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第五章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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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五 章 商 业 银 行n1、 商 业 银 行 的 形 成 、 职 能 和 组 织 形式n2、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 负 债 与 资 本n3、 商 业 银 行 的 表 外 业 务n4、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理 论n5、 政 府 对 商 业 银 行 的 监 管 2 一 、 现 代 银 行 的 产 生 与 发 展n 起 源 于 文 艺 复 兴 时 期 意 大 利 的 钱 币 兑 换 业 。n 最 早 以 银 行 (banco)名 称 经 营 业 务 的 是 1580年 建 于 意大 利 威 尼 斯 的 银 行 。n 1593年 在 米 兰 、 1609年 在 阿 姆 斯

2、 特 丹 、 1619年 在 汉堡 等 地 都 相 继 建 立 了 银 行 。1、 产 生 。( 1) 起 源 于 古 代 的 银 钱 业 和 货 币 兑 换 业 。 3 (2)在 英 国 的 发 展n 英 国 的 银 行 则 起 源 于 为 顾 客 保 管 金 银 的 金 匠 。主 要 业 务 形 式1) 货 币 的 兑 换 业 务2) 货 币 保 管 业 务3) 异 地 支 付 业 务 ( 汇 兑 业 务 )1694年 , 在 政 府 的 支 持 下 , 英 国 出 现 了 第 一 家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英 格 兰 银 行 , 标 志 着 现 代银 行 制 度 的 开 端 。 4

3、总 结 :n 商 业 银 行 的 形 成 途 径 :1、 从 高 利 贷 银 行 转 变 而 来2、 以 股 份 制 形 式 组 建 而 成n 商 业 银 行 职 能 的 产 生 1.全 额 准 备 金 部 分 准 备 金 , 信 用 中 介 职 能 产 生 2.保 管 业 务 存 款 业 务 , 支 付 中 介 职 能 产 生 在 信 用 中 介 与 支 付 中 介 职 能 基 础 上 , 信 用 创 造 职 能 产 生 3.保 管 凭 条 银 行 券 , 发 行 信 用 货 币 职 能 产 生 5 2、 商 业 银 行 的 发 展 趋 势n (1)集 中 化 。 表 5-1 近 年 来 全

4、 球 100亿 美 元 以 上 的 银 行 业 并 购排 名 买 方 卖 方 购 并 交 易 规 模1 旅 行 者 集 团 花 旗 集 团 8002 国 民 银 行 美 洲 银 行 6003 三 菱 银 行 东 京 银 行 3384 瑞 士 联 合 银 行 瑞 士 银 行 3305 第 一 银 行 芝 加 哥 第 一 公 司 3006 三 井 银 行 太 阳 神 户 银 行 230 7 第 一 联 合 银 行 科 斯 泰 茨 金 融 公 司 1668 国 民 银 行 公 司 巴 尼 特 银 行 1559 韦 尔 斯 法 戈 银 行 第 一 洲 际 银 行 12310 化 学 银 行 大 通 曼

5、 哈 顿 银 行 100 6 (2)全 能 化 。商 业 银 行 有 全 能 型 和 分 离 型 两 种 模 式 , 80年 代 以 后 ,分 离 型 开 始 逐 渐 向 全 能 型 银 行 转 化 。(4)国 际 化 。 经 济 国 际 一 体 化 导 致 金 融 国 际 一 体 化 ;银 行 业 务 越 来 越 多 地 超 越 了 国 界 。(5)社 会 化 。 股 权 开 放 , 很 多 已 经 成 为 上 市 公 司 。(3)电 子 化 。自 动 取 款 机 、 信 用 卡 、 24小 时 无 人 银 行 、 网 上 银 行等 等 。 银 行 内 部 的 电 子 资 金 转 账 系 统

6、 。 7 二 、 商 业 银 行 的 性 质 与 地 位n商 业 银 行 是 以 追 求 最 大 利 润 为 目 标 , 以多 种 金 融 负 债 筹 集 资 金 , 以 多 种 金 融 资产 为 其 经 营 对 象 , 能 利 用 负 债 进 行 信 用创 造 , 并 向 客 户 提 供 多 功 能 、 综 合 性 服务 的 金 融 企 业 。n商 业 银 行 是 金 融 体 系 的 主 体 。 8 三 、 商 业 银 行 的 组 织 形 式建 立 原 则 : 竞 争 原 则 、 稳 健 原 则 、 适 度 原 则组 织 形 式 :n 单 元 制n 分 支 行 制n 银 行 持 股 公 司

7、制n 跨 国 联 合 制 9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 负 债 与 资 本n一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n二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本 金n三 、 商 业 银 行 的 负 债n四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10 一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如 表 5-1所 示说 明 : 以 上 是 一 张 典 型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 每一 个 具 体 项 目 均 占 有 一 定 的 数 额 与 百 分比 , 代 表 银 行 在 某 一 时 点 上 的 资 金 来 源与 运 用 情 况 。 资 产 项 目 与 负 债 项 目 的 总额 相 等

8、 。即 : 资 产 =负 债 +资 本 11 表 5.1 美 国 1990年 底 所 有 商 业 银 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资 产 ( 资 金 运 用 ) 负 债 ( 资 金 来 源 )准 备 金 2 交 易 存 款 18收 款 过 程 中 的 现 金 3 非 交 易 存 款在 其 他 银 行 的 存 款 2 储 蓄 存 款 17证 券 小 额 定 期 存 款 ( $10万 ) 19 美 国 政 府 及 其 所 属 机 构 13 大 额 定 期 存 款 ( $10万 ) 15 州 和 地 方 政 府 及 其 他 证 券 6 借 款 24贷 款 银 行 资 本 7 工 商 业 贷 款 1

9、9 不 动 产 贷 款 24 消 费 者 贷 款 11 银 行 间 贷 款 6 其 他 贷 款 7 其 他 资 产 ( 如 实 物 资 产 ) 7 总 额 100 总 额 100 12 二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本 金n 1.资 本 金 的 含 义 及 其 构 成( 1) 含 义( 2) 构 成 普 通 股 股 本核 心 资 本 永 久 非 累 积 优 先 股 公 开 储 备 : 股 票 发 行 溢 价 、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公 积 金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等 附 属 资 本 : 未 公 开 储 备 、 重 估 储 备 、 普 通 贷 款 与 证 券 损 失 准 备 金 、

10、 混 合 资 本 工 具 、 长 期 附 属 债 务 13 2.资 本 金 的 功 能( 1) 营 业 功 能( 2) 保 护 功 能( 3) 管 理 功 能资 料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是 金 融 管 理 部 门 实 施 控 制 的 工 具 。 我 国 对 设 立 商 业 银 行 的 最 低 资 本 要 求 是 : 设 立 分 支 机构 的 全 国 性 商 业 银 行 , 最 低 实 收 资 本 为 20亿 元 人 民 币; 不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全 国 性 银 行 为 10亿 元 人 民 币 ; 区域 性 商 业 银 行 最 低 实 收 资 本 为 8亿 元 人 民 币 ;

11、 合 作 银 行最 低 实 收 资 本 为 5亿 元 人 民 币 等 。 金 融 管 理 部 门 通 过 规定 和 调 节 各 种 业 务 的 资 本 比 率 , 就 可 对 其 业 务 活 动 实施 控 制 。 14 三 、 商 业 银 行 的 负 债n 指 商 业 银 行 以 信 用 方 式 筹 集 资 金 的 业 务 , 包 括 存 款 和借 入 款 两 大 类 。 ( 一 ) 存 款v种 类存 款 目 的 标 准 : 分 为 交 易 账 户 、 非 交 易 账 户存 款 主 体 标 准 : 分 为 企 业 存 款 、 财 政 存 款 、 储 蓄 存 款 。 15 支 票 存 款在 美

12、国 , 支 票 存 款 有 三 种 不 同 的 形 式 :n ( 1) 不 付 息 的 活 期 存 款 ( demand deposits) n ( 2) 有 息 的 可 转 让 提 款 单 存 款 ( NOW) 和超 级 可 转 让 提 款 单 存 款 ( Super-NOW)n ( 3) 货 币 市 场 存 款 账 户 ( MMDA) 16 非 交 易 存 款 n 非 交 易 存 款 的 利 息 较 支 票 存 款 高 , 但 不可 开 支 票 , 因 而 不 能 直 接 充 当 交 易 媒 介 。在 美 国 非 交 易 存 款 也 有 三 种 基 本 类 型 :n 储 蓄 存 款n 小

13、额 定 期 存 款 ( 10万 美 元 以 下 )n 大 额 定 期 存 款 ( CDs) ( 10万 美 元 以上 ) 。 17 ( 二 ) 借 入 款种 类 同 业 拆 借 ( 用 途 )( 1) 同 业 借 款 转 抵 押 、 转 贴 现 再 贴 现 : 再 贴 现 利 率 贴 现 利 率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利 率( 2) 向 央 行 借 款 再 贷 款 ( 用 途 、 分 类 )( 3)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筹 集 资 金 不 缴 纳 存 款 准 备 金 )( 4) 证 券 回 购 协 议 18 四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n ( 一 ) 现 金 资 产准 备 金

14、: 由 商 业 银 行 在 中 央 银 行 的 存 款 和 库 存 现 金 ,即 法 定 准 备 金 和 超 额 准 备 金 两 部 分 组 成 。收 款 过 程 中 的 现 金 : 指 在 清 算 过 程 中 , 已 记 入 商 业银 行 的 负 债 , 但 实 际 上 商 业 银 行 还 未 收 到 的 那 部 分资 金 。同 业 存 款 : 小 银 行 为 获 得 支 付 清 算 、 外 汇 交 易 、 证券 购 买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在 大 银 行 ( 即 代 理 行 的 ) 存 款 。总 结 : 现 金 项 目 的 流 动 性 最 高 , 是 商 业 银 行 的 一 级 储备

15、。 19 ( 二 ) 证 券 投 资投 资 对 象 : 货 币 市 场 投 资 工 具 、 资 本 市 场 证 券 等投 资 的 目 的 : 分 散 经 营 风 险 与 提 高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和 收益投 资 的 管 理 :投 资 对 象 的 限 定 :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投 资 对 象 是 政 府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商 业 银 行 法 修 正 案 ) 。投 资 比 例 的 限 定 : 投 资 对 资 本 的 比 例 ; 对 投 资 企 业 比例 的 限 制总 结 : 短 期 政 府 债 券 安 全 性 与 流 动 性 都 非 常 高 , 被 当 作商 业 银

16、 行 的 二 级 储 备 。 20 ( 三 ) 贷 款1.贷 款 种 类期 限 标 准 : 分 为 短 期 、 中 期 、 长 期 贷 款 。贷 款 对 象 标 准 : 分 为 工 商 业 贷 款 、 不 动 产 贷款 、 消 费 者 贷 款 、 同 业 贷 款和 其 他 贷 款 。 保 障 条 件 标 准 : 抵 押 贷 款 、 质 押 贷 款 、 担 保贷 款 、 信 用 贷 款 、 票 据 贴 现 贷 款 。风 险 程 度 : 正 常 、 关 注 、 次 级 、 可 疑 、 损 失 21 资 料 : 实 行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管 理 对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的 挑 战挑 战 一

17、 , 银 行 的 不 良 贷 款 会 显 著 上 升 我 国 银 行 的 不 良 贷 款 率 上 升 , 即 银 行原 来 不 计 算 在 “ 不 良 贷 款 ” 内 的 债 权 ,现 在 必 须 明 确 地 分 类 到 “ 关 注 ” 或“ 次 级 ” 、 “ 可 疑 ” 、 “ 损 失 ” 类 中 。 22 挑 战 二 , 提 取 损 失 准 备 金 会 明 显 上 升 。 银 行 在 提 取 普 通 准 备 金 以 外 , 要 按 照 五 级 分类 的 结 果 , 根 据 每 笔 贷 款 损 失 的 程 度 , 逐 笔 提 取相 应 的 专 项 准 备 金 。 该 政 策 对 专 项 准

18、 备 金 提 取 的 参 照 比 率 : 关 注类 的 贷 款 , 2%; 对 次 级 类 贷 款 , 比 率 为 20%;对 可 疑 类 贷 款 , 比 率 为 50%; 对 损 失 类 贷 款 , 比率 为 100%; 同 时 , 根 据 我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 借 鉴一 些 国 家 的 做 法 , 对 次 级 类 贷 款 和 可 疑 类 贷 款 损失 准 备 金 的 提 取 比 率 可 根 据 贷 款 损 失 的 程 度 , 上下 浮 动 20%。 23 挑 战 三 , 银 行 短 期 利 润 水 平 将 受 到 影 响 银 行 提 取 损 失 准 备 金 制 度 相 应 调 整

19、 , 准 备 金增 加 而 分 流 了 利 润 , 因 而 银 行 的 业 绩 将 因 此 在短 期 内 受 到 影 响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要 求 : 从 2004年 1月 1日 起 , 在 中国 各 类 银 行 推 行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风 险 管 理 。 25 ( 四 ) 其 他 资 产n 包 括 商 业 银 行 拥 有 的 实 物 资 产 ( 如 建 筑 、 设 备 )等 。 26 商 业 银 行 的 表 外 业 务含 义 : 是 指 影 响 银 行 利 润 和 风 险 但不 反 映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的 业 务 。分 类 : 无 风 险 的 表 外 业 务 和

20、有 风 险的 表 外 业 务 。 27 1、 无 风 险 的 表 外 业 务 亦 称 中 间 业 务 , 指 商 业 银 行 以 中 间 人 的 身 份 , 不 运 用 或 较 少 运 用自 己 的 资 金 , 替 客 户 承 办 收 付 和 其 他 委 托 事 项 , 从 中 收 取 手 续 费的 业 务 。 包 括 以 下 几 类 :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 即 非 现 金 结 算 , 包 括 同 城 结 算 和 异 地 结 算 。 同 城 结 算 主 要 方 式 是 支 票 结 算 , 通 过 票 据 交 换 所 自 动 转 账 系 统 进 行 ; 异 地结 算 方 式 主 要 有

21、: 汇 兑 、 托 收 、 信 用 证 。 代 理 业 务典 型 的 中 间 业 务 信 托 业 务 : 即 信 任 委 托 , 与 代 理 业 务 的 区 别 租 赁 业 务 : 包 括 经 营 性 租 赁 、 融 资 性 租 赁 。 信 用 卡 业 务 。 28 2、 有 风 险 的 表 外 业 务 狭 义 的 表 外 业 务 这 类 业 务 的 开 展 将 引 起 银 行 资 产 、 负 债 的 增 减 变 化 , 带 来 银行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 包 括 : 贸 易 融 通 类 业 务 : 银 行 承 兑 业 务 与 商 业 信 用 证 业 务 金 融 保 证 业 务 : 主

22、要 有 备 用 信 用 证 、 贷 款 承 诺 及 贷 款 销 售 等业 务 。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业 务 : 如 金 融 期 货 、 期 权 、 利 率 互 换 和 远期 利 率 协 议 等 交 易 。 29 中 间 业 务 和 表 外 业 务 的 联 系 与 区 别n 其 联 系 是 : 二 者 都 不 在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表中 反 映 , 二 者 有 的 业 务 也 不 都 占 用 银 行 的 资 金 、银 行 在 当 中 发 挥 代 理 人 、 被 客 户 委 托 的 身 份 ;收 入 来 源 主 要 是 服 务 费 、 手 续 费 、 管 理 费 等

23、 。n 其 区 别 是 : 中 间 业 务 更 多 的 表 现 为 传 统 的 业 务 ,而 且 风 险 较 小 ; 表 外 业 务 则 更 多 的 表 现 为 创 新的 业 务 , 风 险 较 大 , 这 些 业 务 与 表 内 的 业 务 一般 有 密 切 的 联 系 ,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还 可 以 转 化表 内 的 业 务 。 30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理 论一 、 商 业 银 行 的 经 营 原 则“三 性 ” 原 则( 一 ) 流 动 性是 指 银 行 经 营 中 应 能 及 时 满 足 存 款 人 随 时 支 取 的要 求 ( 二 ) 安 全 性是 指 银

24、行 经 营 中 应 尽 量 减 少 资 产 风 险 。 ( 三 ) 盈 利 性是 指 银 行 经 营 中 在 保 证 安 全 性 的 前 提 下 , 银 行 以追 求 利 润 最 大 化 为 最 终 目 标 。 31 “ 三 性 原 则 ” 间 的 关 系n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的 三 个 原 则 既 是 相 互 统 一 的 , 又有 一 定 的 矛 盾 。n 如 果 没 有 安 全 性 , 流 动 性 和 盈 利 性 也 就 不 能 最后 实 现 ; 流 动 性 越 强 , 风 险 越 小 , 安 全 性 也 越高 。 但 流 动 性 、 安 全 性 与 盈 利 性 存 在 一 定 的

25、矛盾 。 一 般 而 言 , 流 动 性 强 、 安 全 性 高 的 资 产 其盈 利 性 则 较 低 , 而 盈 利 性 较 强 的 资 产 , 则 流 动性 较 弱 , 风 险 较 大 , 安 全 性 较 差 。 32 二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从 时 间 发 展 的 角 度 来 看 , 商 业 银行 的 经 营 管 理 经 历 了1、 资 产 管 理2、 负 债 管 理3、 资 产 负 债 综 合 管 理的 演 变 过 程 。 33 ( 一 ) 资 产 管 理 理 论 (20世 纪 60年 代 之 前 ) 在 20世 纪 60年 代 之 前 , 银 行 资 金

26、来 源 渠 道 比 较 单 一 ,60%以 上 是 活 期 存 款 , 因 而 难 以 有 所 作 为 , 只 有 把 精力 放 在 资 产 管 理 上 。 资 产 管 理 涉 及 商 业 银 行 如 何 将 其 资 产 在 现 金 、 证券 、 贷 款 等 各 种 资 产 持 有 形 式 之 间 进 行 合 理 分 配的 问 题 :( 1) 在 满 足 流 动 性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力 图 使 多 余 的现 金 资 产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 2) 尽 可 能 购 买 收 益 高 、 风 险 低 的 证 券 。( 3) 尽 可 能 选 择 信 誉 良 好 又 愿 意 支

27、付 较 高 利 率 的借 款 者 。 “ 6C”标 准 ( 4) 在 不 损 失 专 业 化 优 势 的 前 提 下 , 尽 可 能 通 过资 产 的 多 样 化 来 降 低 风 险 。 34 ( 二 ) 负 债 管 理 理 论n 20世 纪 60年 代 之 后 , 由 于 经 济 相 对 繁 荣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迅 速 发 展 , 使 银 行 资 金来 源 渠 道 和 数 量 受 到 威 胁 , 同 时 通 货 膨胀 率 也 开 始 上 升 , 且 商 业 银 行 受 到 政 府利 率 管 制 , 吸 收 资 金 的 能 力 进 一 步 衰 弱 ,迫 使 商 业 银 行 开 始

28、 发 掘 负 债 项 目 来 满 足准 备 金 要 求 和 流 动 性 , 即 负 债 管 理 理 论应 运 而 生 了 。 35 商 业 银 行 的 负 债 管 理 活 动 可 以 分 为两 类 :一 类 是 合 理 利 用 现 有 的 负 债 渠 道 , 完 善 银行 的 负 债 结 构 , 降 低 负 债 风 险 和 负 债 成本 。另 一 类 则 是 积 极 进 行 金 融 创 新 , 在 法 规 允许 的 范 围 内 , 尝 试 新 的 负 债 业 务 , 低 成本 吸 引 更 多 的 负 债 。 36 (三 ) 资 产 负 债 综 合 管 理20世 纪 70年 代 末 , 资 产

29、负 债 联 合 管 理 理 论 产 生 。该 理 论 的 基 本 思 想 是 从 资 产 和 负 债 两 方 面 综 合考 虑 , 对 应 地 进 行 分 析 , 根 据 银 行 经 营 环 境 的变 化 , 协 调 各 种 不 同 资 产 和 负 债 在 利 率 、 期 限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等 方 面 的 搭 配 , 作 出 最 优 化 的 资产 组 合 , 以 满 足 盈 利 性 、 安 全 性 和 流 动 性 的 要求 。 37 资 产 负 债 综 合 管 理n 资 产 负 债 联 合 管 理 包 括 多 种 方 法 ,如 偿 还 期 对 称 理 论 、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30、理 论 、 不 同 中 心 分 配 理 论 等 , 目 前这 些 理 论 已 被 许 多 商 业 银 行 所 抛 弃 ,下 面 介 绍 各 国 商 业 银 行 普 遍 采 用 的缺 口 管 理 法 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 法 。 38 1.缺 口 管 理 也 叫 差 额 管 理 , 是 根 据 期 限 或 利 率 等 指 标将 资 产 和 负 债 分 成 不 同 的 类 型 , 然 后 对 同一 类 型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之 间 的 差 额 , 即 缺 口( gap) , 进 行 分 析 和 管 理 。 以 利 率 指 标为 例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都

31、 可 以 分 为固 定 利 率 和 浮 动 利 率 两 种 类 型 。 根 据 这两 种 类 型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之 间 的 不 同 组 合 ,可 以 有 三 种 不 同 的 缺 口 管 理 战 略 : 39 n ( 1) 零 缺 口 战 略 : 也 就 是 使 浮 动 利 率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等 于 浮 动 利 率 负债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 两 者 之 间 不 存 在缺 口 。 在 这 种 战 略 下 , 当 利 率 水 平 上升 时 , 资 产 收 益 和 负 债 成 本 都 将 同 比例 上 升 , 因 此 从 理 论 上 说 , 利 率 波 动的

32、影 响 能 够 被 完 全 抵 消 , 银 行 的 总 收益 将 保 持 不 变 。 40 n ( 2) 正 缺 口 战 略 : 也 就 是 使 浮 动 利 率 资 产 占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大 于 浮 动 利 率 负 债 占 总 负 债 的 比例 ,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一 个 正 缺 口 。 在 这 种 战 略 下 ,利 率 的 上 升 将 使 银 行 的 收 益 增 加 , 利 率 的 下 降则 是 银 行 的 收 入 减 少 。n ( 3) 负 缺 口 战 略 : 也 就 是 使 浮 动 利 率 资 产 占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小 于 浮 动 利 率 负 债 占 总 负 债

33、的 比例 ,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一 个 负 缺 口 。 在 这 种 战 略 下 ,利 率 的 上 升 将 使 银 行 的 收 益 减 少 , 利 率 的 下 降则 是 银 行 的 收 入 增 加 。 41 n 零 缺 口 模 型n 正 缺 口 模 型n 负 缺 口 模 型 浮 动 利 率 资 产 浮 动 利 率 负 债固 定 利 率 资 产 固 定 利 率 负 债浮 动 利 率 资 产 浮 动 利 率 负 债固 定 利 率 负 债固 定 利 率 资 产浮 动 利 率 资 产 浮 动 利 率 负 债固 定 利 率 资 产 固 定 利 率 负 债 42 2.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n

34、通 过 一 系 列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指 标 来 对 商 业 银 行 的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监 控 和 管 理 。 n 相 关 链 接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于 1994年 颁 布 了 信 贷 资 金 管理 暂 行 办 法 , 决 定 从 当 年 起 , 对 商 业 银 行 实 行 资 产 负债 比 例 管 理 , 同 时 还 颁 布 了 商 业 银 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暂行 监 控 指 标 , 决 定 从 1998年 1月 1日 起 , 正 式 取 消 对 商业 银 行 贷 款 限 额 控 制 , 推 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 。 43 第 五 节 政

35、府 对 商 业 银 行 的 监 管一 、 商 业 银 行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1.信 用 风 险 : 指 贷 款 到 期 后 , 借 款 方 不 能 归 还 贷 款 从 而 使 放 款 方承 受 损 失 的 风 险 。 2.国 家 风 险 : 指 借 款 人 所 在 国 的 经 济 、 社 会 和 政 治 环 境 方 面 有 关的 风 险 。 国 家 风 险 的 表 现 形 式 之 一 是 转 移 风 险 , 是 指 由 于 外 汇 管制 导 致 借 款 人 无 法 偿 还 管 制 外 汇 标 值 的 外 国 银 行 债 务 的 风 险 。3.市 场 风 险 : 指 银 行 的 表 内

36、 和 表 外 头 寸 由 于 市 场 价 格 的 变 动 而 遭受 损 失 的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的 一 个 具 体 内 容 是 外 汇 风 险 。 44 4.利 率 风 险 : 指 银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在 利 率 出 现 不 利 的 波 动 时 面 临 的 风险 。 5.流 动 性 风 险 : 因 为 银 行 无 力 满 足 客 户 的 提 款 要 求 或 正 当 的 贷 款申 请 而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 6.操 作 风 险 : 最 重 大 操 作 风 险 在 于 内 部 控 制 及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失 效 。 45 二 、 对 商 业 银 行 监

37、管 的 基 本 内 容 v 1.对 商 业 银 行 设 立 和 变 更 事 项 的 审 批v 2.银 行 营 运 过 程 中 的 监 管 ( 1)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 2) 流 动 性 要 求 ( 3) 资 产 质 量 监 管 ( 4) 对 银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监 管 ( 5) 风 险 集 中 和 风 险 暴 露 的 监 管v 3.一 些 被 “ 放 松 ” 的 监 管 内 容 v 4.存 款 保 险 制 度v 5.信 息 不 对 称 46 n ( 1) 巴 塞 尔 协 议由 来 :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出 台 起 源 于 前 联 邦 德 国 赫 尔 斯 塔银

38、行 ( Herstatt Bank) 和 美 国 的 富 兰 克 林 国 民 银 行( Franklin National Bank) 的 倒 闭 。 为 了 强 化 国 际 银 行系 统 的 稳 定 性 , 消 除 因 各 国 资 本 要 求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不 公平 竞 争 , 1987年 12月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通 过 了 如 何 衡 量 和确 定 国 际 银 行 资 本 及 监 督 标 准 的 协 议 草 案 , 并 于 1988年7月 15日 正 式 通 过 了 统 一 资 本 计 量 与 资 本 标 准 的 国 际协 议 ( International Conver

39、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 。 这 就 是 著 名的 巴 塞 尔 协 议 。 47 主 要 内 容资 本 的 组 成 一 级 资 本 : 又 称 核 心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 又 称 附 属 资 本 。 其 中 核 心 资 本 在 总 资 本中 的 比 率 不 得 低 于 50%。风 险 权 数 系 统侧 重 点 放 在 信 用 风 险 及 信 用 风 险 中 更 深 层 面 的 国 家转 移 风 险 。 权 数 体 系 可 归 纳 为 两 部 分 :一 部 分 是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的 资 产 风 险 权

40、 数 , 分 别 设置 0%、 10%、 20%、 50%、 100%五 个 权 数 ; 48 另 一 部 分 是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项 目 , 包 括 新 的 金 融 创 新工 具 , 将 其 本 金 数 乘 以 信 用 转 换 系 数 , 转 换 为 表 内业 务 量 , 再 根 据 表 内 同 等 性 质 的 项 目 进 行 加 权 , 获得 相 应 的 信 用 风 险 等 级 。 转 换 系 数 共 设 置 0%、 20%、 50%、 100%四 种 。即 :表 内 资 产 的 风 险 资 产 量 =表 内 资 产 相 应 的 风 险 权 数表 外 资 产 的 风 险 资 产 量

41、 =表 外 资 产 信 用 转 换 系 数 表 内 相 对 资 产 的 风 险 权 数 49 目 标 标 准 比 率 巴 塞 尔 协 议 衡 量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主 要 尺 度 是 资 本 对 加 权 风 险资 产 的 比 率 。即 :其 中 :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表 内 资 产 的 风 险 资 产 量 + 表 外 资 产 的 风 险 资 产 量并 要 求 各 成 员 国 的 国 际 银 行 在 1992年 底 达 到 这 一 标 准 。%4%8 加 权 风 险 资 产核 心 资 本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加 权 风 险 资 产总 资 本总 资 本 充 足 率 50 表 5

42、-2 某 商 业 银 行 各 项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表 内 资 产 项 目 金 额 风 险 权 数 风 险 资 产现 金政 府 债 券拆 放 同 业房 屋 抵 押 贷 款商 业 贷 款固 定 资 产合 计 100, 000500, 0001000, 000600, 0001000, 000800, 0004000, 000 00.10.20.511 050, 000200, 000300, 0001000, 000800, 0002350, 000表 外 资 产 项 目 本 金 转 换 系 数 风 险 权 数 风 险 资 产回 购 协 议 履 约 担 保跟 单 信 用 证 300, 0

43、00100, 000400, 000 10.50.2 1 300, 000 0.2 10, 000 1 80, 000合 计 800, 000 390,000 51 n 若 该 银 行 总 资 本 为 200, 000万 元 , 核 心 资 本 为120, 000万 元 , %4.43900002350000120000 %3.73900002350000200000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总 资 本 充 足 率 52 (2)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补 充 协 议 由 来 自 80年 代 以 来 , 在 金 融 自 由 化 浪 潮 冲 击 下 , 国 际金 融 市 场 尤 其 是 衍 生

44、 金 融 工 具 市 场 迅 猛 发 展 , 越来 越 多 的 商 业 银 行 突 破 传 统 业 务 的 框 架 , 致 力 于表 外 业 务 尤 其 是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业 务 的 开 拓 , 商 业银 行 的 市 场 经 营 风 险 相 应 增 大 , 严 重 威 胁 到 国 际金 融 体 系 的 安 全 合 稳 定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于 1995年4月 再 次 发 表 了 结 合 市 场 风 险 的 资 本 协 议 修 正 案 , 作 为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补 充 , 简 称 补 充 协议 。 53 基 本 内 容 针 对 银 行 经 营 中 市 场 风 险 的

45、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监 管 计 划 制 定 了 一 个 风 险 测 量 框 架 : 包 括 标 准 计 量 法 和 内 部 模型 法 。 扩 充 了 资 本 范 围 的 定 义 , 增 加 了 三 级 资 本 : 有 短 期 次级 债 务 组 成 , 且 必 须 满 足 一 系 列 限 制 条 件 。 资 本 比 率 的 计 算 中 , 将 市 场 风 险 的 测 量 值 ( 资 本 保 险金 ) 乘 以 12.5( 1/8%) , 加 到 信 用 风 险 方 案 中 的 加 权风 险 资 产 中 , 而 计 算 式 的 分 子 是 原 协 议 中 的 一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46、与 应 付 市 场 风 险 的 三 级 资 本 的 总 和 。 54 标 准 计 量 法 : 是 将 市 场 风 险 分 解 为 利 率 风 险 、 股 票 风 险 、 外 汇 风 险、 商 品 风 险 和 期 权 的 价 格 风 险 , 然 后 对 各 类 风 险 分 别进 行 计 算 并 加 总 ;内 部 模 型 法 : 也 就 是 基 于 银 行 内 部 VaR( Value-at-Risk) 模 型 的计 量 方 法 , 这 是 将 借 款 人 分 为 政 府 、 银 行 、 公 司 等 多个 类 型 , 分 别 按 照 银 行 内 部 风 险 管 理 的 计 量 模 型 来 计算 市

47、 场 风 险 , 然 后 根 据 风 险 权 重 的 大 小 确 定 资 本 金 的数 量 要 求 。 55 ( 3) 新 巴 塞 尔 协 议由 来 : 1997年 7月 全 面 爆 发 的 东 南 亚 金 融 风 暴 更 是 引 发了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对 金 融 风 险 的 全 面 而 深 入 的 思 考 。 从 巴林 银 行 、 大 和 银 行 的 倒 闭 到 东 南 亚 的 金 融 危 机 , 人 们 看到 , 金 融 业 存 在 的 问 题 不 仅 仅 是 信 用 风 险 或 市 场 风 险 等单 一 风 险 的 问 题 , 而 是 由 信 用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外

48、加 操 作风 险 互 相 交 织 、 共 同 作 用 造 成 的 。 1996年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提 出 了 粗 线 条 的 新 资 本 协 议 草案 , 2001年 1月 公 布 了 详 细 的 新 协 议 草 案 , 各 国 商 业 银行 和 监 管 当 局 对 新 协 议 草 案 提 出 许 多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经过 一 年 半 时 间 研 究 , 终 于 在 2002年 7月 10日 就 许 多 重 要问 题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委 员 会 计 划 于 2003年 第 四 季 度 确 定新 资 本 协 议 以 便 各 国 于 2006年 底 实 施 新 协

49、议 。 我 国 金 融监 管 当 局 宣 布 2006年 暂 不 实 行 新 协 议 。 56 内 容 : 1999年 6月 公 布 的 新 巴 塞 尔 资 本 协 议 征 求 意 见 稿( 第 一 稿 ) 、 2001年 推 出 的 两 个 新 巴 塞 尔 协 议 征 求 意 见 稿 统称 “ 新 巴 塞 尔 协 议 ” 。 三 大 支 柱 最 低 资 本 要 求 : 风 险 范 畴 的 拓 展 : 信 用 风 险 的 加 权 资 本 加 上 反 映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的 内 容 。 以 及 : 计 量 方 法 的 改 进 与 创 新 、 资 本 约 束 范 围 的 扩 大

50、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金 融 监 管 当 局 三 大 职 责 : 一 是 全 面 监 管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状 况 ;二 是 培 育 银 行 的 内 部 信 用 评 估 体 系 ; 三 是 加 快 制 度 化 进 程 市 场 约 束 : 推 进 信 息 披 露 确 保 市 场 对 银 行 的 约 束 效 果 57 ( 2) 提 高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的 途 径建 立 健 全 呆 帐 准 备 金 制 度 ;完 善 银 行 税 后 利 润 累 积 资 本 金 的 规 定 ;推 进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制 改 革 及 上 市 ,利 用 资 本

51、市 场 增 加 资 本 金 ;调 整 资 产 组 合 中 资 产 的 风 险 权 重 。 58 n 1.对 商 业 银 行 从 事 证 券 业 务 的 限 制 分 离 式 银 行 、 全 能 式 银 行 分 业 经 营 、 合 ( 混 ) 业 经 营 分 业 管 理 、 合 业 管 理n 2.对 商 业 银 行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限 制n 3.对 利 率 的 限 制 59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即 国 家 作 为 最 后 贷款 人n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始 于 20世 纪 30年 代 的 美 国 ,当 时 为 了 挽 救 在 经 济 危 机 的 冲 击 下 已 濒临 崩 溃 的

52、 银 行 体 系 , 美 国 国 会 在 1933年通 过 格 拉 斯 -斯 蒂 格 尔 法 , 联 邦 存 款保 险 公 司 ( FDIC) 作 为 一 家 为 银 行 存 款保 险 的 政 府 机 构 于 1934年 成 立 并 开 始 实行 存 款 保 险 , 以 避 免 挤 兑 , 保 障 银 行 体系 的 稳 定 。 60 n 迄 今 为 止 , 全 球 约 有 90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建 立 了 显 性 存款 保 险 制 度 。 2005年 11月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发 布 的 中 国 金 融 稳定 报 告 ( 2005) 指 出 , 金 融 安 全 网 由 审 慎

53、金 融 监管 、 中 央 银 行 最 后 贷 款 人 职 能 、 投 资 者 保 护 制 度 等 构成 。 目 前 在 我 国 , 投 资 者 保 护 制 度 中 只 有 存 款 保 险 制度 尚 未 确 立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时 透 露 , 我 国 建 立 存 款保 险 制 度 的 时 机 已 基 本 成 熟 。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的 具 体 安排 中 已 经 成 熟 的 是 : 对 存 款 人 实 行 有 限 赔 付 ; 从 保 险范 围 来 看 , 所 有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的 存 款 类 机 构 都 应 该 纳入 范 围 , 缴 纳 保 费 ; 对 风 险 不 同 的 金 融 机 构 会 征 收 和风 险 度 一 致 的 费 率 , 即 差 别 利 率 等 。 但 我 国 目 前 尚 未开 始 筹 建 存 款 保 险 机 构 。 61 信 息 不 对 称n 由 于 信 息 不 对 称 , 会 产 生 两 个 现 象n1、 逆 向 选 择 ( 事 前 行 为 )n2、 道 德 风 险 ( 事 后 行 为 )n 以 购 买 保 险 为 例 来 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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