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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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青建招(2011)第21号 工程名称: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招标 招 标 人: 青田县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管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备案单位: 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日 期: 2011 年 4 月 28 日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总 则6(三)招 标 文 件7(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1(六)开标13(七)授予合同16(八)其他要求17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21第三章 设计

2、任务书2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6第五章 评标办法52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田县油竹小学位于青田县油竹新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01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50平方米,共设置48个教学班,同时包括体育活动场地、道路广场,以及给排水、绿化、电力和通讯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7995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投标保证金额度为叁万元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

3、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3.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造师、浙江省、丽水市等相关规定;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5.1 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 4 月 29 日起,网址:5.2 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1年 4月29日至2011年 5月 6 日(上班时间),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

4、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孙丽芳 ,联系电话: 0578-6832131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6、 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会确认事项。7、 联系方式县招投标中心: 项盈盈 徐旭毅 联系电话: 0578- 6818307招标人:青田县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99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1楼邮 编: 323900 邮 编:310052联 系 人:曾松彬 联 系 人:孙丽芳 电话:0578- 6825527 电话:05

5、786832131传真:0578-6830300 传真:0571-86065919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中标人将承接本工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包含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基坑围护、边坡支护、消防、室外景观、智能化、室外附属工程及管线、二次装饰、幕墙等。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报价: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 5投标保证金

6、: 1、采用银行汇票, 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额度 叁 万元整。6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7演示时间及地点:无。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1 年 5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9技术、商务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4份。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11年5 月 31日9:00 时。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11投标人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法缴费时间:开标当天;缴费地

7、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1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5 月 31日9:00 时。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1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15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详见总则第4条。16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17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详见本须知第25条。18招标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19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20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1阶段成果交付时间:设计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日历天

8、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2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总 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1.2招 标 人:青田县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3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油竹新村,潘桥头自然村西侧坡脚,四都港左岸1.4招标内容:详见前附表。 1.5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

9、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踏勘现场3.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与否,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

10、其他费用承担一切责任。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担保送达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为注意事项:1、投标担保必须采用银行汇票, 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担保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3、本工程投标担保额度 叁 万元整。4、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内容填写完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担保金汇入开户银行:青田县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 ;账户: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024;账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

11、担保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4.2 初步审查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方式、额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保证金缴纳专户名称、账号等内容有错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投标保证金解付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后,到交易中心统一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会议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收纥单”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投标担保收据。4.4在检查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阶段,发现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入账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做无效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4.6中标人的投标

12、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7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金将不予返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哄抬标价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三)招 标 文 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附件招标文件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对招投标双方均起约束作用。5.2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不记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电子信箱520slfslf。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

14、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http:/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6.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7.1本工程设计费为完成前附表第2款内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17.1.1本工程设计费:本项目的工程费用暂按工程费用6119万元,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为1.0,不计取其他设计收费。即投标设

15、计费最高限价为146.9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7.1.2设计费的收取:实际工程设计收费为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为基数,按投标时下浮的费率下浮,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均按17.1款明确的,不做调整设计费多退少补,并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调整;调整后的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7.1.3对未中标的方案,由招标人按以下办法对其他投标人进行补偿:第一名为中标人,第二名给予叁万元人民币补偿,第三名给予贰万元人民币补偿。注: 前三名中如技术标分值达不到70分(不包括70分)不予补偿。17

16、.1.4废标的投标人将不列入补偿范围,其余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17.2工程设计费的支付安排。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设计费的60%;工程主体验收后累计支付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设计费全部付清。17.3设计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17.4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的

1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付。如果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给付。17.5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8、投标文件组成8.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组成(1)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2投标函3投标函附表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服务承诺 8设计顾问计划书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质量认证资料复印件)10投标人2005年1月1日以来完成项目总投资为20

18、00万元的学校设计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能反映出总投资的有效证明)(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11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附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及2005年1月1日以来完成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的学校设计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能反映出总投资的有效证明)】(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12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属相关证书复印件)13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附属相关证书复印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注: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2) 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1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9、 1.1目录;1.2设计说明书;1.3设计图纸;1.4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少于8幅,不宜多于12幅,内容为表现图、单体平面、透视图、分析示意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为A1,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8.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 第四章 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20、,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0.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商务标并按A4纸装订成册;技术标中文本文件用A3纸,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A1纸装订成册。10.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盖章,投标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均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

21、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0.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即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

22、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1 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开密封提交,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技术标”或“商务标”。12.2本工程技术标投标文件采用 暗标 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分内、外密封袋包装。技术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空白,整个文本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标识。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内容需注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及

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章)另外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空白即可),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特别提醒:若技术标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标识的将作废标处理。12.3.标志:商务标和技术标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13、投标截止期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13.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

24、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13.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3.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4、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14.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或更正、补充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14.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25、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15.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六)开标16、开标16.1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16.2开标会议由青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持。1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派谴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参加;由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近十二个月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原件或证明参加。参加人员同时提交政府采购招投

26、标交易中心席位证。招标人现场核对后,投标人派谴人员在投标确认书上亲笔签名并按本人指纹印。本条规定的人员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其投标做无效处理。 16.4 开标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交易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16.5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报价无标注报价单位或其报

27、价有选择性的;(3)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不进行签字确认的。166 经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16.7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实该资料的权力,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按弄虚作假处理。17、评标17.1 评标工作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全部从专家库中抽取,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17.3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7.4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28、,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推荐前 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17.5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1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8.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

29、料。且投标文件不予退回。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0、投标文件的评审20.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0.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

30、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0.3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

31、下浮率)的。(9)在投标期间,被丽水市建设市场公示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期限内的投标企业或个人;被浙江省建设厅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在公示期内的。20.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0.5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20.6 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

32、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21、错误的修正2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决算时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

33、(2)投标文件填写合价未填写单价的,按合价计算单价;填写单价未填合价的及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2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评标报告22.1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公示三个工作日。(七)授予合同23、中标23.1招标人按得分高低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3.2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

34、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3.3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勘察服务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合同签订2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签订设计合同。2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

35、工作日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23.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5、履约担保25.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设计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25.2 若中标人没有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同时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25.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所有基础工程完工后无息归还中标人。25.4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负责。(1)

36、合同执行期间,设计单位或其成员拒绝接受招标人和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或者设计单位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能按招标人和项目管理公司要求及时更换的。(2)设计单位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3)设计单位及其员工私自接受设计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报酬或其他经济利益,给招标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八)其他26知识产权26.1所有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任何费用。26.2中标及获得补偿的投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

37、名权除外)。26.3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概念性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并且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6.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26.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使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6.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以及不得行使侵害招标人对该投标方案著作权的其他行为。26.7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38、。27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7.1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文件)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7.2 主要设计文本包含内容(一)设计总说明 1、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列出设计依据性文件、任务书、规划条件、基础资料等。(2)方案总体构思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关系,主要建筑材料、建筑节能、环境保护措施、竖向设计原则。27.3、设计说明(1)建筑物使用功能、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说明;(2)单体、群体的空间构成特点;(3)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及造价估算;(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概念性方案设计主要技术经

39、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值备注1总用地面积1.1代征面积1.2实际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2.1地上建筑面积2.1.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1.2办公用房2.1.3生活服务用房3体育活动场4建筑占地面积5道路广场6容积率7建筑密度%8绿化率%注:1、当工程项目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方要求计算。(5)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简要说明;(6)消防设计专篇说明;(7)节能设计专篇说明;(8)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说明;27.4、工程造价估算工程造价估算作为技术经济评估依据,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造价估算准确度应在该阶段允许范围之内,可根据

40、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工程造价估算应依据项目本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资料,如项目批文、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工程造价估算编制应以单位指标形式表达。(1)编制说明工程造价估算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范围(明确是否包括工程项目与费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2)估算表工程造价估算表应提供各单项工程的土建、设备安装的单位估价及总价,室外公共设施、环境工程的单位估价及总价。(二)图纸内容1、总平面图纸应明确表示建筑物位置及周边状况。2、设计分析图纸通常包括功能分析图,交通组织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等。3、建筑设计图纸 (1)主

41、要单体主要楼层平面图,深度视项目而定;(2)主要单体主要立面图,体现设计特点;(3)主要单体主要剖面图,说明建筑空间关系。27.5、建筑效果图纸 建筑效果图必须准确地反映设计意图及环境状况,不应制作虚假效果,欺骗评审。28、其他要求。第二章合同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项目管理: 设计人: 签订日期: 2011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项目管理: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田县发改局的委托,对青田

42、县油竹小学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在本合同中行使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权利义务(不包括支付设计费的义务及因延期支付设计费承担的相应责任),设计人应无条件接受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要求。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合同文件的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2.1补充协议2.2合同书2.3中标函(文件)2.4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2.5投标书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

43、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24页 共56页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3楼 邮编:310053 电话:86-571-85109060 传真:0571-85063271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主体建安工程2基坑围护工程3边坡防护工程4室内二次装饰工程5幕墙工程6智能化工程7室外景观绿化工程8室外市政及配套管网9标识系统合计说明1、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万元。实际工程设计收费为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为基数,按投标时下浮的费率下浮,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

44、数、其他设计收费均按17.1款明确的,不做调整设计费多退少补,并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调整;调整后的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2、本工程是设计总承包,主体建安设计严格按照建设部设计深度规范要求开展设计,各专业系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边坡支护、基坑围护、室内二次装饰、幕墙、智能化、室外景观绿化及市政配套等;3、涉及当地行业垄断(如电力、电信)等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由发包人另行发包,但设计总包单位必需对业主提供的专项设计负责审核、确认并加盖出图章,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设计人应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编制设计控制进度计划,体现主体与各专业系统设计的时间衔接,明确方案、初步设计、

45、施工图阶段成果完成时间。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已提交2红线图、地形图1已提交3立项文件1已提交4地质勘察报告1初步设计完成前一周内第四条 4.1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建筑方案深化设计文件8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各种效果图、设计文件CAD电子文件光盘2份,正式施工图需转换成PDF格式。2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含概算计算书)15设计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内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20初步设计审批后45日历天内(施工图设

46、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专业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8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二次装饰设计为25天)提供施工图、各种效果图、设计文件CAD电子文件光盘2份,正式施工图需转换成PDF格式。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20方案设计审批后20日历天内(二次装饰设计为30天)第五条 5.1本合同主体建安设计收费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该项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10%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20%初步设计通过

47、后五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3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10%工程主体验收后第五次付费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说明:1、按以上表时间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实际工程设计收费为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为基数,按投标时下浮的费率下浮,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均按17.1款明确的,不做调整设计费多退少补,并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调整;调整后的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3、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4、履约保证金:设计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 万元,

48、待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全额退还。第六条 三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时向设计人增付设计

49、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

50、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颁发的与本设计相关的现行规范和标准。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同时设计单位应接受业主方及管理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对各阶段图纸进行审查,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进行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

51、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设计人承诺甲方不会因采用乙方的设计而在专利权、版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受到的来自第三方的诉讼或索赔,如有发生时,设计人将以发包人的名义应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及损失。6.2.8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为 。6.3项目管理责任6.3.1负责审查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设计强

52、制性标准的适宜性等。6.3.2负责掌握设计关键环节和进度情况,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提供设计文件。6.3.3及时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6.3.4对设计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发包人反馈,并积极主动与发包人和设计人进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法。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当期应支付金

53、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5%(最大不超过设计费);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

54、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合同履约金。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和项目管理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三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及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

55、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项目管理公司贰份。8.9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三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三方认

56、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他约定事项:8.12.1投资管理:A、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B、设计人应在投资控制目标的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且编制的方案估算必须科学、合理;C、初步设计必须按投资控制目标进行限额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必须费用完整、计量计价准确,若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投资控制目标,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投资控制目标超出部分的50% (最大不超过设计费的10%);但设计单位必须无偿进行修改,达到发包人的要求。D、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如施工图预算超出批准概算,设计人应向发包

57、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超过限额设计造价部分的50% (最大不超过设计费的10%),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调整设计,直至符合概算要求;(因材料涨价除外)。8.12.2变更管理:设计人应确保设计质量,因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累积在限额设计目标3%以上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增加工程造价部分的 50% (最大不超过设计费的10%) 。8.12.3质量管理:充分考虑人性化设计,设计方案经过发包人确认的人性化设计亮点应落实体现到施工图设计中。在选材上应充分考虑绿色、节能和环保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人应根据实际施工图立面效果图,和方案投标阶段的效果图进行评估比较,防止设计过程中方案设计理念出现走样情况。8.12.4设计人员:设计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设计班子成员开展设计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和或撤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批,经发包人同意方可作部分调整,否则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扣留并归发包人。8.12.5现场配合: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派人参加现场组织的施工图交底、会审,以及发包人认为设计人必要参加的工地进展例会。发包人应在会议24小时前通知设计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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