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规划环评技术导则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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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及 应 用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及 应 用河北科技大学沈洪艳 13081125299 引 言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导 则 ( 试 行 ) ( H J T 1302003) 2003.9.1 实 施 环 评 法 2003.9.1 实 施 规 划 环 评 作 用 体 现 在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和 规 模 、 区 域 发 展 布 局 内 容 设 置 、 技 术 方 法 、 指 标 体 系 等 取 得 初 步 共 识 。 已 成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重 要 前 提 和 主 要 依 据 。 导 则 缺

2、 点 : 虚 , 操 作 性 不 强 , 各 自 发 展 , 自 我 探 索 阶 段 规 划 环 评 条 例 2009.10.1 实 施 煤 炭 工 业 矿 区 总 体 规 划 环 评 导 则 2009.7.1 实 施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导 则 林 业规 划 正 在 征 求 意 见 规 划 环 评工 作 者 规 划 环 评 规 划 环 评管 理 者 视 角 工 作 程 序 规 划 内 容 技 术 方 法 规 划 环 评 的 特 点 和 关注 的 问 题规 划 环 评 的 主 要 任 务 规 划 环 评 的 基 本 内 容与 深 度 把 握 规划

3、环评管理要求 规划类型 规划环评的编制单位管理 违反规划环评法律责任与此相关法律规定规划环评技术评估总体要求与宏观判据规划环评技术评估要点与常见问题 交 叉 内 容规划环评的基本内容与深度把握其 他 功 能规划环评应注意的问题规划环评技术评估总体要求与宏观判据 规划环评技术评估要点与常见问题 评估对象评估要点规 划 环 评 规 划 环 评 评 估 交 叉 交 叉 内 容 规 划 环 评 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总 体 要 求 与 宏 观 判 据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4、 析 讲 座 内 容v 环 评 法 、 规 划 环 评 条 例 相 关 内 容v 基 本 概 念v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者v 规 划 环 评 管 理 者 工 作 程 序 规 划 内 容 技 术 方 法 规 划 环 评 的 特 点 和 关注 的 问 题规 划 环 评 的 主 要 任 务 规 划 环 评 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划环评管理要求 规划类型 规划环评的编制单位管理 违反规划环评法律责任与此相关法律规定规划环评技术评估总体要求与宏观判据规划环评技术评估要点与常见问题 环 评 法 、 规 划 环 评 条 例 对 规 划 环 评 的 要 求v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主 席 令 第 77号 38条 , 其 中 7-15条 关 于 规 划 环 评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国 务 院 559号 令 , 36条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二 章 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评 价 第 三 章 建 设 项 目 的 环境 影 响 评 价 第 四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五 章 附 则2003年 9月 1日 起 施 行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二 章 评 价第 三 章 审 查第 四 章 跟 踪 评 价第 五 章 法 律 责 任第 六 章 附 则2009年 10月 1日 起 施 行 明 确 了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为 规 划

6、环 评 责 任 主 体明 确 了 审 查 部 门 为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增 加 了 跟 踪 评 价 与 责 任 追 究 内 容 法 律 规 定 规 划 环 评 的 主 体 、 评 价 对 象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 设 区 的 市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及 其 有 关 部 门 , 对 其 组 织 编 制 的 工 业 、 农 业 、 畜 牧 业 、林 业 、 能 源 、 水 利 、 交 通 、 城 市 建 设 、 旅 游 、 自 然 资源 开 发 的 有 关 专 项 规 划 ( 以 下 简 称 专 项 规 划 ) , 应 当在 该 专 项 规 划 草 案 上 报

7、审 批 前 , 组 织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价 , 并 向 审 批 该 专 项 规 划 的 机 关 提 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八 条 评价对象: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划方案 v专 项 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一 ) 实 施 该 规 划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估 ; ( 二 )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施 ; ( 三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结 论 。 中 华 人 民

8、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十 条 法 律 规 定 v专 项 规 划 的 编 制 机 关 对 可 能 造 成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并 直 接 涉及 公 众 环 境 权 益 的 规 划 , 应 当 在 该 规 划 草 案 报 送 审 批 前 ,举 行 论 证 会 、 听 证 会 ,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形 式 , 征 求 有 关 单位 、 专 家 和 公 众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草 案 的 意 见 。 但 是 ,国 家 规 定 需 要 保 密 的 情 形 除 外 。 编 制 机 关 应 当 认 真 考 虑 有 关 单 位 、 专 家 和 公 众 对 环 境

9、影响 报 告 书 草 案 的 意 见 , 并 应 当 在 报 送 审 查 的 环 境 影 响 报告 书 中 附 具 对 意 见 采 纳 或 者 不 采 纳 的 说 明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十 一 条 法 律 规 定 公 众 参 与 v对 环 境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规 划 实 施 后 , 编 制 机 关 应 当及 时 组 织 环 境 影 响 的 跟 踪 评 价 , 并 将 评 价 结 果 报告 审 批 机 关 ; 发 现 有 明 显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 应 当及 时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10、响 评 价 法 第 十 五 条 法 律 规 定 跟 踪 评 价跟踪评价现状:由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在环评报告中列出跟踪评价方案,目前还没有实施的案例 法 规 要 求 首 次 纳 入 规 划 环 评 内 容 对 规 划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应 当 分 析 、 预 测 和 评 估以 下 内 容 : ( 一 ) 规 划 实 施 可 能 对 相 关 区 域 、 流 域 、 海 域 生态 系 统 产 生 的 整 体 影 响 ; ( 二 ) 规 划 实 施 可 能 对 环 境 和 人 群 健 康 产 生 的 长远 影 响 ; ( 三 ) 规 划 实 施 的 经 济 效 益 、 社 会 效 益

11、与 环 境 效益 之 间 以 及 当 前 利 益 与 长 远 利 益 之 间 的 关 系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八 条 法 规 要 求 评 价 依 据v 对 规 划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应 当 遵 守 有 关 环境 保 护 标 准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和 技 术 规范 。 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由 国 务 院 环 境 保护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规 划 环 境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由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规 划 环境 影 响 评

12、 价 技 术 导 则 制 定 , 并 抄 送 国 务 院 环 境 保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九 条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责任主体分别是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法 规 要 求 报 告 书 内 容v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v ( 一 ) 规 划 实 施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分 析 、 预 测 和评 估 。 主 要 包 括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能 力 分 析 、 不 良 环 境 影 响的 分 析 和 预 测 以 及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环 境 协 调 性 分 析 。 v

13、 ( 二 )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 主要 包 括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政 策 、 管 理 或 者 技术 等 措 施 。v ( 三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 主 要 包 括 规 划 草 案 的 环 境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措 施 的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 以 及 规 划 草 案 的 调 整 建 议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一 条 v环 境 影 响 篇 章 或 者 说 明 、 环 境 影 响

14、 报 告 书 ( 以下 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 , 由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编制 或 者 组 织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机 构 编 制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应 当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质 量负 责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一 条法 规 要 求 评 价 文 件 形 式 法 规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对 可 能 造 成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并 直 接 涉 及公 众 环 境 权 益 的 专 项 规 划 , 应 当 在 规 划 草 案 报 送 审 批 前 ,采 取 调 查 问 卷

15、、 座 谈 会 、 论 证 会 、 听 证 会 等 形 式 , 公 开征 求 有 关 单 位 、 专 家 和 公 众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意 见 。但 是 , 依 法 需 要 保 密 的 除 外 。 有 关 单 位 、 专 家 和 公 众 的 意 见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有 重 大 分 歧 的 ,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应 当 采 取 论 证 会 、 听 证 会等 形 式 进 一 步 论 证 。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应 当 在 报 送 审 查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附 具 对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不 采 纳 情 况 及 其 理 由 的 说

16、 明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三 条 v 对 已 经 批 准 的 规 划 在 实 施 范 围 、 适 用 期 限 、规 模 、 结 构 和 布 局 等 方 面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或 者 修订 的 , 规 划 编 制 机 关 应 当 依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重新 或 者 补 充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四 条 法 规 要 求 新 规 定 法 规 要 求 环 评 审 查 主 体v设 区 的 市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审 批 的 专 项 规 划 , 在 审批 前 由 其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17、 部 门 召 集 有 关 部 门 代 表 和专 家 组 成 审 查 小 组 ,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进 行 审 查 。审 查 小 组 应 当 提 交 书 面 审 查 意 见 。 v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审 批 的 专 项 规 划 , 其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办 法 , 由 国 务 院 环 境 保 护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七 条 法 规 要 求 环 评 审 查 审 查 意 见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一 )基 础 资 料 、 数 据 的

18、 真 实 性 ; ( 二 )评 价 方 法 的 适 当 性 ; ( 三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预 测 和 评 估 的 可 靠 性 ; ( 四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合 理性 和 有 效 性 ; ( 五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不 采 纳 情 况 及 其 理 由 的 说 明 的 合理 性 ; ( 六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科 学 性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十 九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审 查 小 组 应 当 提 出 对 环 境 影 响 报告 书 进 行 修 改 并 重

19、 新 审 查 的 意 见 : ( 一 ) 基 础 资 料 、 数 据 失 实 的 ; ( 二 ) 评 价 方 法 选 择 不 当 的 ; ( 三 ) 对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 预 测 和 评 估 不 准 确 、 不 深 入 ,需 要 进 一 步 论 证 的 ; ( 四 )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存 在 严 重 缺陷 的 ; ( 五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不 明 确 、 不 合 理 或 者 错 误 的 ; ( 六 ) 未 附 具 对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不 采 纳 情 况 及 其 理 由 的 说 明 ,或

20、者 不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的 理 由 明 显 不 合 理 的 ; ( 七 ) 内 容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缺 陷 或 者 遗 漏 的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二 十 条法 规 要 求 环 评 审 查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审 查 小 组 应 当 提 出 不 予 通过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意 见 : (一 )依 据 现 有 知 识 水 平 和 技 术 条 件 , 对 规 划 实 施 可能 产 生 的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或 者 范 围 不 能 作 出 科学 判 断 的 ; (二 )规 划 实 施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21、不 良 环 境 影 响 , 并 且 无法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二 十 一 条法 规 要 求 环 评 审 查 v 已 经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规 划 包 含 具 体 建设 项 目 的 , 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应 当 作 为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依 据 , 建 设 项 目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内 容 可 以 根 据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价 的 分 析 论 证 情 况 予 以 简 化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22、价 条 例 第 二 十 三 条法 规 要 求 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的 跟 踪 评 价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v ( 一 ) 规 划 实 施 后 实 际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与 环 境 影 响评 价 文 件 预 测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之 间 的 比 较 分 析 和评 估 ; v ( 二 ) 规 划 实 施 中 所 采 取 的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有 效 性 的 分 析 和 评 估 ; v ( 三 ) 公 众 对 规 划 实 施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的 意 见 ; v ( 四 ) 跟 踪

23、评 价 的 结 论 。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二 十 五 条 法 规 要 求 跟 踪 评 价 内 容 v 规 划 实 施 区 域 的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超 过 国家 或 者 地 方 规 定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 应 当 暂 停审 批 该 规 划 实 施 区 域 内 新 增 该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总 量 的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 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三 十 条 法 规 要 求 区 域 限 批 制 度 v 审 查 小 组 的 召 集 部 门 在 组 织 环 境 影 响 报

24、告 书 审 查 时 弄 虚 作 假或 者 滥 用 职 权 ,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严 重 失 实 的 , 对 直 接 负 责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v 审 查 小 组 的 专 家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中 弄 虚 作 假 或 者 有 失职 行 为 ,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严 重 失 实 的 , 由 设 立 专 家 库 的 环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取 消 其 入 选 专 家 库 的 资 格 并 予 以 公 告 ; 审 查小 组 的 部 门 代 表 有 上 述 行 为 的 , 依 法 给

25、予 处 分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三 十 三 条 法 规 要 求 法 律 责 任 v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机 构 弄 虚 作 假 或 者 有 失 职 行 为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严 重 失 实 的 , 由 国 务 院 环 境 保 护主 管 部 门 予 以 通 报 , 处 所 收 费 用 1倍 以 上 3倍 以 下 的 罚 款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v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第 三 十 四 条 法 规 要 求 法 律 责 任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者v 明 确 几 个 概

26、念 , 处 理 好 三 种 关 系v 熟 悉 工 作 程 序v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内 容v 掌 握 规 划 环 评 方 法v 规 划 环 评 的 特 点 、 应 关 注 问 题 、 主 要 任 务v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明 确 三 个 概 念 -规 划 环 评 、 区 域 环 评 、 环 境 规 划v规 划 环 评 与 区 域 环 评 都 是 在 一 较 大 的 区 域 内 进 行 环评 工 作 , 这 是 他 们 的 相 同 点 , 而 它 们 的 不 同 点 则 在于 规 划 环 评 侧 重 于 规 划 方 案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 区

27、域 环评 则 侧 重 于 区 域 内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v规 划 环 评 与 环 境 规 划 的 相 同 点 是 : 都 是 为 了 求 得 一个 区 域 范 围 内 环 境 上 的 合 理 性 , 而 其 不 同 点 则 是 :规 划 环 评 是 对 已 有 的 规 划 方 案 做 出 评 价 , 而 环 境 规划 则 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出 一 个 切 实 可 行 的 有 利 于环 境 建 设 的 规 划 。 规 划 方 案 、 环 境 可 行 规 划 方 案 、 推 荐 方 案 及 替 代 方 案推 荐 方 案 : 由 规 划 编 制 部 门 提 出 并 建

28、议 实 施 的 规 划 方 案 替 代 方 案 : 由 规 划 编 制 部 门 提 出 的 其 它 规 划 方 案环 境 可 行 方 案 : 由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筛 选 所 有 规 划 方 案 得 出 ( 基 于 对 规 划 的分 析 和 规 划 方 案 的 筛 选 ) 。 环 评 法 对 现 阶 段 应 当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规划 区 分 为 指 导 性 规 划 和 非 指 导 性 规 划 。v指 导 性 的 规 划 包 括 土 地 利 用 、 区 域 、 流 域 、 海 域的 建 设 、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 以 及 专 项 规 划 中 的

29、宏 观 性 、预 测 性 的 规 划 。 该 类 规 划 也 叫 做 政 策 导 向 性 规 划 , 提出 政 策 性 原 则 或 纲 领 。v非 指 导 性 的 规 划 环 评 法 第 八 条 规 定 的 专 项 规划 的 主 体 , 包 括 工 业 、 农 业 、 畜 牧 业 、 林 业 、 能 源 、水 利 、 交 通 、 城 市 建 设 、 旅 游 、 自 然 资 源 开 发 的 规 划等 。 这 类 规 划 也 称 作 项 目 导 向 性 规 划 , 为 实 现 规 划 目标 而 设 置 的 一 系 列 项 目 或 工 程 建 议 。 指 导 性 规 划 和 非 指 导 性 规 划

30、v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规 划 的 具 体 范 围 ( 试行 ) : 规 定 工 业 、 农 业 、 畜 牧 业 、 水 利 、 能 源 、交 通 、 旅 游 、 城 建 、 自 然 资 源 9类 专 项 规 划 中 编制 报 告 书 规 划 类 型 。v编 制 环 境 影 响 篇 章 或 说 明 的 规 划 的 具 体 范 围( 试 行 ) : 规 定 13类 规 划 。规 划 类 型 规 划 类 型 与 环 评 要 求 处 理 好 三 种 关 系v评 估 对 象 规 划 (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 规 划 环 评 单 位 )v审 查 对 象 规 划 环 评 报 告 书

31、 (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 规 划环 评 单 位 )v三 种 关 系 规 划 环 评 单 位 与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 规 划 环评 委 托 部 门 ( 一 般 为 当 地 政 府 或 者 职 能 部 门 ) , 规 划 环评 审 查 部 门 (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A委 托 单 位 B规 划 编 制 单 位 C规 划 环 评 审 查单 位三 种 关 系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规 划 环 评 单 位 规 划 环 评 管 理 部 门 熟 悉 工 作 程 序 v1、 规 划 分 析v2、 现 状 调 查 、 分 析 与 评 价v3、 环 境 影 响 识

32、 别 与 确 定 环 境 目 标 和 评 价 指 标v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 分 析 与 评 价v5、 供 决 策 的 环 境 可 行 规 划 方 案 与 环 境 影 响 减 缓措 施v6、 关 于 拟 议 规 划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与 建 议v7、 监 测 与 跟 踪 评 价v8、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公 众 参 与规 划 环 评 内 容 导 则 要 求 内 容 (8条 ) 规 划 环 评 内 容 实 际 报 告 书 内 容 ( 19项 )总 则规 划 概 述 与 分 析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和 评 价 指 标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3、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环 境 制 约 因 素 及 零 方 案 分 析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预 测 与 评 价环 境 风 险 评 价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分 析 环 境 容 量 与 总 量 控 制规 划 可 行 性 与 合 理 性 分 析循 环 经 济 与 清 洁 生 产环 境 保 护 减 缓 措 施公 众 参 与环 境 监 测 与 跟 踪 评 价规 划 优 化 调 整 建 议困 难 和 不 确 定 性 分 析执 行 总 结 规 划 环 评 的 核 心 内 容建设期:场地、供水、供电和运输等运行期:材料运输、生产、电厂发电、化工企业生产、建材厂生产等环 境 影 响

34、 主 体自然资源:土、水、矿产生态环境:动植物、植被、气候、地貌、景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环境功能区划;地下水、空 气、地表水、土壤等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目标环 境 影 响 受 体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影响评价 掌 握 规 划 环 评 方 法 规 划 环 评 方 法 目 前 规 划 环 评 价 中 采 用 的 技 术 方 法 大 致 分 为 两 类 :v( 1) 项 目 环 评 方 法 , 如 : 影 响 识 别 方 法 ( 清 单 、 矩阵 、 网 络 分 析 ) 、 描 述 基 本 现 状 、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模 型等 ;v( 2) 规 划 学 方 法 , 如 : 情

35、 景 和 模 拟 分 析 、 区 域 预 测 、投 入 产 出 方 法 、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 环境 承 载 力 分 析 等 。v这 两 种 方 法 是 互 补 的 , 结 合 起 来 可 以 构 成 一 种 更 为 全面 的 规 划 影 响 评 价 方 法 。规 划 环 评 方 法 1 专 项 性 : 规 划 大 多 由 单 项 工 程 组 合 而 成 , 每 个 工 程 有 不 同 规 模和 布 局 , 内 部 存 在 联 系 , 有 建 设 时 序 要 求 。2 综 合 性 : 具 有 区 域 性 , 与 社 会 经 济 系 统 相 互 联 系性 质

36、 决 定 内 容 : 既 要 突 出 规 划 实 施 的 工 程 特 点 , 分 析 经 济 活 动 可 能 产 生 的 环境 与 生 态 影 响 ; 又 需 要 分 析 规 划 实 施 后 可 能 带 来 的 区 域 性 环 境 -资 源 压 力 ,以 及 规 划 实 施 后 所 引 发 的 社 会 -生 态 环 境 演 变 。规 划 环 评 的 基 本 特 点 1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与 稳 定 性 主 要 考 虑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的 完 整 性 生 态 系 统 主 导 功 能 维 持 和 继 续 的 必 要 条 件2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趋 势 环 境

37、 容 量 是 否 可 继 续 承 载 规 划 实 施 ( 规 模 ) 规 划 实 施 后 是 否 能 够 继 续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有 效 保 护 ? 有 哪 些 制 约 ? 规 划 调 整 ?规 划 环 评 的 关 注 问 题 宏 观 问 题 v1、 对 规 划 实 施 的 时 间 内 和 规 划 影 响 的 空 间 内的 资 源 、 环 境 的 可 承 载 能 力 进 行 分 析 与 评 价v2、 规 划 实 施 后 的 宏 观 影 响v目 前 看 来 , 规 划 环 评 的 评 价 结 论 模 棱 两 可 , 没能 给 出 实 事 求 是 的

38、意 见 , 不 能 体 现 规 划 环 评 的价 值 。 规 划 环 评 的 主 要 任 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规划区域、规划实施直接影响的周边地域,特别是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其他重要区域应纳入评价范围。 识别规划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环境质量、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环境、环境经济等 能 体 现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的 战 略 、 政 策 和 要 求 , 突 出 规 划 的 行 业 特 点 及 其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 符 合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的 易 于 统 计 、

39、比 较 、 量化 的 指 标 , 评 价 指 标 值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法 规 和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限 值 要 求 , 导 则 提 出 6种 规 划 ( 区 域 、 土 地 、 工 业 、 农 业 、能 源 、 城 建 ) 评 价 目 标 和 指 标 体 系 经 验 : 评 价 指 标 的 选 择 原 则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逐项分析规划目标、布局、规模等各规划要素与上层规划的 符合性与协调性,重点分析规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应重点分析规划实施所依托的资源、环境条件

40、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如水资源分配方案、土地资源使用方案、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案分析规划方案中需要具备但没有具备、应该明确但没有明确的内容,明确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布局及时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变化情况预测、分析和评价不同情景下(规划基础条件、具体方案两方面不确定性可能出现的情况)规划阶段性目标的可达性及其环境影响。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1、背景值2、监测数据有问题3、真有问题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41、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明确给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管理、技术、政策);评述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将合理、有效的对策措施作为环评执行总结内容。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拟定跟踪评价方案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在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必要的、可实施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意见。给出相容性和协调性分析结果或者结论;给出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的明确结果;给出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

42、可行性结论。环境规划的目标要求可达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可达对环境保护对象的影响可接受规划实施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v第 十 五 章 困 难 和 不 确 定 性 分 析 规 划 不 确 定 性 : 是 指 规 划 编 制 及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导 致 环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和 评 价 结 论 发 生 变 化 的 因 素 。 主 要 来 源于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规 划 方 案 本 身 在 某 些 内 容 上 不 全 面 、不 具 体 或 不 明 确 ; 二 是 规 划 编 制 时 设 定 的 某 些 资 源 环 境基 础

43、条 件 , 在 规 划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能 够 预 期 的 变 化 。 1、 规 划 实 施 的 不 确 定 性 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的 不 确 定 性 3、 不 确 定 性 ( 政 策 、 市 场 ) 对 规 划 实 施 过 程 的影 响 4、 区 域 周 边 大 环 境 变 化 的 不 确 定 性 v第 十 六 章 执 行 总 结 各 章 节 的 主 要 结 果 和 结 论 a) 评 价 区 域 的 生 态 、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和 变 化 趋 势 , 资 源 、 环 境承 载 力 现 状 , 明 确 制 约 规 划 实 施 的 重 大 资

44、源 、 环 境 要 素 。 b) 规 划 实 施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环 境 风 险 结 论 c) 规 划 方 案 的 综 合 论 证 结 论 ( 协 调 性 分 析 结 论 、 规 划 方 案 环境 合 理 性 、 环 保 目 标 和 评 价 指 标 可 达 性 、 规 划 优 化 调 整 建 议 ) d) 预 防 和 减 轻 规 划 实 施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 规 划 涉及 的 主 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内 容 和 要 求 。 e) 跟 踪 评 价 方 案 (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 f)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45、 和 意 见 处 理 情 况 , 不 采 纳 意 见 的 理 由 。 总 的 结 论规 划 环 评 基 本 内 容 与 深 度 把 握 v规 划 区 发 展 现 状 回 顾 性 评 价 : 对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演 变 和 环 境 质 量 的 变 化情 况 进 行 分 析 与 评 价 , 重 点 分 析 评 价 区 域 存 在 的 主 要 环境 问 题 与 现 有 的 开 发 模 式 、 规 划 布 局 、 产 业 结 构 、 产 业规 模 和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等 方 面 的 关 系 。 提 出 本 次 规 划 应 注意 的 资 源 、 环 境 问 题 , 以 及 解 决 问

46、 题 的 参 考 途 径 。v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分 析 无 法 回 避 的 问 题v环 境 制 约 因 素 汇 总 与 本 规 划 实 施 相 关 的 环 境 、 经 济 、 社 会 和 区 域 的 问题 , 重 点 分 析 评 价 区 环 境 现 状 与 环 境 质 量 、 生 态 功 能 和其 他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间 的 差 距 , 明 确 提 出 规 划 实 施 的 生 态 、环 境 、 资 源 制 约 因 素 。 v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不 要 忽 略 水 污 染 、 大 气 污 染 等 类 型规 划 环 评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v 循 环 经 济 与 准 入

47、条 件 进 园 工 业 的 标 准 , 即 入 园 限 制 条 件 , 列 出 哪 些 可 进 , 哪 些 不 可进 的 条 件 。 可 分 类 说 明 , 列 出 名 录 , 如 控 制 进 入 , 限 制 进 入 ,积 极 引 入 并 构 建 产 业 链 等 ; v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v 规 划 环 境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分 析 对 功 能 分 区 进 行 合 理 性 分 析 和 评 价 。 各 功 能 区 之 间 相 互 分 布 关系 是 否 合 理 , 相 互 间 环 境 功 能 是 否 协 调 , 是 否 互 相 制 约 , 如 不合 理 ,

48、 需 提 出 调 整 意 见 ; 与 原 有 城 区 的 依 托 关 系 分 析 ( 与 城 区 的 环 境 协 调 性 分 析 ) , 主要 从 选 址 ( 上 下 风 向 、 河 流 上 下 游 关 系 ) 角 度 分 析 ;v 规 划 方 案 比 选 规 划 方 案 不 唯 一 时 ( 交 通 规 划 和 新 区 选 址 ) 比 选 方 法 : 专 家 咨 询 , 类 比 , 矩 阵 , 核 查 表 , 对 比规 划 环 评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v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总 体 要 求 与 宏 观 判 据v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规 划

49、环 评 管 理 者 总 体 要 求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总 体 要 求 与 宏 观 判 据技 术评 估全 面 性准 确 性图 件清 楚文 字流 畅 深 入 性针 对 性 全 面 性 : 是 报 告 书 质 量 好 坏 的 基 础 因 素 , 指 报 告 书 是 否 包 括 应该 包 括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每 部 分 内 容 是 否 能 够 说 明 本 部 分 应 该 说明 的 主 要 问 题 。准 确 性 : 是 报 告 书 质 量 好 坏 的 决 定 因 素 , 指 报 告 书 内 容 和 结 论的 可 信 程 度 , 取 决 于 报 告 书 基 础 资 料 和 数 据

50、是 否 真 实 , 评 价 方法 是 否 正 确 。 针 对 性 : 是 报 告 书 质 量 好 坏 的 重 要 因 素 , 一 是 要 符 合 本 规 划 特点 , 评 价 内 容 和 重 点 设 置 应 与 规 划 方 案 相 协 调 ; 二 是 要 符 合 规划 区 域 特 点 , 不 同 地 区 自 然 环 境 、 社 会 经 济 和 资 源 支 撑 条 件 均不 相 同 , 面 临 的 生 态 、 环 境 问 题 以 及 区 域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必 然 多种 多 样 。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总 体 要 求 与 宏 观 判 据 深 入 性 : 是 报 告 书 质 量

51、 提 高 的 必 要 因 素 , 主 要 衡 量 报 告 书 是 否 深入 分 析 了 规 划 实 施 对 各 环 境 要 素 、 环 境 风 险 和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能 力等 方 面 的 影 响 , 是 否 对 累 积 影 响 、 间 接 影 响 和 人 群 健 康 影 响 等 前沿 问 题 进 行 了 必 要 探 讨 。文 字 与 图 件 : 文 字 流 畅 、 图 件 清 楚 准 确 是 报 告 书 的 基 本 要 求 , 影响 着 其 质 量 优 劣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总 体 要 求 与 宏 观 判 据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规 划 目

52、标 与 定 位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通 过 分 析 规 划 方 案 的 环 境 影 响 实 现 ( 指 标 是 否 达 到 ) 。 对 于 规 划 目 标 与 发 展 定 位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 通 过 分 析 其 与相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以 及 上 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相符 性 , 与 同 层 其 他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综 合 判 定 。实 例 : 经 济 发 展 目 标 、 环 保 目 标 定 位 表 2-2 xx县 产 业 聚 集 区 主 要 产 业 指 标 预 测 表发 展 定 位 县城工业园定位为:青龙县对外开放窗口、新

53、的城市产业功能区及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青龙轻工产业发展增长极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区。 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定位为:青龙重工产业发展核心区;秦皇岛精品钢材基地;冶炼、金属压延、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基地。大巫岚循环经济工业园定位为:京津唐钢铁产业转移承接区;秦皇岛市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发展核心区;青龙东北部特色产业聚集区。 发 展 规 模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目 前 规 划 环 评 对 于 规 模 的 控 制 ,一 般 多 采 用 资 源 环 境 承 载能 力 是 否 满 足 规 划 发 展 需 求 进 行 分 析 , 侧 重 水 、 土 地 资 源 。 实 际 上 , 靠 此 资 源 承 载 力

54、限 制 规 模 , 不 全 面 , 只 是 在 一些 严 重 缺 水 地 区 , 经 济 开 发 需 要 大 量 外 调 水 资 源 时 , 才 能 提出 调 整 建 议 。 还 应 该 通 过 政 策 法 规 约 束 、 区 域 产 业 调 整 计 划 等 确 定 合理 规 模 。实 例 : 人 口 规 模 、 用 地 规 模 、 经 济 规 模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 功 能 区 划 分 和 项 目 布 局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功 能 区 划 分 是 规 划 主 要 内 容 和 规 划 布 局 的 基 础 。 在 确 定开 发 范 围 的 同 时 , 也 基 本

55、确 定 了 产 业 场 地 的 位 置 ( 空 间 格局 ) 。 主 要 考 虑 规 划 项 目 与 区 域 各 类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水源 地 等 重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 以 及 可 能 导 致 的各 种 生 态 安 全 与 环 境 风 险 问 题 。实 例 : 功 能 分 区 图 不 可 少 ; 周 边 关 系 图 很 重 要 ; 卫 生 防 护 距离 、 风 险 距 离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 发 展 产 业 结 构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针 对 产 业 发 展 模 式 可 能 造 成 的 生 态 破

56、 坏 与 环 境 影 响 , 环境 质 量 与 环 境 风 险 是 否 接 受 、 水 土 资 源 是 否 可 支 撑 、 资 源 是否 得 到 高 效 利 用 、 生 态 功 能 是 否 可 维 系 、 国 家 及 河 北 省 环 境和 产 业 政 策 等 角 度 , 论 证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模 式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优 先 顺 序 : 政 策 符 合 性 ; 关 联 度 ; 资 源 环 境 支 撑 能 力 ; 环 境风 险 ; 环 境 影 响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 开 发 时 序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建 设 时 序 决 定 开 发 速 度 和 发

57、 展 规 模 , 并 对 区 域 资 源环 境 承 载 力 和 污 染 负 荷 影 响 较 大 。 建 设 时 序 受 环 境 影 响 甚 小 。 但 规 划 的 后 续 产 业 , 如煤 电 、 煤 化 工 等 资 源 消 耗 高 、 污 染 负 荷 大 的 项 目 , 对 区域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和 污 染 负 荷 影 响 都 较 大 , 往 往 受 区 域水 资 源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制 约 较 高 。合 理 顺 序 : 基 础 设 施 ; 环 保 设 施 ; 重 点 行 业 或 产 业 ; 其 它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 环 保 目 标 和 评

58、 价 指 标 可 达 性 依 据 规 划 实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 结 合 环 保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经 验 : 贯 穿 整 个 报 告 书 ;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 循 环 经 济 、 清洁 生 产 等 应 该 能 明 确 回 答 目 标 和 指 标 能 否 达 到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宏 观 判 据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析规 划 概 述 与 分 析评 价 要 点 规 划 目 标 、 规 模 、 结 构 ( 产 业 结 构 、 能 源 结 构 等 ) 、 建 设 时 序 , 资

59、源 能 源 利 用 、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等 。 规 划 空 间 布 局 ;主 要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 内 容 、 规 模 、 位 置 等 。 与 相 关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及 上 层 规 划 符 合 性 ;与 同 层 位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 常 见 问 题 规 划 项 目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时 序 、 规 模 和 布 局 ; 规 划 方 案 中 经 常 缺 少 水 源 规 划 、 环 保 方 案 ; 缺 少 与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等 的 协 调 性

60、分 析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必 要 的 土 地 利 用 功 能 调 整 意 见 ; 与 土 地 规 划 编 制 主 管 部 门 协 商 调 整 内 容 的 合 理 性 和可 行 性 ; 在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条 件 下 , 明 确 为 实 施 规 划 进 行 土 地利 用 规 划 的 调 整 方 案 。 关 于 与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的 协 调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地 表 或 者 地 下 饮 用 水源 保 护 区 、 森 林 公 园 、 社 会 关 注 区 ( 居 住 区 、 科 研 文 教区 、 机 关 办 公 区 等 ) 的

61、协 调 , 需 要 在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基 础上 , 对 相 关 规 划 进 行 调 整 。 调 整 方 案 要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具 有 合 理 性 和可 操 作 性 。与 其 他 规 划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协 调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评 价 要 点v 调 查 范 围 、 方 法 符 合 要 求 ; 基 础 资 料 可 以 反 映 规 划 区 特 点 。v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敏 感 性 , 空 气 、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 声 环 境 、 土 壤 等 环 境 要 素 评价 , 客 观 反 映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62、 和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v 明 确 全 部 环 境 敏 感 区 和 保 护 目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保 护 要 求 , 准 确 分 析 现 状 主 要 环境 问 题 , 影 响 规 划 实 施 的 主 要 资 源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 常 见 问 题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不 典 型 ( 监 测 时 间 、 监 测 点 位 不 清 楚 ) , 回 顾 评 价 不 足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不 全 、 不 准 确 ; 忽 略 村 民 用 水 问 题 ; 基 础 图 件 缺 失 、 不 清 、 不 全 面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析

63、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和 指 标 体 系评 价 要 点 正 确 识 别 环 境 影 响 的 主 体 ( 规 划 方 案 ) 和 受 体 ( 环 境 要 素 和 议 题 ) , 准 确 建 立两 者 对 应 关 系 ; 以 实 现 规 划 确 定 的 环 保 相 关 目 标 和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结 果 为 依 据 , 建 立 环 境 影 响 评价 指 标 体 系 ; 评 价 指 标 需 否 符 合 国 家 、 地 方 的 有 关 要 求 常 见 问 题 评 价 指 标 与 评 价 内 容 对 应 情 况 ( 如 土 地 资 源 、 社 会 经 济 等 ) 。 经 常 缺 少 能 耗 、

64、 水 耗 , 土 地 资 源 占 用 等 指 标 。 评 价 指 标 的 量 化 评 价 标 准 , 取 值 依 据 。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评 价 要 点v 全 面 、 客 观 、 准 确 评 价 规 划 实 施 ( 规 划 发 展 目 标 、 空 间 布 局 、 规 模 和 结 构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 包 括 直 接 影 响 、 间 接 影 响 、 累 积 影 响 等 ) 。v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方 法 和 预 测 模 式 、 各 项 参 数 选 取 是 否 得 当 , 预 测

65、 结 果 、 评 价采 用 评 判 标 准 ( 或 要 求 ) 正 确 , 结 论 可 信 。常 见 问 题 v 情 景 设 置 问 题 不 合 理 : 要 考 虑 规 划 不 确 定 性 , 合 理 组 合 。v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可 能 存 在 漏 项 , 对 不 同 居 民 点 、 文 物 、 生 态 功 能 区 ,重 要 物 种等 。v 生 态 脆 弱 或 具 有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域 的 生 态 风 险 评 价 ;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析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 清 洁 生 产 、 环 境 容 量 和 总 量v 规

66、划 布 局 的 生 态 适 宜 性 评 价 内 容 。v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全 面 性 和 条 理 性 : 可 从 能 耗 、 物 耗 、 产 品 方 案 、 生 产 工 艺 和单 位 GDP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 等 方 面 进 行 ;v 可 供 规 划 实 施 利 用 的 剩 余 资 源 承 载 能 力 、 环 境 容 量 以 及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是否 评 价 了 区 域 资 源 环 境 对 规 划 实 施 的 支 撑 能 力 。v 水 资 源 平 衡 图 ( 不 平 衡 、 不 全 面 ) ; 各 水 源 供 水 能 力 和 潜 力 ( 一 女 多 嫁 )v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 第 四 系 潜 水 和 有 供 水 意 义 的 含 水 层 等 , 关 注 不 足v 规 划 实 施 后 的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能 否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规 划 环 评 技 术 评 估 要 点 与 常 见 问 题 分 析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评 价 要 点v 从 针 对 性 、 可 操 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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