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服务提供者面向探讨高雄高风险家庭关怀辅导处遇服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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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少與家暴法規及執行機制講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葉玉如98.09.22-23兒少與家暴法規及執行機制講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98.09.21九年來家庭暴力事件受理通報件數呈現2.83倍的成長率九年來家庭暴力事件受理通報件數呈現2.83倍的成長率 2從社會事件從社會事件OR新聞中談家庭暴力新聞中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時勢新聞家庭暴力時勢新聞高雄市歷年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情形高雄市歷年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情形從社會事件OR新聞中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時勢新聞3高雄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類型統計數據發現,婚姻/離婚/同居關係的暴力案件數,佔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約一半高雄市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

2、類型統計數據發現,婚姻/離婚/同居4認識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保護篇認識5兒童及少年年齡之定義(兒少法第2條)兒童未滿12歲之人少年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年齡之定義(兒少法第2條)兒童未滿12歲之人6兒童少年保護(兒少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電話通報或書面檢舉。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充當第28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兒童少年保護(兒少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18歲以下之兒7兒童少年保護(兒少

3、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電話通報或書面檢舉。遭受第30條各款之行為遺棄身心虐待利用其行乞剝奪或妨礙其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強迫其婚嫁強迫或媒介其為猥褻行為或性交供應其危險物品利用其拍攝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物品違反媒體分級辦法提供有害身心發展之物品使其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強迫或媒介其為自殺行為其他對其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兒童少年保護(兒少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18歲以下之兒8兒童少年保護(兒少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電話通報或書面檢舉。有第36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

4、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兒童少年保護(兒少法第34條)保護對象:凡發現十八歲以下之兒9兒少保護通報時機:知悉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通報:責任通報-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 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一般通報-任何人服務單位及電話: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5355920通報傳真:3356203確認通報傳真電話:5355920轉401(上班時間)24小時保護專線:113

5、罰緩:違反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兒少保護通報時機:知悉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10認識家庭暴力防治法認識11Q.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稱為家庭暴力?家暴法第2條-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1.狹義的家庭暴力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所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2.廣義的家庭暴力包括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的成員間,例如男女朋友同居之間的虐待和暴力行為亦屬家庭暴力的範圍。Q.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稱為家庭暴力?家暴法第2條-家庭暴力12身體上不法侵害之行為指的是什麼?包括父母或兒少扶養人濫用親權或監護權,對兒童少年做身體犯罪、傷害、性侵害

6、.等行為,或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成人間對他方或雙方進行身體的傷害(肉體上之有形虐待);包括有鞭打、毆打、踢、捶、推、拉、甩、扯、抓、咬、燒、打、撞、砍、勒、绑、刺、殺、潑硫酸、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皆屬之。身體上不法侵害之行為指的是什麼?包括父母或兒少扶養人濫13精神上的不法侵犯之行為指的是什麼?u言詞部份:用不當之言詞或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恐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或揚言使用暴力等。u心理部份: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u性侵犯部份:

7、強迫做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例如: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精神上的不法侵犯之行為指的是什麼?言詞部份:用不當之言14家暴法第3條-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p配偶或前配偶p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p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p現為或曾為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Q.那些人可能是家庭暴力的發生對象?家暴法第3條-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Q.那些人15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姻親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姻親16親密關係暴力形式婚姻暴力婚姻暴力又稱配偶虐待、婦女虐待等虐待行為發生在已婚夫妻、同居男女、已離婚或分居的男女、有親密關係的男女朋有間的暴力行為婚

8、姻暴力的受害者以女性佔絕大部份婚姻暴力的種類:身體虐待、性虐待、精神虐待(恐嚇或威脅、情緒虐待、控制和隔離)親密關係暴力形式婚姻暴力婚姻暴力又稱配偶虐待、婦女虐待等17親密關係暴力形式兒童及少年虐待家庭中的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對12歲以下的兒童或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有意加諸或無意的虐待或疏忽行為,導致兒童或少年在生理、心理受到傷害或有傷害之虞者兒童及少年遭受虐待的種類:身體虐待、疏忽(包括該作而沒有作的;不該作卻作了)、性虐待、精神虐待親密關係暴力形式兒童及少年虐待 家庭中的父母、監護人或照顧18性虐待u施虐者強迫受虐者進行性交,傷害受虐者性器官,以受虐者不喜歡的方式進行性交等等。u家

9、中任何人(包括父親、手足、親友)對兒童或少年的身體隱私部位以強迫或誘騙的方式加以碰觸(從暴露性器官、撫摸到性交),),受害者通常處在劣勢、受控制的地位,使性虐待的事實不易被發覺。性虐待施虐者強迫受虐者進行性交,傷害受虐者性器官,以受虐者不19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20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之行為。跟蹤 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 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21您不可不知道的救命符保護令 您不可不知道的救命符 22何謂保護令保護令(Protectiono

10、rder)自英美引進之制度,係法院為保護特定人免受暴力侵害所核發之命令或民事裁定,亦可稱為家暴保護工作的尚方寶劍保護令種類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何謂保護令 保護令(Protection order)23聲請保護令法院訴訟輔導科註一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註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註三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開庭審理核發通常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核發暫時保護令除有正當事由外4小時內核發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保護令聲請流程圖(引自司法院)註一:協助提供必要聲請格式及說明流程註二:提供諮詢、轉介、陪同出庭、向縣市政府申請急難救助等協助註三:提供法律扶助聲請保護令法院訴訟輔導科註一家庭暴力事件

11、服務處註二財團法人法24民事保護令(家暴法第9-13條)保護令聲請人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免徵裁判費民事保護令(家暴法第9-13條)保護令聲請人25保護令內容禁止施暴令禁止接觸令遷出令遠離令處遇令禁止查閱令暫時使用令暫時監護令暫時探視令費用給付令其他保護令內容 禁止施暴令 暫時使用令26核發通常保護令(家暴法第14條)法院應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1.禁止施暴令-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2

12、.禁止接觸令-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3.遷出令-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4.遠離令-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5.暫時使用令-定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6.暫時監護令-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核發通常保護令(家暴法第14條)法院應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27核發通

13、常保護令(家暴法第14-20條)7.暫時探視令-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8.費用給付令-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9.費用給付令-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10.處遇令-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11.費用給付令-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用。12.禁止查閱令-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所得來源相關資訊。13.其他-命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備註: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僅核發第1-6款、第12款及第13款之命令。核發

14、通常保護令(家暴法第14-20條)7.暫時探視令-定相對28何謂違反保護令違反保護令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及第十款禁止施暴令/禁止接觸令/遷出令/遠離令/處遇令為公訴罪違反保護令刑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何謂違反保護令違反保護令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及第十款29認識暴力本質認識30強迫和威脅對方強迫和威脅對方恐嚇將傷害或離開他/她、威脅他/她會自殺、強迫他/她撤銷控訴、強迫他/她做非法的事強迫和威脅對方恐嚇將傷害或離開他/她、威脅他/她會自殺、強迫他/她撤銷控訴、強迫他/她做非法的事使用恐嚇以眼神、姿勢讓他/她心生害怕、砸東西、破壞他/她的物品、虐待寵物、使用武器精神上的虐待

15、侮辱、貶抑對方、讓他/她覺得自己很糟糕、讓他/她以為自己瘋了、讓他/她感到罪惡孤立他/她控制他/她可以做什麼、看什麼、讀什麼、去哪裡、和誰說小事化,否定和責備將虐待小事化、不把他/她的關心當真、否定有虐待發生、將責任歸咎給他/她利用男人的優勢待他/她像個奴隸、自己做重大決定、表現像個主人、定義男女的角色利用小孩讓他/她覺得為小孩感到內疚、威脅將孩子帶離經濟上的控制讓他/她無法工作、讓他/她開口要錢、將他/她的錢拿走肢體精神肢體性性暴力暴力精神權控輪盤暴力本質-權力與控制強迫和威脅對方恐嚇將傷害或離開他/她、威脅他/她會自殺、強迫31暴力循環理論親密暴力的循環歷程壓力期虐待暴力期爭執期蜜月期 暴

16、力循環理論親密暴力的循環歷程壓力32IgotflowerstodayIgotflowerstoday.Itwasntmybirthdayoranyotherspecialday.Wehadourfirstargumentlastnightandhesaidalotofcruelthingsthatreallyhurtme.Iknowheissorryanddidntmeanthethingshesaidbecausehesentmeflowerstoday.Igotflowerstoday.Itwasntouranniversaryoranyotherspecialday.Lastnight,

17、hethrewmeintoawallandstartedtochokeme.Itseemedlikeanightmare.Icouldntbelieveitwasreal.Iwokeupthismorningsoreandbruisedallover.Iknowhemustbesorrybecausehesentmeflowerstoday.I got flowers todayI got flow33Igotflowerstoday.ItwasntMothersDayoranyotherspecialday.Lastnight,hebeatmeupagain.Itwasmuchworseth

18、analltheothertimes.IfIleavehim,whatwillIdo?HowwillItakecareofmykids?Whataboutmoney?Imafraidofhimandscaredtoleave.ButIknowhemustbesorrybecausehesentmeflowerstoday.Igotflowerstoday.Todaywasaveryspecialday.Itwasthedayofmyfuneral.Lastnight,hefinallykilledme.Hebeatmetodeath.IfonlyIhadgatheredenoughcourag

19、eandstrengthtoleavehim,Iwouldnothavegottenflowerstoday.I got flowers today.34認識家庭暴力危險評估認識35高雄市自96年起正式實施婚姻暴力案件危險分級管理方案網絡人員運用危險評估量表簡稱DA量表,預判危險等級使網絡人員了解被害人受暴歷程及危險程度,參考量表分數依危險程度分危機、緊急及一般處遇三類型及執行適切安全計畫實施婚姻暴力案件危險分級管理方案高雄市自96年起正式實施婚姻暴力案件危險分級管理方案實施婚姻36家防官受理聲請保護令之婚暴案件,並填寫DA量表;DA評估為高危險者,另填寫CTS量表核發加害人處遇計畫項目保護令

20、因撤銷、變更、或期滿失效參考DA分數及蒐集相關資料地方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受理婚暴案件填寫DA量表及通報表醫療院所急診室受理婚暴案件填寫DA量表及通報表防治中心接獲通報保護令裁定依危險程度優先審理法院經評估安全無虞且符合結案標準衛生單位執行處遇計畫結案或轉介警察局進行查訪經評估安全無虞經評估處於高危險者執行保護令資源性策略法制性策略經濟性策略庇護性策略保護性策略執行與評估時間性策略擬定安全計畫派出所員警受理婚姻暴力案件1.危機處遇:24小時內2.緊急處遇:13日內一般處遇:7日內風險評估未成年子女進行DA評估緊急救援緊急庇護跨機構危險評估網絡小組會議初步評估是否需協助進行危險分級評估是否DA實施

21、流程家防官受理聲請保護令之婚暴案件,並填寫DA量表;DA評估為高37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參考英國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簡稱MARACs)於高雄市規劃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之試辦計畫,發現高暴力危機個案時啟動MARACs,由轄內網絡單位組成會議討論家暴事件個案及其子女未來再受暴危機,透過跨專業間之資訊交流提高評估準確性,並為個案擬訂安全管理之行動計畫,以強化危險評估,落實被害人保護,達到降低受暴再發生率之目的邀集高雄地院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衛生局技正、警察局婦幼隊長、組長、警務員、家防官及教育局輔導員開會研議定訂計畫並經本市委員會審議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參考英國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簡

22、稱M38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試辦實施時間:98年7至12月選定本市苓雅區試辦,每月召開一次依專責人員的判斷、明顯高危機個案、暴力持續惡化者等評估標準,選定高危機個案參加成員:基礎成員:警察局、衛生局、社會局、地方法院檢察署成員與二位外聘督導(學者)其他成員:依個案需求,邀請網絡單位與會各網絡依專業領域提出危險評估及其處遇情況與發展,作為持續追蹤列管或除管與否之參考,共同建構與實施高危機個案之安全行動策略檢討及成效評估工作模式未來規劃推展至全市家暴事件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試辦實施時間:98年7至12月39認識家庭暴力服務網絡認識40社社 政政1.1.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2.2.社

23、會福利團體社會福利團體3.3.志願服務人員志願服務人員教教 育育1.1.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2.2.本市各級學校輔導室本市各級學校輔導室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1.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政府勞工局2.2.國民就業服務中心國民就業服務中心3.3.行政院勞委會職訓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南區職訓中心局南區職訓中心緊緊 急急 庇庇 護護1.1.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不幸婦女及兒童中不幸婦女及兒童中 途之家途之家2.2.民間機構民間機構司司 法法1.1.高雄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2.2.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3.3.高雄地方法院觀護人室高雄地方法院觀護人室律律

24、 師師防治中心義務律師團防治中心義務律師團心心 理理 輔輔 導導1.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區心理衛生中心2.2.市立凱旋醫院市立凱旋醫院 3.3.民間機構民間機構戶戶 政政1.1.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高雄市政府民政局2.2.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警警 察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女(勤務指揮中心、女警隊、少年隊、各分警隊、少年隊、各分局刑事組家防官)局刑事組家防官)醫醫 療療1.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2.本市公私立醫院本市公私立醫院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

25、 85 號號 10 10 樓樓(07)535-5920(07)535-59200800-008-5850800-008-585113113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源網絡社 政教 育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1.高雄市政府勞工41教育單位警政單位司法單位社政單位(家防中心)跨專業合作其他相關單位醫療單位教育單位警政單位司法單位社政單位(家防中心)跨專業合作其醫療42女警駐家防中心專責受理家暴及兒少保護案件:製作家暴與兒少保護案件調查記錄表各派出所基層員警及分局家防官:受理家暴案件報案、製作家暴調查記錄表、提供資訊、協助填寫DA危險評估量表、協助聲請保護令、按月定期查訪、執行保護令家暴罪現行犯應逕行逮捕

26、。偵查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婦幼警察隊為警政窗口警政人員 女警駐家防中心專責受理家暴及兒少保護案件:警政人員43統一診斷書格式、降低收費標準兒少保、老保及婚暴被害人免費醫療依保護令裁定內容執行加害人處遇計畫醫療院所急診室提供家暴被害人驗傷診療,協助被害人填寫DA危險評估量表,並依被害人高、中、低不同危機程度,提供不同的安全計畫衛教資訊請被害人持DA量表及驗傷單至派出所報案醫療人員統一診斷書格式、降低收費標準醫療人員44檢察系統:檢察官指揮辦案,以團隊合作方式啟動偵查作業流程;逕行拘提;起訴、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

27、撤銷緩起訴處分等司法系統:聲請民事保護令案件,優先審理或交付裁定前鑑定;依裁定前鑑定結果,核發保護令與裁定加害人處遇計畫;設立地院家暴事件服務處,協助被害人填寫DA量表及通報表並通報;裁定或判決;緩刑宣告者在緩刑期內應付保護管束等司法人員檢察系統:檢察官指揮辦案,以團隊合作方式啟動偵查作業流程;45教育單位發覺並協助通報疑似目睹或遭受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協助受暴兒童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轉學籍不轉戶籍事宜協助受家暴兒童及少年心理諮商輔導教育單位發覺並協助通報疑似目睹或遭受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46社政人員主責本市單一窗口24小時緊急救援、緊急庇護服務依DA量表針對不同危機程度提供處遇服務危機處遇:DA8分

28、以上,高危險,獲報後24小時內處理緊急處遇:DA為6-7分,中危險,獲報後1-3日內處理一般處遇:DA為5分以下,低危險,獲報後7日內處理風險評估及緊急救援:依需求連結警政提供庇護及救援等危機處遇個案管理服務模式,協助家暴、兒少保護、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緊急庇護、陪同服務、聲請保護令、經濟扶助等多項專業服務家暴防治中心為社政窗口社政人員主責本市單一窗口24小時緊急救援、緊急庇護服務47認識家庭暴力社政服務機制與資源認識48組織編制主主 任任祕祕 書(兼綜合行政組組長)書(兼綜合行政組組長)專線救援組31人醫療服務組(3)人暴力防治組(3)人保護扶助組23人綜合行政組9人人事管理員會計員編制員額編

29、制員額36名名約聘人員約聘人員21名名派兼員額派兼員額6名名支援人力支援人力9名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7272人人組 織 編 制主 任祕 書(兼綜合行政組組長)專醫暴49單一窗口受理保護性案件通報(家暴法第50條、兒少法第34條、性侵害防治法第8條)時機:知悉應通報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通報:責任通報: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司法人員、臨床心理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一般通報-任何人服務單位及電話

30、:高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5355920通報傳真:335620324小時保護專線:113確認通報傳真電話:5355920轉401(上班時間)線上通報網址:http:/dspc.moi.gov.tw點選線上通報點選案件類型登打通報表點選檢視通報點選我確定通報單一窗口受理保護性案件通報時機:知悉應通報主管機關,至遲不得50開案提供高風險家庭處遇計畫與服務評估成效評估成效結案開案提供家庭處遇計畫與服務轉介服務責任通報者里幹事、公寓大廈管理員高風險家庭案件兒少保護案件家庭暴力案件通報社會局社工室電話:3373380-3傳真:3303628保護專線:113(24小時)初篩接案調查不開案轉介服務不開

31、案高雄市高風險家庭、兒少保護及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流程表般人開案評估評估 結案開案轉介服務責任通報者里幹事、公寓大廈51一、教育、民政、警政、衛生、勞政、社福單位二、社會局:尚未構成保護案,但符合高風險家庭的個案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燭光協會、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轉介相關單位提供服務經評估為兒少保案、家暴案、性侵害案,轉社會局權責單位處理受轉介單位回覆服務情形予轉介單位依個案需求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無須提供服務評估成效六個月內結案結案社會局社工室初篩兒少保護單位評估為符合高風險方案之個案評估內容表以失業為主

32、要問題者轉介失業勞工家庭處遇方案委辦單位舊案新案新案通報113高雄市高風險家庭轉介處遇計畫一、教育、民政、警政、衛生、勞政、社福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52接獲通報接案調查家庭維護方案轉介至適當機構輔導評估長期安置方案結案追蹤危機處理其它緊急庇護安置服務醫療服務經濟協助就學輔導心理輔導親職教育法律諮詢司法訴訟轉介資源運用查證不實評估分析處遇計畫家庭重整方案高雄市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處遇計畫接獲通報接案調查家庭維護方案轉介至適當機構輔導評估長期安置方53任何人、單位或113北區:楠梓、左營、鼓山中區:新興、前金、鹽埕、三民南區:旗津、小港、前鎮局本部:苓雅危機處置(緊急保護)由政府部門以公權力處理受虐

33、者安置、諮商、就學、就醫等施虐者強制親職教育、司法訴訟等家庭處遇(後續輔導)北區張老師基金會中區家庭扶助中心南區世界展望會家庭處遇安置輔導、醫療服務、經濟協助、就學輔導、心理輔導、親職教育、法律諮詢、資源連結等正式結案第二線家庭處遇委託民間單位執行評估結案通報第一線保護工作政府單位執行24小時內處遇評估政府與民間單位共同會診高雄市兒童少年保護個案服務作業任何人、單位北 區:楠梓、左營、鼓山危機處置(緊急保護)家54家暴個案服務流程社政單位警政單位被害人主動求助醫療單位教育單位保護您專線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危機處遇一般處遇諮詢、訪視、會談1.驗傷診斷2.開立驗傷 診斷書1.緊急救援、庇護2.緊急安置

34、3.安置服務4.聲請暫時保護令1.緊急救援2.緊急安置3.調查訪視執行處遇服務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加害人醫療服務安置服務復學輔導未會成面子服女務心理輔導法律扶助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經濟補助家庭教育聲請保護令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其、他輔治導療 結果評估分析診斷醫療院所警政單位社政單位診斷、擬定處遇計畫家庭維護家庭重整司法行動親職教育家暴個案服務流程社政單位警政單位被害人主醫療單位教育單位保護55醫療、警政社政、教育單位通知性侵害防治中心未滿18歲滿18歲經當事人同意進入減述評估個案需要及服務項目緊急安置家屬服務心理諮商法律服務諮詢服務職業訓練復學輔導後續追蹤服務轉介結案社工60分鐘內到場陪同驗傷、

35、偵訊一般筆錄未滿16歲或身心障礙者或有意願者性侵害個案服務流程醫療、警政社政、教育單位通知性侵害防治中心未滿18歲滿18歲56家防中心服務項目1.緊急安置庇護2.陪同報案、偵訊3.陪同驗傷4.陪同出庭5.諮詢服務6.心理復健7.協助轉學、復學8.職業訓練、轉介9.經濟補助10.法律扶助11.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家防中心服務項目1.緊急安置庇護7.協助轉學、復學57經濟扶助醫療費用補助緊急生活補助訴訟費用補助緊急庇護費用補助租屋補助經濟扶助醫療費用補助58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緊急生活扶助費用按本市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一倍核發,依照下列標準並經專業評估後核定補助額度,補助最高以3個月為

36、原則,申請人應於受暴事實發生6個月內提出申請。醫療費用扣除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費用外,每人次最高補助金額以三千元為上限,其範圍含掛號費、自付額、驗傷診斷書及其他類似費用。特殊情形者得專案簽報。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緊急生活扶助費用59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個別心理諮商費用:每案每次每時最高補助1200元,每次以1小時為限,每人每年補助12次為原則。夫妻或家族諮商費用:每案每次每時最高補1800元,每次以1.5小時為限,每對夫妻或每家庭每年補助12次為原則。團體輔導費用:每次每時最高補助1600元,每次以2小時為限,每團體每年補助12次為原則。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依照標準並經專業

37、評估後核定補助額度,申請人應以法律行為發生3個月內提出申請。最高補助五萬元。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60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安置費用依指定安置處所收費標準支付。房屋租金費用符合申請資格經評估有補助之必要,且全家每人每月收入(含存款)未達本市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者,每戶(單口)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每增加一人增加補助500元,全戶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如實際承租金額未達補助額度,依實際承租金額予以補助,補助期間以三個月為限按月核發,如有特殊情形,經社工員評估有延長之必要者,得申請延長乙次。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安置費用61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子女教育費用一、就

38、讀高中高職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二、就讀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百分之三十。子女生活費用每一名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補助最高以6個月為原則。兒童托育費用兒童托育費用每人每月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補助最高以6個月為原則。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子女教育費用62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緊急生活扶助費符合規定申請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扶助金,補助6個月,必要時得延長6個月。馬上關懷急難事件發生三個月內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由里長、區公所及公正人士到宅審核。補助金一次1-3萬元。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項目緊急生活扶助費63陪同服務心理情緒支持協調運用資源(1)陪同出庭(2)陪同偵訊(3)陪同驗傷陪同服務心

39、理情緒支持 協調運用資源(1)陪同出庭64心理諮商聘請心理專家提供心理諮商服務心理諮商聘請心理專家65醫療服務(1)率先統一診斷書格式(2)降低診斷書收費標準(3)兒少保及婚暴婦女免費醫療及開立診斷書(4)性侵害免費醫療醫療服務(1)率先統一診斷書格式66法律諮詢義務律師每週二晚間每週五下午提供諮詢法律諮詢義務律師67緊急安置提供緊急安置暫離受暴環境安全且保密中途之家民間機構緊急安置提供緊急安置中途之家68通譯大使服務56位通譯大使以隨call隨到方式提供翻譯及陪同服務。語言包括:越語、泰語、菲律賓語、印尼語、手語、原住民語等9種語言通譯大使服務 56位通譯大使以隨call隨到方式69推展家庭

40、效能發展計畫預防性服務男性危機處理專線(5350885按1)(上班時間)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每天上午9點到晚上9點)高風險家庭外展服務支持性服務好爸爸好媽媽親職教育輔導少年獨立生活方案舊情綿綿家庭溝通協助看見希望宅急便推展家庭效能發展計畫預防性服務70推展家庭效能發展計畫保護性服務幸福家園中途之家兒童少年多元服務婚暴婦女互助成長團體婚暴婦女心靈書寫工作坊推展家庭效能發展計畫保護性服務71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三民西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TEL:2165379前鎮家庭福利服務中心TEL:8121462左營家庭福利服務中心TEL:5852250服務時間週二至週日三民東區

41、家庭福利服務中心TEL:3962334楠梓家庭福利服務中心TEL:3659995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72服務內容:弱勢家庭服務:提供兒少疏忽案、弱勢家庭、高風險家庭、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者之訪視及支持協助服務,並連結相關社區服務資源與方案資源運用:協助民眾運用社會福利資源諮詢服務:解答民眾有關社會福利資源服務之疑問活動空間:提供社區民眾閱報、休閒、聯誼等活動空間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內容:家庭福利服務中心73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服務流程受案:由兒少保社工員函文通知個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初評。開案:依初評或逕予開立處分書,核定課程時數輔導:通知個案上課,以個別會談、聯合會談、團體輔導、專

42、題講座等方式進行輔導。強制執行:個案未出席、課程中斷,回報社會局依法處分依兒少法第65條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連續處罰至其參加為止。結案:課程結束或窒礙難行個案回報社會局結案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服務流程受案:由兒少保社工員函文通知個案接74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承辦單位: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服務對象:適應困難之18歲以下兒童少年亟需要諮商專業協助之家庭需要接受心理輔導或治療之兒童少年保護個案服務內容:於開放時間由專業心理諮商師或精神科醫師提供諮商晤談、遊戲治療、心理測驗及電話諮詢服務服務單位及電話:社會局家防中心5355920轉330親職諮詢專線3878970.3945995兒童傾訴熱線0800-017685(您一起來幫我)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承辦單位: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75未婚懷孕服務與諮詢專線服務單位: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服務內容:針對設籍高雄市之未婚懷孕少女提供未婚懷孕之諮商輔導、未婚懷孕個案服務、未婚媽媽之家安置服務、案童出養服務與未婚懷孕宣導等服務服務電話:2237995未婚懷孕服務與諮詢專線 服務單位: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76在最需要的時候 提供最適合的服務及資訊給最需要的人在最需要的時候 提供最適合的服務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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