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22441389 上传时间:2021-05-26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1.50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资源描述:

《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3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学校卫生标准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辽 宁 省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局 潘 德 鸿 2016.5.25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概 述卫 生 标 准 特 性 及 分 类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学 校 卫 生 标 准 应 用第 二 部 分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常 用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简 介GB 50099-2011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GB 21027-2007 学 生 用 品 的 安 全 通 用 要 求GB28932-中 小 学 校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管 理 规 范学 校 卫 生 综 合 评 价 ( GB/T 18205-201

2、2) 国 家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条 件 试 行 基 本 标 准学 校 教 室 采 光 和 照 明 卫 生 标 准 ( GB7793-2010) 目 录 概 述 我 国 现 行 有 效 的 卫 生 计 生 规 章 以 上 法 律 文 件 共 有 186部 ( 包 括 法 律 11部 、法 规 39部 、 规 章 136部 ) 、 卫 生 标 准 共 有 1110个 , 卫 生 标 准 涉 及 18个 专 业 ,卫 生 标 准 网 截 至 2015年 6月 1日 公 布 的 1110个 卫 生 标 准 全 部 列 出 。 包 括 环 境卫 生 标 准 目 录 、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目

3、录 、 放 射 卫 生 标 准 目 录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目录 、 消 毒 标 准 目 录 、 职 业 病 诊 断 标 准 目 录 、 放 射 性 疾 病 诊 断 标 准 目 录 、 传染 病 标 准 目 录 、 临 床 检 验 标 准 目 录 、 血 液 标 准 目 录 、 医 疗 服 务 标 准 目 录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标 准 目 录 、 医 院 感 染 控 制 标 准 目 录 、 病 媒 生 物 控 制 标 准 目 录 、寄 生 虫 标 准 目 录 、 地 方 病 标 准 目 录 、 卫 生 信 息 标 准 目 录 、 其 他 标 准 目 录 。 第 一 节 卫 生

4、标 准 特 性 、 分 类 卫 生 标 准 作 为 卫 生 法 律 、 法 规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在 保 障 人 民 身 体 健 康 、 促 进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方 面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卫 生 标 准 具 有 技 术 法 规 、 科 学 和 可 行等 基 本 特 性 。( 一 ) 技 术 法 规 性 卫 生 标 准 作 为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贯 彻 卫 生 法律 、 法 规 的 重 要 技 术 依 据 。 在 各 项 卫 生 法 律 、 法 规 的 具 体 贯 彻 执 行 中 ,都 必 须

5、有 与之 配 套 的 卫 生 标 准 作 为 技 术 依 据 ,与 其 他 技 术 标 准 相 比 ,卫 生 标 准 具 有 很 强 的 技 术 法规 性 。( 二 ) 科 学 性 卫 生 标 准 是 为 保 护 人 体 健 康 而 制 定 的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其 制 定 过 程 不 是一 个 简 单 的 科 研 过 程 ,而 是 一 个 科 学 的 管 理 过 程 ; 必 须 以 科 学 评 价 为 基 础 ,结 合 国 际标 准 并 考 虑 我 国 国 情 ,全 面 考 虑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因 素 后 才 能 制 定出 来 ; 具 有

6、严 格 的 科 学 性 和 很 强 的 专 业 性 。 卫 生 标 准 在 保 障 人 民 身 体 健 康 、 促 进 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方 面 发 挥 着 更 为 重 要 的 作 用 。( 三 ) 可 行 性 卫 生 标 准 作 为 卫 生 要 求 及 监 督 执 法 的 技 术 依 据 ,需 要 全 社 会 共 同 遵 守 ,必 须 具 有 很 强 的 可 行 性 。( 四 ) 社 会 性 卫 生 标 准 的 对 象 广 泛 ,既 有 规 范 产 品 安 全 卫 生 方 面 的 要 求 ,也 有 规 范场 所 、 环 境 、 人 群 、 疾 病 诊 断 等 各 有 关 方

7、 面 的 卫 生 技 术 要 求 ,具 有 很 强 的 社 会 性 。 一 、 卫 生 标 准 特 性 分 类 是 标 准 化 工 作 的 基 础 , 是 统 一 和 交 流 的 前 提 ,是 把 事 物 按 一 定 标 准 进行 归 类 。 标 准 化 工 作 是 一 项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 标 准 为 适 应 不 同 的 要 求 从 而 构成 一 个 庞 大 而 复 杂 的 系 统 , 为 便 于 研 究 和 应 用 ,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和 属 性 将 标 准进 行 分 类 , 如 目 前 常 见 的 标 准 化 法 分 类 和 标 准 文 献 分 类 。 根 据 中

8、华 人 民 共和 国 标 准 化 法 ( 以 下 简 称 标 准 化 法 ) 的 规 定 , 在 标 准 化 法 实 施 过 程 中 ,一 般 根 据 适 用 范 围 、 法 律 约 束 性 、 标 准 性 质 、 标 准 化 对 象 和 作 用 等 对 标 准 进行 分 类 。 二 、 卫 生 标 准 分 类 根 据 适 用 范 围分 类 根 据 法 律 的 约束 性 分 类标 准分 类 根 据 标 准 的 性 质分 类 根 据 标 准 化 的 对象 和 作 用 分 类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 地 方 标 准 、 企 业标 准强 制 性 标 准 、 推 荐 性 标 准 、 标

9、 准 化 指 导性 技 术 文 件技 术 标 准 、 管 理 标 准 、 工 作 标 准基 础 标 准 、 产 品 标 准 、 方 法 标 准 、 安 全标 准 、 卫 生 标 准 、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第 二 节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一 、 制 定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的 原 则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主 要 适 用 对 象 是 学 校 的 教 学 环 境 与 设 备 、 生 活 环 境 、 学 校 或 学 生 使 用的 用 具 和 产 品 , 学 校 或 社 会 管 理 者 /行 为 人 的 有 关 卫 生 行 为 等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涉 及 儿童

10、 青 少 年 健 康 与 生 命 安 全 , 不 仅 关 系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 而 且 关 系 到 社 会 稳 定 和经 济 发 展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建 设 与 发 展 的 总 体 原 则 应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21345 67 保 护 儿 童 青 少 年 健 康 的 原 则促 进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原 则按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统 筹 安 排 的 原 则卫 生 标 准 与 标 准 方 法 相 匹 配 的 原 则卫 生 标 准 与 卫 生 法 规 相 配 套 的 原 则跟 踪 社 会 发 展 和 最

11、 新 科 研 成 果 的 原 则积 极 采 用 国 际 与 先 进 国 家 卫 生 标 准 的 原 则 二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 一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框 架 图 二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 二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内 容学 校 卫 生 专 业 基 础 标准 包 括 学 校 卫 生 名 词 术 语 、 标 准 研 制 与 编 写 总 则 等 ;学 校 建 筑 设 计 及 教 学设 施 卫 生 标 准 包 括 学 校 及 托 幼 机 构 建 筑 设 计 卫 生 要 求 、 学 校 教 学 设 施 卫 生 要求 、 教 室 微 小

12、 环 境 卫 生 要 求 等 ;学 校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卫生 标 准 包 括 学 生 营 养 午 餐 营 养 供 给 量 、 学 校 及 托 幼 机 构 饮 水 设 施 卫 生管 理 规 范 、 学 生 宿 舍 卫 生 要 求 及 管 理 规 范 等 ;学 校 家 具 、 教 具 及 儿童 少 年 用 品 卫 生 标 准 包 括 学 校 课 桌 椅 、 黑 板 、 中 小 学 校 教 科 书 卫 生 标 准 等 ;教 育 过 程 卫 生 标 准 主 要 是 对 学 习 负 担 、 体 育 运 动 负 荷 的 限 制 标 准 ; 儿 童 少 年 健 康 检 查 与管 理 规 范 包 括

13、学 生 健 康 检 查 技 术 要 求 、 方 法 , 健 康 监 测 、 评 价 方 法 , 疾病 预 防 , 以 及 学 校 卫 生 监 督 与 管 理 ;健 康 教 育 规 程 包 括 健 康 教 育 规 范 , 健 康 促 进 学 校 规 范 等 。 第 三 节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应 用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是 国 家 学 校 卫 生 管 理 的 依 据 , 也 是 学 校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进 行 预 防 性 和经 常 性 卫 生 监 督 的 重 要 依 据 。 1990年 4月 25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发 布 的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例 规 定 , 教 育

14、 行 政 部 门 实 施 学 校 卫 生 管 理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实 施 学 校 卫 生 监 督 指 导 ,国 家 为 学 校 卫 生 法 规 的 贯 彻 落 实 , 又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相 应 的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和 规 范 。一 、 学 校 卫 生 强 制 性 标 准 梳 理 情 况 强 制 性 卫 生 标 准 在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执 法 中 的 应 用 , 厘 清 现 行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中有 关 标 准 的 明 确 规 定 , 为 一 线 监 督 执 法 人 员 提 供 指 导 性 材 料 , 促 进 标 准 在 监 督 执 法中 的

15、 应 用 , 有 效 地 提 升 监 督 员 的 履 职 能 力 和 效 率 。 梳 理 总 体 情 况 是 我 国 现 行 有 效 的 卫 生 计 生 规 章 以 上 法 律 文 件 186部 ( 包 括 法 律 11部 、 法 规 39部 、 规 章 136部 ) ; 卫 生 标 准 1110个 , 涉 及 18个 专 业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是 其 中 重 要 组 成 内 容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中 涉 及 卫 生 强 制 性 标 准 共 13个 。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执 法 日 常 应 用 的 强制 性 标 准 7个 , 其 中 , 有 处 罚 对 应 条 款 的

16、6个 标 准 , 涉 及 的 法 律 法 规 有 学 校 卫 生 工作 条 例 。 表 1 学 校 卫 生 强 制 性 标 准 目 录序 号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批 准 日 期 实 施 日 期1 GB 7793-2010 中 小 学 校 教 室 采 光 和 照 明 卫 生 标 准 2011-01-14 2011-05-012 GB 8771-2007 铅 笔 涂 层 中 可 溶 性 元 素 最 大 限 量 2007-06-26 2008-01-013 GB 8772-2011 电 视 教 室 座 位 布 置 范 围 和 照 度 卫 生 标 准 2011-12-30 2012-05-

17、014 GB 11533-2011 标 准 对 数 视 力 表 2011-12-30 2012-05-015 GB 16134-2011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规 范 2011-12-30 2012-05-016 GB 28231-2011 书 写 板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2011-12-30 2012-05-01 7 GB 31177-2014 学 生 宿 舍 卫 生 要 求 及 管 理 规 范 2014-09-03 2015-01-01 8 GB 28932-2012 中 小 学 校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管 理 规 范 2012-12-31 2013-05

18、-01 9 GB 50099-2011 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 2010-12-24 2012-01-01 10 GB 5749-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2006-12-29 2007-07-01 11 GB 21027-2007 学 生 用 品 的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2007-06-07 2008-04-0112 WS 103-1999 学 生 营 养 餐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1999-01-21 1999-07-01 13 WS 219-2002 儿 童 少 年 矫 正 眼 镜 2002-03-14 2002-07-01 表 2 卫 生 计

19、生 监 督 执 法 应 用 的 学 校 卫 生 强 制 性 标 准 与 处 罚 条 款 对 应 表序号 标 准 名 称 行 为 、 事 实 法 规 名 称 违 反 条 款 处 罚 条 款GB 条 目1 GB 7793-2010 中 小 学 校 教室 采 光 和 照 明 卫 生 标 准 4.教 室 采 光 5.教 室 照 明 学 校 采 光 、 照 明 等 环 境 质 量 应 当 符 合 国 家有 关 标 准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六 条第 一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2 GB 8772-88 电 视 教 室 座 位布 置 范 围 和 照 度 卫 生 标 准 3.照 度 学 校

20、采 光 、 照 明 等 环 境 质 量 应 当 符 合 国 家有 关 标 准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六 条第 一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3 GB 50099-2011 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 4.1.6 环 境 噪 声 质 量 符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5.1.9 采 光 , 5.1.15 黑板 设 置 , 5.2普 通 教 室 ,7.1面 积 指 标 , 9室 内 环境 , 10.1采 暖 通 风 与 空气 调 节 学 校 环 境 噪 声 、 室 内 微 小 气 候 、 采 光 、 照明 等 环 境 质 量 以 及 黑 板

21、 、 课 桌 椅 的 设 置 应当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六 条第 一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6.2 卫 生 间 , 浴 室 , 学 生 宿 舍 学 校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为 学 生 设 置 厕 所 和洗 手 设 施 。 寄 宿 制 学 校 应 当 为 学 生 提 供 相应 的 洗 漱 、 洗 澡 等 卫 生 设 施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七 条第 一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4 GB 31177-2014 学 生 宿 舍 卫生 要 求 及 管 理 规 范 5.4 盥 洗 设 施 5.5厕 所 学 校 应 当 按

22、照 有 关 规 定 为 学 生 设 置 厕 所 和洗 手 设 施 。 寄 宿 制 学 校 应 当 为 学 生 提 供 相应 的 洗 漱 、 洗 澡 等 卫 生 设 施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七 条第 一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5 GB 5749-2006 生 活 饮 用 水卫 生 标 准 4.1.9 附 录 A表 A.1所 列指 标 学 校 应 当 为 学 生 提 供 充 足 的 符 合 卫 生 标 准的 饮 用 水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七 条第 二 款 第 三 十 三 条 6 GB 21027-2007 学 生 用 品 的安 全 通 用 要 求 3.要 求

23、 供 学 生 使 用 的 文 具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卫生 标 准 。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 第 三 十 五 条 7 GB28932-中 小 学 校 传 染 病 预防 控 制 工 作 管 理 规 范 4.7、 4.8为 强 制 性 条 款 学 校 卫 生工 作 条 例 第 十 七 条 二 、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的 应 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第 二 十 八 条 县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对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行 使 监督 职 权 。 其 职 责 是 : ( 一 ) 对 新 建 、 改 建 、

24、扩 建 校 舍 的 选 址 、 设 计 实 行 卫 生 监 督 ;( 二 ) 对 学 校 内 影 响 学 生 健 康 的 学 习 、 生 活 、 劳 动 、 环 境 、 食 品 等 方 面 的 卫 生 和 传染 病 防 治 工 作 实 行 卫 生 监 督 ; ( 三 ) 对 学 生 使 用 的 文 具 、 娱 乐 器 具 、 保 健 用 品 实 行卫 生 监 督 。 第 六 条 学 校 教 学 建 筑 、 环 境 噪 声 、 室 内 微 小 气 候 、 采 光 、 照 明 等 环 境质 量 以 及 黑 板 、 课 桌 椅 的 设 置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新 建 、 改

25、建 、 扩 建 校 舍 , 其选 址 、 设 计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的 卫 生 标 准 , 并 取 得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的 许 可 。 竣 工 验 收应 当 有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参 加 。 第 七 条 学 校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为 学 生 设 置 厕 所 和 洗 手 设 施 。 寄 宿 制 学 校 应 当 为学 生 提 供 相 应 的 洗 漱 、 洗 澡 等 卫 生 设 施 。 学 校 应 当 为 学 生 提 供 充 足 的 符 合 卫 生 标 准 的 饮 用 水 。第 二 十 七 条 供 学 生 使 用 的 文 具 、 娱 乐 器 具 、

26、保 健 用 品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卫 生 标准 。 学 校 卫 生 卫 生 标 准 在 公 共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是 监 督 执 法 的重 要 依 据 2016年 初 ,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标 准 委 员 会 对 卫 生 计 生 标 准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 学 校卫 生 标 准 专 业 委 员 会 对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进 行 了 清 理 , 尤 其 对 强 制 性 标 准 做 了 执 法 应 用方 面 的 进 一 步 厘 清 。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监 督 中 心 高 小 蔷 副 主 任 在

27、 清 理 工 作 会 上 强 调 了此 次 卫 生 监 督 执 法 应 用 强 制 性 卫 生 标 准 梳 理 的 目 的 意 义 ,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执 法 应 用 强制 性 卫 生 标 准 的 梳 理 要 与 近 期 开 展 的 强 制 性 卫 生 标 准 清 理 工 作 相 结 合 , 要 确 保 内 容完 整 、 准 确 。 结 合 卫 生 计 生 各 专 业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的 规 定 , 对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执法 应 用 强 制 性 卫 生 标 准 梳 理 内 容 逐 项 进 行 了 分 析 和 研 讨 。 学 校 新 、 改 、 扩 建 设 工

28、 作 中 应 用 GB50099 中 小 学 设 计 规 范 提 供 安 全 的 教 育 设 施 , 创 造 良 好 的 学 习 环 境 工 作 的 依 据 学 校 课 桌 椅 功 能 尺 寸 、 中 小 学 校 教 室 采 光 照 明 卫 生 标 准 、 电 视 教 室 座 位 布 置 范 围 和 照 度 卫 生 标 准 、 黑 板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等标 准 , 有 利 于 保 护 学 生 良 好 的 身 体 形 态 , 减 少 疲 劳 , 提 高 学 习 效 率 ; 有利 于 保 护 视 力 , 减 少 近 视 眼 的 发 生 ; 有 利 于 改 善 学 校 教 学 条 件 , 保

29、 障 学生 安 全 健 康 。 制 订 铅 笔 涂 漆 层 中 含 铅 量 卫 生 标 准 等 学 生 用 品 卫 生 标 准 , 加 强学 生 用 品 的 卫 生 监 督 监 测 , 有 利 于 儿 童 少 年 的 健 康 成 长 。 预 防 和 控 制 学 生 常 见 疾 病 , 提 高 疾 病 诊 断 水 平 学 生 营 养 午 餐 营 养 供 给 量 和 学 生 营 养 餐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 这两 项 标 准 的 颁 布 与 实 施 为 学 生 营 养 餐 的 食 谱 编 制 与 卫 生 管 理 要 求 提 供 了法 规 依 据 和 技 术 依 据 , 保 障 了 学

30、 生 午 餐 的 安 全 与 营 养 , 促 进 了 学 生 营 养的 改 善 及 学 生 营 养 午 餐 的 全 面 推 广 。 一 、 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 (GB 50099-2011)2010-12-24发 布 , 2012-01-01实 施 本 规 范 共 分 10章 ,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包 括 总 则 , 术 语 , 基 本 规 定 , 场 地 和 总 平 面 , 教 学 用 房及 教 学 辅 助 用 房 , 行 政 办 公 用 房 和 生 活 服 务 用 房 , 主 要 教 学 用 房 及 教 学 辅 助 用 房 面 积 指 标和 净 高 , 安 全 、 通 行

31、 与 疏 散 , 室 内 环 境 , 建 筑 设 备 等 。 本 规 范 修 订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 : 1 将 适 用 范 围 扩 展 为 城 镇 和 农 村 中 小 学 校 ( 含 非 完 全 小 学 ) 的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 建 工 程 的设 计 , 不 适 用 于 中 等 师 范 和 幼 儿 园 师 范 学 校 的 建 设 ; 2 适 应 教 育 部 自 2007年 底 起 陆 续 颁 布 的 小 学 、 初 中 、 高 中 全 部 课 程 的 新 课 程 标 准 , 对学 校 设 计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补 充 ; 3 在 相 关 章 节

32、 中 增 加 了 安 全 保 障 方 面 的 规 定 ; 4 修 改 和 补 充 了 采 用 低 投 入 、 高 效 率 而 且 成 熟 的 新 技 术 ; 5 增 加 了 “术 语 ”和 “基 本 规 定 ”, 取 消 了 原 规 拖 的 “附 录 一 名 词 解 释 ”。 二 、 学 生 用 品 的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GB 21027-2007 )2007-06-07发 布 , 2008-04-0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学 生 用 品 的 安 全 要 求 、 试 验 方 法 、 校 验 规 则 、 标 识 和 使用 说 明 等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33、未 成 年 学 生 使 用 的 水 彩 画 颜 料 、 蜡 笔 、 油 画 棒 、 指 画 颜料 、 橡 皮 泥 、 橡 皮 擦 、 涂 改 制 品 ( 修 正 液 、 修 正 带 、 修 正 笔 ) 、 胶 黏 剂 、 水 彩 笔、 书 写 笔 、 记 号 笔 、 绘 图 用 尺 、 本 册 、 书 包 、 笔 袋 、 手 工 剪 刀 、 文 具 盒 、 卷 笔 刀等 学 生 用 品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要 求4、 试 验 方 法5、 校 验 规 则 三 、 中 小 学 校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管 理 规 范(GB28932 ) 2012-12-31发 布

34、 , 2015-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中 小 学 校 法 定 传 染 病 及 其 他 可 能 导 致 学 生 群 体 流 行 或 暴 发的 非 法 定 传 染 病 的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要 求 和 内 容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各 级 各 类 中 小 学 校 ,托 幼 机 构 可 参 照 执 行 。2、 组 织 保 障 与 制 度2.1 成 立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小 组 。 职 责 明 确 , 责 任 到 人 。2.2 学 校 应 明 确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人 。2.3 制 定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的 应 急 预

35、案 和 相 关 制 度 : 传 染 病 疫 情 及 相 关 突 发 公 共 卫 生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 、 传 染 病 疫 情 及 相 关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报 告 制 度 、 学 生 晨 检 制度 、 因 病 缺 课 登 记 及 追 踪 制 度 、 复 课 证 明 查 验 制 度 、 学 生 健 康 管 理 制 度 、 学 生 免疫 规 划 的 管 理 制 度 、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的 健 康 教 育 制 度 、 通 风 、 消 毒 等 制 度 等 。 3、 预 防 : 通 过 健 康 教 育 、 晨 检 、 因 病 缺 课 的 登 记 及 追 踪 、 健

36、康 管 理 、 预 防 接 种 和卫 生 条 件 改 善 等 措 施 进 行 预 防 。4、 控 制 : 通 过 报 告 、 实 施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 加 强 个 人 防 护 等 措 施 进 行 控 制 。 四 、 学 校 卫 生 综 合 评 价 (GB/T 18205-2012 )2012-12-31发 布 , 2015-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学 校 卫 生 综 合 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方 法 以 及 综 合 评 价 判 定 。 标 准 适 用 于 全 日制 小 学 ( 含 民 办 小 学 ) 、 初 级 中 学 、 高 级 中 学 ( 含

37、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民 办 中 学 )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含 民 办 高 等 学 校 、 独 立 院 校 ) 各 项 卫 生 状 况 的 综 合 评 价 。2、 综 合 评 价 项 目2.1 管 理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 常 见 病 与 多 发 病 、 学 校 食 品 安 全 、 生 活 饮 用 水卫 生 、 教 室 环 境 卫 生 、 生 活 环 境 卫 生 和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2.2 监 测 : 学 校 食 品 安 全 ( 食 饮 具 消 毒 ) 、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 教 室 环 境 卫 生 、

38、生 活 环 境 卫 生 和 公共 场 所 卫 生 。3、 评 价 方 法3.1 管 理 : 包 括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 常 见 病 与 多 发 病 、 学 校 食 品 安 全 、 生 活 饮用 水 卫 生 、 教 室 环 境 卫 生 、 生 活 环 境 卫 生 、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等 管 理 。 3.2 监 测 : 包 括 学 校 食 品 安 全 ( 食 饮 具 消 毒 监 测 ) 、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 教 室 环 境 卫 生 、 生 活 环 境卫 生 、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等 监 测 。4、 综 合 评 价 得 分

39、及 判 定 学 校 卫 生 管 理 评 价 得 分 与 监 测 评 价 得 分 的 总 和 为 综 合 评 价 实 际 得 分 。 凡综 合 评 价 实 际 得 分 达 到 管 理 与 监 测 标 准 总 分 的 85%及 以 上 者 为 学 校 卫 生 优 秀 学 校 , 定 为 A级 ;60% 85%为 学 校 卫 生 合 格 学 校 ( 不 含 85%) , 定 为 B级 ; 60%以 下 者 ( 不 含 60%) , 为 学 校 卫生 不 合 格 学 校 , 定 为 C级 。 五 、 国 家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条 件 试 行 基 本 标 准 2008-6-9 根 据 中 共 中

40、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青 少 年 体 育 增 强 青 少 年 体 质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77号 ) 要 求 , 为 保 障 中 小 学 校 体 育 、 卫 生 工 作 的 正 常 开 展 , 保 证 广 大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成 长 , 依据 学 校 体 育 工 作 条 例 、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以 及 现 有 涉 及 中 小 学 建 筑 、 教 学 卫 生 、生 活 卫 生 等 方 面 的 相 关 标 准 和 政 策 规 定 , 制 订 本 国 家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条 件 试 行 基 本 标 准 ( 以 下 简 称 标 准 ) 。 本 标 准

41、 适 用 于 全 日 制 小 学 、 初 级 中 学 、 高 级 中 学 ( 含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民 办 中 小 学校 ) 。 本 标 准 从 体 育 教 师 、 体 育 场 地 器 材 、 教 学 卫 生 、 生 活 设 施 、 卫 生 保 健 室 配 备 以及 学 生 健 康 体 检 等 方 面 明 确 了 开 展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工 作 所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件 , 是 国 家 对 开 展 学校 体 育 卫 生 工 作 的 最 基 本 要 求 , 是 中 小 学 校 办 学 应 达 到 的 最 基 本 标 准 , 是 教 育 检 查 、 督 导和 评 估 的 重

42、 要 内 容 。 各 地 应 当 按 照 本 标 准 对 中 小 学 校 进 行 核 查 , 尚 未 达 到 本 标 准 的 , 应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 使 其 尽 快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 各 地 在 新 建 和 改 扩 建 中 小 学 校 时 , 应 当 按照 本 标 准 进 行 建 设 和 配 备 。 少 数 因 特 殊 地 理 环 境 和 特 殊 困 难 达 不 到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部 分 要 求 的 地 区 , 应 制 定 与 之 相 应 的 办 法 , 确 保 学 校 体 育 场 地 的 需 要 。 各 地 应 当 在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领 导 下 ,

43、积 极 创 造 条 件 , 增 加 投 入 , 不 断 改 善 学 校 办 学 条 件。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 制 订 高 于 本 标 准 的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条 件 标 准 。 六 、 中 小 学 校 教 室 采 光 和 照 明 卫 生 标 准 (GB7793-2010 ) 2011-01-14发 布 , 2011-05-0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学 校 教 室 采 光 和 照 明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城 市 、 县 镇 的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建 的 普 通 中 小 学 校 、 中 等 师

44、 范 学 校 和 幼 儿 师 范 学 校 。2、 教 室 的 采 光 要 求2.1 学 校 教 室 的 朝 向 宜 按 各 地 区 的 地 理 和 气 候 条 件 决 定 , 不 宜 采 用 东 西 朝 向 , 宜 采 用 南 北 向 的双 侧 采 光 。 教 室 采 用 单 侧 采 光 时 , 光 线 应 自 学 生 座 位 的 左 侧 射 入 。 南 外 廊 北 教 室 时 , 应 以 北 向窗 为 主 要 采 光 面 。2.2 教 室 窗 地 面 积 比 不 应 低 于 1:5。3、 教 室 的 照 明 要 求3.1 教 室 课 桌 面 上 的 维 持 平 均 照 度 值 不 应 低 于

45、 300lx, 其 照 度 均 匀 度 不 应 低 于 0.7。 3.2 教 室 黑 板 应 设 局 部 照 明 灯 , 其 维 持 平 均 照 度 不 应 低 于 500lx, 照 度 均 匀 度 不 应 低 于 0.8。 七 、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技 术 规 范 ( GB/T26343-2010)2011-01-14发 布 , 2011-05-0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学 生 形 态 、 生 理 功 能 、 五 官 科 、 外 科 、 内 科 与 实 验 室 检 查 指 标 的技 术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普 通 中 小 学 校 、 职 业 高

46、 中 与 技 校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生 健 康 检 查 亦 可 参 照 执 行 。2、 内 容 :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技 术 规 范 是 为 贯 彻 执 行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 中 小 学 生健 康 体 检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的 , 以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规 范 确 定 的 内 容 为 框 架 , 规 范 了学 生 形 态 、 生 理 功 能 、 内 科 、 外 科 、 五 官 科 与 实 验 室 检 查 指 标 的 检 查 技 术 与 方 法 。 该 标 准有 利 于 提 高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质 量 ,

47、 对 学 生 健 康 监 测 , 制 定 学 生 常 见 疾 病 防 治 措 施 , 以 及 提 高学 生 健 康 水 平 有 重 要 作 用 。 八 、 电 视 教 室 座 位 布 置 范 围 和 照 度 卫 生 标 准 ( GB8772-2011) 2011-12-30发 布 , 2012-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电 视 教 室 座 位 布 置 范 围 、 照 度 及 普 通 教 室 电 视 教 学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各类 学 校 中 以 电 视 为 主 要 教 学 手 段 的 教 室 。 其 它 装 备 有 电 视 机 的 各 种 类 型

48、 教 室 亦 应 参 照 使 用 。2、 座 位 布 置 范 围2.1 坐 椅 前 缘 至 电 视 屏 幕 垂 直 面 的 水 平 距 离 , 应 在 观 看 电 视 的 有 效 视 距 范 围 内 。2.2 观 看 电 视 的 水 平 斜 视 角 不 应 超 过 45 。2.3 观 看 电 视 的 仰 角 不 应 超 过 30 。3、 照 度3.1 电 视 教 室 课 桌 面 上 的 采 光 系 数 最 低 值 应 符 合 GB 7793要 求 。3.2 电 视 教 室 利 用 电 视 机 进 行 教 学 时 , 课 桌 面 人 工 照 明 的 维 持 平 均 照 度 应 为 60lx 6l

49、x, 其 照 度 均 匀 度 不 应 低 于 0.7。3.3 电 视 教 室 照 明 宜 采 用 小 于 26mm细 管 径 直 管 形 稀 土 三 基 色 荧 光 灯 , 不 应 采 用 裸 灯 。 灯 具 距 课 桌面 的 最 低 悬 挂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1.7m。 灯 管 排 列 宜 采 用 其 长 轴 垂 直 于 黑 板 面 布 置 。 对 于 阶 梯 教 室 , 前排 灯 不 应 对 后 排 学 生 产 生 直 接 眩 光 。3.4 普 通 教 室 电 视 教 学 要 求 九 、 标 准 对 数 视 力 表 ( GB11533-2011)2011-12-30发 布 , 201

50、2-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视 力 表 设 计 标 准 、 印 制 规 格 、 使 用 方 法 以 及 视 力 统 计 方 法 等 。 本 标 准适 用 于 3岁 及 以 上 儿 童 、 青 少 年 和 成 人 的 一 般 体 检 , 招 生 、 招 工 等 体 检 的 远 、 近 视 力 测 定 与 视力 障 碍 的 筛 查 , 眼 科 和 视 光 学 临 床 等 方 面 亦 可 参 照 使 用 。2、 视 力 表 使 用2.1 视 力 表 放 置 距 离 ( 检 查 距 离 ) : 远 视 力 表 应 置 于 被 检 眼 ( 结 点 ) 前 方 5m( 即 远

51、 视 力 表 标准 距 离 ) 处 ; 或 2.6m处 , 需 在 该 距 离 立 一 面 垂 直 的 镜 子 , 以 确 保 经 反 射 后 的 总 距 离 为 5m。 近视 力 表 应 置 于 被 检 眼 ( 结 点 ) 前 方 25cm( 即 近 视 力 表 标 准 距 离 ) 处 。2.2 视 力 表 放 置 高 度 : 远 视 力 表 5.0行 视 标 与 被 检 眼 等 高 , 近 视 力 表 与 被 检 眼 视 线 垂 直 。2.3 视 力 表 照 明 : 应 采 用 人 工 照 明 , 如 用 直 接 照 明 法 , 照 度 应 不 低 于 300lx; 如 用 后 照 法 (

52、 视力 表 灯 箱 或 屏 幕 显 示 ) , 则 视 力 表 白 底 的 亮 度 应 不 低 于 200cd m2。 照 明 力 求 均 匀 、 恒 定 、 无反 光 、 不 眩 目 。 视 力 表 应 避 免 阳 光 或 强 光 直 射 。 2.4 视 力 测 定 : 一 般 视 力 测 定 按 视 力 表 一 般 使 用 方 法 , 测 出 被 检 眼 所 能 辨 认 的 最 小 行 视 标 (辨 认 正 确 的 视 标 数 应 超 过 该 行 视 标 总 数 的 一 半 ) , 记 下 该 行 视 标 的 视 力 记 录 值 , 即 为 该 眼 的视 力 。 超 常 视 力 和 低 视

53、 力 测 定 按 要 求 进 行 。2.5 视 力 记 录 : 经 本 标 准 测 得 的 视 力 用 5分 记 录 法 记 录 。 十 、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规 范 ( GB/T16134-2011)2011-12-30发 布 , 2012-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要 求 及 健 康 检 查 管 理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普 通 中 小学 生 健 康 检 查 , 职 业 高 中 、 技 校 亦 可 参 照 使 用 。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学 龄 前 儿 童 健 康 检 查 。2、 规 范2.1

54、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要 求 : 包 括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纸 张 规 格 和 式 样 , 健 康 检 查 项目 ,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填 写 要 求 。2.2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管 理 : 包 括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表 的 建 表 、 存 表 和 转 表 , 中 小 学 生健 康 检 查 频 率 , 开 展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的 机 构 与 人 员 资 质 ,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的 场 所 , 生 物标 本 的 收 集 , 中 小 学 生 健 康 检 查 结 果 评 价 与 反 馈 。

55、十 一 、 中 小 学 健 康 教 育 规 范 ( GB/T18206-2011)2011-12-30发 布 , 2012-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在 中 小 学 校 开 展 健 康 教 育 的 一 般 要 求 、 实 施 目 标 、 教 育 内 容 、 实施 途 径 和 评 价 建 议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中 小 学 ( 包 括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 高 中 阶 段 ) 在 校 学 生 。2、 要 求 : 本 标 准 提 供 了 中 小 学 发 展 健 康 教 育 课 程 内 容 的 基 本 框 架 。 学 校 负 责 依 据 此 标 准进 行 课

56、 程 计 划 、 教 学 组 织 、 课 堂 活 动 及 实 践 安 排 。3、 目 标 : 培 养 儿 童 青 少 年 良 好 的 健 康 意 识 与 公 共 卫 生 意 识 , 提 高 学 生 的 健 康 素 养 , 培 养学 生 保 持 和 增 进 健 康 的 态 度 与 实 践 能 力 , 为 一 生 的 健 康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4、 内 容 : 中 小 学 健 康 教 育 内 容 包 括 健 康 行 为 与 生 活 方 式 、 疾 病 预 防 、 安 全 应 急 与 避 险 、心 理 健 康 、 生 长 发 育 与 青 春 期 保 健 等 五 个 领 域 。 十 二 、

57、 书 写 板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 GB/T28231-2011) 2011-12-30发 布 , 2012-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教 学 用 书 写 板 ( 粉 笔 板 和 白 板 ) 的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 书 写 板 外 观 质量 、 结 构 、 分 类 、 安 装 、 标 志 、 说 明 书 和 试 验 方 法 等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在 普 通教 室 、 实 验 室 和 其 他 专 用 教 室 中 使 用 的 书 写 板 。 其 他 教 学 活 动 和 交 流 、 记 事 、 宣 传 等 使 用的 书 写

58、板 可 参 照 使 用 。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告 示 及 电 子 记 忆 传 输 显 示 书 写 板 。 本 标 准 不 涉 及 书写 板 的 电 器 控 制 部 分 , 相 关 内 容 可 参 照 相 应 的 电 器 安 全 要 求 。2、 要 求 : 教 学 用 书 写 板 的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颜 色 、 光 泽 度 、 附 着 性 、 擦 拭 性 、 粉 笔 板 表 面 粗糙 度 、 粉 笔 板 耐 磨 性 、 耐 光 性 、 耐 腐 蚀 性 、 甲 醛 释 放 量 限 量 、 书 写 板 的 标 称 尺 寸 等 。3、 外 观 质 量3.1 书 写 面 应 表 面 平

59、 整 , 没 有 波 纹 、 龟 裂 、 针 孔 、 斑 痕 及 凹 凸 不 平 等 缺 陷 。3.2 拼 接 而 成 的 平 面 书 写 面 板 , 用 游 标 卡 尺 测 量 , 接 缝 的 间 隙 应 小 于 1 mm, 接 缝 两 侧 的 高度 差 不 应 超 过 1 mm。3.3 书 写 面 的 颜 色 应 均 匀 。 3.4 所 有 用 于 书 写 板 正 面 的 框 架 、 配 件 、 附 件 等 都 应 具 有 装 饰 性 的 保 护 层 。 保 护 层 的 色 调应 与 书 写 板 有 明 显 区 别 , 不 产 生 眩 光 。4、 其 它 规 定 : 本 标 准 还 对 书

60、 写 板 结 构 、 书 写 板 的 分 类 、 书 写 板 的 安 装 、 标 志 、 使 用 说 明书 、 试 验 方 法 等 进 行 了 规 定 。 十 三 、 中 小 学 生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卫 生 要 求 ( GB/T 17223-2012) 2012-12-31发 布 , 2015-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中 小 学 生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 睡 眠 与 体 育 活 动 时 间 、 课 间 休 息 与 排 课 要 求 。 本 标准 适 用 于 全 日 制 普 通 中 小 学 , 其 他 类 型 中 小 学 可 参 照 使 用 。2、 一

61、日 学 习 安 排2.1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 小 学 一 、 二 年 级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4h, 小 学 三 、 四 年 级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不 应超 过 5h, 小 学 五 、 六 年 级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6h, 初 中 各 年 级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7h, 高 中 各年 级 一 日 学 习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8h。2.2 课 时 安 排 : 小 学 生 每 节 课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40min, 上 午 4节 , 下 午 1 2节 ; 中 学 生 每 节 课 时 间 不 应超 过 45min,

62、 上 午 4节 , 下 午 2 3节 。2.3 早 读 、 课 外 自 习 : 小 学 一 、 二 年 级 不 宜 安 排 早 读 , 不 留 书 面 家 庭 作 业 ; 小 学 三 至 六 年 级 早 读 不宜 超 过 20min, 课 外 自 习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60min; 中 学 各 年 级 早 读 不 宜 超 过 30min, 课 外 自 习 时 间 不 应超 过 90min。3、 睡 眠 与 体 育 活 动 时 间 3.1 每 日 睡 眠 时 间 : 小 学 生 不 应 少 于 10h, 初 中 生 不 应 少 于 9h, 高 中 生 不 应 少 于 8h3.2 体 育 活

63、 动 时 间 : 确 保 中 小 学 生 每 天 锻 炼 1h。 没 有 体 育 课 的 当 天 , 下 午 课 后 应 组 织 学 生 进 行 1h集体 体 育 锻 炼 。4、 课 间 休 息 与 排 课 要 求4.1 课 间 休 息 : 在 两 节 课 之 间 , 课 间 休 息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10min。 第 2节 与 第 3节 课 之 间 , 课 间 休 息 时间 不 宜 少 于 20min 30min。4.2 排 课 要 求 : 一 日 内 不 连 排 两 节 相 同 的 课 程 ( 除 作 文 、 实 验 等 特 殊 需 要 外 ) , 各 种 文 化 课 间 宜 插入

64、体 育 、 手 工 、 画 图 等 课 程 。小 学 一 、 二 年 级 周 总 课 时 不 应 超 过 26节 , 小 学 三 至 六 年 级 周 总 课 时 不 应 超 过 30节 , 中 学 各 年 级 周 总课 时 不 应 超 过 34节 。 十 四 、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指 南 ( GB/T 29433-2012)2012-12-31发 布 , 2015-5-1实 施1、 范 围 :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在 大 、 中 、 小 学 校 开 展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的 目 标 、 原 则 、 实 施 途 径 、 教 育 师资 要 求 和 教 育 内 容 。 本 标

65、 准 适 用 于 普 通 大 、 中 、 小 学 在 校 学 生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可 参 照 使 用 。 本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学 龄 前 儿 童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2、 教 育 目 标 : 提 高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素 养 , 培 养 学 生 健 全 的 心 理 素 质 , 使 其 形 成 完 善 的 人 格 和 良 好的 社 会 适 应 能 力 , 为 促 进 学 生 整 体 素 质 的 全 面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3、 教 育 原 则 : 根 据 不 同 年 级 学 生 生 理 、 心 理 发 展 特 点 , 实 施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的 规 范

66、 化 操 作 , 以 保障 教 育 总 体 目 标 的 实 现 。 在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过 程 中 , 遵 循 主 体 性 原 则 和 互 动 性 原 则 。4、 教 育 实 施 途 径 : 通 过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课 程 、 学 科 教 学 渗 透 和 心 理 健 康 专 题 训 练 等 途 径 实 施 教 育。5、 教 育 内 容5.1 小 学 低 年 级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内 容5.2 小 学 中 、 高 年 级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内 容 5.3 初 中 年 级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内 容5.4 高 中 年 级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内 容5.5 大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内 容 尚 未 发 布 学 校 卫 生 标 准 项 目 表 ( 行 标 ) 序号 计 划 项 目号 标 准 项 目 名 称 标 准性 质 制 定 或修 订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起 草 人 上 报 标 准 名 称 目 前 状 态1 20090502 学 校 及 托 幼 机 构 卫 生室 卫 生 规 范 WS 制 定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夏 薇 学 校 及 托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