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

上传人:L** 文档编号:252040462 上传时间:2024-11-12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1.61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资源描述:

《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吕武中国法制史第八章清朝法律制度(2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第七章 清朝,(qn cho),

2、法律制度,第一页,共二十页。,第一页,共二十一页。,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法律形式,一律例的制定,大清律例:?大清律例?是经过近一百年的屡次修订而成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它在构造,(guzo),形式上与?大明律?一样,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三十门,律文436条,律后分别附以奏准的“条例。,第二页,共二十页。,第二页,共二十一页。,例指针对特别事件所发布的上谕、政府颁行的单行法令以及判案成例,经过皇帝,(hungd),的批准,成为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法律标准,二各部院那么例,从康熙朝起,清朝统治者为加强对国家机关的管理,以充分发挥其职能,陆续制定了各部院那么例。

3、,第三页,共二十页。,第三页,共二十一页。,三大清会典,康熙时,仿照?明会典?制定?康熙会典?。其后,雍正、乾隆,(Qinlng),、嘉庆、光绪四朝均续加修定,合称“五朝会典。其目的是为了标准行政活动,进步行政效能,第四页,共二十页。,第四页,共二十一页。,二、清律的主要,(zhyo),特点,一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1、扩大反逆罪的范围及其株连范围,2、以“文字狱的形式惩罚异端思想,推行文化专制政策,二维护良贱等级制度和满族人犯罪享有,(xingyu),特权,三保护满汉地主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第五页,共二十页。,第五页,共二十一页。,第二节行政法律,(fl),制度,第六页,共二十页。

4、,第六页,共二十一页。,一、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制度,中央行政机构如下,(rxi),:,1、内阁,2、军机处,3、总理衙门,4、六部,第七页,共二十页。,第七页,共二十一页。,5、寺、院、监、府等机构,(jgu),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院翰林院、理藩院、都察院,监国子监、钦天监,府宗人府、内务府,第八页,共二十页。,第八页,共二十一页。,二、关于,(guny),职官管理的法律制度,以科举制度为选官的正途,另外两种非正途的入仕,(r sh),方法捐纳和恩荫,第九页,共二十页。,第九页,共二十一页。,第三节清朝,(qn cho),的司法制度,第十页,共二十页。,第十页,共二十一页。,一、中央三法

5、司,一中央“三法司与京师地方司法机构,清沿承明朝的三法司体制。,1、刑部:,清朝中央最高审讯机关,其权利远甚于明朝,2、大理寺:,其职责是复核刑部拟判的死刑案件,发现不当可以,(ky),驳回,同时也主持热审案件,第十一页,共二十页。,第十一页,共二十一页。,3、都察院,号称“风宪衙门,是法纪监视机关,主掌官员监察,并职司谏议。,二京师地方司法机构,主要是五城察院,(ch yun),东、西、南、北、中,每城设一衙门掌凡徒罪以上的命、盗案均拟判后报刑部定案,第十二页,共二十页。,第十二页,共二十一页。,二、地方司法,(sf),机构,第一,(dy),审级州、县,有权决定户婚、田土及斗欧等轻罪案件,决

6、定笞、杖刑的适用。,第二审级府和直隶厅、州,复核一审级上报的刑事案件,复审州县解来的人犯。,第十三页,共二十页。,第十三页,共二十一页。,第三审级按察司,负责复审第二审级上报的刑事案件,对徒刑案卷进展复核,对军流、死刑人犯,(rnfn),进展复审,第四审级总督、巡抚,是地方上的最高审级。对死刑案件复审后,要作为专案上报皇帝,同时报送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构复核,第十四页,共二十页。,第十四页,共二十一页。,三、特别司法,(sf),机构,旗人,(Qrn),在地方民刑案件,不由县审理,而由“理事厅审理,第十五页,共二十页。,第十五页,共二十一页。,第四节清末法律,(fl),制度的变化,第十六页,共二十

7、页。,第十六页,共二十一页。,一、清末立法的本质,清末立法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的特点,表达着深化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二、清末变法的主要内容,一宣布“预备立宪,二?改革官制谕?和单行行政,(xngzhng),法规,三?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四商律的修订,五民律草案的修订,六诉讼律的修订,第十七页,共二十页。,第十七页,共二十一页。,三、诉讼,(s sn),审讯制度的改革,一确定司法独立原那么,二区别,(qbi),刑事、民事诉讼,三审讯权、检察权分立,四成认辩护制度,第十八页,共二十页。,第十八页,共二十一页。,四、司法机构,(jgu),改革,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而不监理审

8、讯,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最高审讯机关,负责解释,(jish),法律,监视各级审讯。,第十九页,共二十页。,第十九页,共二十一页。,内容,(nirng),总结,第七章 清朝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是经过近一百年的屡次修订而成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其目的是为了标准行政活动,进步行政效能。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院翰林院、理藩院、都察院。主要是五城,(w chn),察院东、西、南、北、中,每城设一衙门掌凡徒罪以上的命、盗案均拟判后报刑部定案。有权决定户婚、田土及斗欧等轻罪案件,决定笞、杖刑的适用。复核一审级上报的刑事案件,复审州县解来的人犯。四、司法机构改革,第二十页,共二十页。,第二十页,共二十一页。,内容总结,第七章 清朝(qn cho)法律制度。是经过近一百年的屡次修订而成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其目的是为了标准行政活动,进步行政效能。院翰林院、理藩院、都察院。主要是五城察院(ch yun)东、西、南、北、中,每城设一衙门掌凡徒罪以上的命、盗案均拟判后报刑部定案。有权决定户婚、田土及斗欧等轻罪案件,决定笞、杖刑的适用。对死刑案件复审后,要作为专案上报皇帝,同时报送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构复核,第二十一页,共二十一页。,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资源

更多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sobing.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