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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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受理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2.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3.提出本次申请前,两年内曾出现第二十八条中除第六款之外任意一种情况的单位;4.处于对办理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单位;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机

2、构。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单位,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申请的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申请单位可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被约请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型式试验规程,通报进行型式试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应当满足的条件。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获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的申请单位,即可汇总申请书和型式试验报告报送给受理机构。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

3、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办理制造许可证的,其证书也须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并统一加盖总局印章。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在每个季度的第1周内,将本部门在本次报告前1个季度内发出证书的复印件,上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机构应建立发证单位档案管理系统,保存申请书和必要的见证材料。评审机构应当保存制造条件评审的全部相关资料。取得制造许可的单位、产品及其许可范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

4、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时,如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在该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该特种设备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安装2台以上(含2台)样品,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申请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则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目录中规定的受理制造许可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5、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申请单位向受理机构提出制造许可申请前,应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单位所在地上述受理机构的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该机构签署意见后,上报受理机构。确认申请材料的安全监察机构不得组织对申请单位的初审。进口特种设备的申请单位为制造工厂或符合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代理商。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组由2名以上(包括2名)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的评审人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一般为35人

6、。评审工作包括对制造基本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评审组应当按照评审记录的评审项目逐项进行评审,分别给出单项评审结果并填写评审记录。评审组现场评审结束时,应当出具填写了评审组评定意见的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报告)初稿,向申请单位通报并请申请单位在场人员签字。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制造条件评审(一)申请单位取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后,可持以下材料,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制造条件评审:1.签署了受理申请意见的申请书;2.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7、3.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机构应向申请单位及时提供评审记录和评审指南。申请单位可在自我评定合格后,与评审机构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必须将现场评审时间通报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派1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场,现场监督评审工作质量。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制造许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一)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

8、的特种设备。(二)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公告。制造单位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制造、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此后,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

9、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组的评审记录和评定意见,经其负责人批准后,给出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1.具备条件评审记录适用项目全部符合的,评为具备条件;2.基本具备条件评审记录适用项目中重要项目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3.不具备条件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的,应评为不具备条件。我们是一家集产品认证咨询

10、和企业管理培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咨询为一体的专业认证咨询顾问公司.公司精英团队皆由国内著名的高级咨询师和审核专家组成.公司主要给客户提供国际国内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战略辅导、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企业内部培训等服务。我们公司直辖部门分为:产品认证部、战略企划部、企业内训部、市场研发部、客户服务部五大部门。并先后在上海、苏州、秦皇岛、北京、青岛、武汉、烟台、珠海等全国10多个地区成立了分公司和事业部。我们公司一直与中国百强企业中的三一重工集团、徐工集团等企业合作建立了友好的互信关系。在这个特殊市场环境中,我们将继续突发前进,携手与广大新老客户实现双赢。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服务热线:1860215905

11、9服务范围: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停车设备、管道阀门,以及游乐设施对评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6个月内,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提交原评审机构组织复评。复评时适用项目全部符合的,应评为具备条件;否则,应评为不具备条件。对经评审或复评提出不具备条件评审结论的,评审机构应当在完成现场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受理机构。评审机构应在完成现场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申请书、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以及整改后复审时的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如果经复审时),报送给受理机构。备案或审查发证受理机构接到产品质量或制造条件的鉴定评审材料后,应

12、根据本规则规定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或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决定。审查合格的,应办理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或核发制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评审机构或型式试验机构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由于上述两机构原因导致提供材料不全的,责成相应评审机构或型式试验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整合程序或补齐材料后重新审查。出现此类情况,应当同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二)评审机构、型式试验机构工作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不属实或不能达到本规则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_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咨询热线:18602159059苏先生Email:1860215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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