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监护人的职责

上传人:功*** 文档编号:230669212 上传时间:2023-08-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9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资源描述: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责监护人的职责(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专责监护人的职责第1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第2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

2、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是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监护职责的内容监护职责又称监护事务,是指监护人依法享有的监护权利与所负担的监护义务的总称。我国将监护制度在本法总则编加以规定,反映出我国立法对监护制度的定位为被监护人行为能力欠缺的补正。因此,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然是监护职责中的核心内容。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对外从事民事活动时,其监护职责表现为法定代理权,其所实施的

3、法律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监护人。此外,我国在立法中将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监护人在行使法定代理权时的代理权限应有所区别。监护人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它合法权益。这一规定自始有之,民法总则仅做了文字调整,内容并没有发生实质的改变,民法典继续沿用此规定。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对监护职责作出了相对于民法通则更加具体的规定,即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1 ,对未成年

4、人的监护职责(1)监护人的人身监护职责。详见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2)监护人的财产监护职责。监护人有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代表被监护人从事财产法律行为。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规定,监护人有权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用于抚养未成年人,支付其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是被承认的。但是,大陆法系国家还规定了监护人制作、更新财产清单与账目的职责,并定期将财产清郸口账目向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或者家庭会议提交,以确保监护人正确使用被监护人的财产,不致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目前,我国立法没有对此作出详尽的规定,

5、这可能给司法实践活动带来一些困难,需要法官在个案中对财产监护职责加以解释。2 .对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我国立法上将成年人监护与未成年人监护都统一地在监护这一节中作出规定,在监护人的职责上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成年人监护与未成年人的监护还是存在较大的区别。现代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目的并不在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而是对其进行必要的保护、照顾,使其获得与他人平等的主体地位。所以,现代成年监护制度除了对财产的监管职责之外,更加注重对被监护人人身上的照护职责,要将财产管理与人身监护相结合,提高被保护者的生活质量。例如,成年人的人身监护包括给予医疗上的治疗和养护责任。目前本法在成年人监护职责的规定上

6、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就充分体现了对精神障碍患者人身监护职责的落实。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不得对精神病患者使用家庭暴力或遗弃精神障碍患者,对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享有同意权,监护人应当看护好在家居住的患者,妥善看护没有入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生嘱托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监护人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等。在对老年人、残疾人、心理障碍患者等成年人进行照护的过程中,监护人同样应当积极为其提供医疗帮助,排除其身体、精神上的障碍,力求使其行为能力最大限度地得到恢复。(二)监护权受到法律保护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称为监

7、护权。监护权受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或侵犯。侵害监护权的行为样态,主要是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或者妨害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当监护权受到侵害或妨害时,监护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如果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无亲属关系的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对被监护人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等。对于侵害被监护人利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他人担任监护人。另外,因我国已将协议监护与意定监护制度纳入监护体系中,如果监护人违反协议约定的监护职责,还可能发生违约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