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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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概要 我国目前已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工伤保险基金、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等。它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项基金。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检查

2、的主要内容是: 、基金征收检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向职工所在企业征集,二是职工个人缴纳,三是政府补贴,四是基金增值收入。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养老保险费。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比例,擅自对企业减免征收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转移或隐瞒基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基金收入的情况。 (4)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向企业套购商品,并以此抵顶养老保险费,

3、造成少征基金的情况。对企业以实物抵缴的养老保险费,有无对实物管理不严,造成挪用、私分的情况。 (5)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无隐瞒工资总额,造成漏缴;是否按规定为承包人员、租赁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流动作业人员及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企业有无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重复列支的情况。 (7)企业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有无将应缴养老保险费截留,用于企业其他开支的情况。 2、基金支出检查 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按照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实际发生的离退休费用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目前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项目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退休职工

4、死亡后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及救济费、退休职工的物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基本养老金,有无拖欠、截留的问题。 (2)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计划,调剂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合理合法,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3)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挤占挪用等损害侵蚀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 (4)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无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如拒绝支付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或承担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开支的项目等问题 (5)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5、是否已参加养老保险并符合离退休条件。 3、基金管理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有无以各种形式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委托金融机构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问题。(2)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的年

6、度决算和有关会计帐簿、凭证是否真实合法。(3)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 (4)有无贪污、私分等违法行为。 ()对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经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 (二)失业保险基金检查 失业保险基金是根据国家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劳动者因非本人自愿的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对其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实现再就业,给予一定物质补助的专项基金。对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基金征收检查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是失业保

7、险基金的利息,三是财政补贴,四是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失业保险费征收比例的问题。 (2)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有无随意减免企业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问题。 ()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有无隐瞒、转移基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企业有无隐瞒工资总额,少缴失业保险费的问题。 2、基金支出检查。 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有: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

8、介绍的补贴,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拨付失业保险金,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拖欠、截留的问题。 (2)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失业救济金支付范围,随意提高或降低支付标准的问题。 ()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及挤占挪用等违纪问题。 (4)有无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5)检查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对其包括失业保险金在内的各项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核。 (三)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农村老年

9、人口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不直接使用,不能有短期行为,保证基金在无风险的情况下实现保值增值。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审查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督促保险费及时足额上缴,并确保给付金额准确无误,及时、足额下拨,有无错发、拖欠及克扣现象。 2、管理机构有无挤占挪用保险基金等违纪问题。 3、管理机构是否将基金与单位经费分户储存,分帐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混淆资金的情况。 4、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方法核算并足额下拨责任金和调剂金,有无混淆支出的问题。 、管理服务费的提取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其年终结余是否按规定结转。 6、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10、的保值增值是否合规、合法。 7、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缴的,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形成的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专项基金。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检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1、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少缴、漏缴医疗保险费问题。 、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是否按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规定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有无互相挤占。 、审查医疗

11、服务待遇的落实情况,如治疗人数、服务项目、用药标准、费用估算方式、违反合同的责任等。 、经办机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挤占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纪问题。 、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运营的检查要点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检查内容。 (五)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检查 我国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因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而需要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劳动者。该基金的来源有四个渠道:一是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是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三是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支付以及工伤职工的

12、管理服务等工作。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检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基金,基金的征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范围的认定和工伤致残程度的鉴定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存入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等违纪问题。 4、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留足风险储备金。 (六)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检查 职工生育社会保险是指法定范围内的妇女劳动者因妊娠、分娩,导致暂时丧失劳动力、停止工资收入,社会给予必要的医疗保健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对生育

13、保险基金的检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费的支付是否合规,应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与职工个人负担费用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 3、生育保险基金是否存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有无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纪问题。 4、经办机构提取管理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用人企业有无欠付、拒付或虚报冒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的问题。 评论这张 转发至微博 转发至微 第二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管理规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管理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的发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14、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以下简称检查证)的申领、培训、考试、发放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二条检查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检查证的发放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从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行政人员; (二)具备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业务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应持证上岗,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检查证。 第五条持有检查证的监督人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秉公执法; (二)遵守

15、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规定,依法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工作和商业秘密; (三)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业务培训和检查证年检; (四)严禁使用检查证从事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持证谋私、违法乱纪; (五)严禁借用、涂改、冒用、伪造、转让、买卖,以欺骗等手段骗取检查证; (六)其他需要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监督持证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骗取、

16、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第七条申领检查证的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业务培训,且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社保基金监管操作实务以及金融、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第八条省级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省级以下基金监督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或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规程组织。考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阅卷或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阅卷,并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颁发检查证。. 第三篇: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监督检查

17、工作流程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促进编报单位真实、完整、正确地编制社保基金决算,提高决算信息质量,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编报202X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流程。 第一条本岗位负责对全省范围内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及编制过程中所需原始材料、资金运营情况的监管,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再就业基金、城镇就业补助费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社会保险专项资金。 第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监督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18、第三条本办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管: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和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统计、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社会保险基 金的安全可靠性和保值增值情况;参保对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等。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出及节余情况。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征收、支付、上解、下拨、存储、调剂是否按规定标准程序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并入基金的情况和管理的效益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其他事项。

19、主要包括。基金管理程序上是否规范完善,有关手续资料是否完备;基金是否按规定划拨到位等情况。 第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决算工作主要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年度报告决算审核和调查分析等环节。 第五条逐步构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基础工作,创造条件实现监督信息联网,为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第六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监督应由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进行。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监督主管处室应当于每一年度终了后4日以内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或报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八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方式包括现场监督与非先上

20、监督。 第九条现场监督指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而进行的监督,可分为定期监督,不定期监督和举报案件查处等方式。现场监督要求查阅被监督单位与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条非现场监督是指检查分析被监督单位报送的有关数据而实施的监督,可分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方式。常规监督是通过要求被监督单位定期报送相关数据进行的监督;专项监督是通过被监督单位按要求报送专项数据进行的监督。在非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实施现场监督。 第十一条对查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问题,应当要求被监督单位纠正、整改,并调整响应决算报表

21、,要中违纪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政策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第十二条在监督过程中要围绕中央和社会关注的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要通过现象分析深层次原因,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三条、职能部门、岗位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青海省专员办二处 第四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我总结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在市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业务操作

22、行为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审计为手段,通过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保障了劳动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我们的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领导工作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基金监督工作设在工资保险科,主管局长担任小组长,全面主抓基金监督,牵头开展各项监督审查工作;由多年从事过社保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任行政总监督员,负责主持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从政策和业务方面指导基金监督工作;局财务会计师任财务监督员,从财

23、务专业方面提供业务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 各方面责任明确、分工到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围绕市局基金监督处的要求展开工作,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从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方面定期、不定期的展开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落实保证了我局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金监督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作为我局“十一五”规划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局起草的*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及202年远景目标中强调:“一是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到位。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

24、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切实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相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全力配合,层层落实,层层考核。要求所有审批岗、财务岗、基金业务岗工作人员从眼前工作着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人人树立基金安全意识,为基金安全运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规范行政监督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抓住全局各个部门全面推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和“三险合一”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契机,针对去年对养老保险收缴、支付基金运行操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涉及到行政审批、审核和经办机构在基金

25、运行操作过程中的近35个内部工作规范,规范了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基金运作行为和强化了基金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形成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和监督检查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月份已开始试行,从7月份审核情况看效果良好。工作规范主要特点有:一是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及全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复审制,并必须经主管局长审定或批准;二是重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任何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加强了对薄弱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比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程序等程序性文件,采取了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和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26、四是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业务环节和细节全部进行了识别和约束,做到了细节完整,确保了各项业务行为的可追溯性;五是全面推进了对服务过程的控制,制定了服务评价卡,建立了日常化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量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随时监控,从事后监督为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 三、基金监督具体工作内容 在局党组领导下,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半年多,我们按照劳动部20X1号文件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坚持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一)通过专线网络,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7、,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我局按照市劳动保障局要求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通过半年多的不断的努力,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小组进一步优化了计算机网络,专门铺设了两条基金监督专线,分别连接到区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的财务数据库,随时监督基金收缴、使用情况,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基金监督终端被计算机管理员设置为只读状态,对社保基金信息有完全查询权限,但没有修改权限。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督的工作效率,我们对基金监督工作设置了专人专岗,专门从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且每月会同局会计师组织2次集中数据采样分

28、析,并且每次抽取1-2个险种拟定调查报告。实施范围由点到面,数据信息由简到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 同时,我们还发挥了网络的优势,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类对比,在同类型的企业中,对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横向比较;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同一企业中,将不同时期内基金收支的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对基金收缴、支付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非常态变化,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作,了解和掌握资金在此时期内的详细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开展针对社保所会计的培训工作 为了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更好地严格执行社

29、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务专户的管理,按时足额将收入户基金划入基金财政专户,并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核算工作。我局将财务知识和保险业务知识相结合,对系统内所有会计人员开展全年4次的全面培训。同时,为了适应现代办公自动化的要求,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委托昌平区财政局开设了财务计算机课程。为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我局于9月份,对*区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开展了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都积极认真地做这项工作。企业劳资和各社保所的干部对此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他们积极主动地与退休职工联系,

30、讲法规、讲政策,使因各种原因迟报死亡信息而多领取的养老金交回,再上交社保中心,有效地堵塞了养老金流失的漏洞。 这项工作今年年初就着手进行,我们查文件,找资料,并与其他区县联系,参考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总结,到月份,我们经过计算机程序统计出我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共*.*万人,其中8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名,占退休人员总数的.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高龄退休人员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再加上近年来,我区离退休职工因多种原因致使死亡信息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多领取基本养老金,共收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人次和金额都有上升趋势。 到今天,发出*份认证表,收回*份占*,其中有名退休人

31、员近期死亡,我们已及时减少,占总人数的*。还有*名退休人员,至今没有联系上,占*。到2X年2月底,还没有联系上的,我们根据文件精神,从02X年1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共计*元。 现实生活中,离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家属对死亡上报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些偏远地区,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职工家属也就不方便通知单位,极有可能存在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2、退休职工去世后,由于工资直接从银行或邮局领取,职工家属确实不知道应该告诉谁。 3、退休人员已经全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本医疗保险的药费报销,现阶段也是由各居住地社保所报销,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这也是造成退休职工死亡后报迟或不报的主要原

32、因。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强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继续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 (四)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加大对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各有关部门在基金监督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对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下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年4月12日,召开社保所所长工作会议,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文件及工作要求向各社保所进行了详细布置及安排。4月13日月20日,各社保所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

33、面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同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撰写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根据各社保所上报的自查工作报告,基金监督小组分别对17个社保所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支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今后设想 加强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键;二是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基础;三是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

34、要手段。 一年来,我们在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中尝试着将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网络化发展对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等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随着我局基金行政监管工作的步步深入,我们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基金监督水平。 1在市局基金监督处的领导下,继续完善我区社保基金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从人员配备、岗位增设、职责落实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基金监督范围。 .积极开展基金监督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监督手段。 3.树立服务型监督体制的理念,工作中不但要严厉查处被监督单位存

35、在的违纪行为,而且要对其提出加强基金监督的管理建议。帮助单位健全管理体制,规范会计核算,共同探讨有利于基金良性运营的对策等等。 4.认真抓好基金监督后的整改、督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与劳动执法的协调配合,把行政监督工作现有的优势落到实处。 第五篇。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报告202年8月2日,市局由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伤生育科、社保局、医保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组,对你县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意见反馈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总体情况评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监

36、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注重风险防控,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强化对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收入户期末账户无余额,支出户、专户通过余额调节表相符。严格按照票据的使用规定领用、缴存管理。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工伤业务档案与财务档案未分类管理,所有档案均留存财务,未保存业务档案。 2、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在工伤待遇审批环节中,部分审核资料缺少单位申报的工伤人员待遇审批表,在已申报的审批表中,缺少初审、复核、审批的经手人签字。 三、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抓好内控制度落实,完善业务办理签批手续。 2、作好档案管理工作,财务档案和业务档案分别管理。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做到应保尽保,杜绝选择性参保情况发生。 4、建议“县二乙伤残军人领取伤残金人员”按照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办法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同时由工伤性质认定部门重新确认工伤和伤残等级。第 21 页 共 2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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