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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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工程材料控制管理方法工程工程材料控制管理方法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视和检查的力度,进步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进步,行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 工程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理论经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那么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或行

2、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消费厂厂名和厂址;3. 产品包装和商标款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5. 施行消费答应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答应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视过程中,要求质量监视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那么,按照国家和

3、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标准,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互相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标准要求逐项、逐条进展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工程建立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第七条 工程办负责人、工程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工程质量负责,作为公司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当以下责任: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工程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当相应的费用;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渎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4. 工程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工程全年无过失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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