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高频考点题库(公共基础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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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广东省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高频考点题库(公共基础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50分 每套试卷共200题,答案解析在题目后面全文为Word可编辑,请谨慎购买!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合计统分人得分一、单选题(共100题)1、某社区党委准备为召开党员大会发布通知,通知正文结尾表述恰当的是( )。A:望请各位指导B:恭候各位莅临C:欢迎大家光临D:望准时出席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根据通知的性质和使用范围,通知可以分为指示性通知、发布性通知、知照性通知、批示性通知、事项性通知等。其中事项性通知是要求下级机关

2、办理某一具体事项而发的,常见的有会议通知和处理具体公务的通知。会议性通知通常以“望准时出席”“望准时参加,特此通知”等。故本题选D。2、某总经理把产品销售的责任委派给一位市场经营的副总经理,由其负责所有地区的经销办事处,但同时总经理又要求各地区经销办事处的经理们直接向总会计师汇报每天的销售数字,而总会计师也可以直接向各经销办事处经理们下指令。总经理的这种做法违反了( )原则。A:权责对等B:命令统一C:集权化D:职务提高、职能分散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错误,权责对等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题干中没有体现出管理者权利和责

3、任不相适应。B项正确,命令统一的实质就是在管理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每个下属应当而且只能有一个上级主管。要求消除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现象。而题干中地区办事处的经理面对多个上级主管,违反了命令统一原则。C项错误,集权化是指组织中决策权的集中程度。在集权化的组织中,高层的管理者保持着相对高的决策权力,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由高层管理者制定,中下层管理者很少参与。题干没有和集权化相关的表述。D项错误,职务提高、职能分散原则是指随着职务的提高,其所承担的职能也会逐渐分散给组织中其他人。题干中没有职务提高和职能的相关表述。故本题选B。3、下列公文标题,拟写正确的是:A:运输公司关于投资修建客运站的请求B:运输

4、公司关于投资修建客运站的请示C:运输公司关于请求投资修建客运站的请示D:运输公司关于投资修建客运站的请示报告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公文常识,主要考查公文的格式。A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了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种文种,没有请求文种。B项正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所以,“运输公司关于投资修建客运站的请示”符合标题格式。C项错误,请求用法

5、不当,和请示重复,应删掉请求。D项错误,请示与报告并用,文种混杂,一个标题中只能有一个文种。故本题选B。4、( )是每一份正式公文所必需的。A:保密等级和期限B:紧急程度C:标题D:主送机关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涉密公文中应当标注保密等级和期限,非涉密公文不用标注。B项错误,紧急公文应标注紧急程度,非紧急公文不用标注,C项正确,一份正式公文必须有标题。完整的公文标题一般都应具有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及文种三要素。D项错误,有些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不需要写明主送机关。故本题选C。5、加强我国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属于我国政府的( )。A:政治职能B:经济

6、职能C:文化职能D:社会职能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政治职能包括保卫国家领土与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国家、企业、公民合法利益,保障人民民主等。故本题选A。6、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公报属于( )。A:刊物公报B:会议公报C:统计公报D:联合公报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公报分为:会议公报、事项公报和联合公报。B项错误,会议公报是用以报道重要会议或会谈的决定和情报的公报。这种公报一般用于党中央召开的会议。C项错误,统计公报是指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

7、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统计数据的报道性公文,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D项正确,联合公报是一种特殊用途的公报,用以发布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团体之间经过会议达成的某种协议。二十国集团峰会达成的公报属于联合公报。故本题选D。7、某市教育局就某所重点高中的扩建问题与自然资源部进行商洽和询问问题,应当采用的公文文种是( )。A:请示B:意见C:函D:决议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一项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七项规定:“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C项

8、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本题中,市教育局与自然资源部属于不相隶属的机关,应适用函。D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故本题选C。8、公文的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签发人”三字用3号( ),“签发人”姓名用3号( )。A:宋体字、楷体字B:宋体字、仿宋体字C:仿宋体字、宋体字D:仿宋体字、楷体字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在“7.2.6签发人”部分规定:“由

9、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故本题选D。9、按照马克思关于民主的观点,民主化的过程就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过程,但是这种收回的过程“是以公民社会不断提升自身的自治能力为前提的”。对于民主的发展来说,公民必须具备的三种特征为:利益表达能力政治参与能力组织合作能力社会管理能力A:B:C:D: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管理知识。对于民主的发展来说,公民必须具备的三种特征主要有:项:利益表达能力是指某些阶层、某个集团或某个人向政治体系提出政治要求的过程。对于民主的发展,公民应该具有这种利益

10、表达能力,提出政治要求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正确。项:政治参与能力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公民具有政治参与能力可以更好的参与到政府的行政行为中来,使行政行为更加民主化。项正确。项:具有组织合作能力也可以让公民更好的组织事项,合作完成,使行政行为更加民主化,更加合理、全面。项正确。故本题选A。【解析拓展】项: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社会管理能力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所要具备的能力,而不是公民必须

11、具备的素质。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10、下列关于“决定”的表述,错误的是:A:决定可以由各级领导机关及机关单位领导机构制定B:决定带有指令性,起指导作用C:决定是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一种下行文D:决定可分为部署性决定、事项决定和表彰处分决定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格式并选错误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并不强调开会讨论通过。故本题选C。11、西方近代的管理思想中,谁最早注意到人的因素对提高

12、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性,认为人是有需要的有机体,反对将人视为机器?( )A:查尔斯巴贝奇B:亚当斯密C:罗伯特欧文D:弗雷德里克泰勒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错误,查尔斯巴贝奇是科学管理的先驱者,第一台可编程的机械计算机的设计者。他提出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可能测定出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进一步发展了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利益的思想,分析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因。B项错误,亚当斯密是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被誉为“经济学之父”。“看不见的手”出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C项正确,罗伯特欧文是19世纪初最有成就的实业家之一,是一位杰出的管理先驱者。他认为工人是“有生机器”,不同于设备

13、等“无生机器”。既然保养机器能够提高生产率,那么关心工人就更能创造更大的效益。因此,主张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从而开辟了人际关系和行为管理理论的先河。D项错误,弗雷德里克泰勒是美国古典管理学家,科学管理的主要倡导人。他认为,应用科学方法来代替惯例和经验,可以不必多费人们更多的精力和努力,就能取得较高的生产率。故本题选C。12、下列关于XX市经委关于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方法与部署一文,说法正确的是( )。A:上述公文混用了文种B:上述公文误用了文种C:上述公文文种使用正确D:上述公文使用了未在规定内的文种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混用文种指的是不按条例、办法中有关正式文

14、种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去选用文种,而造成邻近文种相互混用的现象。B项错误,误用文种指的是把属于机关的其他应用文,特别是事务文书中的文种,误作为法定公文文种直接加以使用的情况。C项错误、D项正确,自制文种指的是超出条例、办法规定的公文正式文种之外,随心所欲,生造部分非公文文种并俨然以正式公文行文的现象。公文中没有方法与部署文种。故本题选D。13、向上级机关、部门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A:报告B:函C:通知D:请示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B项错误,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

15、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C项错误,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D项正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故本题选D。14、某地纪律检查委员会打算开展一项关于某县河流附近工厂关停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为了获得真实的情况,避免相关单位应付检查,纪委决定开展突击检查,该决定体现的行政控制类型是( )。A:事前控制B:事中控制C:事后控制D:反馈控制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管理常识。行政控制是指行政领导者和工作人员为了检查行政执行的进程和完成情况,纠正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以确保实际工作与工作计划相一致而采取的措施。A项错误

16、,事前控制指在计划实施的准备阶段所进行的控制。事前控制的目的是做好准备工作,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B项正确,事中控制指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问题。为了获得真实情况,决定展开突击检查,体现了行政控制中的事中控制。C项错误,事后控制指根据预期的目标对行政实施的结果进行检查,衡量最终结果是否有偏差,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可能的补救。D项错误,反馈控制是指在某一行动和任务完成之后,将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从而对下一步行动的进行产生影响,起到控制的作用。故本题选B。15、小龙是一名音乐爱好者,有一天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歌觉得十分好听,于是便一直

17、不断地循环播放,但到最后小龙对其感到了厌烦,甚至再也不想听到这首歌。小龙的行为符合下列哪种典型的逆反心理?( )A:超限效应B:自我价值保护逆反C:禁果逆反D:以上均不是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正确,超限反应是指同一刺激对人的作用时间过长,强度过大,频率过高,会使神经细胞处于抑制状态,让人产生极不耐烦的心理体验,心理学上称之为“超限反应”。小龙对频繁播放的歌产生厌烦属于“超限反应”。B项错误,自我价值保护逆反是指当外在的劝导或影响威胁到人们的自我价值的时候,人们就会有意无意地进行自我价值保护,对外在的影响起反向的反应。C项错误,禁果逆反是指由于禁止,人们尝试的欲望反

18、而更加强烈。D项错误,不符合题目设置要求。故本题选A。16、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公文种类。它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撰写一篇简报,一般情况下,要符合下列哪点要求( )。A:为提高公文效率,一份简报可以写多个问题B:可以像文学作品那样靠刻画人物形象来表达主题思想C:要求简明精炼,突出重点D:要求首先讲清形势,说明意义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简报的特点是简明扼要,一份简报只写一个问题。B项错误,简报的篇幅较短,简单直白,从不靠刻画人物形象来表达主题思想。C项正确,简报的篇幅较短,要在较短的篇幅内将事情表达清楚,则要做到简明精炼

19、,突出重点。D项错误,简报的重点在于讲清事情,形势(背景)和意义可省略。故本题选C。17、有的人由于倾慕朋友的某一可爱之处,就会把他看得处处可爱,这体现了()。A:蝴蝶效应B:近因效应C:晕轮效应D:马太效应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蝴蝶效应,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B项,近因效应是指当人们识记一系列事物时对末尾部分项目的记忆效果优于前面及中间部分项目的现象。C项,晕轮效应又称“成见效应”、“光圈效应”、“日晕效应”,是指在人际交往中所形成的以点概面或以偏概全的主观印象。人们抓住的事物的个别特征,以个别推及一般,

20、由部分推及整体,推出其他特征和整体面貌。文中以某一可爱之处推及处处可爱就是晕轮效应的表现。D项,马太效应,一种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故本题选C。18、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共舆论出现了“被就业”、“被增长”、“被自愿”等“被”现象。所谓“被增长”,就是说工资实际没有增长,但在统计数据中却增长了,使我们都被统计数据“幸福”地笼罩着。越来越多的“被”现象的出现对政府的启示是( )。A:公民要不断增加政治参与度B:政府要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C:公民要不断加强对政府的监督D:政府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求真务实,所谓“求真”,就是追求真理,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查明

21、事实真相、揭示客观本质、掌握变化规律;所谓“务实”,就是把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作为认识和实践的主要内容,就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被”现象反映出的问题是政府没有做到从实际出发,统计数据造假,故体现了政府应考虑实际情况,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故本题选D。19、关于报告,说法错误的是:( )A:报告可以分为工作报告,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和答复询问的报告B: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反馈信息、沟通上下级机关纵向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为各机关普遍使用C:报告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例如撰写总结报告D:报告与请求不能结合使用,在报告中不得夹带请求事项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

22、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A项正确,报告可以分为工作报告,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和答复询问的报告。B项正确,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等,是一种上行文,在机关中起到沟通作用,普遍使用。C项错误,报告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D项正确,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不可混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故本题选C。注:本题出题不严谨,A项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它属

23、于事务性公文,而非法定公文,故报告不包含调查报告。本题应为多选题,答案选择AC。20、 关于加盖印章的公文,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印章用红色B:不得出现空白印章C:印章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D: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5.1,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所以ABD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

24、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由此可知,印章下不压成文日期是错误的。故本题选C。21、某公司招聘项目经理,经过多轮测试,林小姐得了第一,张先生第二,但是最终被录取的却是张先生。林小姐找到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负责人则称此项目经理职位男性优先,林小姐不能接受此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的行为未违背我国法律规定B: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平等权C:该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我国刑法相关条款D:该公司有权按照需要选择工作人员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A项错误。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题干表明该公司招聘时并没有要求说项目经理有特定的职务要求男性胜任该工作,因此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B项正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题干表明该公司招聘时并没有要求说项目经理有特定的职务要求男性胜任该工作,因此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C项错误。该公司违反的是宪法的有关规定,并没有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D项错误。该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员工,但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本题选B。22、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外部系统人员的交流形式是( )。A:转任B:轮换C:轮岗D:调任正确答案

26、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故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外部系统人员的交流形式是调任。故本题选D。2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行政法律调整范围的是( )。A:行政组织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B:行政机关缔结买卖合同而形成的关系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7、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D: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关系主要包括:(一)行政管理关系;(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三)行政救济关系;(四)内部行政关系。A项错误,行政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关系可能属于私人关系,也可能是内部行政关系。如果是私人关系则应该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进行规范。该项说法不明确,排除。B项错误,行政机关缔结的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规范的范围。C项正确,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管理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属于行政管理关系,

28、它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D项错误,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当事人的民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进行规范。故本题选C。24、某甲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某甲不服,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此行为被称为( )。A:行政确认B:行政制裁C:行政诉讼D:行政复议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A项错误,“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B项错误,“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

29、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依照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对违法乱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C项错误,“行政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D项正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故本题选D。25、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下列情形中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是( )。A: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

30、患者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提出异议C: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D: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故本题选B。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可依法制定( )。A:基本法律B:宪法C:行政规章D:自治条例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C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本题选C。27、民事责任是指违反约定或者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民事责任形式是指承担民事责

32、任的形式,下列对民事责任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陈某将赵某的玻璃杯打碎了,应当赔偿损失B:李某检到何某的1000元钱,应当返还财产C:张某捏造并散布谣言,致使黄某名誉受损,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款、赔偿精神损失D:吴某把周某打成重伤,只需要赔礼道歉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A项正确,陈某将赵某的玻璃杯打碎

33、,只需承担赔偿责任即可。B项正确,李某检到何某的1000元钱,承担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C项正确,张某捏造并散布谣言,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致使黄某名誉受损,还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款、赔偿精神损失民事责任。D项错误,吴某把周某打成重伤,造成了周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周某可以请求吴某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不仅仅是赔礼道歉。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选D。28、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有权查阅。A:当事人B:公众C:许可D:公平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

34、阅。”故本题选B。29、甲企业与乙、丙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欲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服装生产业务,并就相关事项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乙、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 )作为出资方式。A:货币B:知识产权C:土地使用权D:劳务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法。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乙、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本题选D。30、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检查时,出示证件人数不得少于3人。(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根据行政处罚

35、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故本题错误。31、某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示警,在辖区公共道路上有渣土车辆遗洒物,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决定立即予以清除B:应立即查找违法行为人并责令其清除C:清除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可适当提高以具有惩罚性D:街道办事处不能委托第三人实施清除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36、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C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能按照成本合理确定,不能提高费用。D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故本题选A。32、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避险行为是紧急避险。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_。A:紧急避

37、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要避免的损害B:紧急避险只有在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行C:并不是任何人为了保护本人合法利益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D:对他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不能实行紧急避险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常识。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项正确,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即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要避免的损害。B项正确,紧急避险只有在

38、紧急情况下,即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行。C项正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因此,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保护本人合法利益而实行紧急避险。D项错误,对他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可以实施紧急避险,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正当防卫。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紧急避险。故本题选D。33、下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甲发现乙与其妻通奸,遂当场将乙打成重伤B:精神病人张某拿刀捅向赵某,张某被

39、赵某一脚踢飞,致其死亡C:王某知道付某意图杀害自己,在付某从商场购买匕首返回途中,先下手为强,将付某杀害D:钱某携巨款赶路,唐某紧跟其后,钱某以为唐某意图不轨,遂将唐某打伤,后查明唐某因家中孩子生病,急于回家照顾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常识。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40、,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A项错误,该项中的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正当防卫。B项正确,该项中精神病人张某拿刀捅向赵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赵某反抗致其死亡,构成特殊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特殊正当防卫。C项错误,该项中付某的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这时王某先下手为强将付某杀害,属于事前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正当防卫。D项错误,该项中唐某是因家中孩子生病“碰巧”跟随钱某,而钱某以为唐某意图不轨,遂将唐某打伤,属于假想防卫(不存在不法侵害),故钱某不构成正当防卫。故本题选B。34、刁某花5000元

41、从人贩子手中买来一名受骗的女子为妻,女子知道真相后欲逃跑,刁某将其手脚捆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为防止其逃跑将其锁在屋内,一个月后,女方哥哥领公安人员前来解救。刁某持械堵住屋门不许公安人员进入,相持一个多小时,致使全村的许多人前来围观,后公安人员制服刁某,使该女子得救,两名公安人员在与刁某搏斗时受轻伤。本案中刁某的行为不构成相应犯罪的是( )。A: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B:强奸罪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A项错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指纠集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刁某没有聚众,不构成该罪。B项正确

4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C项正确,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D项正确,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刁某花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来一名受骗的女子为妻”犯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了强奸罪,“事后为防止其逃跑

43、将其锁在屋内”犯了非法拘禁罪,“刁某持械堵住屋门不许公安人员进入”犯了妨害公务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35、王某委托律师向区建设局发律师函反映其所购商品房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查处。同年,区建设局经过调查后,以复函的形式答复称该商品房设计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王某不服,以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区建设局履行行政职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可以自己参加行政复议B:王某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行政复议C:王某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D:王某死亡后不能委托其亲属代替他成

44、为申请人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因此,王某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自己参加行政复议。B、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王某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行政复议,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

45、加复议。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王某死亡后其亲属可以成为申请人。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36、甲立有遗嘱,内容是遗产由独子乙继承。结果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应适用( )。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46、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甲是被继承人,他的独子乙先于甲死亡,此时发生代位继承,本该由乙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乙的儿子丙继承。故本题选B。37、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是:A:逮捕B:罚款C:行政拘留D:吊销营业执照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并选错误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

47、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

48、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故本题选A。38、( )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A:犯罪的时候B:侦查的时候C:起诉的时候D:审判的时候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故本题选A。39、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49、,称为( )。A:委托开发合同B:产权共享合同C:支持服务合同D:技术开发合同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故本题选D。40、于某是一名童星,今年10岁,收入颇丰,其父亲听说某地房价要涨,就用于某的钱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人为于某,一年后,该地发生地震,房价大跌,于某该处房产市价比购买房屋时的价格跌了30万,跌幅超过。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于某父亲的行为致使于某遭受经济损失,应予赔偿B:由于地震是意外事件,于某的父亲可以免责C:由于于某父亲的行为造成

50、于某重大经济损失,于某的母亲可以去申请法院撤销于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D:于某父亲的行为,是代理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A项正确。于某父亲作为于某的监护人,处分于某的财物用来买房,房价本来就有跌落的危险,于某父亲购买房屋侵害了于某的利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B项错误。地震不是意外事件,而是不可抗力,且于某父亲的购房行为侵害了于某的合法权益,应当进行赔偿。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

51、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本题中,于某父亲的购房行为没有严重侵害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应被撤销监护资格。D项错误。于某父亲买房亏损侵害了于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则,不是合法有效的行为。故本题选A。41、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健要制定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

52、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适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这体现了政府( )。A: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保证养老服务的供应B: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规范养老市场秩序C:增加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缓解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D:推动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提高群众养老的质量和水平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题干中政府利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现了利用创新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国群众养老的质量和水平。A、B、C项的说法均未在题干中得到体现。故本题选D。42、资本循环是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的统一

53、。(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资本。产业资本循环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产业资本在其循环运动过程中,经历了购买阶段、生产阶段和销售阶段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阶段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可见,产业资本的循环过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故本题错误。43、资本主义农业中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低于价值的超额利润构成( )。A:建筑地租B:绝对地租C:垄断地租D:级差地租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绝对地租是指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它是农产品价值超过社会生产价格的余额即超额利润形成的,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是农业资本有

54、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其原因是对土地私有权的垄断,绝对地租作为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其来源同样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A项错误,建筑地租指资本家为建筑住宅、工厂、商店、银行、仓库、码头和其他建筑物向土地所有者租用土地所交纳的地租,建筑地租的基础,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调节的。建筑地租都来源于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及社会各阶级的收入。B项正确,绝对地租是指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绝对地租是农产品价值超过社会生产价格以上的那部分超额利润,即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所取得的地租。C项错误,垄断地租指从具有独特自然条件的土地上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地租

55、。垄断地租不是任何土地都能产生的,只产生于具有某种独特自然条件的土地。D项错误,级差地租是指由于耕种的土地优劣等级不同而形成的地租。故本题选B。4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在于( )。A:坚持私有制的主体地位B:以整体富裕为根本目标C: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D:由国家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市场活动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A项错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的基础上的。B项错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C项正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的,使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

56、。D项错误,国家主要依靠间接手段影响市场,制定法律不属于根本特征。故本题选C。45、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17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整改实施方案的通报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2017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整改实施方案的指示,现将市2017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整改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公示工作。附件: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年月日(1)、从正文内容看,这篇公文的文种有误,正确的应是( )。A:报告B:通知C:决定D:函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

57、神和告知重要情况。”A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B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D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58、、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结合四个选项公文文种性质,从该公文内容来看,该公文的目的是印发、传达要求下级机关需要执行和周知的事项,不适宜使用通报,应使用通知。故本题选B。(2)、下述转发性公文结束语表述错误的是( )。A: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请务必执行并做报告C: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D:请研究执行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正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是转发性公文常用结束语,符合通知类公文结束语使用规范。B项错误,“请务必执行并做报告”说法过于强硬,要求过于坚决,不符合转发性公文结束语使用规范。C项正确,“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是

59、转发性公文常用结束语,符合通知类公文结束语使用规范。D项正确,“请研究执行”是转发性公文常用结束语,符合通知类公文结束语使用规范。故本题选B。(3)、“市财政局”是该文的( )。A:主送机关B:抄送机关C:发文机关D:主办机关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A项错误,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主送机关名称前不空字)。B项错误,公文的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C项正确,发文机关指公文的起草、拟制、核发机关。由发文机

60、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该通知中,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是发文机关,属于联合行文。D项错误,主办机关指当有多个发文机关时,这几个发文机关中为主办理的那个机关。主办机关在公文中最主要的作用有两点:一是不论有多少个发文机关,文件的发文编号是按照主办机关的编号来的;二是在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上,主办机关一般会默认排印在最上部。故本题选C。46、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以上是下列哪个国际组织的主要职能( )。A:世界贸易组织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世界银行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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