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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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 民 工 维 权 制 度为构建社会化农夫工维权网络,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农夫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与制定解决农夫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根本原则 :1、合法、公正、准时;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农夫工往往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社会保障低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这种既非农夫又非城市工人的特别身份使他们既有别于中国传统城镇劳动者,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夫。农夫的身份阻碍着他们真正融人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对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同时,长期在城市“打工”又

2、形成了他们与真正意义上的农夫群体日益加深的隔膜, 以至于他们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边缘地位。弱势性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保障权益经常受到侵害或者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农夫工群体的弱势性的核心就是其劳动权利实现的困难,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格权利的不公平。因此,制定农夫工劳动维权制度对于本工程建立具有格外人性化的意义。现制定农夫工维权制度如下:1、农夫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敬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2、农夫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向治理员或者工程部投诉。施工队伍治理人员对农夫工的投诉,应当准时处理, 不得拖延、推诿。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夫

3、工, 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4、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农夫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照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 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 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劳动合同商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夫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解除与农夫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

4、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7、对未进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农夫工, 用人单位不得以农夫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夫工, 离岗前未进展职业安康检查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有关农夫工的劳动用工、 工资发放、考核奖惩等内容的规章制度。10、农夫工供给正常劳动后, 当月收入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工作环境、 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之外,不得低 于当地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11、农夫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夫工本

5、人,不得克扣、拖欠农夫工工资。13、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夫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14、用人单位未为农夫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农夫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程、标准支付费用。15、用人单位不得与农夫工商定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农夫工因 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所应担当的责任, 商定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 商定无效。16、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招用的农夫工进展劳动技能、安全卫生学问培训。17、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为农夫工供给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1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

6、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夫工,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19、用人单位为农夫工供给的饮食、居住场所应当符合根本的卫生安全条件。20、农夫工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21、用人单位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农夫工有权拒绝执行。22、制止污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非法拘禁农夫工。23、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农夫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有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对农夫工造

7、成损害的, 应当担当赔偿责任。25、用人单位与农夫工建立劳动关系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依据未签订或者未续订劳动合同人数, 每涉及 1 人 5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26、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农夫工的工资酬劳、农夫工工资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并可责令其依据相当于支付农夫工工资酬劳、经济补偿金总和的 50% 以上 1 倍以下的标准,向农夫工支付赔偿金:(1) 克扣

8、或者拖欠农夫工工资的;(2) 延长工作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3) 农夫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赐予农夫工经济补偿的。27、用人单位未以劳动合同等形式与农夫工明确劳动酬劳的, 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以务工所在地同行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确定劳动酬劳。28、用人单位支付农夫工的经济补偿金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延长农夫工工作时间的,或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依据受侵害的农夫工每涉及 1 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0、用人单位违反

9、劳动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农夫工损害事故的, 由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依法惩罚。31、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赐予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以暴力、威逼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夫工劳动的;(2) 污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拘禁农夫工的。32、用人单位向农夫工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等款物,或者拘留身份证等个人证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 并依据每涉及 1 人 1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农夫工如何有效维权农夫工在劳动权益受侵害时,经常会实行一些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有些甚至将本身的合法行为演化成违法行为甚至犯

10、罪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农夫工该如何有效维权?大局部农夫工朋友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无所适从,不知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患病的侵害不知向那个部门反映求助,不知该如何维权,不能准时地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从而错过了仲裁期限,或不直接在当地申请法律救济,而是返回家乡或通过家属向家乡法律救济机构申请法律救济,延误了维权期限。对此,相关专家支招,农夫工朋友可以实行以下几种途径及方式进展维权。询问: 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应搞清楚自己的哪些权益受到侵害,自己有权维护哪些权利。最简洁的方法,就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或法律专家机构进展询问,比方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

11、热线 12333 。取证: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或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有足够的预先取证意识,比方劳动合同书、工资条、工作证或胸卡、考勤记录、工友的证人证言等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资料。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选择“先礼后兵”的做法,直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展对话,寻求解决方案,协商全都后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消退争议。调解: 协商不成,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恳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劳动者也可以向其他法律规定的调解组织进展申请,由第三方调解机构出面调解。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 还可以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信访

12、的方式,向各级政府部门、工会、妇联组织等相关部门进展反映。举报: 劳动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进展投诉或举报。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因追索劳动酬劳、工伤医疗 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12 个月金额的争议,属一裁终局范围,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 效力。诉讼: 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从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 事人必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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