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

上传人:x** 文档编号:25526351 上传时间:2021-07-26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8.2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1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 河南省的方案生育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是_我整理的20xx年河南省方案生育条例,以供大家阅读。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_、资源、环境的协调进展,推行方案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美好、民族繁华与_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实行方案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_的共同责任。 实行综合措施,掌握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养。 依靠宣扬训练、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嘉奖和_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

2、必需加强对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方案生育工作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 _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帮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方案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爱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方案生育宣扬月。 其次章人口进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

3、人口进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进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_进展方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据人口进展规划,制定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进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的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管理。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应作为考核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方案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逐

4、年提高对人口与方案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与方案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鼓舞_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供应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虚报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条卫生和方案生育、训练、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宣扬训练。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的_公益性宣扬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同学中,以符合受训练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方案地开展生理卫生训练、青春期训练和性健康训练。 育龄人员享有接受婚育、生殖健康等学问训练的权利。 第十一条全部国家机关、_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

5、依据需要配备方案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方案生育工作,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上述单位应当每年将方案生育状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人口统计必需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或者篡改统计数据。 第_条流淌人口的方案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育调整 第十四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方案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方案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爱护。 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

6、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其次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支配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其次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证由省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7、 第四章方案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七条提倡优生。鼓舞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方案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优生、节育询问门诊,进行优生、节育指导。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发觉育龄夫妻患有严峻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看法;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以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状况。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 第十九条妇女妊娠期间,所在单位应当调换对其健康有害的工作岗位或场所,以爱护孕妇和胎儿。 其次十条育龄夫妻享有方案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

8、自主选择方案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削减非意愿妊娠。 方案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方案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平安、有效、适合的避孕措施。 其次十一条实行方案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复通术和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目的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_保险予以保障。 其次十二条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方案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标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按国务院方案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个体医疗机构和未取得方案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的方案生育技术服务

9、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施行节育手术。 其次_条经县级以上方案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方案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_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赐予照看,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赐予救济。 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方案生育手术事故,经方案生育医学鉴定组织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按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次十四条县(市、区)设立方案生育宣扬技术站,乡(镇)设立方案生育宣扬技术所,村设立方案生育宣

10、扬技术室,负责方案生育宣扬训练、供应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的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方案生育药具及用品的免费发放管理工作。 第五章嘉奖和_保障 其次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_进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的看法,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连接,保证方案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进展成果,并随着经济_进展提高奖扶标准。 其次十六条对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应赐予嘉奖。 其次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

11、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赐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其次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其次十九条根据规定实行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日,七日内担心排重体力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休息二十一日; (三)结扎输卵管,休息二十一日。 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

12、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方案生育经费中赐予补贴。 第三十条女职工符合人口与方案生育有关规定终止妊娠,根据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休假和享受生育津贴。 第三十一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嘉奖费二十元以上。 (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赐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安排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

13、,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进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赐予优先照看。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_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赐予优待。其享受的各种方案生育嘉奖、扶助资金和其他优待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二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生育家庭嘉奖扶助条件的夫妻,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赐予嘉奖扶助。 嘉奖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_进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_条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格外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

14、加一倍的格外扶助金。 国家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格外扶助标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赐予救助。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失去生活自理力量的,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给方法和标准赐予生活照看和物质关心。 第三十四条对参与城乡居民_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方案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赐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方案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_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觉违法行为

15、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_抚养费。 第三十六条_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用法根据国务院_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根据本条例规定缴纳_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赐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赐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待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嘉奖费不再收回。 第三十九条污辱、威逼、殴打从事方案生育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毁坏其财物,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方案生育工作正常

16、进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惩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赐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方案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17、;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方案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一条伪造、变造、买卖方案生育证明,由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值手段取得方案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方案生育证明;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赐予行政处分;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方案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值理由不予办理或有意刁难申请人的; (五)有意以征收_抚养费代替实行补救措施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方案生育经费或者_抚养费的; (七)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人口与方案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_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帮助方案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赐予通报批判;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

19、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对不履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职责,或者没有完成年度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家机关、_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赐予下列处理: (一)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二)通报批判; (三)依据状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卫生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赐予行政惩罚的,县级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托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惩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方案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河南省中医院落实省卫生计生宣扬工作会议精神 3月22日下午,河南省中医院召开20xx年宣扬工作会议,支配部署省卫生计生宣扬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进行典型阅历沟通。 会议提出,宣扬工作形势有利,但工作繁重,要仔细学习贯彻省卫生计生宣扬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健康中国、健康中原、医疗改革、医院_五规划、医院名医名家、重点专科、重点学科、优势病种、优质服务、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宣扬;实现思维创新、途径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宣扬工作再上新台阶。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