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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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危害公共安全罪)模拟试卷1(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 刑法学(总题数:32,分数:66.00)1. 刑法学本部分共30 小题,满分。2. 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 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 下列关于刑法第114 条所规定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A.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确定的侵犯对象或侵犯目标B. 这些犯罪都是危险犯,即只要足以具有危及不特定人或财产的可能性,就可能构成既遂丿C. 本条规定的五个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如果同一行为人既有放火行为又有爆

2、炸、决水等行为的应当按一 罪处罚D. 已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对这些犯罪也要负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刑法第114条规定的这五类犯罪,既不能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特定的侵犯对象或侵犯目标为 根据,也不能以行为是否产生实际的严重后果为根据,而应当以行为在客观上是否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 属性来认定,因此这些犯罪都是危险犯,A错误B正确。尽管这五类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款,共用同样的法 定刑幅度,但不属于选择性罪名,同一行为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的,应数罪并罚,已满 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只对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三种行为负刑事责任, C、D 错误。4. 某甲为了盖房子,从正在使用的铁路上盗窃枕木

3、 3 根。某甲的行为构成( )。A. 盗窃罪B. 破坏交通设施罪丿C. 故意毁坏财物罪D. 破坏生产经营罪3 根枕木价值有限,尚达不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所以不构成盗窃罪。但是铁路少了枕木,却有使火车脱 轨、倾覆的危险,所以这一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应当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5.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 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 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 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A.

4、 危险驾驶罪B. 交通肇事者丿C. 过失致人死亡罪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甲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同时因为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 罚。因此,甲的行为只构成交通肇事者。危险驾驶罪处罚的仅仅是具有法定的四种危险驾驶行为,而没有 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或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甲的危险驾驶行为虽然造成交通事故,但没有危及到公共安全, 因而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 某甲将某乙杀死之后,为掩盖罪行又放火烧毁某乙所住房屋,结果又引起周围13家房屋着火,烧伤5人, 直

5、接经济损失13 万。对某甲应当( )。A. 以杀人罪从重处罚B. 以放火罪处罚C. 以杀人罪处罚D. 以杀人罪和放火罪数罪并罚丿某甲在故意杀人后以放火的方法毁灭罪证,而且该放火行为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应当以放火罪与前 面所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假设该放火行为不危及公共安全,如在野外焚尸的,则直接以故意杀人 罪论处。7. 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 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爆炸装置, 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理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某甲的行为

6、( )。A. 构成故意杀人罪B. 构成爆炸罪 VC. 属于假想的防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虽然某甲的本意是报复窃贼,但是把爆炸装置放在公共垃圾箱内,很难保证将爆炸范围限制在特定的不危 及公共安全的范围内,而是很有可能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以,此 行为应当构成爆炸罪。8. 武某因计划生育问题对村干部有意见,1999 年元旦先后潜入村长、妇女主任、会计、治保委员、副村长 家中,向上述5家的饭锅、水缸、饺子馅中投入剧毒灭鼠药,致上述5家的18口人中毒,其中 5人死亡。 武某的行为构成( )。A. 投放危险物质罪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7、安全罪C. 故意杀人罪 VD.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 武某投放鼠药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并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所以其行为只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投 放危险物质罪。9. 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 5 人,撞伤20 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A. 交通肇事罪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VC. 重大责任事故罪D. 故意杀人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 共安全的行为。李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应认定为以危险

8、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 甲驾驶一辆跑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乙快速超过,顿生不快,遂加速超乙,乙见甲超过自己,又加速 超过甲,后两人相互追逐竞驶,正在前面行驶的丙躲让不及撞上从侧道行驶的一辆车,造成多辆车连环相 撞,数十人重伤或死亡。经查乙属于酒后驾车,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 甲、乙均构成危险驾驶罪C. 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D. 甲、乙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V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人主观上应当为故意。客观上主要表现为四种情形,其中,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 驶,要求必须是情节恶劣;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无须再具备任何其他条件。本题中甲

9、乙的追逐竞驶 行为情节恶劣,不论乙是否醉酒,均是危险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由于甲乙的危险驾驶行为同时 造成多辆车连环相撞,数十人重伤或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时,这种危险驾驶的行为将会被作为处罚的量刑情 节予以考虑,故 D 选项表述正确。11.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 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 接经济损失 1 000 万元,同时还导致 20 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

10、。A. 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 失火罪C.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D. 重大责任事故罪丿 事故型犯罪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与生活型犯罪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事故型犯罪。 本案实际上是生活过失与业务过失的竞合问题,以及失火和过失致人死亡在致人死亡这一点上的竞合问题 从表面上说是过失引起了火灾,但实际是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因此它既是一种生活的过失又是业务过失, 业务过失优先,所以应该定重大责任事故罪。12.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村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 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 万元现金,借期6 个月。6

11、个月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 张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觉,则( )。A. 王某构成买卖枪支罪、张某构成非法储存枪支罪B. 王某、张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共犯C. 王某无罪、张某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D. 王某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张某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丿 非法储存枪支是指私自储存数量较大的枪支,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则一般是不具备配枪资格而非法携带、 持有枪支或者私自收藏少量枪支。故张某不构成非法储存枪支罪,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 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 主体,即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者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因此

12、,警察王某构成非法出借枪 支罪。13. 多项选择题第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 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4. 属于危险犯的犯罪有( )。A. 破坏交通设施罪丿B. 爆炸罪丿C. 绑架罪D. 杀人罪此题考查危险犯的类型问题。所谓危险犯,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 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犯罪即告既遂。危险犯不要求犯罪行为实际发生 某种危害结果。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 施罪,均属于危险犯。因此选 A、 B

13、。15.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在于( )。A. 犯罪客体不同B. 放火罪是危险犯丿C. 犯罪主体不同丿D. 主观心态不同丿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并且希望或者有意识地放任火灾发生的,就构成放火罪; 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 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火灾的,则为失火罪,所以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不同,应当选D项。放火罪是危险犯,行 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只要足以致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就属于既遂;失火行为必须在事实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才能构成犯罪,所以应选B项。刑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 本罪的主

14、体;而失火罪的主体则必须由16周岁以上的人构成,所以应选C项。16. 构成下列犯罪,要求是特殊主体的有( )。A.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丿B.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丿C. 非法制造枪支罪D. 重大责任事故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违规制造、销售枪 支罪的主体是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因此,A、B两罪的构成主体都必须是特殊主 体。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17. 下列犯罪中没有现实的损害后果也可以构成既遂的是( )。A. 放火罪 VB. 故意杀人罪C. 破坏交通工具罪 VD. 破坏交通设施罪 V 犯罪既

15、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 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相应地分为几类:结果犯、危险犯、行 为犯。危险犯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的标准, 只要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足以致使某种危害结果发生就属于既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 施罪属于危险犯。18. 魏某受恐怖活动组织的指派潜入中国大陆进行恐怖活动,先后杀害3人,绑架1 人。魏某的行为构成何 种犯罪?( )A. 参加恐怖组织罪 VB. 故意杀人罪 VC. 绑架罪 V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题考

16、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及法定数罪并罚问题。“魏某受恐怖活动组织的指派潜入中国大 陆进行恐怖活动”,说明其已参加该恐怖组织,因此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所以选择A项。魏某还有故意 杀人行为和绑架行为,依照刑法第 120 条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因此魏某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 选择 B、C 两项。题目中没有说明魏某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魏某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排除D项。19. 关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 死亡的情形 VB. 交通肇事后,单位

17、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 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VC.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实行数罪并罚D.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只需要以交通肇事罪一罪定罪处罚,不 实行数罪并罚 V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 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 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 死亡的,以交

18、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只需要以交 通肇事罪一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20. 夏某与杨某是针织厂仓库的保管员,某天晚上,两人因在库房里吸烟,烟头扔掉后没有踩灭,严重违反 规章制度,引起库房失火,造成价值5 万元的损失。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VB. 二人构成失火罪 VC. 二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 二人构成渎职罪 V 本案肯定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一点疑问不大。问题在于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 责任的,按照

19、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也就是说,要构成共同犯罪,在主观方面上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 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 只需根据各行为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本案就属于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 罪。同时由于夏某与杨某身份的特定性,“失火行为”不定失火罪,当然也不是渎职罪。21. 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交通肇事罪?( )A.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 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

20、失的丿B. 行为人在建筑工地装运渣土时,发生重大事故,轧死3人的 丿C. 行为人在某居民小区内驾驶小汽车高速行驶,撞倒2名行人的 丿D. 某解放军战士驾驶军车在军事演习中,违章驾驶,撞毁另一军车,致3人死亡的 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 条的规定,在实行公 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 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 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233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区分的要点为是否 在公共交通管理

21、的范围内。22.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 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而 闯红灯,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尚 未被人发现。于某的行为构成( )。A. 故意杀人罪 VB. 交通肇事罪 VC. 应数罪并罚 VD. 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杀害特定的个人,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本案中于某开车撞死情敌的行为构成 故意杀人罪。杀人之后闯红灯造成一死一伤的行为,与之前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

22、分开,单独按交通肇事罪 论处。同时这两罪之间不存在吸收、牵连或者法定从一罪处断的情形,所以,应当数罪并罚。23. 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 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 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后车行至一个沿 马路两边一字排开的露天集贸市场,马路上的人很多,但甲仍不减速,以致撞伤行人五名,其中二人重伤。 后公安机关在郊区某人烟稀少的行车必经之路设置路障,甲看到无路可进,遂掉转车头,全力撞向本来一 直追在后面的桑塔

23、纳警车,警车中的五名公安干警,两人牺牲,三人负伤。甲也身受重伤,并被抓获。下 列关于如何处罚甲,正确的说法有( )。A. 甲第一次在路口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VB. 甲第二次在集贸市场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C. 甲第三次在郊区撞向警车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妨害公务罪D. 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V 第一次的撞人行为,甲并没有故意,是出于过失,并且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应当构成交 通肇事罪。第二次的撞人行为,甲为了逃跑而在集贸市场驾车高速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构成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第三次的撞人行为,发生在人烟稀少之处,不足以构成对公 共安全的危害

24、;同时,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手段如果触犯其他罪名的(如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而触犯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原则上应从一重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第三次行为应当认定 为故意杀人罪。24. 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简述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是:(1)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 害的是公共安全;污染环境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投放危险物质罪表现为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投放于公共的饮用水、出售的食品等 特

25、定物品中的行为,而且只要该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既遂;而污染环境罪则表现为违反国 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 为,而且该行为必须严重污染环境,才能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 主体;而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 故意;而污染环境罪则只能出于过失。)26.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

26、有、私藏枪支、 弹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 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对象则仅限于枪支、弹药。(2) 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般是违反国家法律 规定,私自储存数量较大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则一般是不具备配枪资 格而非法携带、持有枪支或者私自收藏少量枪支、弹药。 (3)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 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 则只限

27、于自然人。)27. 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刑法第 115 条第 1 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 试说明:(分数:8.00)(1) .该条款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款规定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罪状为简单罪状。)(2) . 如何理解“其他危险方法”?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所谓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

28、投放危险物质四种危险方法以外的, 一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质相当的,一经实施,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多数人死伤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方法,如散播病菌,在公共场所驾驶交通工具撞人,破坏矿井通风设 备,非法架设电网,等等。所有这些危险方法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要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 财产安全。)(3) . 李某因家庭内部纠纷与其夫张某发生激烈争吵,忍无可忍,在家中引燃大火,将张某烧成重伤,李某 自己轻伤,家中重要财物几乎全部烧毁;火势又蔓延至其他楼层,最后该幢楼房共计十家(除李某自己家外) 受灾,其中有三人受轻伤,经济损失十万余元。问:李某放火焚烧自家的财物,构

29、成本条规定之罪名吗? 为什么?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李某的行为应当构成本条规定的放火罪。 因为一行为是否构成放火罪,不是以放 火焚烧的对象是否是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财物为判断标准,而是以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为标准。只要 放火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即使是焚烧自己家的财物,也可能构成放火罪。李某的行为已经的确造成了 重大危害,所以从客观方面上来说符合放火罪的特征。再者,从主观方面看,本案中李某主观上并没有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目的,作为一个有理智的成年人,她当然也能预见到自己的放火行为可 能给公共安全带来的重大危险,但她由于家庭内部纠纷一时冲动,而放任这种危险后果的发生,属于典型 的间

30、接故意。 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分析看来,李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4) . 在上题的案件中,火灾后,张某准备报案,但是其家人认为:毕竟夫妻一场,不如不要追究李某责任, 受灾邻居的损失也可赔偿,总之低调了结此事,两人还是凑合过算了。最终此案果然私了。此事在当地影 响甚大,当地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对此事也很清楚,但是他们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外 人没必要瞎掺和;再说,张某和受害邻居均未报案,既然无人报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请用刑法规定和 原理来分析公安机关的认识和本案私了的处理方式。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我国刑法第3 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 没有明文

31、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其中前半句规定的是积极的罪 刑法定原则,后半句规定的是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所谓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 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任意出人于无罪,宽纵罪犯。 因为犯罪行为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利益的一种严重破坏,国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仅仅是着 眼于维护每个案件中具体的受害者的利益,更着眼于整个社会利益和秩序的维护。所以本案中即便受害人 均不愿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但是国家司法机关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公安机关的认 识是错误的。 从法的分类的角度来看,与作为私

32、法的民法不同,刑法是典型的公法。私法的基本精神是意 思自治,当事人之间可以以自己的意思排斥国家法律的适用。但是,在公法领域,特别是刑法领域,当事 人的意志不能高于法律的规定,对于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依照刑法的 明文规定。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私了也只是了结了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对于罪与刑的确定,是绝对不能 私了的。)28. 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陈某为报复男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杂工。当得知张某会在2003 年 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陈某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

33、团圆 饭的食用油和生粉里。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的最后一刻,她拿起电话拨打了“110”。 得到消息的警察马上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还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后来,经过化验,食油和生粉中 含有剧毒的毒鼠强成分。陈某也随之获救。 问:陈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陈某是否构成犯 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分析陈某的行为,可以得出如下认识:在客观方面上,陈某在饭店的食用油 里下了毒药,不顾其他顾客的生命安全,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陈某为了达到泄私愤的目的, 不顾及张某之外的其他顾客的生命安全,对其行为可能置顾客于死地的结果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是间接

34、 故意的心态;从客体上看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共安全;从主体上看,陈某是一般主体。在犯罪构成 的四个要件上,陈某均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特征,所以陈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所谓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在犯罪实行行为终了之后, 要想成立犯罪中止,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 效,这种情况下才成立积极中止。本案中,陈某已经实施了投毒的行为,犯罪已经实行终了,但是她又能 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前幡然悔悟,并且正是由于她的及时悔悟避免了后果的发生,所以陈某应当构成犯 罪中止。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

35、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本案中应当宣判陈某有罪,但是 免除处罚。 )30. 甲某组织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领导一帮手下进行恐怖犯罪活动,自称老大。有一次,甲手下的一个头 目乙某擅自领了一班人在外面杀死了自己的一个仇人,甲听到消息后很生气,认为乙“目无组织纪律”, 就对乙进行了处罚,砍掉了他的一只手。后来,公安机关侦破了杀人案,将甲也缉拿归案。 问:甲某的行 为构成哪些犯罪?请说明理由。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甲某犯了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恐怖活动组织具 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本 案中,甲某以进行

36、恐怖活动为目的,实施了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如 果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具体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所实 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甲某在组织恐怖组织之后,又 实施了伤害乙某的行为(砍掉了他的一只手),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就上述两罪进行数罪并罚。乙某杀 害自己仇人的行为,甲既没有命令,也不知情,所以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李某,男, 32岁,某单位汽车司机。 被告人李某于 2002 年8月17 日上午 11 时,同装卸工刘某、 王某等三人驾驶解放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货(该货车核准载

37、重8吨,该批货物约重13 吨)。车超速行驶, 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连人带车撞出 20 多米,造成季某重伤(后因抢救 不及时,在被他人送医院的途中死亡)。被告人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 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 但李某对此根本不予理会。当跑出大约3 公里到市郊一农贸市场附近时,路上的人很多。被告人为摆脱该 出租车,只顾逃跑,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路边一骑车带着小孩的母女俩撞出12 米多,小孩 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在路边赶集的两位老人(重伤)。公安

38、机关接群众报案后,在某路口 设置路障堵截,示意李某减速停车,李某驶近并看到这一情况后,仍拒不接受公安人员的停车指令,驾车 虽未直接冲向机动车道的路障与交警,但紧打方向盘强行从北侧非机动车道穿越,径直撞向站在路上执行 堵截任务的交警毛某,将其撞出 30 多米。毛某当场死亡。后李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根据案情,分析下列 问题:(1).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撞死的行为如何处理?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被告人李某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此时李某“开车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仍然 超速行驶,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撞倒”,由此表明李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肯定属于主要责任甚至完 全责任;该事故直接导致被害人季某

39、重伤,而此时肇事司机李某既有严重超载的情形,又有肇事后逃逸致 人死亡的情形,所以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且属于结果加重情形(应在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内处 罚)。)(2). 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如何论处?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被告人李某第二次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因为此时“市郊一农贸市场附近,路上的人很多”表明存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而李某“只顾逃跑, 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则表明对公共安全的破坏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安全罪。)(3). 李某驾车闯关,撞死交警毛某的行为如何论处?正确答案:

40、(正确答案:此时撞死交警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此时李某未直接冲向机动车道的路障 与交警,表明其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公众安全;而且其紧打方向盘强行从北侧非机动车道穿越、最终撞向 站在路边执行堵截任务的交警毛某,表明其行为针对的是具体、明确的个人,毛某死亡对于李某而言属于 间接故意。)(4). 如李某在第一次撞人以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而同车的装卸工刘某却极力让李某赶紧逃离现 场,则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此时对刘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条第2 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

41、包人 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5). 假如李某第一次撞人后将季某搬到车上,行驶一段路程后见四周无人又将其搬下车,放到一个僻静的 小树林里。后来,季某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那么,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此时对李某应以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一方面,李某违章驾驶、将季某撞 成重伤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另一方面,其肇事之后,又有积极逃逸的行为,正是由于其逃逸并抛 弃被害人的行为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故又构成故意杀人罪。这里的交通肇事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之间 在法律上没有必然联系,前者属于过失犯罪,而后者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犯罪,二者应当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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