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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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好大家好合同法合同法n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n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本法律形式n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中之中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中之中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三节第三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第四节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五节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第六节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法合同法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是指合同是指合同是指合同是指平等主体平等主体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更、终止更、终止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协议。的协议。的协议。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一)大陆法系的协议说:法国民法典: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意大利民法典:契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他们之间财产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消灭的合意。(二)英美法系的允诺说:美国合

3、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式确认某种义务。”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1、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2、狭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是主体平等的行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5、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行政机关、跨国公司个人、小企业但“霸王合同”现在却随处可见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约定相区别。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

6、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

7、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1、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双方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当事人是否双方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2、有偿合同、

8、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当事人是否需要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付出代价当事人是否需要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付出代价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如赠与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

9、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生效的合同。如保管、借用等合同。以案说法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系恶

10、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那类合同?)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那类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解答:解答:(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合同法上所规定的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11、,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其次,尽管其次,尽管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6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以案说法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钱某在外

12、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请思考下列问题:请思考下列问题:(1)如果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如果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要求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要求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在以后的三年里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须在以后的三年里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那么,合同那么,合同的性质是什么?的性质是什么?(

13、2)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解答:解答:(1)是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就不再是纯粹的单务合同了。)是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就不再是纯粹的单务合同了。(2)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如果接受者未履行约)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如果接受者未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定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要式合同如公司成立,不动产转让、结婚等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

14、概述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4、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是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是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5、主合同、从合同、主合同、从合同是是否否需需要要以以其其他他合合同同的的存存在在为为其其前前提提。根根据据合合同同间间是是否否有有主主从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

15、有名合同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的总称的总称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合同法概念合同法概念我国合同立法我国合同立法1、自、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 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年到1987年,陆年,陆 续制定颁布了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

16、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2 2、现行合同法于、现行合同法于、现行合同法于、现行合同法于19991999年年年年3 3月颁布,月颁布,月颁布,月颁布,1010月月月月1 1日起实行。日起实行。日起实行。日起实行。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规则统一。规则统一。规则统一。规则统一。n适适用用于于平平等等主主体体之之间间设设立立、变变更更、终终止止民民事事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系的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n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具有

17、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合同法适用合同法适用即调整的范围即调整的范围n1、平等、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n2、自愿、自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n3、公平、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乘人之危n4、诚信、诚信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n5

18、、守法、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项基本原则五项基本原则案例案例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系赵某祖父所留。李某通过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系赵某祖父所留。李某通过他人得知此事,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他人得知此事,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000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古董店,卖得价款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古董店,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

19、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请问:请问:1)本合同是否存在问题?)本合同是否存在问题?2)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如何处理?(1

20、)不符合意思表示一致的要求;(2)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非赵某真实意思;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3)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该买卖合同。并依法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第一节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古代合同制度(

21、特点)(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习惯法、成文法)(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3)注重合同形式(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违约行为)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基本原则)、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基本原则)(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变化、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变化(1)从契约自由转为契约限制(主体、内容、形式)(2)诚实信用成为最重要的原则(3)情势变更原则在许多国家得到确认本节要点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二、合

22、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三、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适用合同法的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法律行为;意思一致;合法平等;法律行为;意思一致;合法6种分法种分法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畴5条条1、平等、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2、自愿、自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3、公平、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

23、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乘人之危4、诚信、诚信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5、守法、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三、缔约过失责任三、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合同的主要条款以案说法甲企业经理与乙企业经理为多年好友,一日相甲企业经理与乙企业经理为多年好友,一日相遇,酒桌上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遇,酒桌上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

24、年之内供应甲企业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法院起诉。试分析:试分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力?为什么?订立的形式订立的形式订立的形式订立的形式解答要点:解答要点:

25、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

26、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法合同必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以案说法合同还有什么形式呢?合同还有什么形式呢?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的形式第一,口头形式,第一,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第二,书面形式第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三,公证形式第三,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

27、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第四,鉴证形式第四,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第五,登记形式第五,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 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

28、,不能推翻。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3)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4)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5)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6)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要约要约承诺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2)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成立的条件3)承诺的到达承诺的到达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5)承诺的生效承诺的生效6)承诺的撤回

29、承诺的撤回7)迟延承诺迟延承诺1)内容具体确定。即应包括合同的主要条件如名称、价格、)内容具体确定。即应包括合同的主要条件如名称、价格、数量等数量等2)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亦即)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亦即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应受要约的约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应受要约的约束,无需再确认束,无需再确认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般向特定人发出一般向特定人发出一般向特定人发出一

30、般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不特定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合同成立啦电话书面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1、要约应符合下列规定:、要约应符合下列规定:OKOK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不可撤

31、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要约可以撤销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撤回

32、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达受要约人。3、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回2、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5、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

33、之一的,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性变更。以案说法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本厂生产的W型型电话机,每台单价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乙单位回函:

34、“我部门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台,每台单价85元。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法院。试分析:试分析: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解题要点:解题要点:乙单位不违约。乙单位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

35、,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约。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0条规定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必须由)必须由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向向要约人要约人做出作出做出作出2)必须在)必须在

36、有效期限有效期限内作出内作出3)必须与)必须与要约的内容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完全一致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承诺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2、承诺作出的方式、承诺作出的方式1、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成立的条件1 1、约定期限的承诺。、约定期限的承诺。、约定期限的承诺。、约定期限的承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

37、人。2 2、未约定期限的承诺。、未约定期限的承诺。、未约定期限的承诺。、未约定期限的承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约定的除外;2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3 3、承诺期限的计算。、承诺期限的计算。、承诺期限的计算。、承诺期限的计算。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

38、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承诺承诺承诺、承诺的到达、承诺的到达承诺通知承诺通知到达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

39、的行为行为时生效时生效发运货物或支付货款发运货物或支付货款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承诺1、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新要约。2、非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承诺的生效、承诺的生效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1、一般迟延承诺、一般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

40、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2、意外迟延承诺、意外迟延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该承诺有效。第二节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承诺 6 6、承诺的撤回、

41、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迟延承诺、迟延承诺、迟延承诺、迟延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青峰农场、杏花农场、红星农场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青峰农场、杏花农场、红星农场发出一份函电:发出一份函电:“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

42、。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关事宜。”三家农场受到函电后都先后向果品公司回复了函电,表明有三家农场受到函电后都先后向果品公司回复了函电,表明有货并注明价格(不含运费)及可到货时间,而青峰农场因西瓜丰收,正货并注明价格(不含运费)及可到货时间,而青峰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在复函同时,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愁没有销路,在复函同时,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该批西瓜送达之在该批西瓜送达之前,果品公司了解到杏花农场的西瓜质量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该农前,果品公司了解

43、到杏花农场的西瓜质量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该农场回电:场回电:“我公司愿购我公司愿购10车皮,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车皮,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同时向。同时向青峰农场复电:青峰农场复电:“已购杏花农场西瓜,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已购杏花农场西瓜,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次日上午即接到杏花农场回电,称当日可发货。下午,青峰农场西瓜送次日上午即接到杏花农场回电,称当日可发货。下午,青峰农场西瓜送到,为此,果品公司拒收,青峰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44、。到,为此,果品公司拒收,青峰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试分析:试分析:、果品公司向三家农场分别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本案中谁是要约、果品公司向三家农场分别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本案中谁是要约人?谁又是承诺人?果品公司与杏花农场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人?谁又是承诺人?果品公司与杏花农场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果品公司与青峰农场的合同是否成立?果品公司是否有义务接受其货物、果品公司与青峰农场的合同是否成立?果品公司是否有义务接受其货物?本案中青峰农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本案中青峰农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那几个阶段?、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那几个阶段?1、要约

45、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邀请不受约束。果品公司的、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邀请不受约束。果品公司的函电并没有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价格等故为邀请。三家农函电并没有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价格等故为邀请。三家农场则内容具体明确,为要约。场则内容具体明确,为要约。第二份向杏花农场的函电内容符合承诺的要件。且函电第二份向杏花农场的函电内容符合承诺的要件。且函电次日,杏花农场以回电当日发货,说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次日,杏花农场以回电当日发货,说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合同生效。人,合同生效。2、果品公司给青峰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果品公司给青峰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

46、数量和品种,但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果品公司并未承诺,故合同不成立。青峰发货非履约行为,果品公司并未承诺,故合同不成立。青峰发货非履约行为,果品公司无义务接受。其损

47、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果品公果品公司无义务接受。其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不成立。3、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合同即告成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999年年10月月5日,翠华商厦函告元迅日,翠华商厦函告元迅公司公司,要求购买,要求购买200台台VCD,单价为每台,单价为每台1300元,如能

48、满足要求,于接信后元,如能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天内天内电复或函复告之。元迅公司于电复或函复告之。元迅公司于10月月7日接到此信函。因当时日接到此信函。因当时市场市场VCD销售势头良好,元迅公司认为单机订购价格太低,销售势头良好,元迅公司认为单机订购价格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月17日,元迅公司突然探听到国日,元迅公司突然探听到国内内VCD生产大公司欲于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月20日挑起日挑起VCD降价大战,单机价降价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格马上会降至1000元左右,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元左右,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元迅公司于

49、是开始作出反应,于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元迅公司于是开始作出反应,于17日下午电复翠华商厦,同意其所提条件,保证供货。然而,日下午电复翠华商厦,同意其所提条件,保证供货。然而,翠华商厦也同时探听到此信息,其于翠华商厦也同时探听到此信息,其于17日下午亦电告元迅日下午亦电告元迅公公司司,撤销其于,撤销其于5日作出的要约。双方均于日作出的要约。双方均于18日上午才收到对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电报,于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双方产生了纠葛。方的电报,于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双方产生了纠葛。请分析请分析1、翠华商厦的函电是否属于要约?翠华商厦的函电是否属于要约?若是,是否有效?若是,是否有效?(10天内有效天内有效

50、)2、元迅、元迅公司公司17日的函电属于什么行为?日的函电属于什么行为?(新要约)(新要约)倘使翠华商厦当即表示接受呢?倘使翠华商厦当即表示接受呢?(承诺)(承诺)VCD购销案以案说法以案说法甲对乙表示,自己有一批新型的电脑,可以出售给乙,价金甲对乙表示,自己有一批新型的电脑,可以出售给乙,价金每台每台3000元,总价元,总价50万元。乙看了样品后,表示满意,进而万元。乙看了样品后,表示满意,进而希望看看全部的货,双方约定过几天再联系签订合同。次日,希望看看全部的货,双方约定过几天再联系签订合同。次日,丙与乙联系,以单价丙与乙联系,以单价2900元,总价元,总价45万元出售给乙同型号同万元出售

51、给乙同型号同数量的电脑。乙表示看样品后再说,丙见乙诚意不大,于是数量的电脑。乙表示看样品后再说,丙见乙诚意不大,于是转与丁联系后成交;但甲在第四天提出,自己意思表示错误,转与丁联系后成交;但甲在第四天提出,自己意思表示错误,要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契约。这样,乙就两头落空,丧失了与要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契约。这样,乙就两头落空,丧失了与丙订立有利契约的机会。丙订立有利契约的机会。乙向甲要求乙向甲要求5万元损害的赔偿。万元损害的赔偿。乙的要求是否于法有据呢?乙的要求是否于法有据呢?如果有,根据是什么呢?如果有,根据是什么呢?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介绍介绍4方面内容方面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的

52、概念指在指在合同订立过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中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信违背诚信原则原则,致使,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并给对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先合同义过程中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即合同缔结阶段。合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即合同缔结阶段。合同缔结阶段是指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同缔结阶段是指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以前的阶段,即双方合意形成以前的阶段。诺以前的阶段,即双方合

53、意形成以前的阶段。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因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附随义务,即诚信义因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附随义务,即诚信义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力、告知、照顾、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力、告知、照顾、保护;也可以是作为,如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保护;也可以是作为,如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他人的商业秘密等。违反行为,过错、利益损害、因果关系违反行为,过错、利益损害、因果关系构成要件构成要件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过失责任2、违反先

54、合同义务的、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具有过错。当事人具有过错。缔约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依据缔约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信赖利益,就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所谓的信赖利益,就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立合同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将与其订立合同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因另一方的缔约过失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因另一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导致信赖方所行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导致信赖方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能得到弥补。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能得到弥补。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的损失。民

55、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亦同。当事人在为缔约而进行协商之际,已由一般的普通关系进入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尽管此时合同尚未成立,但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仍然产生了互相协助、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这些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它是合同成立或生效前的义务信赖利益的构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信赖利益的构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当事人之间为订立合同进行实际的接触;当事人之间为订立合同进行实际的接触;一方的行为足以使另一方相信合同的成立一方的行为足以使另一方相信合同的成立即产生合理的信赖;即产生合理的信赖;一方由于信赖另一方而支出一定的费用,一方由于信赖另一方而支出一

56、定的费用,包括放弃一定的机会。包括放弃一定的机会。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过失责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信赖利益的损失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当信赖利益的损失与缔约过失责任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信赖人才能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信赖人才能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大量的费用,也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假使一方有过错,但过错与损失无关,也不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以案说法以案说法霍夫曼希望

57、购买红猫头鹰店的特许权,红猫头鹰店提出霍霍夫曼希望购买红猫头鹰店的特许权,红猫头鹰店提出霍夫曼必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并投资夫曼必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并投资18000美元。霍夫曼为美元。霍夫曼为此卖掉了其面包店,购买了一个小杂货店,搬进另一个城此卖掉了其面包店,购买了一个小杂货店,搬进另一个城市,并购买了一块地,这些行为都获得了红猫头鹰店的赞市,并购买了一块地,这些行为都获得了红猫头鹰店的赞同。但由于红猫头鹰店要求霍夫曼增加投资,遭到霍夫曼同。但由于红猫头鹰店要求霍夫曼增加投资,遭到霍夫曼的拒绝,双方未能缔约。的拒绝,双方未能缔约。霍夫曼要求红猫头鹰店赔偿损失。法院认为霍夫曼不能根霍夫曼要求红猫头鹰

58、店赔偿损失。法院认为霍夫曼不能根据据“允诺不得反悔允诺不得反悔”原则要求红猫头鹰店必须与其订约,原则要求红猫头鹰店必须与其订约,但霍夫曼可以要求红猫头鹰店赔偿因其行为而给霍夫曼造但霍夫曼可以要求红猫头鹰店赔偿因其行为而给霍夫曼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在此案中,双方的实际接触已经临近合同的承诺,霍夫曼在此案中,双方的实际接触已经临近合同的承诺,霍夫曼基于对合同签订的信任卖掉自己的小店,并购买的土地,基于对合同签订的信任卖掉自己的小店,并购买的土地,付出了许多的精力和费用,但最终因为红猫头鹰店未能及付出了许多的精力和费用,但最终因为红猫头鹰店未能及早告知需要增加费用的原因,未能缔

59、约,霍夫曼为此而付早告知需要增加费用的原因,未能缔约,霍夫曼为此而付出的费用无法得到弥补。因此红猫头鹰店构成了缔约过失出的费用无法得到弥补。因此红猫头鹰店构成了缔约过失责任。责任。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

60、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范围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违反告知义务,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应尽告知、照顾、保护等必要的注意义务,然而其却违反此项义务并因此而致他人财产损失从而所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例如,甲答应将房屋卖给乙,约定乙于某日前往甲处看房,但甲在几天前已将该房屋卖给了他人,又未告知乙,致使乙徒劳往返,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对此,甲应负赔偿责任。“假借”就是根本不想与对方订立合同,与对方进行磋商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他人的利益,或者说一方本来并没有打算和对方磋商,进行磋商是为了拖延时间或为了使对方丧失商业

61、机会。第二节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和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履行利益既包括可得利益,也包括履行本身,目的在于使受害人达到合同如期履行一样的状态;对信赖利益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因信赖合同能够成立、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回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这种利益的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毁损灭失,也不是履行利益的丧失,而是因为相信合同的有效成立而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订约费用、

62、准备履约费用等。以案说法以案说法地毯商店中的一名顾客,欲看架上的一卷,搭梯抽此卷地毯时,上地毯商店中的一名顾客,欲看架上的一卷,搭梯抽此卷地毯时,上面的数卷滚下压伤该顾客。面的数卷滚下压伤该顾客。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具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缔约双方为缔结合同已形成了一种实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具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缔约双方为缔结合同已形成了一种实际接触和磋商的关系;二是因为这种接触使当事人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或者际接触和磋商的关系;二是因为这种接触使当事人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或者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特殊结合关系。因为这种特殊的结合关系就产生了缔约过失责任。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特殊结合关系。因为这种特殊

63、的结合关系就产生了缔约过失责任。在当事人没有形成接触和信赖关系的情况下而遭受损害,由于顾客与商店并未形成在当事人没有形成接触和信赖关系的情况下而遭受损害,由于顾客与商店并未形成订约的实际接触和信赖关系,所以案订约的实际接触和信赖关系,所以案1不能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不能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缔约过失行为当事人违反的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说明、缔约过失行为当事人违反的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说明、忠实、照顾、保密等先合同义务,案忠实、照顾、保密等先合同义务,案2、3装放行李和抽看地毯,是为了乘车或交易,装放行李和抽看地毯,是为了乘车或交易,车站和商店有

64、义务依据诚实信用保护顾客,顾客装放或看货无过错车站和商店有义务依据诚实信用保护顾客,顾客装放或看货无过错某人进商场购货时,因为商场门口的地面很滑而不小心摔伤,或者某人进商场购货时,因为商场门口的地面很滑而不小心摔伤,或者进商场时因商场正在施工而不小心掉进一深坑中受伤。进商场时因商场正在施工而不小心掉进一深坑中受伤。丁某到车站乘车,在装放行李的过程中,被另外一辆车上掉下的一丁某到车站乘车,在装放行李的过程中,被另外一辆车上掉下的一包货物砸伤。丁即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车站和搬运工赔偿包货物砸伤。丁即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车站和搬运工赔偿其医疗、伤残等费用万余元。其医疗、伤残等费用万余元。

65、以案说法以案说法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

66、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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