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第二讲-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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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医师法重点内容:一、执业医师的含义和法律地位;二、执业医师的资格取得;三、执业医师的执业规范;四、违反医师法的行为和法律责任。案例讨论1:小王的父亲开办一个个体诊所,小王高中毕业后一直跟随父亲学习看病,经过两年左右的勤奋学习,小王对一些常见病的治疗了如指掌,在父亲出诊时有病人来小王也予以诊治。村民们将小王称为小王医生,称其父亲为老王医生。后来,由于父子两人时常对一些病的治疗意见不同,小王想自己独立到镇上开办一家个体诊所。请问:1、上述案例中的小王是执业医师吗?说明理由。2、小王能否开办个体诊所?说明理由。执业医师的含义和法律地位一、执业医师的含义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

2、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法第二条规定: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二、执业医师的特征(1)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或者助理医师资格;(2)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核准登记注册;(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医务工作;问题讨论:由于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医师刘某刑满释放后申请执业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以刘某犯过罪为由,不予注册。请问:刘某是否属于执业医师?说明理由。卫生行政机关对刘某不予注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案例

3、讨论:医师郭某退休后在家,利用自己的医务专长为街坊四邻看病,酌情收取成本费用。请问:退休后的医师郭某是否是执业医师?说明理由。案例讨论:医师钱某由于患病,不宜继续工作,所在单位安排钱某在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2年后康复出院。请问:钱某出院后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原执业医师的工作?说明理由。三、执业医师的法律地位执业医师有权在医疗机构从事与执业类别相适应的医疗活动。1、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依法具有从事相应执业类别资格的专业医务人员;2、执业医师有权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有权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在乡、民族乡、镇

4、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执业医师资格的取得一、执业医师资格的取得条件(1)教育背景条件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或者: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工作经历条件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

5、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3)考核条件参见全国统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取得(1)教育背景具有中等医学专业以上学历。(2)工作经历条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3)考核条件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三、成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必须获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注册,

6、发给医师执业证书才是真正的执业医师,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必须获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注册,发给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才是真正的执业助理医师,才能从事相应医疗活动。医师执业证书样本医师执业证书样本四、医师执业注册的变更、重新注册、注销(一)执业注册的变更执业医师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变更,应当到核准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思考:中医执业医师执业类别变更为临床执业医师的条件是什么?(二)医师执业的注销注销的条件: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因业务考核暂停执业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

7、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工作的情形。(三)执业医师的重新注册1.含义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因执业注册没有获准、或者已有执业证书被注销、吊销后而申请执业注册。2.重新注册的条件(1)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按照医师执业标准考核合格;(2)符合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要求。案例讨论:某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师朱某在一次接诊中确诊一位患者是艾滋病患者,为了避免给患者造成精神负担,朱某告诉患者县医院医疗条件有限,难以确诊,最好到市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请问:你认为医师朱某在上述诊疗活动中行为是否有违法之处?说明理由。参考意见:朱某的上述诊疗行为违反了执业医师法中执业医师对诊疗活动中发现

8、的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机关的义务。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 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案例讨论:市医院传染病科医师马某在接诊时得知该市某高校教师苏某是乙肝患者,刚好马某的一位朋友吕某在该高校,马某在一次与吕某聚会时提醒其朋友吕某“苏某是乙肝患者,与苏某保持距离,以免感染”。吕某也将此事告诉自己的一些好友。结果造成同事们都疏远苏某。苏某得知情况后,感到生活已经失去意义,遂自杀。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查明上述情况。苏某的亲属要求追究医师马某的刑事

9、责任,并且要求医院赔偿损失30万元。请问:你认为马某是否应当承当刑事责任?医院是否应当对苏某之死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参考意见:医师马某不承担刑事责任。马某所在的医院应当为苏某的死亡承当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对执业活动中得知的患者的隐私应当保密。上述案件中医师马某显然违反该义务,并且导致患者苏某的自杀,依法应当对患者苏某之死赔偿承担责任。执业医师的执业规范一、执业医师的职业权利(1)依法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执业条件保障权;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有权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10、3)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4)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报酬、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权利;(5)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6)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二、执业医师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亲自诊治的义务;(4)不得出具与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5)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6)对患者如实告知病情的义务;(7)对急救患者紧急处置的义务;(8)紧急情况下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紧急调遣的义务;(9)发现产染病疫情按照规定报告的义务;(10)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

11、和医疗器械的义务;(11)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12)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特殊检查、手术应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三、医疗服务中执业医师的义务执业医师的一般义务,依据医患关系发展的不同过程可以分为:1、在紧急情况下,不得拒绝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的义务,此项义务可以分为:(1)对病危患者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手段;(2)及时通知能处理此种危急病人的医生进行诊断的义务;2、同意治疗患者后,对患者进行正确诊断的义务。该项义务可以分为:(1)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的义务;(2)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的义务;3、依据诊断结论对患者加以合理治疗的义务,该项义务可以分为:(1)

12、对患者及时治疗的义务;(2)对提供给患者的药物的毒副作用详细说明的义务;(3)按照患者病情、药典上规定的规则使用药品的义务;(4)对患者用药详细指导的义务;(5)根据要求进行过敏试验的义务;(6)对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观察,发现特异情形及时加以处理的义务;(7)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手术的义务;(8)对患者手术后进行必要的持续性观测的义务;4、未经患者同意不得任意终止治疗的义务,该项义务可以分为:(1)未经患者同意不得任意终止治疗的义务;(2)即便在患者要求终止治疗时应将可能产生的后果加以说明的义务。5、为患者提供合格的药品、医护人员以及医疗设备的义务,此项义务可以分为:(1)保证所用药品

13、质量合格的义务;(2)保证所用医疗器械、设备处于良好质量与状态的义务;(3)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的义务;(4)提供胜任患者治疗需要的医护人员的义务;6、治疗过程中为取得患者承诺而做的说明义务,该项义务可以分为:(1)就患者诊断结果进行全面详细的说明义务;(2)对预定实施的医疗行为、可能的结果、危险性进行全面的说明;(3)对不实施该项医疗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加以说明的义务;7、指导患者进行疗养的义务,具体分为;(1)需要继续治疗的,通告患者的义务;(2)对饮食、睡眠等对治疗疾病有利的或不利的情形告知患者的义务;8、医疗过程中转诊或转院的说明义务,具体包括:(1)告知患者转诊

14、的说明义务;(2)告知患者转院或向患者推荐治疗其疾病方面的专家的义务;9、关于病人病历资料的义务,具体可以分为:(1)保证病历记载连续完整、不得涂改的义务;(2)依照规章规定的期限保存病历的义务;(3)应病人要求提供病历资料复印件的义务;10、保守病人秘密(隐私)的义务医师的高度注意义务,具体包括:1、掌握当前最先进的医学知识与技术的义务;2、运用自身全部专业知识与技能对患者进行全力以赴的诊断治疗;案例讨论:某患者钱某患艾滋病住院治疗,经过一段治疗出院。后来钱某的病情被单位其它人得知,给患者钱某造成极大精神压力,后自杀。经查,由于医院对病例保管不规范,被钱某同一单位的刘某就诊时看到,刘某将此情

15、况告诉好友郭某,郭某又告诉仇某。这样,钱某患艾滋病的消息很快就被很多人知道。患者钱某的家属要求医院对钱某之死承担责任,要求赔偿30万元。请问: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说明理由。案情介绍:2003年4月20日,温小姐在朝阳第二医院透视X光检查时,一名男医生要求她脱光上衣。温小姐不知所措,只好全脱掉。事后,温小姐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该医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请问:你认为温小姐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庭的支持?说明理由。医院认为,脱衣是为保证诊断准确,避免衣物影响X光片。医院方强调,在拍摄过程中,温小姐本人并未提出异议。而且当时正值非典疫情蔓延,对于温小姐这位有感冒症状的病

16、人,院方必须仔细检查。温小姐的律师表示,医院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利。如确实需要脱衣应事先向患者说明检查要求和程序,使患者能够充分选择就医。而不是用粗暴的不当处置行为,给患者造成精神影响。法院判决及其理由:法院判决认为:脱光上衣进行X光检查,等于将女性身体隐私部位暴露,除非完全必要,应当取得本人同意;医生在医疗过程中,一方面应当解除患者的病痛,同时应当尽量避免造成患者的其它损害。从医疗实践考虑,脱光上衣进行X光检查并不是医疗常规,因此在没有取得患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命令式要求女性患者脱光上衣进行X光检查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造成患者的精神伤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精神损失的法律责任

17、。判决如下:医院向患者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元。案例举例:安排学生观摩人流手术安排学生观摩人流手术打工妹将医院告上法庭打工妹将医院告上法庭 案情:案情:2003 2003年月日,刘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年月日,刘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在青岛市某医院实施无痛人工流产手同下,在青岛市某医院实施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进行中,她因药物麻醉处于昏迷状术。手术进行中,她因药物麻醉处于昏迷状态,院方私自安排多名与手术无关的实习学态,院方私自安排多名与手术无关的实习学生观摩手术全过程。期间,实习学生在手术生观摩手术全过程。期间,实习学生在手术室进进出出,初某提出异议,被告大夫谎称室进进出出,初某提出异议,

18、被告大夫谎称经过原告同意。手术结束后,刘某得知此事经过原告同意。手术结束后,刘某得知此事感到痛苦万分。刘某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社感到痛苦万分。刘某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严重侵害了个人隐私。遂将医院告会公德,严重侵害了个人隐私。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 1万元。万元。请问:你认为医院是否应当赔偿刘某的请问:你认为医院是否应当赔偿刘某的精神损失?说明理由。精神损失?说明理由。被告医院认为,作为教学医院,教实习医被告医院认为,作为教学医院,教实习医生是其工作,属于公益事业范畴。实习医生生是其工作,属于公益事业范畴。实习医生具有特定的身份,病人就医,就代表接受了具有

19、特定的身份,病人就医,就代表接受了医院的医疗方式。而且,梁某口头同意了见医院的医疗方式。而且,梁某口头同意了见习过程,并在手术中配合治疗。医院安排实习过程,并在手术中配合治疗。医院安排实习观摩符合国际上的医疗教学惯例,目前也习观摩符合国际上的医疗教学惯例,目前也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不让实习医生做这样的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不让实习医生做这样的见习。并且对刘某所做的检查及治疗都严格见习。并且对刘某所做的检查及治疗都严格保密,并没有对她的社会评价和名誉造成损保密,并没有对她的社会评价和名誉造成损害。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和社会需要来讲,害。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和社会需要来讲,医院履行职务是合法谨慎的。医院

20、履行职务是合法谨慎的。判决结果及其理由:判决结果及其理由:2004 2004年年1 1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未经患者同意组织见习人员观摩人决认为,未经患者同意组织见习人员观摩人工流产过程,被告青岛市某医院侵害了原告工流产过程,被告青岛市某医院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要求赔偿原告梁某精神损害抚慰的隐私权,要求赔偿原告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万元。金万元。审理过程中,院方提供了手术医生孙某和审理过程中,院方提供了手术医生孙某和教学带队教师江某的证人证言,证明手术前教学带队教师江某的证人证言,证明手术前已获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已获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

21、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同意观摩,查病历记录也无患者同患者否认同意观摩,查病历记录也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或协议,为此,医院意的记载或协议,为此,医院“患者已同意患者已同意”“”“手术中患者处于清醒状态手术中患者处于清醒状态”的主张没有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被法院采信。市南区法院认为,人工流产将暴市南区法院认为,人工流产将暴露女性的生殖器官,属女性隐私权保护范畴。露女性的生殖器官,属女性隐私权保护范畴。医院组织学生观摩手术本是教学和公益需要,医院组织学生观摩手术本是教学和公益需要,与公民隐私权存在一定冲突,但这种冲突的与公民隐

22、私权存在一定冲突,但这种冲突的解决并非必须以损害一方的权利为代价。同解决并非必须以损害一方的权利为代价。同时,教学医院组织教学见习为国际惯例,但时,教学医院组织教学见习为国际惯例,但不经患者同意擅自组织学生观摩涉及患者隐不经患者同意擅自组织学生观摩涉及患者隐私权的手术并非国际惯例,至少我国法律并私权的手术并非国际惯例,至少我国法律并未授予教学医院可以侵害患者隐私权的特权。未授予教学医院可以侵害患者隐私权的特权。另外,医学院和医院也不是免费教学,让原另外,医学院和医院也不是免费教学,让原告无偿提供医学教学人体教材,有失公允。告无偿提供医学教学人体教材,有失公允。其未经原告同意组织学生观摩构成对原

23、告隐其未经原告同意组织学生观摩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私权的侵害,应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一、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行为(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2)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3)未经亲自诊查,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4)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6)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7)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8)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9)紧

24、急情况下,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10)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11)阻碍医师依法执行职务,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的;二、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1)警告;(2)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3)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4)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5)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课后阅读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3.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案例思考:北京朝阳区医院母子双亡案件北京朝阳区医院母子双亡案件案情:2007年11月21日,孕妇李丽云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就诊,由于病情严重被收治入院,后出现病情发展,医生提出为患者行剖宫产手术,由于患者“丈夫”肖志军拒绝签字,医院无法手术,最终患者及腹中孩子双双死亡。请问:对该悲剧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说请问:对该悲剧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明理由。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避免该类悲剧发生?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避免该类悲剧发生?患者手术什么亲属有权在手术同意书上患者手术什么亲属有权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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