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5007524某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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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招标文件 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 招 标 文 件 邀标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 3 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 第四篇 技术要求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篇 合同及保函格式 第一篇 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投标邀请书 : 1、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
2、要求,对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的实施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段 主要工作内容 一合同段 沧口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沧口航道桥为双幅分离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五跨连续,桥跨布置为80+90+260+90+80m,总长600m。 6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6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LK18+410~LK18+650 红岛互通立交B匝道第六联 动静载试验,红岛互通立交B匝道第六联(BK0+789.20~ BK0+949.20) 二合同段 红岛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红岛航道桥为钢箱梁双索面两跨连续斜拉桥,其跨径布置为120+120m,总长240m。
3、 6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6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RK21+290~RK21+590 三合同段 大沽河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大沽河航道桥为主跨260m的四跨连续独塔自锚式钢箱梁悬索桥,跨径布置为80+190+260+80m,总长610m,主跨及边跨为悬吊结构。 5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5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LK29+850~LK30+050 服务期: (1) 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完成荷载试验方案(含试验大纲)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 试验方案评审之后7天内进场开展荷载试验外业工作, 外业工作工期20天; (3) 荷载试验外业工作完成后15天内向业主提交
4、中间成果报告;30天内向业主提交经专家评审合格的最终荷载试验报告。 3、请凭本投标邀请书到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805房间)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合同段同时投标(投标文件分别编写、分别包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4、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806房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招标人地址:青岛市崂山区
5、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 编:266061 传 真:0532-83950182 电 话:0532-8395018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1年5月13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1.1 业主: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1 工程项目名称: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第 合同段 11.8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不调价。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内 13.1 投标文
6、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U盘电子文件1份 14.2(1)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806房间 14.2(2) 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第 合同段投标文件 15.1 投标截止期:2011年5月17日10:00 (北京时间) 15.2 投标截止期7天前 18.1 开标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806房间)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业主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愿意
7、接受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定义的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 1.3 本项目服务期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4 投标人如果中标,不得将荷载试验工作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5 每个投标人对同一
8、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标前会议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 标 文 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除本款下述各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 第四篇 技术
9、要求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篇 合同及保函格式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7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传真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以传真等书面形
10、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必要时招标人可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 投标书; (2) 授权书; (3) 财务建议书; (4) 技术建议书; (5) 投标书附表; (6) 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篇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Word、Exc
11、el、AutoCAD(图纸部分)格式的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提交。 10.2 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拟完成本项目桥梁动静载试验工作的技术建议书,内容应尽量详细,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书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标的主要依据。财务建议书应说明履行本项目桥梁动静载试验所需的全部费用。 11. 投标价 11.1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由投标人包干使用(不含暂定金额),不作调整。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述的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和10%的暂定金额。由于专家评审或业主提出的额外增加的试验检测项目,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11.2
1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财务建议书中所列的各项服务费用的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总额价的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财务建议书其他细目的总额价中。 11.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将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1.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所述的暂定工况和工作内容统一报价,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增加工况,可在投标书中进行建议并单独报价,但该部分报价不列入投标价之中。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
13、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0.1款的规定,按资料表规定的份数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应当签名的位置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
14、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署全名或盖法人章。 13.4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含电子版文件)、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14.2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具体资料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 收件人(
15、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 投标文件; (3)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4.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5.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5.1 投标人必须按14.2款(1)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资料表所规定的天数)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
16、,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6. 迟到的投标文件 16.1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7.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7.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五、开标与评标 18. 开标 18.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15.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
17、标人。 19. 评标价 19.1 招标人开标时宣布的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最终报价即为其评标价。 19.2 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应以评标价为基准。 20.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1. 评标方法 21.1 各投标人均应对所有三个合同段的技术方案进行陈述,时间共30分钟左右。 21.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8、。具体办法见附件2。 21.3 招标人保留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多次价格谈判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22. 授予合同 22.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的中标单位。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3.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23.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24. 中标通知书 24.1 评标结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履约担保 25.1 中标人
19、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26.2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5.1或26.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27. 纪律与监督 2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
20、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附件1 工程说明 一.工程简介 青岛海湾大桥位于胶州湾北部,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起点段,是青岛市交通规划中东西岸跨海通道的“一路、一桥、一隧”中的“一桥”,大桥建成后将缩短青岛至黄岛的营运里程约30km,有利于解决环胶州湾交通瓶颈问题,从而促进半岛城市群发展和胶东半岛旅游资源的开发,改善胶东半岛的投资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
21、续发展。 青岛海湾大桥起于青岛侧胶州湾高速公路李村河大桥北200m处,设李村河互通与胶州湾高速相接;终于黄岛侧胶州湾高速东1km处,顺接在建的南济青线;中间设立红岛互通与拟建的红岛连接线相接。主线全长26.707 km,其中跨海大桥长25.880km,黄岛侧接线长0.827km。红岛连接线长1.3 km。本项目包括沧口航道桥、红岛航道桥和大沽河航道桥、海上非通航孔桥和路上引桥、青岛、黄岛及红岛接线工程和红岛连接线,李村河互通、红岛互通以及红岛和黄岛两个收费站及管理设施。沧口航道桥采用双塔钢箱梁斜拉桥方案,红岛航道桥采用钢箱梁独塔斜拉桥方案,大沽河航道桥采用独塔自锚式悬索桥方案。 目前青
22、岛、红岛及黄岛侧栈桥(共长10.17km)工程已完工,征地、征海和 “三通一平”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主要技术标准 1.主体工程 1) 道路功能:城市道路兼有公路功能 2) 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兼高速公路; 3) 行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4) 设计行车速度:主体工程:80km/h;互通匝道:60 km/h(定向匝道)、35 km/h(环形匝道); 5) 行车道宽度:2×3×3.75m(六车道); 6) 路基宽度:35m(六车道),具体见图1。 图1 路基(桥梁)宽度 7) 最大纵坡:≤ 4%。 8) 桥面横坡:2%。 9) 平、纵曲线半径: 平曲线极限最小
23、半径 250 m 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400m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2500 m 一般最小凸形竖曲线半径 4500m 极限最小凸形竖曲线半径 3000m 一般最小凹形竖曲线半径 3000m 极限最小凹形竖曲线半径 2000 m 10) 设计荷载:城—A级,城—B级;公路—Ⅰ级。 11) 地震基本烈度Ⅵ度,抗震设防标准见表1。 表1 抗震设防标准 桥梁 设防地震 概率水平 结构性能要求 结构校核指标 主通航孔桥 P1:100年10% (重现期950年) 主要结构完好无损,一般构件接近或刚
24、进入屈服 主要结构和一般构件强度 P2:100年3% (重现期3283年) 主塔可出现微小裂缝,一般构件变形应小于极限值 主要结构校核强度,一般构件校核变形 非通航孔桥 P1:50年10% (重现期475年) 主要结构接近或刚进入屈服 主要结构校核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P2:50年3% (重现期1642年) 主要结构变形应小于极限值 主要结构校核变形 12) 通航及船撞力:通航水位及通航净空要求见表2,船撞力标准见表3。 表2 通航水位及净空一览表 通航孔名称 航道类型 代表船型 通航净空(m) 通航水位(m) 宽度 高度 沧口航道 单孔
25、单航道 1万吨级海轮 190 40.5 3.040 红岛航道 单孔单航道 300GT渔船 85 15 大沽河航道 单孔单航道 1万吨级海轮(兼顾打桩船) 190 48.5 注:表中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表3 桥梁防撞力标准(近期) 桥 梁 桥 墩 防撞船舶(吨级) 航 道 宽度(m) 建议桥墩抗船撞力(MN) 横桥向 顺桥向 沧口航道桥 主 墩 3000 190 20.8 10.4 辅助墩 12.6 6.3 大沽河航道桥 主墩3、4 3000 190 20.8 10.4 主墩5 1
26、7.0 8.5 主墩2 4.6 2.3 红岛航道桥 主 墩 300 85 4.2 2.1 边孔墩 1.2 0.6 非通航孔桥 1.2 0.6 13) 抗风设计标准: 运营阶段设计重现期 100~150年,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施工阶段设计重现期 10~30年,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14) 设计洪水频率:通航孔桥、非通航孔桥 1/300; 15) 跨海大桥设计水位:见表4(表中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表4 跨海大桥设计水位一览表 20年一遇最高设计通航水位(m) 98%保证率最低设计通航水位(
27、m) 3.040 -1.46 16) 航空限高(高程) 沧口航道桥:88m;红岛航道桥:150m 2.红岛连接线工程 1) 道路等级:城市Ⅰ级主干路。 2) 行车道数:双向四车道。 3) 设计行车速度:60km/h 4) 行车道宽度: 2×2×3.75m。 5) 路基宽度:24.5m(路基)、23.5m(桥梁),具体见图2。 6) 最大纵坡:≤ 5%。 图2(a) 路基宽度 图2(b) 桥梁宽度 三、主要结构型式 青岛海湾大桥全桥设立3座通航孔桥、2座互通立交,其余非通航孔桥均为50、60m不同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或刚构,整孔现浇和节段预制拼装施
28、工方案。互通范围内匝道桥分别为30、50m左右不同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三座通航孔桥的名称、桥型和跨径布置分别为: 沧口航道桥(K11+930):钢箱梁双塔斜拉桥,跨径为:80+90+260+90+80=600m,上下行分幅设计,单幅桥面宽21.5m; 红岛航道桥(K22+310):钢箱梁独塔斜拉桥方案,跨径为:60+120+120+60=360m,上下行分幅设计,单幅桥面宽18.5m; 大沽河航道桥(K26+660):独塔自锚式悬索桥,跨径为:80+190+260+80=610 m, 桥面宽46m。 附件2 青岛海湾大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二章 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前应由评标小组
30、推举产生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小组开展评标工作前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查。 第七条 评标小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审核投标文件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在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程序和内容 第八条 评标小组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小组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协助评标小组了解和熟悉招标
31、项目。 第九条 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 初步评标 第二阶段 详细评标 第三阶段 综合评标 第十条 初步评审 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四)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 (五)一份投标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32、六)评标价通过评审。 1.招标人开标宣布的投标人报价,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经投标人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2.投标人开标时确认的最终报价,经评标小组校核,若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2)当有算术性差错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 (3)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若投标人不接受,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3.投标人
33、的报价各细目总额价构成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 (七)投标人是独家投标。 (八)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经三分之二以上(含)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投标单位拒绝澄清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十一条 详细评审 评标小组还应对通过初步评标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1、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3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标小组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投标单位拒绝澄清的,作废标处理。 2、对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 (1)对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技术能力的评价; (2)对投标人编制的技术建议书进行管理水平的评价; 3、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详细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可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
35、清。投标单位拒绝澄清的,作废标处理。 (1)荷载试验方案不可行; 第十二条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第十三条 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四章 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投标人的评标价和技术部分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各合同段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第十五条 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评标小组成员统一和各自独立署名进行打分。总分分值为全部评委打分后的平均值,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六条
36、本项目按评标价和技术二大部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其中评标价满分30分,技术部分满分70分。 具体评分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技术部分(70分) 1.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10分(各评委单独打分) (1)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合理、有针对性的,得8~10分; (2)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较合理的,得6~8分; (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一般的,得6分。 2.荷载试验方案,25分(各评委单独打分) (1)荷载试验方案合理、可靠、有针对性的,得20~25分; (2)荷载试验方案较好的,得15~20分; (3)荷载试验方案一般的,得15分。 3.动力特性参数测定方案,10
37、分(各评委单独打分) (1)动力特性参数测定方案合理、可靠、有针对性的,得8~10分; (2)动力特性参数测定方案较好的,得6~8分; (3)动力特性参数测定方案一般的,得6分。 4.试验人员、设备安排及进出场计划, 5分(各评委单独打分) (1)试验人员、设备(含加载车辆)安排及进出场计划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5分; (2)试验人员、设备(含加载车辆)安排及进出场计划一般的,得3分。 5.试验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5分(各评委单独打分) (1)试验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具体、详细、保障有力的,3~5分; (2)试验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一般的,得3分。
38、 6. 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业绩(15分)(各评委应统一打分) (1)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7分) 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1座桥梁(斜拉桥或悬索桥)荷载试验工程项目经理的,得2分,每增加1座加1分;拟任技术负责人担任过1座桥梁(斜拉桥或悬索桥)荷载试验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每增加1座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上述人员经历应附证明材料,否则,打分时不予考虑) (2)业绩(8分) 投标人2001年5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座桥梁(斜拉桥或悬索桥)荷载试验的,得5分;每增加1座,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二)评标价(30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
39、.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 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到0分为止; 3.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到0分为止。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 对通过初步评标和详细评标的投标人,评标小组成员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值,按各合同段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时,此投标人只能作为通航孔桥跨径大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0、,其余合同段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将作为该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 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第三篇 合同条款 合 同 条 款 目 录 定义和解释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费用与支付 违约行为处理 争议的解决 合 同 条 款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用语,
41、除文中另有要求和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1)“项目”是指青岛海湾大桥。 (2)“服务”是指承包人根据荷载试验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和附加的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荷载试验服务。 “附加服务”是指业主和承包人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和根据本合同规定,在合同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荷载试验服务。 (3)“业主”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业主为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4)“承包人”是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荷
42、载试验服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承包人:本合同荷载试验的中标人。 (5)“一方”是指业主或承包人。 (6)“双方”是指业主和承包人。 (7)“第三方”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当事人。 (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执行本合同荷载试验服务的组织管理者。 (9)“施工单位”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0)“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投标书、财务建议书、投标书附表、技术建议书、技术要求、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他文件或附件。
43、 (11)“天”是指日历日。 (12)“现场”是指承包人为完成荷载试验服务实施试验检测及采集试验检测数据的场所。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2.1 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应本着精心组织、热情服务、一丝不苟的原则,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加强质量控制,履行荷载试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职责: a. 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b. 客观、公正的开展荷载试验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c. 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44、 d. 重视科技进步,及时更新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2)承包人应紧密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和根据业主的指示,编制荷载试验计划与实施方案,按业主审查意见完善荷载试验方案并严格按审查后的方案组织实施荷载试验工作。 (3)在荷载试验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分析各种监测数据,动态掌握各试验阶段工作的情况,避免对大桥结构造成损伤和破坏,如发现任何异常数据或现象,应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书面记录。 (4) 在荷载试验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加载物等污损桥梁。 (5)荷载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按业主
45、要求提交各种监测数据和符合业主要求的试验报告。 2.2 荷载试验服务的范围 (1) 服务范围 合同段 主要工作内容 一合同段 沧口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沧口航道桥为双幅分离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五跨连续,桥跨布置为80+90+260+90+80m,总长600m。 6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6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LK18+410~LK18+650 红岛互通立交B匝道第六联 动静载试验,红岛互通立交B匝道第六联(BK0+789.20~ BK0+949.20) 二合同段 红岛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红岛航道桥为钢箱梁双索面两跨连续斜拉桥,其跨径布置为120+120
46、m,总长240m。 6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6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RK21+290~RK21+590 三合同段 大沽河航道桥 动静载试验,大沽河航道桥为主跨260m的四跨连续独塔自锚式钢箱梁悬索桥,跨径布置为80+190+260+80m,总长610m,主跨及边跨为悬吊结构。 50m箱梁 动静载试验,跨径50m的非通航孔桥,桩号为LK29+850~LK30+050 (2) 服务时间及期限 a 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完成荷载试验方案(含试验大纲)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b 试验方案评审之后7天内进场开展荷载试验外业工作, 外业工作工期20天; c 荷载试验外业工作完
47、成后15天内向业主提交中间成果报告;30天内向业主提交经专家评审合格的最终荷载试验报告。 2.3 荷载试验服务的内容 荷载试验服务的内容包括: (1) 荷载试验的目的 a. 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确定工程的可靠性,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b. 验证桥跨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为设计积累科学资料; c. 直接了解桥跨结构在试验荷载下的实际工作状态,判断实际承载能力,评价其在设计使用荷载下的工作性能; d. 通过动载试验了解桥跨结构的固有振动特性以及在长期使用荷载阶段的动载性能,为论证其抗风、抗震性能提供依据,确定其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e. 检验健康监测测试元件的完好性,为长期健
48、康监测提供初始数据。 (2) 工作计划与组织 a.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向业主提交荷载试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b. 承包人应在现场建立荷载试验项目部,并向现场派驻为实施荷载试验服务的人员、设备及监测仪器。 c. 协调、落实符合设计要求的各种荷载(如汽车荷载等)组合。 d. 按审查意见完善荷载试验方案。 (3) 桥梁动静载试验(见技术要求) (4) 试验报告 承包人应根据业主要求,提供荷载试验成果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a. 为审查提交的检测报告15套,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检测报告15套;检测报告正式批复后出版最终检测报告15套; b. 全部存档检测报告的光盘两张(
49、其中文字采用Word形式、表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采用AutoCAD绘制、数码照片存为jpg格式)。 2.4 荷载试验服务的依据 承包人履行荷载试验服务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 荷载试验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要求); (2) 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设计图纸; (3) 荷载试验合同规定的其它文件。 2.5 荷载试验人员的资质 承包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荷载试验服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和技术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荷载试验的相关工作,其主要人员的资历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6 人员的更换 (1)承包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荷载试验服务的主要人
50、员应与投标书附表中报送的人员名单相一致。若承包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履行荷载试验服务的主要人员时,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应低于原人员的资质,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若未经业主批准,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交纳10万元/人次违约金,更换其余人员应缴纳1万元/人次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或荷载试验服务费中扣除。 (2)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更换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荷载试验服务的派驻人员。 (3)如果荷载试验人员的增加是由于承包人履行附加服务所造成的,业主将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7 保险 承包人应在荷载试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
51、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满足荷载试验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出险后承包人应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如果承包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2.8 承包人自备的仪器、设备及设施 承包人应安排合同文件中投标书附表所列的用于本工程的测试、测量仪器和设备(含计算设备)等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 2.9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承包人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荷载试验服务完成或中止时,并在荷载试验服务费用结算之前,承包人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及重要物品全部交还业主。若有损失或丢失,业主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服务费用
52、中扣除上述款项。 2.10 保密 承包人对荷载试验成果及各种测试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测试数据和试验结果泄露给第三方。 2.1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可采用现金担保或履约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履约银行保函,需由市级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出具,并应采用本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格式或业主批准的其他格式。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在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荷载试验服务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在承包人向业主提交经审查验收的试验报告后3
53、0天内,业主将向承包人退还全部的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3.1 业主的保障责任 (1)业主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承包人服务费; (2)业主应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荷载试验方案和荷载试验报告,协调承包人与第三方的关系,及时召集荷载试验协调会议; (3)提供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资料,以便于承包人顺利开展荷载试验工作。 3.2 资料 业主将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4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与履行荷载试验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 (1) 与荷载试验相关的设计图纸1份; (2
54、)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4.1 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4.2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合同的约束。 4.3 合同的变更 (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荷载试验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荷载试验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3) 因业主或第
55、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承包人履行荷载试验服务,承包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荷载试验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 费用与支付 5.1 荷载试验服务费用 (1) 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的要求填报荷载试验服务费用。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全部办公及生活设施费、荷载试验设施费(包括试验加载设备租赁费、租车台班费、运输费、称重费等)、交通费、通讯费、试验成果分析费、人员服务费、供水与供电设施费、搭设工作平台或支架、成果编制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 (2) 承包人因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
56、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所在地、项目所在地等收取的各种税费)和各种公司取费(法定提留基金、上级管理费、法定利润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承包人的报价之内。 (3)承包人编制的荷载试验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由此发生的评审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 (4) 本项目荷载试验费用采取总价包干方式(不含暂定金额)。在履行合同期间,业主对因物价变动或其它因素而导致的人工、材料及其它费用的增加不予补偿;合同价不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 由于专家评审或业主提出的额外增加的试验检测项目,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5.2 荷载试验服务费用的支付 (1)荷载试验合同生效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定金额,
57、下同)的20%;具备加载试验条件时,支付合同价的60%;荷载试验完成并且试验报告审定后28天内一次结清剩余费用。 (2)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根据业主的指示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暂定金额主要用于支付合同外附加服务的费用。 (3)若业主要求承包人提供附加服务,有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违约及处理 6.1 业主的违约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下述行为属违约: (1)未按合同条款第5.2款规定支付荷载试验服务费用。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业主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a.拖期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补偿; 6.2 承包人的违约 (1) 承包人将合同
58、任务转包或分包的,业主将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2) 承包人的人员、设备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 (3) 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及业主审批的试验方案进行荷载试验; (4) 试验数据不准确,不能有效反映桥梁结构的实际情况; (5) 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承包人又不能按业主要求及时更换; (6) 承包人具有数据造假行为; (7) 承包人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给业主造成损失; (8) 承包人未按时完成荷载试验服务; (9)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 发生上述违约责任之一,业主将从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
59、扣除承包人合同价的1%~10%的违约金。违约金达到10%合同价后,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争议的解决 7.1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裁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机关裁决的比例分担。 (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荷载试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四篇 技术要求 工程说明 一、概述 青岛海湾大桥是我
60、国北方冰冻海域首座特大型桥梁集群工程,加上引桥和连接线,全长超过41.58km,为世界第一跨海长桥。青岛海湾大桥是国道主干线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起点段,是青岛市规划的东西跨海通道“一路、一桥、一隧”中的“一桥”。大桥建成后将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及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交通枢纽,将缩短青岛至黄岛间路程近30公里,节省时间20分钟,进一步完善青岛市东西跨海交通联系,缩小青岛、红岛、黄岛的时空距离,扩大青岛市城市骨架,加强主城区与两翼副城区的联系,为青岛城市的深度发展拓展出崭新的空间。 二、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功能:城市道路兼有公路功能; 2、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兼高速公
61、路; 3、行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4、设计行车速度:80 km/h; 5、行车道宽度: 2×(3×3.75) m; 6、设计荷载:城—A级;公路—Ⅰ级; 7、地震基本烈度:Ⅵ度; 8、抗风设计标准:运营阶段设计重现期100年,桥址处的设计风速为34.8m/s; 9、设计洪水频率:1/300; 10、设计基准期:100年。 三、规范准则 1、《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试验方法》 2、《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报批稿)》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 4、《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 50283-1999 ) 5、《公
62、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04 ) 6、《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 7、《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 025-86) 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J 024-1985 ) 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 041-2000 ) 10、《青岛海湾大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 D65-01-2007) 四、大沽河航道桥 大沽河航道桥桥型为主跨260m的四跨连续独塔自锚式钢箱梁悬索桥,跨径布置为80+190+260+80m,总长610m,主
63、跨及边跨为悬吊结构。 投标单位应根据大沽河航道桥的结构特点拟定该桥的成桥荷载试验方案,有关测点的布置数量及位置由投标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自行确定,但必须满足以下试验内容的要求: 1、结构物初始状况调查 对大沽河航道桥重要的结构部位和构造的外观状况进行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 (1)主索鞍、散索鞍表观状况; (2)主缆、吊索、索夹表观状况; (3)支座、阻尼器和伸缩缝外观; (4)索塔和墩台可及部位混凝土裂缝检查; (5)钢箱梁表观状况。 2、结构几何状态测量 首先对大沽河航道桥已有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布设二级控制点、测量支点等,然后测量大桥结构的几何状态,主要测量
64、内容包括: (1)加劲梁桥面标高 测量加劲梁纵桥向主跨十六分点、边跨和引伸跨八分点截面的桥面标高。每个截面横桥向测点布置在加劲梁内外海两侧及中央分隔带两侧。 (2)墩台顶面标高 索塔和墩台的承台顶面标高,每个承台在4个角点各布设1个标高测点。 (3)索塔塔顶(含主索鞍)及塔身三维坐标 测量索塔塔顶和塔身、塔顶主索鞍标志点的三维坐标。 (4)主缆(索夹)三维坐标 测量全桥主缆索夹标志点的三维坐标。 (5)锚碇、散索鞍三维坐标 测量两主缆锚固点、散索鞍标志点的三维坐标。 (6)桥面线型测量。 3、主缆及吊杆拉力测定 (1)测量恒载下主缆和吊索的拉力。 主缆拉力测定
65、对象包括整股索力和散索后的单股索力;对于吊索,对采用现有测定与分析技术可以获得可靠结果的部分吊索进行拉力测定。 4、静力荷载试验 桥梁静力荷载试验,主要是通过测量桥梁结构在静力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和内力,用以确定桥梁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与设计期望值是否相符。它是检验桥梁结构实际工作性能,如结构的强度、刚度等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本桥静力荷载试验主要对以下参数进行测定: (1)活载作用下索力增量及影响区测定 (2)主缆最大缆力测定 (3)索塔变位、引伸跨L/2、边跨L/2、主跨L/2和L/4截面挠度影响线测定 (4)边跨主缆L/4 、L/2截面最大挠度 (5)主跨主缆L/8
66、、L/4、L/2截面最大挠度 (6)索塔塔顶最不利活载作用下三维变位 (7)边跨和主跨加劲梁梁端最大纵向漂移 (8)散索鞍变位。 (9)索塔塔根等控制截面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弯矩 (10)主跨加劲梁L/8 、L/4 、L/2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正弯矩和挠度 (11)主跨加劲梁L/8 、L/4 截面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负弯矩和挠度 (12)边跨加劲梁L/4 、L/2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正弯矩和挠度 (13)边跨加劲梁L/4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负弯矩和挠度 (14)引伸跨加劲梁L/4 、L/2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正弯矩和挠度 (15)引伸跨加劲梁L/4最不利活载作用下最大负弯矩和挠度 (16)正交异性桥面板局部轮压作用下的局部应力测定 (17)分离式钢箱梁横梁局部应力测定 (18)索塔三角撑局部应力测定。 上述测定时需同时测量温度分布和风向风速。 5、动力荷载试验 桥梁动力荷载试验,主要是测定在移动车辆荷载作用下,桥梁的振动、冲击等动力效应,测定内容包括: (1)加载车辆以不同车速驶过桥面时主梁控制截面的动应力; (2)加载车辆以不同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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