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台州天台县传媒中心(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岗位专业工作人员1人高频考点题库(公共基础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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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浙江省台州天台县传媒中心(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岗位专业工作人员1人高频考点题库(公共基础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50分 每套试卷共200题,答案解析在题目后面全文为Word可编辑,请谨慎购买!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合计统分人得分一、单选题(共100题)1、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是()。A:人民政协的监督B:司法机关的监督C:上级政府的监督D:人大的监督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1)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

2、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2)行政外部监督系统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会监督,比如媒体监督。A、B、D项正确,三者均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C项错误,上级政府的监督

3、属于行政内部监督。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选C。2、公文具有法定作者、法定效力和特定文体三大主要特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凡是依法建立并合法存在的,均可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权限范围制发文件,它们都是公文的法定作者。(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知识。公文有法定的作者。公文不是谁都可以任意制发的,它是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所谓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决定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的职能权力和担负一定的任务、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在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并经过一定

4、的审批程序建立和存在的,它们是法定的作者,有对外行文的资格。故本题正确。3、下列不属于科层制组织特征的是( )。A:组织标准化B:工作秩序化C:管理规范化D:激励多元化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科层制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科层体制的特性有:1.分工明确;2.依规章行事;3.理性决策;4.权责划分清楚;5.公务关系;6.考核任命。其中,D项激励多元化明显不符合题意。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选D。4、撰写规范性文件时,所运用的表达方式主要是( )。A:说明B:议论C:叙述D:描写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

5、文的基本知识。在公文写作中,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并以说明为主,而一般不宜使用描写和抒情。这是由公文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是公文文体的主要特点。A项正确,说明是对客观事物进行解释、阐述的基本表达方式。撰写规范性文件时,说明是主要表达方式。B项错误,议论是一种主要的行文方式,它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周密,亦为文学创作的一种表达方式,是一种评析、论理的表述法。撰写规范性文件时,议论不是主要表达方式。C项错误,叙述是记叙性文章的主要表达方式,作者用它来展开情节,交代人物活动和事件经过。撰写规范性文件时,叙述不是主要表达方式。D项错误,描写就是通过一定的写作手段(如生动形象的语言、朴素

6、直白的对话),把人物或景物的状态具体形象地描绘出来。这是一般记叙文和文学写作常用的表达方式。撰写规范性文件时,描写不是主要表达方式。故本题选A。5、下列关于不加盖机关印章的说法错误的是:A:命令、议案无须加盖机关印章B: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可以不盖章C: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会议纪要无须加盖印章D: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无须加盖机关印章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A项正确,命令(令)、议案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因此

7、,联合上报的公文,协办机关也需要盖章。C项正确,会议纪要无需盖章。(注:党政机关公文条例已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D项正确,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不加盖机关印章。“决议”是典型的会议文件,“决议”是党委机关的规定文种,是经法定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形成决议,因此不加盖机关印章。本题是选非题,故本题选B。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期间为(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相关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期间为:警告,6个

8、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故本题选C。7、 公共物品分为两大类,即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公共物品的性质分,可以分为以下这两类:(1)纯公共物品: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物品。严格地讲,它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是任何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它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如教育、

9、政府兴建的公园、拥挤的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物品。故本题正确。8、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平行的公文种类是( )。A:意见B:报告C:决定D:批复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下行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上行文:报告、请示。平行文:函。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平行的公文是:意见。故本题选A。9、小李是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他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 )个月。A:3B:6C:9D:12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相关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故本题

10、选D。10、总结写作中一般使用的称谓是( )。A:本B:贵C:该D:均可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写作。A项正确,总结写作中一般使用的称谓是本。B项错误,选项表述与题干不符。C项错误,选项表述与题干不符。D项错误,选项表述与题干不符。故本题选A。11、凡是需要立卷的文件应该是( )。A:办理完毕的文件B:正在使用的文件C:起草的文件D:送审的文件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立卷是将办理完毕并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公文,依其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一定规律组合成为保管单位案卷的工作过程。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已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零散文件进行系统整理并组成案卷的一项业务

11、工作。它是文书处理程序的终点与归宿,也是档案馆对收集和积存的零散历史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的一项内容。故本题选A。12、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特有的原则是( )。自愿原则平等互信原则合法、合情、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A:B:C:D: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相关制度。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特有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合法、合情、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故本题选B。13、决议的内容事关重要决策事项,一经公布,全党、全国上下都必须坚决执行。这体现了决议的哪一特点?( )A:强制性B:权威性C:指示性D:全局性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础知识。根据党

12、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一般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决议的权威性是指决议是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才能生效并由党的领导机关发布的,是党的领导机关意志的反映。决议的内容事关重要决策事项,一经公布,全党、全国上下都必须坚决执行。故本题选B。14、找政府办事排队长、来回跑,企业经营门槛多、手续繁国务院办公厅开通“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欢迎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人们通过这项小程序可以( )。A:理性地参加民主选举B:便捷地行使决策权C:方便地进行民主监督D:快捷地参与民主管理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A项错误,民主选举,是指人民根

13、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定形式,选定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是人民行使和实现其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方式。B项错误,决策权是决策者对决策系统内的活动拥有的选择、驾驭、支配的权力。权力是法律或规范赋予的,对下属具有强制性的一种力量。决策权是最重要的权力之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题干并没有涉及人民群众行使决策权的相关内容。C项正确,民主监督,指人民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以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分为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其他党派的党际监督,人民代表的监督,人民舆论的监督和人民个体的监督等。人们通过“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

14、程序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D项错误,民主管理,指人民作为政治主体参加国家事务和企事业的管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并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基层社会的自治中,管理更是人民的直接行为,是人民民主的实体。故本题选C。15、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知识。公文份号是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位于版头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

15、作条例第九条第三款,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故本题正确。16、在针对管理岗位的面试技术中,( )往往效度最高。A:履历分析B:面试C:笔试D:评价中心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效度。效度是指绩效评价所获信息及结果与需要评价的真正工作绩效之间的相关程度。效度差就意味着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低。影响评价结果效度的因素主要有管理绩效内容定义的全面性和准确性。A项履历分析又称资历评价技术,是通过对评价者的个人背景、工作与生活经历进行分析,来判断其对未来岗位适应性的一种人才评估方法,是相对独立于心理测试技术、评价中心技术的一种独立的人才评估技术。B项面试是通

16、过书面、面谈或线上交流(视频、电话)的形式来考察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通过面试可以初步判断应聘者是否可以融入自己的团队。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策划的招聘活动。 在特定场景下,以面试官对应聘者的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等有关素质的考试活动。C项笔试是一种与面试对应的测试,是以填写的方法考核应聘者学识水平的重要工具。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测量应聘人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及能力的差异。D项评价中心是一种包含多种测评方法和技术的综合测评系统。一般而言,它总是针对特定的岗位来设计、实施相应的测评方法与技术。通过对目标岗

17、位的工作分析作业,在了解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职务素质要求的基础上,事先创设一系列与工作高度相关的模拟情景,然后将被试纳入到该模拟情景中,要求其完成该情景下多种典型的管理工作,如主持会议、处理公文、商务谈判、处理突发事件等。在被试按照情景角色要求处理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主试按照各种方法或技术的要求,观察和分析被试在模拟的各种情境压力下的心理、行为表现,测量和评价被试的能力、性格等素质特征。几种方法相比较而言,评价中心更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所评价内容相关程度更高。故本题选D。17、签发是决定文稿最后定稿与批准发出的一个关键性环节,是机关领导人参与和掌握公文处理的具体行动。在该环节,要遵循多种原则

18、,其中,凡准备以业务主管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由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属于( )。A:集体负责的原则B:授权代签的原则C:按职权划分的原则D:加签原则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集体负责的原则是指对于某些有关全局的长期性、关键性文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共同负责,最后由主要领导人签发。B项错误,授权代签原则是指当文件法定签发人因公外出或有其他原因不能签发,可以授权或委托其他领导人代为签发,事后再送法定签发人阅知。C项正确,按职权划分的原则是指凡准备以领导机关名义发出的公文,都应由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由正职领导人或常务副职签发。属于某一方面

19、业务的,由主管领导人签发。凡准备以业务主管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由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发。D项错误,加签原则是指凡准备以业务主管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原则上应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发。但当文件内容涉及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时,应送主管领导审阅后加签。故本题选C。18、为支持A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国务院拟行文就A省经济转型发展给予全面指导和支持,应选用的公文文种是( )。A:意见B:报告C:通知D:函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

20、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适用于国务院向省政府行文,给予“全面指导和支持”。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题干中是国务院向省政府行文,不能采用上行文。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题干中提到“给予全面指导和支持”,不适用于通知文体。D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

21、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省政府和国务院之间属于上下级关系,故不能用函。故本题选A。19、下列关于“领导”的理解,属于从人际关系角度出发认识的是( )。A:领导是一种在两个或多个人之间存在特定影响关系的状况B:领导是指领导者用权力诱导其下属按其意欲行事的过程C:领导是指导一个团体找到一个共同目标的行为D:领导是在能实现的事情中阐明愿景、赋予价值和创造环境的方式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正确,领导是一种在两个或多个人之间存在特定影响关系的状况。这是从人际关系角度出发认识领导,强调领导是一种施加影响的过程。B项错误,领导是指领导者用权力诱导其下属按其意欲行事的过程。这是从占有资

22、源和权力的角度界定领导的。C项错误,领导是指导一个团体找到一个共同目标的行为。这是从团队角度出发认识领导的。D项错误,领导是在能实现的事情中阐明愿景、赋予价值和创造环境的方式。这主要是强调领导的职能和能力。故本题选A。20、下列关于发文字号写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发文字号中不应搭配“第”等虚字B: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应按顺序排列,不能颠倒C:年份要写全D:年份可使用六角括号,也可使用圆括号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

23、”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选D。21、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履行监察、调查、处置和审判职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而审判职责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责。故本题错误。22、甲乙1

24、99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丙、丁。2017年1月乙去世,未留遗嘱,甲将婚后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处房屋赠与丙的儿子,签订赠与合同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9年8月,丁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份额。(1)、乙去世前该房屋属于( )。A:甲的个人财产B:乙的个人财产C:甲乙的共同财产D:甲乙丙丁的共同财产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25、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乙去世前,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并登记在甲名下。该房屋不存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也没有另外的约定,则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本题选C。(2)、关于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甲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赠与合同是真

26、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赠予合同有效。但毕竟甲处分了丙和丁的财产,所以丙和丁可以要求甲承担责任。B项错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项错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1)欠

27、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3)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行为。”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选A。(3)、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有权继承一定份额的房屋产权B:丁有权继承一定份额的房屋产权C:该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丙的儿子属于善意取得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甲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甲乙之间夫妻共同财产,乙去世之后,未

28、留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丙丁作为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乙所有的房屋的一定份额的产权。C项正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丁提起诉讼的时间未超过三年,因此本案没有过诉讼时效。D项错误,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

29、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甲无权处分甲乙共同财产,丙的儿子受让甲的赠与,是无偿受让,未支付合理价格,因此,丙的儿子不属于善意取得。故本题选D。2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这表明A:法具有规范性B:法具有国家意志性C:法具有强制性D:法具有普遍性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法的特征。A项错误,法的规范性是指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用以遵循的模式、标准或方向。B项正确,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指法所体现的意志是国家意志,确切说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立法的过程就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

30、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C项错误,法的强制性是指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D项错误,法的普遍性表现在:(1)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要遵守;(2)在民主法治国家里,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本题选B。24、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必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因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B: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C:内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A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31、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内容显示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D项正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事行

32、为应合法合规,具有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则无效。故本题选D。25、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 )强制执行。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司法机关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本题选A。26、(一)某县依法持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县政府以保护河道为由,一方面要求河道主管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另一方面却要求河道主管机关只准予延续甲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当四家公司采砂许可即将到期并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33、延续时,河道主管机关犹豫不决,未能在乙、丙、丁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向其作出是否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但却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以县政府的决定为依据,注销了这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证。乙、丙、丁三家公司不服,欲向法院起诉。(1)、如果法院受理了三家公司不服注销行为而提起的诉讼,那么依法应该作出的裁判是()。A:判决维持注销决定B:判决撤销注销决定C:判决驳回三家公司的诉讼请求D:裁定驳回起诉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

34、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由此可知,法院应依法作出的裁判是判决撤销注销决定。故本题选B。(2)、若三家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则对被告的选择最恰当的是( )。A:以河道主管机关和甲公司为被告B:以县政府和甲公司为被告C:以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为被告D:以县政府为被告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题中

35、乙、丙、丁三家公司对批准行为不服,应对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一并提起诉讼,所以应以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为被告。故本题选C。(3)、本案中,河道主管机关未在乙、丙、丁三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该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A: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视为准予延续B:三家公司在河道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不能继续从事采砂活动C:视同河道主管机关作出不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D:三家公司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必须依法办理采砂许可的注销手续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

36、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本题选A。(4)、如果在四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县政府要求作出只准予延续一个公司采砂许可的决定,那么,下列程序中可以省略的是()。A:说明理由B:听取四家公司的意见C: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被许可人或公司D:组织四家公司进行协商谈判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法

37、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D项协商谈判可以省略。故本题选D。(5)、县政府要求只准予延续甲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所侵犯的实体权利是()。A:其他公司的公平竞争权B:其他公司的知情权C:其他公司的陈述权D:其他公司获得

38、国家赔偿的权利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公平竞争权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依据竞争法所享有的要求其他经营者及相关主体进行公平竞争,以保障和实现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的权利。持有采砂许可证的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而只准予延续甲公司的许可,侵犯了其他三家公司的公平竞争权。故本题选A。27、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在于( )。A:是否实现犯罪目的B:是否实施完毕危害行为C:是否已经侵害犯罪客体D:是否实现犯罪构成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过程中的未完成形态之一。犯罪既

39、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认定犯罪既遂,应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而不能以行为人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犯罪目的或者以是否造成了一定的犯罪结果为标准。因此,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实现犯罪构成。故本题选D。28、宪法可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其分类依据是( )。A:是否以书面形式表述出来B: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C: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D:制定宪法的机关的性质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概述。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分类的依据和标准在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这是

40、英国宪法学家普莱斯于1884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提出的一种分类方法。成文宪法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故本题选C。29、依据民法规定,错误的一项是( )。A:后成立物权优于先成立物权B: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C: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D:登记物权优于未登记物权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依物权效力的强弱,具有较强效力的物权排斥具有较弱效力

41、的物权或者先于具有较弱效力的物权得到实现,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登记物权优于未登记物权。(2)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从一般原则上讲,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即先成立的物权效力较强,后成立的物权效力较弱。(3)依不同种类的物权的排他性不同而效果不同,一般说来两个排他性极强的、在性质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标的物上,如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如果物权的排他性表现为在性质上并非不能共存,则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的物权,则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行使,即后发生的物权需在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情况下才得以成立。(4)留置权质权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

42、的抵押权,从这一公式推理可得到,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故本题选A。30、甲和丈夫乙在街上发生争吵,不小心将一间店铺的灯箱撞坏,店主发现后出来找他们理论。在此过程中,甲的弟弟丙前来劝架。结果甲乙丙三人一起把店主的玻璃门撞碎,店主气愤之下,拿起一块玻璃刺伤丙的脖子,致使丙重伤。店主的行为( )。A:属于维权行为B:属于正当防卫C: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维权行为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店主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案例中店主刺伤丙的行为超过了必要范围,不属于维权行为。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

43、条第一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丙毁坏店主财物,而店主刺伤丙脖子致丙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成立故意伤害罪。C项错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是指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店主刺伤丙的行为,其社会危险性没有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正确,店主刺伤丙脖子致丙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店主防卫时对丙的脖子进行防卫,可见对丙的重伤结果持故意的态度,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本题选D。31、王某

44、在网上购买的以下商品,能够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是( )。A:麻辣小龙虾B:在线下载的电子书C:未拆封的影碟D:定制的客厅窗帘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A项错误,“麻辣小龙虾”属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中的“鲜活易腐的”商品。B项错误

45、,“在线下载的电子书”属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中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C项正确,未拆封的影碟,保存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D项错误,“ 定制的客厅窗帘”属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中的“消费者定做的”商品。故本题选C。3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 )。A:平等性原则B:普遍性原则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D:公开投票原则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秘密选举原则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五

46、、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故本题选D。33、张某驾车参加朋友聚会,大家聊得高兴,就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张某醉酒驾车上路,中途撞死一行人后逃逸,路人遂报警。张某在被警察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张某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B项正确,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主要考量其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张某是在精神正

47、常的时候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C、D两项错误,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在量刑方面规定对醉酒的人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故本题选B。34、张某在某教体局工作,其丈夫杨某系该局副局长。按照回避制度,张某可在该单位从事的工作是( )。A:纪检B:财务C:教研D:人事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

48、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可见,张某不得从事的工作是人事、纪检和财务的工作。故本题选C。35、考古队在A村进行考察时,发现王某承包的菜园地下有丰富的锡矿,该锡矿的所有权属于:A:国家B:A村C:王某D:考古队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常识。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本题中,锡矿属于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因此,BC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36、下列关于权利跟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权利由法律所规定B:权利与义务相对应C:我们可以先享受权利,再

49、履行义务D:公民行使权利是有界限的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除了法律中明确列举的权利之外,还存在未明确列举的权利。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使得基本权利的内涵得以实质性的扩张。B项错误,权利和义务不是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只有在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和实现。C项错误,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不能先享受权利,后履行义务。D项正确,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国家、社

50、会、他人的利益。故本题选D。37、 在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道德与法律是两种最重要的规范。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是道德形成的基础,能够为道德规范的制定提供依据B:凡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必定是为法律所制裁的行为C:法律的调节更具有广泛性,能够渗透到道德不能调节的领域D: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通常也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法律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凡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通常也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解析拓展】A项:道德是法律形

51、成的基础,能够为法律规范的制定提供依据。选项说法正好相反。A项说法错误。B项:道德是人类通过一定的约定,经过历史发展不断演化而来的东西。道德是为了让人们更好更协调地生活而形成的,没有强制性。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不一定为法律所制裁。B项错误。C项:相比法律,道德可调节的领域更广,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但是法律调节的领域会受到很大限制,如国别、犯罪等。C项说法错误。38、( )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A:省级B:地级C:县级D:乡镇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

52、。根据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其是指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区政府所属的局、委、办等。故本题选D。39、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_。A: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具有平等性B: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C:野生动物可以成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D: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有权利能力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并非所有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都具有平等性,比如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具有不对等性,行政主体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

53、往往占有主导地位,而行政相对方,往往属于被管理者。B项错误,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是权利能力,而非行为能力。C项错误,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野生动物不是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是法律关系的客体。D项正确,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54、的前提条件。因此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有权利能力。故本题选D。4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 )正式施行的。A:19年1月1日B:19年9月4日C:1992年1月1日D:1999年11月1日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19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时任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主席令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题选C

55、。41、周期性行业具有产品价格、需求、产能呈周期性波动的特点,与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周期性行业的是( )。A:电力行业B:煤炭行业C:食品行业D:石油化工行业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微观经济。周期性行业是指和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周期性行业的特征就是产品价格呈周期性波动的,产品的市场价格是企业赢利的基础。其中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煤炭等)、工程机械、船舶等。A项正确,电力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B项正确,煤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C项错误,食品工业是指以农副产品为原料通过物理加工或利用酵母发酵的方法制造食品的工业生产部门,与国内或国际经

56、济波动相关性较弱,属于非周期性行业。D项正确,石油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故本题选C。42、 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工业成为主导产业,宏观调控及其决策的主体是:A:政府B:家庭C:合作社D:经济联盟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市场主体知识。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国家经济运行的“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机制,即市场调节。而上世纪30年代凯恩斯所提出来的“看得见的手”就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市场经济是市场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市场调节的长处结合起来。国家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性政府。故本题选A

57、。【解析拓展】B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其旧时的生产经营职能已逐渐被厂商所取代。宏观调控及其决策的主体不是家庭。B项错误。C项: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不是宏观调控及其决策的主体。C项错误。D项:宏观调控及其决策的主体不是经济联盟。D项错误。43、(一)某县依法持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县政府以保护河道为由,一方面要求河道主管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另一方面却要求河道主管机关只准予延续甲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当四家公司采砂许可即将到期并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时,河道主管机关犹豫不决,未能在乙、丙、丁三

58、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向其作出是否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但却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以县政府的决定为依据,注销了这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证。乙、丙、丁三家公司不服,欲向法院起诉。(1)、如果法院受理了三家公司不服注销行为而提起的诉讼,那么依法应该作出的裁判是()。A:判决维持注销决定B:判决撤销注销决定C:判决驳回三家公司的诉讼请求D:裁定驳回起诉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

59、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由此可知,法院应依法作出的裁判是判决撤销注销决定。故本题选B。(2)、若三家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则对被告的选择最恰当的是( )。A:以河道主管机关和甲公司为被告B:以县政府和甲公司为被告C:以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为被告D:以县政府为被告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题中乙、丙、丁三家公司对批准行为不服,应对县政府和河

60、道主管机关一并提起诉讼,所以应以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为被告。故本题选C。(3)、本案中,河道主管机关未在乙、丙、丁三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该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A: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视为准予延续B:三家公司在河道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不能继续从事采砂活动C:视同河道主管机关作出不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D:三家公司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必须依法办理采砂许可的注销手续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本题选A。(4)、如果在四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县政府要求作出只准予延续一个公司采砂许可的决定,那么,下列程序中可以省略的是()。A:说明理由B: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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