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销售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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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销售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浅议销售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摘要:主要是对产品销售过程当中的有关税费进行事先筹划,从而到达避税,促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销售;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2105-0-01 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当中,会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笔者拟通过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教材中的一道例题进行剖析,从而全面掌握和运用销售的税务筹划。 例题: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适用税率25%。假定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本钱为60元(含税价),购进货物

2、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拟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一种: 方案1:商品7折销售(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2: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的商品(本钱18元,含税价); 方案3:对购物满100元消费者返还30元现金。 假定企业单笔销售了100元的商品,试计算三种方案的纳税情况和利润情况(由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少,因此计算时不予考虑)。 分析如下: 方案1:这种方式下,企业销售价格100元的商品由于是商业折扣销售,收取70元,所以销售收入为70元(含税价),其本钱为60元(含税价)。 增值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额=70/(1+17%)17%-60/(1+17%)17%=1.

3、459(元) 企业所得税情况: 销售利润=70(1+17%)-60(1+17%)=8.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方案2: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商品。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同时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由商场自行承当,赠送商品本钱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此处会计上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19.74 贷:库存商品 18/1.17=15.3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7*0.17=4.36 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

4、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纳税及盈利情况如下: 增值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赠送30元商品应该视同销售,其增值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30(1+17%)17%-18(1+17%)17%=1.74(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 个人所得税情况: 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为不含个人所得税额的金额,该税应由商场承当。 商场需代顾客缴纳偶然所得的

5、个人所得税额=30(1-20%)20% =7.5(元)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7.5 贷:银行存款 7.5 企业所得税情况: 赠送商品本钱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代顾客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 企业利润总额=100(1+17%)-60(1+17%)-19.74-7.5 =85.47-51.28-19.74-7.5=6.95(元) 应纳税所得额=6.95+19.74+7.5+30/1.17-18/1.17=44.44 应纳所得税额=44.4425% =11.11(元) 税后净利润=6.95-11.11=-4.16(元) 总结:赠送实物涉税情况及企业利润计算: 增值税销售

6、商品增值税、赠送商品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个人所得税商场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顾客获得的税后价值。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收入-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本钱。注意赠送商品的价值不得税前扣除,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来完成。 企业利润=销售商品不含税收入-销售商品不含税本钱-赠送商品不含税本钱-代顾客承当的个人所得税 方案3: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在这种方式下,返还的现金属于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和方案2一样,赠送现金的商场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还需为消费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 个人所得税: 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计算方法同方案2) 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润总额=(100-60)(1+17%)-30-7.5=-3.31(元) 应纳税所得额=-3.31+7.5+30=34.19(元) 应交所得税=34.19*0.25=8.55 税后净利润=-3.31-8.55=-11.86(元) 总结:购物返还现金 增值税销售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个人所得税商场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顾客获得的税后价值)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收入-销售商品的不含税本钱。 企业利润

8、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本钱-返还现金-代顾客承当的个人所得税 各方案税收负担综合比拟表 单位:元 通过比拟可以得出,从税后净利润角度看,第一种方案最优,第二种方案次之,第三种方案,即采取返还现金方式销售的方案最不可取。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不仅税收负担截然不同,对商家利润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商家不能盲目选择促销方式,而是要考虑税收的影响,以便做出最优选择。 提示:税款缴纳少的方案并不一定就是商家的首选,因为商家往往更看重如何实现既定的目标,如争夺消费者、占领某一市场分额等,还要考虑那种销售促销手段对消费者的刺激最大,或者说最能扩大商家销售规模。因此,只有从商家的总体经济利益出发,才能使这项税收筹划起到为企业出谋划策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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