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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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2.2 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 2.3 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4 应急专家组职责2.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职责2.6 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7 应急工作组职责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检测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2 地质灾难应急体系建设3.3 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机构建设3.4 地质灾难应急平台建设3.5 预警机制4 应急响应4.1 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分级4.2 地

2、质灾难险情和险情速报4.3 应急响应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调查评估5.3 灾后重建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6.2 应急资金6.3 应急物资6.4 通讯保障6.5 地质灾难应急防治科学探讨6.6 宣扬与培训6.7 信息发布6.8 监督检查 7预案管理与更新7.1 预案管理7.2 预案更新8责任与奖惩9附则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9.2 预案说明部门9.3 预案的实施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刚好、有序、有效地做好我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工作,避开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辽宁省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辽宁省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瓦房店市突发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瓦房店市突发公共事务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瓦房店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难。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4、最大程度地削减突发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济区管委会各司其职、亲密协作,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地质灾难应急抢险的救援效率。 1.4.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难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地质灾难的主体责任。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当,副总指挥由

5、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当,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市教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林水局、市服务业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委宣扬部、人武部、大连供电公司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中国联通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中国电信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6、2.2 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地质灾难应对工作; 依据地质灾难预警状况或已发生地质灾难灾情,启动和发布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分析、推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缘由,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 部署和组织相关部门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快速组织指挥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地质灾难信息的审定和发布;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难的应急防治与处置工作; 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3 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贯彻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经济区管委会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汇合、上报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进展状况; 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组分析灾难发展趋势,对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供应依据; 组织应急防治工作状况的新闻发布;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打算和整理归档,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和瓦房店市地质灾难防治信息动态; 担当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应急专家组职责 分析灾难形成缘由,推断灾难发展趋势,为应急指挥部组织防灾和指挥联合行动供应决策询问,为应急处置和救灾方案供应技术指导。 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瓦房店市国土资源局聘请各有关部门

8、和单位政治素养好、熟识防灾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2.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依据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6 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并对灾难发展趋势进行预料,向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难预料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难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依据地质灾难分级报告规定,审核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灾建筑物的损

9、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房屋建筑的干脆经济损失状况;担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重大地质灾难项目建设市政府投资支配的协调支配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探讨灾后重建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基本生活救助方案,核查和上报灾民信息,管理安排救灾款物并监督运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助、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城乡规划城建局:负责对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平安进行监督指导;组织专家为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难的抢险救灾、应急排危供应技术支持;负责组织灾难复原重建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

10、对主城区内受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评估和抢修,保障正常运行。 市交通局:负责刚好制定干线马路抢修疏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道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协作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农发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限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和限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市公安消防、交警、巡警及属地公安机关,帮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难威逼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平安地带,状况紧急时,依法组织强制避灾疏散。 市教化局:负责危及校舍平安的地质灾难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灾难发生时学校师生、财产的抢救和转移工作;负责灾后正常教学秩序

11、的复原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学问的宣扬教化工作。 市林水局:对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平安的地质灾难实行处置措施,避开水利工程遭遇或引发地质灾难。 市卫生局:负责开展灾区伤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限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难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帮助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制定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方案,提出相关建议。 市旅游局:负责帮助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的主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内地质灾难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帮助各相关主管部门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市服务业局:负责粮、油、肉、糖等抢险救灾物质的储存和调拨,并依据有关指令快速组织或协调相关单位向

12、灾区供应抢险救灾的粮、油、肉、糖等物资。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督促矿山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对危及自身平安和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地质灾难防治工作,参与地质灾难引发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地震局:负责供应地质灾难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市气象局:负责供应地质灾难应急处置现场的气象信息,为灾难救援处置供应气象保障;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共同制作发布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市委宣扬部:依据突发地质灾难等级,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人武部:依据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依据须要协调驻军参与抢险

13、救灾。大连瓦房店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区域损毁供电设备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难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负责地质灾难发生后灾区通信保障。 2.7 应急工作组职责 2.7.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由市发改局、公安局、卫生局,市委宣扬部组成 职责:负责灾难应急工作中综合协调,保证应急工作有序开展。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和通报地质灾难应急处置状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7.2现场抢险组 牵头单位:人武部 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 职责:负责突发地质灾难事务中伤员抢救、隐患消退、道路通行实力复原工作。 2.7.3医疗救援组 牵头单

14、位:市卫生局 成员:由灾难发生地应急救援医疗卫朝气构组成 职责: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受伤人员转运救治,并供应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所需的技术支持。 2.7.4平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由人武部、市交通局、地质灾难发生地区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组成 职责:负责设置地质灾难现场警戒区,疏散灾难发生区内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灾难现场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7.5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由市环保局、交通局、林水局、地震局组成。 职责:负责对突发地质灾难类型、缘由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为突发地质灾难处置供应

15、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难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2.7.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由市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服务业局、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组成 职责:负责突发事务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2.7.7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扬部 成员:依据灾难事务详细状况,由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确定。 职责:负责组织现场新闻记者,依据权威信息进行报道。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市、乡两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在全面开展地质灾难调查

16、、详查、巡查的基础上,对发觉滑坡、倒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难隐患点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同时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隐患点实行专业监测;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难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3.2 地质灾难应急体系建设 市、乡两级政府要编制和完善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难隐患点要编制特地的应急预案,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要探讨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依据“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村屯、预案进学校”的要求,加大预案的宣扬力度,提高广阔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有条件的地方应在适当范围内组织预案演练,

17、以检验和校正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反应实力。 3.3 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机构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地质灾难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难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任务,做到地质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 3.4 地质灾难应急平台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以地质灾难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平台建设,通过网络、通信和图像接入等系统的整合与集成,实现与市、省、部互联互通。建成包括信息速报、分析评估、远程会商、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反应刚好、有序、高

18、效。 3.5 预警机制 3.5.1预警分级 依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料突发地质灾难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难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黄色预警:预料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难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相关部门亲密关注雨情、水情改变,对预警区域地质灾难隐患点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打算。 橙色预警:预料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大。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加密对预警区域地质灾难隐患点巡查与监测频次;必要时,组织受地质灾难威逼人员转移;各级国土资源

19、、气象等部门加密会商研判;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待命打算。 红色预警:预料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刚好组织受地质灾难威逼人员转移;预警区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地质灾难零报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预警区域预警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3.5.2 预警信息发布 依据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与大连市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我市将预警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传真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我市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难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可能性大小等。 3.5.3 预警的级别调整和解除 依据气象预报及实时

20、雨情、水情监测等状况,对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预警级别发生改变的,刚好按程序调整、解除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警。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流程与其发布流程相同。 4 应急响应 4.1 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难险情和地质灾难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难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难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2)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1、,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3)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中型地质灾难灾情。 (4)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为

22、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小型地质灾难灾情。 4.2 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速报 发生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时,受地质灾难影响的群众和知情人应马上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值班电话:85611882,报警电话:85611882。 4.2.1速报时限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马上速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马上速报市人民政府和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国土资源主管

23、部门。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马上速报市政府和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4.2.2速报的内容 灾难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难类型、灾难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难,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同时提出主管部门实行的对策和措施。 4.3 应急响应 地质灾难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依据地质灾难的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时,市国土资源部门速

24、报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马上启动本预案,由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先行部署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市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林水局、民政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刚好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市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刚好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记,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途,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

25、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难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灾区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应在大连市政府、省政府或国务院的领导下,由省指挥部或国务院总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进行。 4.3.2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大型地质灾难灾情时,市国土资源部门速报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马上启动本预案,由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先行部署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6、,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市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林水局、民政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刚好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市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刚好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记,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途;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

27、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难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灾区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大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应在大连市政府、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大连市指挥部或省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进行。 4.3.3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中型地质灾难灾情时,市国土资源部门速报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市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刚好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记

28、,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途;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中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市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林水局、民政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刚好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难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

29、灾区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中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应在大连政府的领导下,由大连市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进行。 4.3.4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小型地质灾难灾情时,市政府马上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刚好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危急区警示标记,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途,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

30、难险情和小型地质灾难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详细指挥、协调、组织市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林水局、民政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刚好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恳求大连市支持。 4.3.5应急响应结束 经应急专家组鉴定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已消退,或者得到有效限制后,由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撤消划定的地质灾难危急区,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地质灾难应急处置结束后,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开展灾难救助,支配好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

31、移和安置工作,并做好现场清理、灾难监测及必要的平安防范工作。 5.2 调查评估 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专家组应急调查看法,提交地质灾难应急调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灾情(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抢险救灾工作、地质灾难类型和规模、地持灾难形成缘由、发展趋势、已经实行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等。 5.3 灾后重建 市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支配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依据综合评估,确定原地重建或另选新址重建。原址重建的,应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基础设施,编制地质灾难治理工程总体方案;异地重建的,应对新址进行地质灾难危急性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 依据“指挥灵活、社会

32、参与、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原则,构建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难治理工程资质的专业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气,各系统、企业救助队伍为基本力气的救援队伍体系。达到指挥灵活、组织严密、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反应快速、救援高效的要求。 6.2 应急资金 市政府应按现行程序将地质灾难防治资金列入年度政府投资支配中,保障地质灾难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当进行。财政部门应依据近三年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状况,在财政预算中,将年度地质灾难应急工作经费纳入国土资源部门预算,以确保地质灾难应急工作的顺当进行。6.3 应急物资各级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

33、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购置并储备用于救灾的应急监测调查、会商通信等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及调运等工作按瓦房店市突发公共事务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执行。6.4 通讯保障 加强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在地质灾难发生前、发灾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 6.5 地质灾难应急防治科学探讨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

34、探讨,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难趋势预料、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探讨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难预报预警科学探讨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6 宣扬与培训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媒体,主动向公民宣扬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法律法规和监测预防、预报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加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各级指挥部要运用各种演习形式,熟识、检验应急预案,提高各级指挥员的组织指挥实力,救援队伍的协同行动实力与应急抢险实力。 6.7 信息发布 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的发布按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工作方案(辽委办发200922号)执行。

35、6.8 监督检查市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上述各项地质灾难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督导和检查,落实相关责任。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应参照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7.2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状况的改变,适时进行修订、更新,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 责任与奖惩 市政府对在地质灾难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和嘉奖。 对引发地质灾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

36、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难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难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简单发生地质灾难的区域。 地质灾难危急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难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难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难:指由地质灾难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难,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干脆经济损失:指地质灾难及次生灾难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

37、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说明部门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说明。 9.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瓦政发2010138号)同时废止。 附件:1.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2.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系统框架图附件1 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应急结束由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批准善后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先期处置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应急响应各级指挥部统一指挥小型突发地质灾难依据各级政府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上报发生突发地质灾难 信息报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各级政府有关领导 向各级部门传达领导指示附件2 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系统框架图市级突发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市教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农发局、市商务局(服务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武装部、市气象局、大连瓦房店供电分公司、中国联通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和驻瓦武警部队下设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应急工作组负责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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