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系列职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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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简 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专题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题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

2、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第三季度。,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第五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条,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第五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第七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

4、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第八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第七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第九条,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考试用

5、书和复习资料。,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第九条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第十二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参加考试。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第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二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第十四条,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

6、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第十五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第十四条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专题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专题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

7、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第三条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第三条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

8、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第六条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第七条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第二章考试,第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

9、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十条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第二章考试 第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10、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

11、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第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第三章注册,第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第十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

12、初审机构。第十五条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第十六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岗位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工作。(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第十六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第十七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当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3、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第十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第十七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的人员,,第十九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须及时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

14、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注册:(一)脱离安全工作岗位连续满,1,年。(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受刑事处罚。(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五)同时在,2,个及以上独立法人单位执业。,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第十九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须及,第四章职责,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属性辨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等岗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范围内执业。第二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

15、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第四章职责 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生产经营单,第二十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享有下列权利:(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三)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四)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五)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六)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

16、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享有下列权利:(一)对,第二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三)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四)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第二十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第二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工作中,如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注册管理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注销注册、取消执业资格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工作中,如违,(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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