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森林法实施细则最新版-条据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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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森林法实施细则最新版-条据书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了森林法实施细则。下文是我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的植物和动物。 森林,包括竹林。林木,包括树木、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林业部关于森林资源清查和划分林种的规定,负责组织划定本地区的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2、和特种用途林。 地方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看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国家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确定,由林业部提出看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 征收育林费和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的具体方法,由林业部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 煤炭、冶金、造纸、铁道、交通、农垦、水电、城建等部门,应当提取或者支配造林绿化资金,并制定用法管理方法,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国家对造林、育林赐予低息长期货款,货款指标和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方法的规定,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第八条 省

3、、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林业部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森林资源调查,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供应依据。地方森林资源管理、调查设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 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九条 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必需占用国有林地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占用林地单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计任务书或设计文件,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提出占地申请,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林地面积20xx亩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

4、国务院批准。 (二)占用林地单位必需伐除所占林地上的林木时,应严格遵守采伐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根据批准文件中指定的地点,将伐倒木集中归堆,交森林经营单位处理。 (三)占用林地单位应当向森林经营单位补偿实际损失。占用林地时间在1年之内的,可以适当降低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内修筑挺直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道路或者其他工程设施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征用集体全部林地的,按国家土地征用法规办理。征用林地面积20xx亩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 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经营的各类土地的面积及其界线,除了

5、经过原批准机关同意或者根据本细则第九条规定批准的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林区的村民委员会和国营营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建立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 在大面积林区可开展航空护林,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爱护。 在行政区域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护林联防组织,负责联防地区的护林工作。 第十二条 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必需立刻组织军民主动扑救。商业、粮食、物资、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护工作,铁路、交通、民航、邮电等部门应当优先供应运输和通讯工具。 第_条 发

6、生林木病虫害时,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准时除治;发生严峻林木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紧急除治措施,防止扩散,消退隐患。 第十四条 全国森林掩盖率的奋斗目标为3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山区一般达到70%以上、丘陵区一般达到40%以上、平原区一般达到10%以上的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掩盖率的奋斗目标。 森林掩盖率是指全国或一个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是指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经济林地和竹林地面积;国家格外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掩盖面积也列为森林面积。 第十五条 植树造林应遵守造林技术规程,实行科学造林,保证质量。 县

7、级人民政府对造林应仔细组织验收,核实造林面积。对所造林木应按面积抽取2%以上进行检查,成活率不足85%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 第十六条 全民全部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的林业局、林场、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全部的森林和林木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以县为单位,依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后,报国务院批准。 除了用材林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超过用材林的总蓄积量2/3的个别省和自治区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必需按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核定年森林采伐限额。 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

8、5年调整一次。 第十七条 凡采伐全民全部制单位经营的森林和林木、集体全部制单位全部的森林和林木以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都必需纳入国家的年度木材生产方案;但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山的薪炭林除外。 第十八条 凡采伐林木都必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分别状况提交下列文件:国家林业局、国营林场应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其他单位应提交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部队还应提交师级以上领导机关同意采伐的文件 ;个人应提交包

9、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数、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第十九条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除森林法已有规定的以外,县属国营林场和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其他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 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林业部直属的国营林业局,由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除特别状况外,应在1个月之内办理完毕。 遇有紧急抢险状况,必需应地采伐林木的,可以免除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事后组织抢险的单位和部门应将采伐状况报当地县

10、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其次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森林法和本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林木采伐管理方法。 其次十一条 从林区运出木材,依森林法第三_条规定发给的运输证件,从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 发放运输证件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其次十二条 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行政惩罚规定如下: (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1立方米以下、幼树50株以下的,非林区木材半立方米以下、幼树20株以下的,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3至7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5立文米以下、幼树 100株以下的,非林

11、区木材2立方米以下、幼树50株以下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至4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超过1立方米、幼树超过50株的,非林区木材超过半立米、幼树超过20株的,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以外,并处以违法所得5至10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木材超过5立方米、幼树超过100株的, 非林区木材超过2立方米、幼树超过50株的,除责令补种树木以外,并处以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 盗伐的林木或其变卖所得,应予追缴,返还原主。 (二)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的,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对已获利的除应予没收外,并处以违

12、法所得2至5倍的罚款。 (三)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根据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峻的,除担当代为更新造林的费用外,并可外以相当于所需造林费用的罚款。 (四)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其次_条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峻以及其他违反森林法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四条 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所作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罚款这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林业行政惩罚文书格式,由林业部统一制发。 其次十五条 违反森林法规定,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宝贵树木和自然爱护区的森林资源患病破坏的,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外,按本细则其次十二条的规定从重惩罚。 其次十六条 被责令补种树木者因故不能补种的,可以交纳造林费,由林业主管部门收取后代为补种。 其次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林业法制和林政管理工作,建设好林政、林业公安队伍。 其次十八条 本细则由林业部负责说明。 其次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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