术语,如果基本设备(essential facilities)主要服务提供人(major supplier)等。比较详尽的规定了各种竞争行为,如交叉补贴(c

16、ross-subsidization)利用从竞争者那里获得信息,扣留技术与商业信息等。这些规则为电讯服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GATS第8条的规定是一种重要的补充与发展。 参照文件为基础电信市场构建了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竞争框架,这一点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继续完善GATS的规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一)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放的承诺GATS第一次在全球范围内对服务贸易确立了规范的框架,可以算得上是乌术标准认证的昂贵费用,这些都是电子贸易的阻碍。二GATS与电子商务相对与GATT来说,GATT和电子商务有着更密切的联系。因为电子商务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与GATS有关。首先是作为

17、电子商务运行必不可缺的电讯服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这两点通常被结合在一起讨论)。另外,能以数字方式提供的内容服务,如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视听产品提供服务等。由于对后者没有特别的协议规定,主要见诸于各国的具体承诺表,所以电讯服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是这里的讨论重点。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以网上电子交换形式为基础的商业机制,必须以因特网为依托,以电讯系统为其信息交流的渠道。但是电讯服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一般在大多数国是由垄断机构控制着市场,属于各国不轻易开放的领域。即使有国家承诺开放市场,如果不能建立非歧视性,透明的国内管制机制,市场开放的承诺依然是一纸空文。 因此在电讯,因特网接入服务领域建立起良好竞争机制对

18、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GATS第8条GATS的第8条“垄断及专营服务提供者”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第8条明确“各成员方应确保在其境内的任何垄断服务提供者,在相关的市场上提供垄断服务方面,不得采取与本协定第2条有关该成员方的责任,及其承担的特定义务规定不一致的行为”。第8条还规定“当成员方的垄断服务提供者,根据该成员方承担的特定义务,不论是直接或通过其分支机构在其垄断权范围之外参与提供者服务的竞争时,该成员方应确保其服务提供者在镜内不滥用其垄断地位,不进行与其承担义务不相一致的行动。”这些规定对电子商务具有两点重大意义。1. 在没有开放基础电信领域但却对因特网接入服务做出具体的开放承诺的W

19、TO成员国,依据GATS第8条该过应确保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服务商不得对各参与竞争的外国接入服务商实行歧视待遇。即这些因特网服务商应能平等地,不受歧视的享有使用或租用公共电信网络的权利。2. WTO成员国的因特网接入服务独占经营者不得滥用这一独占经营的地位只能将其限定在特定的服务领域内。因此在其他与因特网有关的服务领域就可以排除了这种垄断独占地位的干扰,这一点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扫清了不少的障碍。电讯附件除了GATS第8条外,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中,GATS有一个电信附件(Telecommunication Annex)。该附件规定各成员方应保证任何其他成员方的任何服务提供人获得合理与不歧视对待的条件

20、下,进入并使用公共电讯传输网络与服务。这一规定并非是电信服务市场准入的承诺而是保证在其他服务门类内已经得到承诺的服务能够使用必要的电信网络。例如,一国在其承诺表中开放了保险市场,则外国的保险服务提供商就可以获准使用该国的公用电信网络服务。所以可以把电信附件看作是向其他门类服务提供者开出的一张总保险单,保证他们进入WTO成员方的电信网络,得到所需服务。 这一点对于电子商务非常重要,即使电信市场开放未能达成协议,电子商务的其他方面的服务内容(因特网内容服务、电子货物贸易等)依旧可以在一国的公用电信网络上进行。GATS第四议定书和参照文件WTO对电信服务自由化的努力并未止步于电信附件。1997年达成

21、的基础电信协议(又称GATS第四议定书)进一步推进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市场开放。该协议涵盖了90%全球基础电信贸易。一般情况下,各国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大部分为政府性、公共性机构,或者是具有垄断地位的机构。因此,第四议定书大大放开了基础电信领域内的竞争,对电子商务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在第四议定书的谈判过程中,各国除了达成市场准入的承诺外,还达成了一个参照文件(Reference Paper)。谈判方在这个文件中对基础电讯服务的国内管制(domestic regulation)做出了“附加承诺”。参照文件的目标是为市场准入和外国投资的具体承诺的真正有效实施,在国内法上提供了不可少的保障,把这种保障

22、与WTO体制挂钩,以便遇有不予实行时诉诸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参照文件明确定义了电讯领域的一些专门术语,如果基本设备(essential facilities)主要服务提供人(major supplier)等。比较详尽的规定了各种竞争行为,如交叉补贴(cross-subsidization)利用从竞争者那里获得信息,扣留技术与商业信息等。这些规则为电讯服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GATS第8条的规定是一种重要的补充与发展。 参照文件为基础电信市场构建了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竞争框架,这一点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第=章:电子商务与公证法律问题研究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迫

23、切需要解决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正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完备性问题,电子商务公证因此应运而生。但是,在我国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对于公证如何介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公证的制度框架应如何构建、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应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公证、电子商务中的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这些核心问题现阶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存在一些误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而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试图回答上述问题,希望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公证事业的发展能有所裨益。关键字:电子商务 公证 电子商务公证 电子签名第一节、公证介入电子商务的可能性随着互联网的遍及应用,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正在全世界范围内飞速发展。我国的电子商

24、务虽起步较晚,但包括网上电子银行、网上电子交易、政府网上招标、网上拍卖等业务同样在蓬勃发展。根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表述: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互联网从事的商品交易行为和交易信息发布行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改进传统商务活动的新形式,可以减低交易成本,增加贸易机会,简化贸易流程,提高生产率,改善物流系统,它必将形成一个新的市场。但同时,众所周知,网络具有两大根本特性-即虚拟性与无地域性,使电子商务时刻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首先,由于网络的虚拟特性,使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正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完备性均无法向传统交易那样相对容易确认。而交易主体信用与交易安全恰恰是任何

25、交易赖以成立的基础与避免纠纷的保障。同时,由于网络的无地域性,使电子商务纠纷的管辖存在不确定性,更助长了网络欺诈的盛行。上述两方面因素无疑极大地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联合国公布的相关数据表明:电子商务的业务增长比例为140%,而其交易纠纷的增长率则高达200%。 据美国一项调查显示,网络欺诈使成千上万的消费者损失了1.17亿美元。在每天网上发生的130万件网上拍卖交易行为中,涉及诈骗的甚至达到1%,也就是每天将近有13000起网上诈骗发生在在线拍卖中。对于管辖的不确定性问题,有望通过立法在短期内加以解决,包括国内立法(如我国合同法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的规定)与国际立法(主要通

26、过国际组织以公约的形式订立),在国际立法中包括冲突法规范的制定。但是对于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正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完备性问题-事实上该问题已成为制约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瓶颈,却不可能幼稚地认为通过简单的立法同样可以解决,其必将是一系统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制度等多种制度的协调运行,而 公证一向是防止诈骗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至少可以将受骗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样的,依托于互联网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必然要靠电子商务公证的帮助,最大限度的避免商务欺诈行为的发生。因此,公证制度,无疑将会对该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而巨大的作用,因为在此无论是主体信用的保证还

27、是交易安全的维护,归根到底就是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在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而探求其合法性、公正性。而公证机构作为合法、权威的“公正第三方“的介入,证明交易者的真实身份、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交易各方对商务内容、事实的确认,证明电子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能很好地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信用、安全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会发现,公证的职能与电子商务存续、发展的强烈需求不谋而合。同时,基于公证效力上的外观性与权威性,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也很好地得到了保障。同时,公证作为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职能的司法证明机构,面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大潮,理当与时俱进,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以中介机构身份出现,

28、服务于交易各方。国务院2000年7月31日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第二十条规定:保证公证机构统一行使国家公证职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需的各种公证证明,统一由公证机构负责办理。及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要改变单一证明的工作方式,努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积极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非诉讼性法律服务。这为公证机构在信息网络时代介入电子商务、服务于电子商务安全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正是在这一点上,电子商务与公证天然地结合到了一起。而近几年来电脑网络技术的普及,各地公证员均已普遍触网,网络证据保全的办理,或多或少成份的电子商务公证的尝试。再加上广大公证员长期在第一线办理了大量传统民商事务公证,

29、积累下大量丰富经验。这为公证业务介入电子商务,办理电子商务公证提供了实践基础。2002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六届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传来消息,我国公证系统已悄然介入网络,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公证平台,以此解决目前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信用的瓶颈,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但是,对于公证如何介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公证的制度框架应如何构建、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应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公证、电子商务中的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这些核心问题现阶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存在一些误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而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试图回答上述问题,希望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公证事业的发展能有所裨益。第二节、电子商务公证概

30、念的提出与含义公证业务介入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是办理电子商务公证,那么何谓电子商务公证呢?有学者认为,电子商务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电子公证员通过公证网络平台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以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电子商务公证属合同公证的范畴。该种理解显然有失狭隘,忽视了电子商务公证中许多非合同领域的公证,如CA认证。因此,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关于电子商务公证的新概念:电子商务公证是指在统一的电子商务公证平台上,电子公证员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对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或特定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的总称。包括三

31、层涵义:(一)、公证的主体是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国家公证机构方面主要是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中心的电子公证员通过网络平台依法证明来担当。当事人则可以是企业或自然人。(二)、公证的客体是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或特定的行为如电子提存。(三)、公证的目的乃在于证明电子商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在此值得特别指出的是,电子商务公证的本质乃在于其公证的客体具有特殊性,即网上发生的一切电子交易或与交易相关的数据及行为。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网上公证。网上公证是指传统公证程序中的某个步骤或环节通过互联网来实现,通常表现为当事人在互联网向已建有网

32、站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公证处受理申请后再用传统的公证程序及方法来处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公证,即没有突破传统公证的业务框架,也没有改变传统公证业务的性质和流程。而我们所说的网络公证是指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实现对网络世界中证明的需求,运用软件流程局部或全部实现某些网络世界中的证明,电子商务公证就是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网络世界中的电子身份、电子交易行为、数据文件等提供增强的认证和证明以及证据保全、法律监督等公证行为的一个系统。网络公证主要是指电子商务公证,但除了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商务公证服务外,与网络有关的其他证明需求也可由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服务。如网上侵权等。电子商务公证必将或者说事实

33、上已经改变传统公证的的手段、方法和程序,但是它在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上的证明权的性质并没有改变,是公证证明权在网络领域的延伸运用,是公证机构主动适应变化了的公证对象,调整自身,以满足完整的国家证明权的需要。第三节、电子商务公证框架的系统构建电子商务公证框架的构建,可以也职能通过立法来进行。应该说,全球的电子商务立法尤其是针对电子商务公证的立法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现阶段立法方向都指向了网上身份的确认(电子签名技术)、电子信息作为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确认(电子合同合法)以及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规范(特别是支付环节)。而其发展方面有三:一是身份认证(包括资格,信用等)的CA中心、二是数据信息(电子合同、交易

34、记录、电子文件、审核记录等等)保全、三是解决电子商务中支付环节的安全信任问题的网络提存(Escrow)(电子提存)即通过第三方监管契约完成,或债务的标的物由第三方保管并向债权人履约偿债的服务。在我国,受司法部委托,由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牵头组成“司法部网络公证研究课题组”所提出的电子商务公证的解决方案也对此加以采纳。但是,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公证的范畴决不应仅仅局限在上述三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框架,其应有事实也确实有着更为广泛的领域。而对于这样一个崭新的、无比宽广的领域如采取列举的方式来进行立法、进行框架的系统构建,是肯定要失败的。因此,笔者在此提出一个全新的构建方式。即我们应当从电子商务公证区别于

35、传统公证的特殊客体出发,来对电子商务公证的框架进行构建。即电子商务公证应当包括,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公证、电子商务交易客体公证、电子商务交易内容公证与电子商务交易有关的事实公证四方面。(一)、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公证,即我们已经研究较多的身份认证或者CA认证。即对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电子签名等手段予以认证的一种公证形式。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公证中身份认证的核心。电子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的会计思考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会计环境,会计对

36、象由过去实物形态的经济业务变成了虚拟状态的电子商务。相应地传统会计理论与实务正在逐步改变,新型的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网络会计正在逐步形成。第一节、传统会计的改变主要表现在会计观念、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服务、会计工作五个方面。会计观念方面。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观念,树立五种新的观念。一是新的时空观念,网络环境下,要求会计采用一种面向未来的时空观,即从面向过去的回顾型转向以对未来的预测及设想为中心的预期型,使会计系统与现实环境密切地融为一体;二是新的时点观念,网络环境将使公司的生产经营越来越多地采用实时管理、在线管理,只有时点观念才能与此相适应;三是风险观念,由于网络的运用,会计信息透明度提高,加

37、剧了竞争,风险将伴随着整个商务活动,为此,应将风险内容列入会计的对象,或成为会计的一个要素,并尽可能地用适当的方法反映这些风险,以便使会计信息内容与用户的需求密切相关,真正具有决策价值;四是网络系统观念,网络系统是一个便利的信息交流系统,它一方面极大地拉近信息提供者与用户的时空距离,另一方面,通过交流,使交流者的思维相互启发,极大地增加了信息容量,丰富了信息的内涵与形式,形成了密切而多样化的信息交流和使用关系。以网络系统理论为基础的会计信息系统,将成为一个面向全球的系统,市场对其内容、方式的要求更高,意味着会计信息必须以用户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及时提供灵活的多样化信息;五是信息质量观念,在快速

38、变化的世界里,新事物层出不穷,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很难对任何事项都进行确切的验证或计量,因此,有必要在现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加入概率、方差等反映不确定性因素的概念,建立专门反映不确定事项的会计方法体系,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计理论方面。四项基本假设与权责发生制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例如,企业间虚拟联合、战略联盟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会计主体假设的活动范围;网上兼并、收购、破产等活动的进行,对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疑问;会计实时报告系统的出现,可以随时生成财务报告,使会计分期假设已无存在的必要;伴随着资产从有形到无形的过程,会计计量也随之从计量有形资产向计量无形资产、货币与非货币计量并存

39、的方向发展。再如,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发生、付款和发送货物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每一笔交易只有一个会计期间,即交易期间,不存在多个期间中前后各期的问题,公司的收支均在同一交易期内完成,使得权责发生制已失去存在的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更为合理。会计组织方面。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相互融合,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与外界的沟通,出现了模糊分工状况,会计组织结构由垂直型变为扁平型,会计组织功能由核算型变为管理型、服务型。会计服务方面。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网络、信息社会的产物,可以将原有的商务活动扩散,伸向商品生产企业的采购、销售环节,伸向政府的贸易,伸向消费者的办公室,伸向家庭等网络可以到

40、达的一切地方,相应地形成全球统一、规范竞争的大市场。会计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服务范围将不断扩大,将面向政府、流通行业、生产行业、消费者及国内外贸易的各个方面。正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因为电子商务是国际性的,相应地,反映电子商务的会计也必然是国际性的,会计服务必将打破国界,使全球各地区的人们可以在国际化的会计市场中方便地寻求自己所需的会计商品,同时也可以提供自己的会计商品。会计工作方面。必须从传统的会计转向计算机网络会计。工作重心是,编制财务预算,对系统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加工和对子系统进行设计,设计管理决策所用的各种内部报表,审查管理方案,编制税单和外部用户所需的信息报告,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

41、供各种信息咨询等等。 第二节、网络会计的形成主要集中在会计对象、会计手段、管理模式、会计信息安全四个方面。会计对象方面。将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协同,改变会计信息滞后于业务信息的现状,使需求者能同步了解财务与业务的情况。财务与业务的协同具体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协同、与供应链的协同、与社会其它相关部门的协同。企业内部的协同是指对于企业内部信息可以通过网络传递实现内部的协同,例如,采购和销售部门的业务员可以使用手持信息设备输入各种商品或劳务数据,并实时或批量送给财务系统;公司职员可以借助联网的信息终端进行考勤、申请借款、填报各项收支;财务人员可以坐在计算机前等待各种经济数据传过来,自动生成各种报表,进行

42、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与供应链的协同,是指通过国际互联网实现供应商、客户和企业之间的协同,例如网上订货、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的物流信息和资金流信息可以瞬间传递到财务系统;网上服务、网上咨询使供应链的协同更加默契。与社会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是指通过国际互联网实现企业、银行、证券公司、海关等的协同,与银行联网,可以随时查询企业最新银行资金信息,并实现网上支付和网上结算;与海关联网,可以实现网上报税、报关;与证券公司联网,可以实现在线证券投资等。会计手段方面。将全面实现电子化,企业将运用各种电子工具,如EOS、EDI、E-MAIL、BBS等完成实务操作,网络实时会计报告系统成为可能。管理模式方面。将实现集

43、中管理模式,企业总部可以随时查询每个成员单位的财务账,直至每张单据,所有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的生成都将集中处理,信息需求者不仅可以了解企业某个方面的经济事项,而且还可以了解企业总体的经营状况。小结 面对知识经济的到来,计算机技术也了的应用。1个21世纪的中专生,面对的又是1个新的挑战。要有的专业技能,还需有更多的知识。中专期间我学习,拼搏,努力学习计算机网络,网页设计,互联网技术,2000 Server,微机原理,跟单信用证,英语函电,国际贸易实务等专业知识。除此之外还选修了案例分析,商务代理,,图像物流知识等以的综合素质。鉴于此,我希望能在毕业后谋1职位,热切期望能用所学之技为社会

44、的微薄之力。对待学习,我努力,对待工作我同样也能爱岗敬业,谨慎,1丝不苟。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政治上要求进步;学习目的自我鉴定,端正,钻研。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班委工作,同学,热爱集体。有1定奉献精神。是工学矛盾好,学习成绩需进1步。今后我1定发扬成绩,克服,在生活我乐观,热情,诚恳,宽容。我自信能胜任的工作,本着“迎难而上”的精神,我将凭的能力克服,地胜任将来的工作。 参考文献1张论同.郑丰.电子商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李文正.赵守香.电子商务M北京: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7.3.黄京华.电子商务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4.王健.电子商务M.

45、深圳;海天出版社。2003.5.谢丽丽.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6.陈义文.网页设计项目化教程.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7.梁璐.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实例教程.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8.吴华林.电子商务网站设计与维护.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9.陈一文.张福堂.商务网站建设项目化教程.,冶金工业出版社.10.于淼.网页设计与制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1李跃贞.常春英.网页制作案例教程;航空工业出版社12.张自然;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概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3.李红兵.电子商务.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14.刘芳.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北京大学出版社.20

46、10.15.臧良运.王连.电子商务.上海财泾大学出版社16.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设 .19917.李琪.中国电子商务: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18黄京华.电子商务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设.200319姚国章.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0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商场现代化;20072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电子商务200722.陈一文.张福堂.商务网站建设项目化教程.,冶金工业出版社.23.于淼.网页设计与制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4李跃贞.常春英.网页制作案例教程;航空工业出版社25.张自然;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概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6.李红兵.电子商务.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27.刘芳.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8.臧良运.王连.电子商务.上海财泾大学出版社29.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设 .19930.李琪.中国电子商务: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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