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与涉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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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与涉税风险控制税务稽查与涉税风险控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12/19/2023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四、部分行业税务稽查及应对;五、企业自查策略和税务稽查协商;12/19/20232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十一五”期间,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情况。1、五年来,共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136万起,其中:涉及税款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2.5万起,查补收入(含税款、滞纳金和罚款)920亿元。l2010年,各地查处百万元以上税款的重大案件6425起,查补收入216亿元。2、“十一五

2、”期间,各地累计入库稽查查补收入346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了2376亿元。l2009年和2010年,分别查补收入1176亿元和1140亿元;(2316亿元)12/19/20233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1、2008年12月以来,查获各类非法印制发票7.5亿份,捣毁发票犯罪窝点3889个,打掉作案团伙2437个,抓获涉案人员1.6万名。2、2010年,共配合公安机关查获各类非法印制发票6.6亿份,捣毁发票犯罪窝点23912391个,打掉作案团伙1593593个,抓获涉案人员9319名,避免了超过千亿元的经济损失。3、税务机关大力查处虚假发

3、票“买方市场”,检查非法受票企业66.88万户,涉及使用虚假发票761761万份。(平均每户使用虚假发票11389份)12/19/20234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三)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1、十一五”期间,各地税务机关共对29个行业的118万户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收入1719亿元;总局统一组织开展了134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检查,查补税款并加收滞纳金550亿元。2、2010年,各地对12万余户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并组织了对39个重点地区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查补收入596亿元;3、总局组织有关地区税务机关对61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税务检查,查补税款及

4、加收滞纳金86亿元。12/19/20235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四)稽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1、各地先后完成市(地)、县两级稽查机构级别调整,实现了稽查组织体系改革,促进稽查工作凝聚力的有效增强。2、稽查体制和管理模式创新作为提高稽查执法效率的重要举措,大力探索实施市(地)级税务机关一级稽查模式。3、64%的市级国税局和72%的市级地税局实现了这一稽查新模式。4、2011年,稽查管理方式调整改革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市(地)级稽查机构一级稽查模式调整,整合稽查资源,充实省、市两级稽查机构力量,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分级分类稽查,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统一

5、执法尺度,提高稽查执法效率。12/19/20236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五)稽查法制建设加强。2006年以来,总局先后制定实施:1、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稽查协作工作的意见;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3、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4、修订完善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5、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6、协同立法机关起草论证的刑法第201条“逃避缴纳税款罪”条款修正案。12/19/20237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一、近年税务稽查情况简介(六)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加大稽查执法力度。(1)凝聚稽查执法合力。l明确划分稽查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信息

6、沟通、业务衔接,实现稽查资源与其他税收管理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l加强国税与地税、税务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合作。(2)依法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在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要注重依法行使职权,既要杜绝越权执法、过度执法、违规执法的行为,又要避免疏于执法、干预执法的现象。(3)加强稽查执法人员及经费保障。12/19/20238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一)税务稽查有关文件:1、税收征收管理法;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4、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试行);12/19/

7、20239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5、税务机关内部稽查工作制度:(1)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2)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3)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4)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187号);12/19/202310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6、加强稽查工作,理顺稽查体制的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税发200111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的意见(国税函

8、2008741号);12/19/202311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7、企业税收自查和专项稽查有关文件:(1)2009年对10户大企业自查的通知;(企便函);(2)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向后执行力)(3)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35号);(5)2011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12/19/202312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5)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大

9、型企业集团分支机构抽查工作中有关税务处理与处罚问题的意见(稽便函200962号):l对下述问题,除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外,还应视违法性质和情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自查提纲中已经明确列出,违法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及海关完税凭证骗抵税款,采用虚假凭证虚列成本费用的违法行为;采取做假账、两套账、体外循环等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为。l对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未在自查提纲中列出、但有明确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除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外,还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2/19/202313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

10、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税务稽查定位:1、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l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步骤和环节,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纳税情况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l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制度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成其既定的税务稽查目标与责任的创造性活动。l“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12/19/202314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为稽查依据,掌握纳税人

11、遵循税收政策和管理要求的情况;3、稽查是税务机关内部一个执行部门,侧重收集纳税人各项涉税证据,据此判断纳税人遵循税法情况,起到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发挥威慑作用;l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12/19/202315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4、稽查是征纳之间的法律、政策、管理、人际关系、协商等诸多方面的碰撞、交流、对抗,对法律性、技术性、艺术性要求较高,对纳税人影响更为严重,对稽查每一环节程序性要求更为严格。l征纳之间诉讼,税务败诉主要体现在“实体法合法,程序不规范”方面。近年来税务败诉率有所下降;l每一环节对稽查行为和文书都有严格的具体规定。12/

12、19/202316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5、结合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以及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税务稽查实施分级分类稽查:(1)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2)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3)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4)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5)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6)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l分级分类稽查的主要作用:12/19/202317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6、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等不同项目,案源选取除按正常程序由纳税评估、计算机选案、举报等升成

13、外,日常稽查选户具有一定灵活性。(1)日常稽查:l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l日常检查: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征管部门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12/19/202318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征管与稽查在税务检查上职责范围划分原则: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

14、。12/19/202319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专项稽查:稽查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l根据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确定具体检查对象;(3)专案稽查:稽查局依照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调查和处理。l两个特点:一是稽查对象特定。专案检查的对象来源于确定的线索,具有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二是适用范围广。l专案稽查适用于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交、转办以及其他所有涉嫌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12/19/202320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

15、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7、税务稽查主要环节:l查处税收案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1)选案环节:l选案部门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跟踪管理。l选案其实与纳税评估情况在工作流程上近似。l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集体研究,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确定为待查对象,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12/19/202321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案源信息包括: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

16、线索;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社会公共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l有计划地实施稽查,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查次数。12/19/202322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检查环节:l查前准备工作: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熟悉税收政策,确定相应检查方法。按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安排下户或调账检查,可以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12/19/20232

17、3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检查实施:下户检查程序,出示检查通知书和检查证;稽查证据的取得: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并与所证明的事项相关联。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不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12/19/202324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实地调查取证,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对实地检查情

18、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上签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如有其他人员在场,可以由其签章证明。异地调查取证,发函委托相关稽查局调查取证,必要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调查取证。说明:税务机关重在取证,加强税收执法风险控制;12/19/202325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调取账簿: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19、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12/19/202326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查询银行存款: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与涉案无关人员的存款账户,不在核查之列。(局限性)12/19/202327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税收保全措施:检查生产、经营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纳税情况时,发

20、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并根据不同情况送达冻结存款通知书、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12/19/202328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对于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税收保全措施撤销,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向纳税人送达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12/19/202329二、对税

21、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情形: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损毁、丢弃有关资料;其他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行为的。企业在各种涉税文书上签字,要注意实事求是,事关企业对待检查的态度。12/19/202330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检查结束:实际检查结束前的交流程序: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

22、,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检查部门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12/19/202331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3)审理环节:l三级审理制度;l依据税法和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l报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l案情复杂的,稽查局应当集体审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12/19/202332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审理环节重点审核内容:被查对象是否准确;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

23、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12/19/202333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依法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权利。主要内容:认定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书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其他相关事项。12/19/202334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l审理完毕,审

24、理人员制作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拟制相应文书;有税收违法行为,应税务处理,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有税收违法行为,应税务行政处罚,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l上述文书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执行部门送达执行。12/19/202335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4)执行环节:l执行部门接到上述文书后,应当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同时,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源管理部门。l查补税款入库;l强制执行;l行政复议、行政诉讼;l涉嫌

25、犯罪移送公安机关;l中止或终结执行。12/19/202336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三)企业税收自查。1、定义与定位:(1)由企业依照税收法规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改组、各项交易事项中的涉税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并自行补缴(退)税款的行为。l自查补缴税款,在规定期限内可以不予处罚;(稽便函200962号)l主要建立一种机制,形成内在威慑力;同时给企业一次改过自新机会,推进诚信纳税,同时增加税收。12/19/202337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企业税收自查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l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税务部门在税源骤减情况下

26、,实现税收少减收的权宜之策。(3)企业自查制度由临时作法逐渐常态化。l一种全新的税务稽查模式,在当前稽查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稽查效率。并将视企业自查情况决定是否延伸开展检查,通过自查增强企业内部约束;l企业税收自查面不受税务稽查能力约束;12/19/202338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稽查工作会议的表述:(1)2009年全国稽查会议:对自查方式与其他稽查方式有效结合问题作了探索,仍需在理论、实践、运行中磨合;(自查主体是企业,其他稽查主体是税务机关)l国外征纳之间在评税确定年度纳税义务时,也有类似作法。即由企业预估税款并缴纳,年终算税时根据企业预估税款的

27、准确度,予以适度奖惩。12/19/202339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二、对税务稽查和自查的认识(2)2010年部分地区稽查会议:重点税源企业存在较大的税收流失风险。l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税收管理不规范,纳税遵从度较低,当企业利益与税收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以内部财务制度代替税收政策,存在较为严重的税收流失风险。l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监控,及时挽回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流失,是当前摆在税务稽查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3)2011年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大型企业集团税收检查中,形成了“查前约谈、统一自查、集中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全新模式,强化了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与监控,有效控制和防范了

28、重大税收流失风险。12/19/20234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一)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1、企业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有效,企业账册处理是否规范,综合税负是否达标?(1)区分不同情况:l大中型企业只要市场利润率尚能支撑企业有效运营,尽量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账册处理,保持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稳定性。l综合税负较低的企业,务必事先准备合乎理性和可以解释的原因(如一次性因素、以前年度查补税、优惠政策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避税问题?12/19/202341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l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务必规范核算,

29、至少对有关项目规范核算!l中小型企业根据经营利润、税收优惠政策,尽量规范核算。l采取核定征税、定额征税企业可以不建账。2、内控制度和综合税负情况,影响着税务稽查的深浅!l涉税问题专业化,而非普遍化;l该问题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结果对接;l不提倡“两套账”、“账外账”,涉税风险较大。l建议对合规性交易,减少现金支付;建议对合规性交易,减少现金支付;12/19/20234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内控制度不好,账册核算不健全企业应对稽查对策:(1)沉着冷静,专人应对;(2)独立场所接受检查,尽量减少稽查人员与无关人员的接触;(3)对单位内部收入分解情况

30、、支出混乱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纳税情况等有一个清楚判断;(4)对审计、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谨慎提供(注意有无相互矛盾之处);(5)对行业特殊性和行业惯例以及与财税不同规定之处,有一个清楚认识。12/19/20234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二)发票管理不规范,是所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涉税问题。1、有关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

31、);12/19/20234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注意事项:(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在涉税案件惩罚高压态势下,虚假发票和虚开代开基本受到遏制(走逃小型商贸企业仍存在)。l企业不要心存侥幸,禁止通过非规范途径取得增值税发票;黄金票抵扣问题。l从小型商业企业、写字楼商贸公司、中间个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需谨慎,尤其是注册时间较短的商贸公司提供的发票;l按规定时限进行发票认证;(后续退货也方便)l更多的大案要案,都是内外勾结做成的。l煤电行业,尤其是煤炭行业可抵扣进项较少;在煤电环节之间如果存在中间非规范纳税人或交易的加入,一般容易出问题。

32、12/19/202345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增值税发票丢失及时处理:l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税务机关审核作为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抵扣凭证。12/19/202346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

33、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l只丢失某一联次发票的。丢失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的,使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发票联,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说明:经税务机关同意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则上允许作为所得税扣除凭证。12/19/202347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发票填开和取得要规范。(国税发200880号)l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开具假发票、作废发票或非法为他人代

34、开发票;l付款方不得要求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开的发票。12/19/202348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l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l禁止在街头、小广告处购买发票入账!l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l企业之间代垫款项尽量少;l企业开业有关发票的处理;l普通发票的稽

35、查;12/19/202349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企业发生发票涉税问题的应对:(1)区分不同情况:l增值税专用发票;l普通发票;善意行为造成的;交易现金流、合同、协议、违约、诉讼等情况;尽量证明交易和支付的真实性,争取能够税前扣除费用,减少损失。建议企业日常以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合规性交易价款。建议企业日常以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合规性交易价款。对于企业与一些私人之间的合法交易,也尽量通过非现金对于企业与一些私人之间的合法交易,也尽量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方式结算。12/19/20235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

36、控制(2)属于企业自身故意造成的:l低调面对,失责;l区分流转税、所得税的处理情况,争取按核定征税和罚款处理;l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争取宽大处理;(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数额在10万元以上,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数额在40万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12/19/202351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稽查:1、随时了解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掌握本行业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以及对本企业影响评估;2、本企业是否符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37、,有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1)金融行业;(2)房地产开发企业;(3)交通运输企业;(4)建筑业;12/19/20235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中是否有相应规定;(1)企业符合优惠政策的情况的评估,是否牵强地享受,有关要件是否具备?(2)如果稽查是否有应对方案?4、本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有税法依据。(1)是否履行审批、备案手续?(2)审批备案有何特殊要求?12/19/20235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5、本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进行

38、账册处理及核算,是否按规定取得有关票据?(1)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均有分开核算或定价的要求;(2)职工福利费、“三新”支出也有核算要求;(3)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就业安置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均有特殊要件规定。12/19/20235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6、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原外商投资企业,不得随意调整经营范围和中止经营业务。(国税函200823号)7、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或程序缺失的企业,如何面对稽查?(1)不符合优惠条件:l心存侥幸;l取消优惠;(2)程序缺失:l协调关系,抓紧补足(不该发生);12/19/202355三、

39、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四)纳税评估疑点或专案稽查问题:1、参考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已废止);(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12/19/202356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被稽查对象有关纳税评估或专案稽查问题的处理;(1)如存在问题;(2)减少延伸概率;l对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分析;2、案源选取与纳税

40、评估工作机制的关系;(1)使企业经营指标尽量正常,综合指标基本正常;(2)对不合理比率进行适当控制,尽量合乎经营常规;(3)不要规避所有税收,保持一定税负水平;3、一项建议:禁止贪婪;12/19/202357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五)企业往来款项的稽查:1、企业应收预付等往来款项的分析;(1)发生原因分析?(2)发生时间及归还可能性、催收记录、对方经营情况?(3)往来款项对应的会计、税务事项处理?(4)往来款项的核销?l归还;抵顶债务;非货币交易;豁免;抽逃资本;12/19/202358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

41、风险控制2、垫付款项及其处理情况:(1)交易原因临时垫付,收款流程;(2)非交易原因的垫付现象:l是否关联交易;l持续时间;有无规律性;l个人投资者;l集团公司抽调资金;l业务人员出差借用资金;12/19/202359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六)增值税、营业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稽查:1、增值税、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1)增值税: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

42、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l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l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12/19/20236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2)营业税: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

43、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l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l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12/19/202361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2)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

44、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l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l建筑业企业采用此项政策需注意问题:建筑业范畴;建筑业资质;自产货物;分开核算;12/19/20236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3)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2、实务中注意的问题:l稽查中容易混淆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l注意营业执照上的业务范围,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等手续;l分开核算,并核算清楚

45、;l发生争议,可建议国、地税协调解决。12/19/20236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七)视同销售业务:1、基本规定:(1)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实施细则第4条)(2)营业税政策:(营业税实施细则第5条)(3)消费税政策:(消费税条例4条、细则6条)(4)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条例25条、国税函2008828号);12/19/20236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流转税与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的异同:(1)增值税规定:l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l销售代销货物;l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

46、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国税发1998137号)l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l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l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l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l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12/19/202365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消费税规定:l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连续生

47、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12/19/202366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营业税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发生应税行为:l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l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2/19/2

48、02367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4)企业所得税规定:l资产所有权转移原则;l法人税制下,视同销售业务界定标准的变化;l流转税与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的主要区别;界定标准的区别;会计处理方法的区别;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定价问题;(国税函2008828号)l纳税申报表的具体操作口径;12/19/202368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3、非货币资产交易:l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7号)的会计与税法差异:(有益于理解企业重组问题)(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

49、进行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l货币性资产;l非货币性资产;l货币性资产交易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划分;12/19/202369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区分为按公允价值的交换和按账面价值的交换。l重点是引入公允价值观念;l公允价值的引入,缩小了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l非货币交易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上均需视同销售。l非货币交易采取账面价值方法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较大。(3)支付补价与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2/19/20237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

50、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支付补支付补价价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补收到补价价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12/19/202371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4)对于交换存货的:l税收上,让出存货的一方要按销售一项资产和同时购入一项资产来处理,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征收增值税;l企业所得税要确认一项收入,同时结转成本,计入损益;(5)交

51、换固定资产:l按照财税2009170号处理。具体处理意见:12/19/20237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6)交换无形资产:l营业税政策;l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其优惠。(7)会计损益与税法损益。l会计:公允价值模式可以确认换入与换出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账面价值模式不确认损益;l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先确认补价所对应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超出账面价值的增值,并确认为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发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12/19/20237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补价应确认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

52、值说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表明资产交换发生增值,则有收益(限于补价中对应的收益);反之发生损失。12/19/20237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l税法上:由于非货币交换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上述非货币交易的补价中包含的应确认损益,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应作纳税调减,如果上述损益为负数,则进行纳税调增;说明非货币交易中,换出资产发生了贬值。l非货币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交易税金的处理);l非货币交易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口径及应注意问题;12/19/202375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4

53、、企业重组:(1)增值税:l有关规定:征税对象:有形动产和工业性劳务(对有形动产的加工);以资产为交易对象的企业重组,应课征增值税;以债权为转让对象的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具体征税办法:12/19/202376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l以固定资产抵顶债务:参考文件: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以前固定资产、旧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旧货的税收政策基本相同。12/19/202377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20

54、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2009年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09年前未纳入增值税试点的,销售2008年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前纳入增值税试点的,销售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12/19/202378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免税已用固定资产,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对外销售已使用过的

55、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销售额不能偏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19/202379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国税函200990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

56、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注意】应纳税额=销售额2%12/19/20238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2)营业税政策:l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征收营业税。l参考财税200316号文件;(3)会计和所得税差异比较:l会计规定:债务人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是非货币交易的一种特殊方式;债务重组的结果是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有让步行为;12/19/202381三、

57、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l债务重组形式:(4种)以资产清偿债务;(银行取得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银行禁止股权投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l会计上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收益列入利润表。会计制度未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不同)l债务重组两类所得的划分;12/19/20238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 债务重组收益情况表债务重组收益情况表重组类型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清偿债务现金偿债可能有无非现金资产偿债存货偿债可

58、能有增值为收益,减值为损失固定、无形偿债可能有增值为收益,减值为损失投资资产偿债可能有增值为收益,减值为损失债转股可能有计入资本公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可能有一般没有12/19/20238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l债务重组税收规定(一般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债权转股权,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

59、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12/19/20238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l债务重组的税收处理(特殊重组):债务重组特殊重组的判定条件: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具体处理:可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注意国家税务总局201019号公告;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12/19/202385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

60、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5、对外捐赠(或赞助支出):(1)增值税政策:按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免税的,开普票)(2)所得税政策:l在原会计处理基础上,在纳税申报表中确认收入和成本,挤出视同销售利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l对外捐赠非货币资产按公允价值计入营业外支出,并按规定比例扣除。l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税201045号等;12/19/202386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6、视同销售业务需注意问题:(1)赞助支出视同销售业务同捐赠有关处理,但不允许在所得税

61、前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l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l200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施行前,各地就上述收入计算的所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在本公告发布后,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12/19/202387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

62、风险控制7、企业未做视同销售业务稽查对策:(1)参考征管法有关税款追溯期的规定,是否不在追溯范围内;(前提是否曾申报)(2)低调面对问题;(3)非货币资产定价问题;(4)视同销售成本结转数额;(5)是否属于偷税,滞纳金和罚款问题。12/19/202388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八)关联方交易的稽查及风险控制:1、有关文件:(1)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2)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63、财税2008121号);12/19/202389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同期资料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0323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12/19/202390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2、对关联方要有一个正确认识。(1)关联方交易是集团企业、多层

64、次企业、跨国企业内部交易之中难以避免的一种正常交易行为。(一些人对关联交易有误解)l关联方交易目标很多,税收只是其中一部分内容。只对少缴税款的关联方交易调整。(2)如关联方决策层不考虑避税目标,其交易定价会接近市场价格。在跨国公司考虑集团全球利益情况下,则关联方交易之间基本不具有市场竞争特点,偏离会计成本,甚至与会计成本基本无关(不明智)。l通过确定独立交易原则,使交易定价尽可能接近会计成本,使税收权益不无序流动。但操作较度较大。12/19/202391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3、关联方交易的类型:(1)关联方交易:(税法41至44条,48条)l转让

65、定价;(税务调整,企业也可自行处理)l成本分摊协议;(企业控制风险)l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控制风险)(2)受控外国企业管理:税法第45条、48条;(3)资本弱化:税法第46条、48条;(4)一般反避税:税法第47条、48条;l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细化规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强调纳税人对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增加纳税人申报责任。12/19/202392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4、关联方关系的认定。(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l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

66、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12/19/202393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12/19/202394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三、税务稽查重点内容及涉税风险控制制(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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