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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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八章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课件制作人:周罗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1851年英国举办第一次世界博览会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马德里协定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1993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第一节专利权的法律适用专利是指经一国的有关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是指专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或者他们的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对该专利的制作、销售或使用的独占权

2、。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一、专利权的法律冲突(一)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或者说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二)授予专利的条件新颖性时间标准以发明完成的时间为准,如美、加等以申请专利的时间为准,如中国,日本世界新颖性标准,如法德英地域标准国内新颖性标准,如希腊混合新颖性标准,中日1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创造性又称先进性,是指发明与同一领域的现有水平相比具有独创性。但是这条并不是各国都有规定为申请专利的必要条件之一。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必须能在产业上制造和适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对此,中英法德等国家都规定这是获得专利的第三项必

3、备条件。23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三)专利的申请和审查就专利的申请,有的国家采用五条件的国民待遇,如美国;有的国家则要求存在条约关系或是互惠关系。我国专利法第18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第20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就专利的审查,主要有(1)形式审查制(2)实质审查制(3)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4、法(四)专利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保护期限长短不一,从10年到20年不等,如英国规定为17年。我国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各国的保护期限计算方法不一,有从申请日算起的,有从专利批准日算起的。各国在允许续展上的规定不一,只有至少数国家的专利法规定可以续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二、专利权的法律适用二、专利权的法律适用对于专利权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各国一对于专利权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各国一般适用般适用专利授予国法律。专利授予国法律。这是因为专利权的授这是因为专利权的授予和保护都有赖于专利授予国法律,同时这也予和保护都有赖

5、于专利授予国法律,同时这也是专利授予国为维护本国利益及其专利制度的是专利授予国为维护本国利益及其专利制度的独立性的需要。独立性的需要。但是但是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从各国的立法及实践看,各国对专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主要有以下作法:专利的成立、内容和效力问题,适用专利申请地法。专利的创立、内容和消灭问题,适用实施权利行为或侵权行为地法。对涉及专利权的不同法律冲突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23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三、我国有关涉外专利权的法律规定(一)基本原则遵守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18条)优先权原则(29条)专利代理原则(19条和20条)(二)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

6、法律冲突法v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v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国际私

7、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v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

8、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案例解析:案例解析:原告GP公司于1986年7月4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浓缩硝酸铵溶液制备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1990年2月21日中国专利局授予该申请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86105683号。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该专利要求保护的独立

9、权利要求为:“在管式反应器中将硝酸与氨进行中和,以生产浓硝酸铵溶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反应物总流量是使产物的产量低于150公斤/小时/厘米2时,在有循环比为1至5的硝酸铵溶液循环物流存在的情况下进行该中和反应;或当反应物总流量是使产物的产量高于150公斤/小时/厘米2时,在没有硝酸铵溶液循环的情况下,进行该中和反应”。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1996年8月28日,第二被告山西天脊集团引进第一被告法国KT公司一套年产20万吨硝铵装置,其中包括管式反应器的设备及生产方法。该管式反应器正常的设计流量为430/公斤/小时/厘米2,最大设计流量为515.996公斤/小时/厘米2。KT公司的管式反应

10、器及其制造铵盐的方法也于1997年1月20日向中国申请了专利,并于2001年11月28日被授予中国专利权,专利号为ZL97102296。1999年9月7日GP公司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一被告KT公司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740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第二被告山西天脊集团停止使用侵权设备、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被告KT公司转让给山西天脊集团的硝铵装置管式反应器的流量为430/公斤/小时/厘米2,已落在了GP公司专利的并列第二方案的保护范围,既“或当反应物总流量是使产物的产量高于150公斤/小时/厘米2时,在没有硝酸铵溶液循环的情

11、况下,进行该中和反应”,构成了字面侵权。被告KT公司则认为,被告的技术不包含任何循环方法,也不包括任何循环装置,使用管式反应器生产硝酸早已在五十年代成为公知技术。原告之所以提起诉讼是以诉讼的手段达到商业的目的。山西天脊集团则认为,该公司是通过完全合法的渠道、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我是法官我是法官怎么判案呢?么判案呢?判案呢?案呢?呢?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负责本案一审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慎重起见委托了北京有关技术鉴定机构对本案作了技术鉴定。于2002年8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被告KT公司许可山西天脊集团使用的方法缺少原告专利技术

12、的必要特征,且没有实现原告专利技术带来的优点,故原告GP公司主张被告KT公司、山西天脊集团侵犯其专利权不能成立”驳驳回了原告回了原告GP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的诉讼请求。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2002年9月30日GP公司不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KT公司侵权成立并赔偿损失。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GP公司的专利的权利要求1包含了两个动态过程,第一个阶段使用硝酸铵溶液循环,第二个阶段大流量时不循环,两个动态过程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其中一项或几项的组合不能人为的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进行保护”,并认为二者之间的技

13、术“发明点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使用的手段不同,他们的技术方案之间有本质区别”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习题巩固习题巩固:v甲公司2006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vA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vB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v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vD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v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上述规定?vA不能包括在一个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请求vB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vC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vD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谢谢观赏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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