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条据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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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提高自主创新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_进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下面是条例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20xx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依据20xx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_项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依据20xx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决定其次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自主创新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

2、级,促进经济_进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讨论开发与制造成果、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型人才建设及创新环境优化等自主创新促进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自主创新,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为拥有自主学问产权或者独特核心技术而开展科学讨论和技术创新,运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金融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等手段,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促进自主创新应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引导,_参加。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自主创新促进

3、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自主创新战略讨论,确定自主创新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建设和_进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主创新促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自主创新促进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组织编制自主创新规划,并依据自主创新规划制定年度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制定相关的产业、技术等政策,引导_资金投入,鼓舞企业增加技术讨论开发费用投入,保障自主创新经费持续稳定增长,使其与自主创新活动相适应。 其次章 讨论开发与制造成

4、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舞和支持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汲取再创新活动,制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成果。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与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资助基础讨论和科学前沿探究,提高原始创新力量,制造原创性成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技术合作、技术外包、专利许可或者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对各种现有技术进行集成创新,促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的完善,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新兴产业。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编制鼓舞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指南,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引

5、进先进技术、装备,并进行消化、汲取和再创新。 限制引进国内已具备讨论开发力量的关键技术、装备,禁止引进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 第十条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当编制引进消化汲取再创新方案,明确消化汲取再创新的方案、目标、进度,并经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 经批准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编制的方案进行消化汲取再创新。 通过消化汲取拥有自主学问产权或者独特核心技术、形成自主创新力量,应当作为对引进重大技术、装备进行评估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本级有关自主创新财政性

6、资金,坚持统筹用法,分项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自主创新项目,应当坚持宏观引导、公平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支持原始创新和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讨论,提高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突破力量;确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自主创新项目的项目担当者,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有关自主创新财政性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有关自主创新财政性资金的用法效益。 第十二条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应当依法履行共享用法义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供应共享服务。 地

7、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激励机制,鼓舞以_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所在单位向_供应共享服务。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效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第_条申请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申请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应当包括共享服务承诺,明确共享时间、范围、方式等内容。 本省已有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服务能够满足相关科学讨论和技术开发活动需要的,主管部门不再批准利用财政性资金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向_供

8、应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信息查询、服务推介等服务。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名称型号、应用范围、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提交给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 鼓舞管理单位将以_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本信息提交给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 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应当自收到基本信息之日起一个月内向_公布。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_供应共享服务的,可以根据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运行费,并可以依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

9、位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学技术、进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政策、规划、资金、人才、场所等方面支持在产业集群区域和具有产业优势的领域建立公共讨论开发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学技术基础条件平台等公共创新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供应关键共性技术讨论开发、信息询问、技术交易转让等创新服务。 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建设的公共创新平台为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活动供应服务的状况,应当作为考核其运行绩效的重要内容,但涉及国家隐秘或者重大公共平安的除外。 第十六条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产学研创新联盟或者产学研

10、结合基地,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合作。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地经济_进展需求,培育和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市场化运作、从事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并通过托付研发项目、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补助、运行维护费用补助等形式,对其在肯定期限内赐予扶持。 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担当、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在基础讨论、应用讨论开发、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方面的连接与协调,推动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有效集成、资源共享和沟通协作。 支持

11、企业、高等学校和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参加担当国防科学技术方案任务,鼓舞军用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担当民用科学技术项目。 第十九条鼓舞与_格外行政区、澳门格外行政区、_地区的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科学技术_团体联合开展科学技术攻关、共建科学技术创新平台等自主创新合作,推动创新要素的流淌、组合、集成和共享。 其次十条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科学技术_团体和科学技术人员依法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沟通,合作设立讨论开发机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出入境管理、注册登记、信息服务等方面供应便利条件。 境外的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

12、组织,可以依法在本省独立兴办讨论开发机构。 其次十一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开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项目论证等方面的软科学讨论和_科学讨论,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_科学的交叉融合,为科学决策供应理论与方法。 其次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爱护企业、事业单位的商业模式创新活动,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事业单位采纳合同能源管理、重大技术设备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提升商业运营力量。 支持互联网创新要素、创新体系和创新理念与产业进展的对接应用,推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兴业态和产业新增长点。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利用互联网或者新技术,优化内部流程和整合外部资源,开发用法信息管理

13、技术,开展产业链融合重组,推动运营模式创新。 其次_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主品牌与区域品牌的培育和爱护工作,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品牌建设。 其次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学问产权战略,促进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学问产权的制造和运用,加强对自主学问产权的爱护和管理。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家,对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涉及的学问产权状况、学问产权风险等进行评议。 其次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激励扶持政策,有条件的设立技术标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主导或者参加国际

14、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自主创新成果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鼓舞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在自主创新活动中实行科研攻关与技术标准讨论同步,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标准制定同步,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与技术标准实施同步。 第三章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其次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投入。 其次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发布自主创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15、活动。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利用人才与科技信息沟通平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本省实施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其次十八条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和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科技成果折股、学问产权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股权嘉奖、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其次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进展成为具有自主学问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力量的创新型企业。 鼓舞和支持创新型企业组建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制定企业创新进展战略,整合优化各类创新资源,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公共技术讨论。 省级创

16、新型企业可以优先担当省级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其相关讨论开发和产业化涉及的资金及用地优先予以保障。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和企业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引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的自主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或者实施许可。 用法本省财政性资金的自主创新成果,项目担当者应当在项目验收之后三个月内向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报送成果信息及其技术转移状况。自主创新成果信息及其技术转移状况应当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向_公开,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商定完成、转化职务创新成果的嘉奖和酬劳的方式、数额

17、和时限。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商定嘉奖和酬劳的方式和数额的,根据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创新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赐予嘉奖和酬劳: (一)将职务创新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该项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 (二)利用职务创新成果作价投资的,应当从该项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 (三)将职务创新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胜利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转化该项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 国家设立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对完成、转化职务创新成果做出主

18、要贡献的人员,嘉奖和酬劳份额不低于本条其次款第一项、其次项规定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国家设立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对完成、转化职务创新成果的人员赐予嘉奖和酬劳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第三十二条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资助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立项部门应当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和企业等项目担当者就项目形成的创新成果商定学问产权目标和实施转化期限,并在项目验收时对商定事项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_条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方案项目所形成的创造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

19、权,由项目担当者依法取得,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担当者应当依法实施前款规定的学问产权,实行爱护措施,并向项目立项部门提交实施和爱护状况的年度报告。 第三十四条自主学问产权首次转化用法在本省的,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在项目立项、土地、场所等方面赐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学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制度。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状况作为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成果嘉奖的依据,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评价内容,但基础理论讨论等学科除外。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

20、持学问产权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科技询问与评估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进展。建立和推行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制度,对科技创新方案、先进技术推广、扶持政策落实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可以托付给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办理。 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为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供应研发服务、学问产权服务、检测服务、创意设计、技术经纪、科学技术培训、科学技术询问与评估、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企业孵化、技术转移与推广等科学技术中介服务,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将业务范围、执业人员、中介服务状况等基本

21、信息报送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并由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向_公布。 第三十七条科学技术中介服务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制度。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正竞争、公平互利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供应虚假的评估、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 (二)泄露当事人的商业隐秘或者技术隐秘; (三)哄骗托付人或者与一方当事人串通哄骗另一方当事人; (四)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_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省产业布局、经济可持续进展等需要批准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省级以上

2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展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省人民政府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在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爱护、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赐予支持,保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推动其体制和机制创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进展,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展特色和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进展民营科技企业,推动具备条件的民营科技产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园区进展成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主导产业集

23、聚进展,提高专业化配套协作水平,完善产业链,促进进展形成专业镇或者产业集群。 专业镇或者产业集群应当集聚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升特色和优势传统产业集群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业基础讨论、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讨论开发,对地域特征明显且申请条件成熟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实行地理标记爱护。 第四十一条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文化创意、节能减排、公共平安、防震减灾、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应用先进创新技术及成果促进_事业进展。 第四十二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起设立或者参加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_资金流向创业投资

24、企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项目、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 鼓舞和支持建立科技金融机构,开展学问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创新服务。保险机构可以依据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 鼓舞和支持创新型企业通过股权交易、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鼓舞和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建设众创空间、互联网在线创业服务平台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四_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府选购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讨论开发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在性能、技术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选购需

25、求的条件下,政府选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选购应当领先购买。 第四章 创新型人才建设与服务 第四十四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创新型人才进展规划和紧缺人才开发名目,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证对创新型人才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人才进展重大项目的实施。 第四十五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培育、引进创新型人才的政策措施,并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和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供应便利条件。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优先进展产业急需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第

26、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建立创新型人才培育机制,以及开展岗位实践、在职进修、学术沟通等人才培训活动。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应当在师资、设备、经费、课题、学分等方面制造条件,鼓舞和支持在校高校生参加创新讨论和科技竞赛。 第四十七条鼓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选派科学技术人员参加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开展成果转化的讨论攻关;鼓舞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开展自主创新课题讨论。 第四十八条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创新人才培育模式,结合本省自主创新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开展相关的创新实践活动,培

27、育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 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创新型人才的激励机制,完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薪制和嘉奖股票期权等安排方式。 第四十九条鼓舞有关单位和科学技术人员在自主创新活动中自由探究、勇于担当风险。 对于以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为主资助的探究性强、风险性高的自主创新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担当项目的单位和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经立项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后,可以允许该项目结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连续申请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不受影响。 第五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自主创新活动

28、,应当恪守学术道德,不得弄虚作假或者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创新成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政府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科学技术嘉奖及荣誉称号,以及申请享受各种创新扶持政策时,应当诚恳守信,供应真实牢靠的数据、资料和信息。 政府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为担当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并建立科研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科研诚信状况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自主创新项目立项、科研成果嘉奖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金融、政府选购等优待政策,加强宣扬引导

29、工作,简化办事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受有关优待政策供应便捷服务。 第五十二条科学技术重点基础设施、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等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政府投资方案。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的生产性建设用房、科研机构科研用房,以及省级以上的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讨论开发院、重点试验室、中试基地、科普场馆等建设工程,依照国家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五_条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讨论开发项目用地,依法可以实行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但不得擅自转让、转变用途;确需转让或者转变用途的,应当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

30、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的财政投入总体水平,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常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引导_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逐步提高讨论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第五十五条对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和企业自筹资金讨论开发并具有自主学问产权的自主创新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实行后补助方式予以财政性资金资助。资助资金应当用于该项目在本省的后续讨论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第五十六条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担当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支出,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百分之四十;其中,软科学讨论项目、_科学讨论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

31、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百分之六十。人力资源成本费包括项目担当单位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支配的相关支出。 受行业、企业等托付利用_资金开展技术攻关、供应科技服务的科研项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讨论开发机构可以根据托付合同自主支配经费。 第五十七条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审专家库,建立健全自主创新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问责制度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及其担当者的状况,应当由项目主管部门向_公开,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财政性自

32、主创新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 财政性自主创新资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讨论内容或者讨论方案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担当者应当准时提出申请,报项目立项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财政性自主创新资金的管理和用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技术嘉奖制度,创新嘉奖模式,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和自主创新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赐予嘉奖。 鼓舞_力气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和自主创新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赐予嘉奖。 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或者推举各类科学技术奖项时,应当供应真实牢靠

33、的科研数据和评审材料,不得骗取或者帮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嘉奖。 第六十条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捐赠财产或者设立科学技术基金资助本省自主创新活动,并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待政策。 第六十一条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建立健全自主创新统计制度,对全省自主创新进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全面监测自主创新活动、力量、水平和绩效。 全省自主创新主要统计指标应当定期向_公布。 第六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主创新考核制度,考核市、县人民政府推动自主创新的工作实绩。 第六_条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支配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并逐年增加。 国有企业应当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建立健全

34、自主创新人才建设机制和创新收益安排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应当将企业的创新投入、创新力量建设、创新成效等状况纳入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_培育创新精神,形成崇尚创新、勇于突破、激励胜利、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_团体、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宣扬工作,鼓舞和支持开展群众性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和创造制造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其次款规定,未根据编制方案进行消化汲取再创新的,由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予通

35、过验收,并由其主管部门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三年内不得申请地级市以上自主创新项目和科学技术嘉奖。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履行共享用法义务的,由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判,并由其主管部门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赐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其次款、第三十条其次款规定,不依照规定提交或者报送相关信息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赐予通报批判。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其次款规定,由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36、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依法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担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其次款、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供应虚假的数据、资料、信息或者评审材料的,由主管部门赐予通报批判,取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科学技术奖项,追回已资助的财政性资金,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情节严峻的,依法赐予处分,五年内该单位或者挺直责任人员不得申报自主创新项目或者科学技术奖项。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性自主创新资金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性资金

37、和违法所得,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科学技术等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主管部门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根据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引进消化汲取再创新方案进行论证的; (二)未根据本条例第_条其次款规定,予以批准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 (三)未依法对财政性自主创新资金的管理和用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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