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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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单位章): 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0日 目 录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 标 人 须 知 6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8 (四)投标报价 11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 (六)开标、评标、定标 18 (七)授予合同 20 第二章 评标办法

2、22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8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68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68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68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6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0 二、授权委托书 70 三、投 标 函 71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2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3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4 第六章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格式 75 一、资格审查申请书 77 二、授权委托书 78 三、申请文件附

3、表 79 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79 表2、近三年内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80 表3、财 务 状 况 表 81 表4、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2 表5、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83 表6、拟投入的组织机构 84 表7、拟投入的人员配备表 84 表8、201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 85 表9、近三年内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86 四、申请文件附件 86 附件2: 87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网上下载) 88 第八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网上下载) 89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201

4、4年7月20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4年7月20日 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

5、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南通滨海园区 3 1.1 建设规模 造价约950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8月12日~ 2014年10月10日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 1.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1.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

6、: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一、二区石驳护岸工程 9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11 12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3.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银行汇票) 13 3.2 招标文件费用 人民币 500 元/份 14 14.1 踏勘现场 踏勘方式:投标人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南通滨海园区 15 5.1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及方式 提疑提交截止时间: 2014年7月28日 17 时前 答疑提交方式:不具单位名称发至ntcjzb@ 答疑、澄清发布时间:201

7、4年7月30 日24:00前 方 式:   16 18.2 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计价表》;《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17 18.3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控制价、费用汇总表、暂列金、暂估价表等 18 18.4 招标控制价 发布时间:2014年8月4日24:00前 方 式:ttp://www.ntbh.gov. hcn/最高限价公示 1

8、9 20.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招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纸质副本贰份。 电子文件:采用普通光盘刻录的有工程造价软件支持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光盘壹份 20 21 投标文件递交 收件人: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 13时 30 分 递交地点: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六楼601室。 21 24 开 标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1日 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六楼601室。 22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_4

9、人。 23  36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其中:工期保证金3%,质量保证金4%,安全文明保证金2%、廉政保证金1%。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24 5.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68003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A座4楼 联系人:姜海燕 联系电话:0513-85502599、85505339 传真:0513-85502599、85505339 25

10、 特别提醒 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并出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6 特别提醒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7 1、本工程采用电子光盘(U盘)清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JSZB清单格式生成jstb清单格式程序电子文件,并刻入光盘(密封进商务标标函中),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新点造价文件, (2)点击【编制】、【接受招标文件】, (3)点击【编制】、【生成投标文件】、选择【江苏省格式jstb/光盘】 (4)填写【项目信息】、【单位工程】等 (5)选择【专业】,点击【生成投标文

11、件】,结束 (6)导入普通光盘或者U盘。 电子光盘(U盘)须密封进商务标正本中,未按时递交或无法正常导入清标系统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 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施工用水、电 由中标单位接至施工现场,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场内外道路 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4)其他:中标单位应充分考

12、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体现在施工方案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且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1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13、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2.1.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1.4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1.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

14、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共计500元/份,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南通滨海园区政府网( 4.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20

15、14年7月28日 17 时前通过ntcjzb@(不注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提交 5.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14年7月28日 17时之前发至ntcjzb@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 特别

16、提示:任何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具体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拒绝答复)。 特别说明: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答疑,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回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②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招标人有延期开标等情况的,招标人将于“南通滨海园区政府网( 5.2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回复以及招标补充通知 5.2.1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回复或补充的内容提交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招标人于2014年7月30日 24 时前通过“南

17、通滨海园区政府网( 5.2.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5.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补充通知报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南通滨海园区政府网(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18、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按4.3条款,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后审证明文件、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包、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其中后审证明资料及原件包括以下 8.1条,商务标包括以下8.2-8.7条 。 8.1.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及原件 8.1.1.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8.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1

19、.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5. 投标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1.6.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8.1.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复印件; 8.1.8.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度(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8.1.9. 201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石驳护岸工程,质量合格(企业

20、对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为虚假资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8.1.10.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8.1.11.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8.1.2至8.1.9、8.1.11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须密封并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4.投标函; 8.5.已标价的报价文件: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21、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装册,仅按本页8.6条款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8.6. 提供壹套jstb清单格式程序电子文件(具体操作见前附表第27项)。 8.7.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名单及其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

22、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2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前必须按招标人指定帐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原件递交

23、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招标人指定收款人:南通滨海园区财政金融局;开户行:建行三余支行;帐号:32001647438059002668,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好的银行汇票)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五日内,根据招投标实际情况及时退还未中标人(无息)。 1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委托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果中标单位不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不到位,则发包人

24、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3.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5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

25、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

26、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价格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6.1种方式 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除外。如有图纸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1、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2、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实调整;完成发包人要求的

27、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3、超出约定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1)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1)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内(含15%)的,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减; (2)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增加;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

28、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加; (3)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减少;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减少; 2)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没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时按《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等计价,材料价格及各种费用可以参照招标文件第1

29、8条“标底编制依据”的相关条款计取。并依据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依据。 因本工程工期短,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不作调整。本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不实行动态管理,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无论出现任何情况,结算时不再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标底编制依据 18.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

30、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4]102号)及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 18.2.3材料价格按《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7期指导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7期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18.

31、2.4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暂估价+暂列金额。 18.2.5垂直机械运输、脚手架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 18.2.6不可竞争费用按以下规定计取(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为其它项目的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市政 大型土石方 1 工程排污费 A+B+C 暂不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2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A+B+C / / 3 社会保障费 A+B+C 1.8 1.2 4 住房公积金 A+B+C 0.31

32、 0.22 6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 1.1 1.0 7 考评费 A 0.6 0.6 8 奖励费 A / / 9 税 金 税 金 税前造价 3.477 3.477 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18.2.7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2014]102号文件。 18.2.8其它有关费率: (1)临时设施费:均按A×1.5%计算; (2)检验试验费:均按A×0.15%计算; (3)本工程管理费和利润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的规定计取

33、。 18.3.8本工程暂列金额 / 元计入市政工程其他项目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8.3.9本工程砼采用商品混凝土。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参照《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4]102号)及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执行。 19.3工程量清单中投

34、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4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9.5施工过程所需的脚手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9.6不可竞争费用按以下规定计取(计算基础:A

35、、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为其它项目的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市政 大型土石方 1 工程排污费 A+B+C 暂不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2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A+B+C / / 3 社会保障费 A+B+C 1.8 1.2 4 住房公积金 A+B+C 0.31 0.22 6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 1.1 1.0 7 考评费 A 0.6 0.6 8 奖励费 A / / 9 税 金 税 金 税前造价 3.477 3

36、.477 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19.7其它有关费率: 19.7.1临时设施费: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9.7.2检验试验费:自报并不得高于标底价取费费率。 19.7.3本工程取费类别自报、人工费单价自报。 19.8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施工、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9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应等于合价,如有误差,结算时以

37、计算后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19.10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能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附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 19.11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9.12竣工验收前,中标人须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含机械设备基础等),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9.13考虑本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赶工措施项目增加费,如周转材料增加费、夜间

38、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不同专业交叉作业增加费等。 19.14投标人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19.15各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对措施费进行报价,完成合同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19.16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19.17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由各投标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8所有材料承包人自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使用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报价。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

39、品,需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购进的材料设备与确认的样品不一致的,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9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19.20人工动态管理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9.21物价波动引起价格的调整由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 19

40、.22本工程不含相关给排水部分,给排水管线挖土、回填土方暂不考虑,结算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签证调整。 19.23招标人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了各类土方的工程量,投标单位应根据现有的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已明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详细计算式必须列出,若计算结果与清单提供的土方量有出入,可将增减的那部分工程量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自行平衡调整项”中(包括挖、填、清淤、老路的破除、余方弃置、购土等),该费用一次性包死(施工时如发现与设计文件、勘察文件、目前的现场实际不一致而导致的土方调整除外)。若因软件问题无法将详细计算式列入,则可另外附页。 19.24投标

41、单位须现场踏勘,结合各自的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设置各种措施(包括彩钢板围栏、各种临时标牌、标线、信号灯、临时便道、便桥等),该措施所有费用请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列入工程报价中,且所有涉及的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 19.25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做到工完料清,及时清理并运走所有建筑垃圾,清运标准应得到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认可,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且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26软地基处理采用降水+强夯方式,基础处理部分的施工必须具有专业资质和业绩的施工单位施工。投标单位具有软地基处理专业资质和业绩的无需分包,投标单位不具有软地基处理专业资质和业

42、绩的,分包的施工单位必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软地基处理经检测合格并达到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分包的施工单位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中标单位方可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9.27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19.28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对于可能发生的回填土处理,请各投标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

43、和工期,并将相关费用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投标人部分,今后不再计量。 19.29本工程施工排水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排水等接入市政总管道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施工现场排水必须符合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9.30施工降水,由投标单位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9.31其他未尽事宜在答疑中明确。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商务标),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贰

44、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纸质副本贰份。电子文件:采用普通光盘刻录的有工程造价软件支持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光盘壹份。 20.2. 投标文件分三册装订。第一册为资格后审证明文件,第二册为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第三册为商务标。第一册(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并封存)、第二册(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第三册(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并封存),并在封袋标明“××工程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工程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或 “××工程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商务标电子光盘密封在商务标正本中。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

45、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

46、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种方式 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23.3综合评估法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

47、件的主要内容。 25.评标委员会 资格审查、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6.资格后审及投标文件审查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已经载明的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资格。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招标人须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全部被审查

48、资料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 26.3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26.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或其他公平方式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

49、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7.6.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材料不一致的; 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7.1

5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正本商务标中提供刻录普通光盘或U盘的; 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

51、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8.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

52、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

53、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评标结果在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信息中心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

54、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3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担保的形式为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

55、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

56、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电子光盘(U盘)清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JSZB清单格式生成jstb清单格式程序电子文件,并刻入光盘(密封进商务标标函中),具体操作详见前附表27项。 本次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通过且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一~三名中标候选人。 3、审查标准 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证明

57、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资格条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阶段评审。 3.1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1.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原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检查有效性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58、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是否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安全合格B证 8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4年度(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①劳动

59、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 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石驳护岸工程。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齐全。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11 其他材料 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2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

60、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2)~(9)、(11)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③上述(10)需提供原件; ④上述(1)~(11)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⑤如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须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

61、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 3.3商务标评审(满分100分) 3.3.1评标基准价 ①确定有效报价: 通过资格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② 定评标基准价: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限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算术

62、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③ 算投标报价得分 参加商务标评标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等的得100分;每上浮1%扣2分,每下浮1%加1分,但最多加2分,加满2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上浮或下浮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④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得分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评标结束后,业主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真实性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考察;按排名先后次序考察,若排名第一的通过考察,则不再进行下一轮考察,若考察不通过的,则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二中

63、标候选人依次递进,进行下一轮考察,依此类推。 若发现作假,该投标单位将由南通滨海园区列为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南通滨海园区工程投标。 5、中标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64、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 2.工程地点:南通滨海园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一、二区石驳护岸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一、二区石驳护岸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5、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并以合同价的4%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达不到本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60%计算。 2、工期保证金:保证工期,并以合同价的3%作为工期保证金。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文明施工 ,并以合同价的2%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廉政保证金:合同价的1%。 5、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合同价的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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