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盈余相关课税规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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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分配盈餘相關課稅規定解析未分配盈餘相關課稅規定解析M 所得稅法第所得稅法第6666條之條之9 9M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4848條之條之1010主講人主講人:沈麗珠沈麗珠 96 96 年年 4 4 月月1111、1616日日2006/8/151公司盈餘公司盈餘 課課 稅稅 規規 定定 圖圖 示示 帳載稅後盈餘帳載稅後盈餘帳載稅後盈餘帳載稅後盈餘 (3)(3)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1)(1)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2)(2)(2)(2)記記入入分配分配分配分配營營 利利 事事 業業設置設置股東股東併同股利分配

2、併同股利分配股利憑單股利憑單股股東東股利憑單股利憑單股利總額股利總額可扣抵稅額可扣抵稅額申報申報申報申報(個人個人個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扣抵應納稅額扣抵應納稅額 盈餘未作分配加徵盈餘未作分配加徵盈餘未作分配加徵盈餘未作分配加徵10%10%10%10%營所稅營所稅營所稅營所稅(4)(4)(4)(4)申報申報申報申報(法人法人法人法人)免計入營所稅免計入營所稅計入計入ICA帳戶帳戶次一次一年度年度一月一月底前底前開立開立2006/8/152 未分配盈餘之課稅未分配盈餘之課稅【ARE】M 所得稅法第所得稅法第6666條之條之9 9M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4848條之條之101

3、02006/8/153 未分配盈餘課稅未分配盈餘課稅 基本概念及立法沿革基本概念及立法沿革2006/8/154基基 本本 概概 念念 自八十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的盈餘未作分自八十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的盈餘未作分 配者,必須自行申報加徵配者,必須自行申報加徵10%營利事業所營利事業所 得稅。得稅。經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後之未經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後之未 分配盈餘,即可無限制保留不作分配。分配盈餘,即可無限制保留不作分配。未分配盈餘之計算,以未分配盈餘之計算,以各個年度各個年度為基礎,為基礎,非非累積累積觀念。觀念。2006/8/155立立 法法 沿沿 革革 86868686年度以前:適用

4、所得稅法第年度以前:適用所得稅法第年度以前:適用所得稅法第年度以前:適用所得稅法第76767676條之條之條之條之1 1 1 1 86.12.30 86.12.30 86.12.30 86.12.30 增訂所得稅法第增訂所得稅法第增訂所得稅法第增訂所得稅法第66666666條之條之條之條之9 9 9 9 自自自自87878787年度起,就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加年度起,就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加年度起,就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加年度起,就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加 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適用(適用(適用(適用87-9387-93年度)

5、年度)年度)年度)95.5.30 95.5.30 95.5.30 95.5.30 修訂所得稅法第修訂所得稅法第修訂所得稅法第修訂所得稅法第66666666條之條之條之條之9 9 9 9 自自自自94949494年度起年度起年度起年度起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適用。兩者最大的差別兩者最大的差別兩者最大的差別兩者最大的差別-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 增訂案:增訂案:增訂案:增訂案:依稅法規定計算課稅所得。依稅法規定計算課稅所得。依稅法規定計算課稅所得。依稅法規定計算課稅所得。修訂案:修

6、訂案:修訂案:修訂案: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 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2006/8/156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1)(1)計算公式計算公式 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 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 -未未 分分 配配 盈盈 餘。餘。8787年度以後當年度年度以後當年度稽徵機關核定或稽徵機關核定或會計師簽證申報會計師簽證申報之之課稅所得額課稅所得額9494年度以後依年度以後依商業會計法規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之定計算之稅後稅後純益純益V.SV.S2006/8/15

7、7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2)(2)加計項目加計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 原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原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原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原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限制盈餘分配部分,其或限制盈餘分配部分,其或限制盈餘分配部分,其或限制盈餘分配部分,其 限制原因於當年度消滅依限制原因於當年度消滅依限制原因於當年度消滅依限制原因於當年度消滅依 規定轉回累積盈虧之金額規定轉回累積盈虧之金額規定轉回累積盈虧之金額規定轉回累積盈虧之金額 1.1.1.1.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

8、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 ,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 機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機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機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機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 2.2.2.2.依其他法律規定,按主管依其他法律規定,按主管依其他法律規定,按主管依其他法律規定,按主管 機關命令提列之特別盈餘機關命令提列之特別盈餘機關命令提列之特別盈餘機關命令提列之特別盈餘 或限制分配部分。或限制分配部分。或限制分配部分。或限制分配部分。1.1.1.1.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

9、或其他 法律規定減免所得稅之所法律規定減免所得稅之所法律規定減免所得稅之所法律規定減免所得稅之所 得額。得額。得額。得額。2.2.2.2.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當年度依所得稅法或其他 法律規定不計入所得課稅法律規定不計入所得課稅法律規定不計入所得課稅法律規定不計入所得課稅 的所得額。的所得額。的所得額。的所得額。3.3.3.3.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規 定扣定扣定扣定扣 除之核定除之核定除之核定除之核定 虧損。虧損。虧損。虧損。2006/8/158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

10、3)(3)減除項目減除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 刪除刪除1.1.1.1.證券交易損失及土地交易證券交易損失及土地交易證券交易損失及土地交易證券交易損失及土地交易 損失。損失。損失。損失。2.2.2.2.不得列為為費用或損失之滯報金、不得列為為費用或損失之滯報金、不得列為為費用或損失之滯報金、不得列為為費用或損失之滯報金、怠報怠報怠報怠報 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緩。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緩。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緩。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緩。3.3.3.3.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之全部或部分按同業利潤

11、標準核定之全部或部分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之全部或部分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之全部或部分 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全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全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全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全 部或部分所得額之差額。部或部分所得額之差額。部或部分所得額之差額。部或部分所得額之差額。4.4.按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自行調整之按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自行調整之按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自行調整之按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自行調整之 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所得額,與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 得額之差額。得額之差額。得額之差額。得額之差額。2006

12、/8/159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4)(4)減除項目減除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 刪除刪除5.5.5.5.所得額標準自行調整之所得額,與所得額標準自行調整之所得額,與所得額標準自行調整之所得額,與所得額標準自行調整之所得額,與 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得額之差額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得額之差額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得額之差額其依帳載資料申報之所得額之差額6.6.6.6.未依規定期限報備,致未被稅捐稽未依規定期限報備,致未被稅捐稽未依規定期限報備,致未被稅捐稽未依規定期限報備,致

13、未被稅捐稽 徵機關認定,但有合法憑證之商品徵機關認定,但有合法憑證之商品徵機關認定,但有合法憑證之商品徵機關認定,但有合法憑證之商品 盤損及商品報廢損失。盤損及商品報廢損失。盤損及商品報廢損失。盤損及商品報廢損失。7.7.7.7.當年度損益計算項目,因超越規定當年度損益計算項目,因超越規定當年度損益計算項目,因超越規定當年度損益計算項目,因超越規定 之列支標準未准列支,而具有合法之列支標準未准列支,而具有合法之列支標準未准列支,而具有合法之列支標準未准列支,而具有合法 憑證或能憑證或能憑證或能憑證或能 提出正當理由者。提出正當理由者。提出正當理由者。提出正當理由者。8.8.當年度應納之營利事業

14、所得稅。當年度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年度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年度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2006/8/1510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5)(5)減除項目減除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1.1.1.1.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 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2.2.2.2.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及經

15、會及經會及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 損損損損。3.3.3.3.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 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 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 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9.9.9.9.處分固定資產等之溢價收處分固定資產等之溢價收處分固定資產等之溢

16、價收處分固定資產等之溢價收 入作為資本公積者。入作為資本公積者。入作為資本公積者。入作為資本公積者。10.10.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11.11.11.11.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 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 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 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 益金。益金。益金。益金。

17、2006/8/1511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6)(6)減除項目減除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4.4.4.4.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 關命令自當年關命令自當年關命令自當年關命令自當年 度盈餘已提列度盈餘已提列度盈餘已提列度盈餘已提列 之特別盈餘公之特別盈餘公之特別盈餘公之特別盈餘公 積。積。積。積。5.5.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

18、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 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規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規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規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規 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 制部分。制部分。制部分。制部分。12.12.12.12.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依證券交易法第

19、四十一條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 當年度盈餘已提列之特別當年度盈餘已提列之特別當年度盈餘已提列之特別當年度盈餘已提列之特別 盈餘公積。盈餘公積。盈餘公積。盈餘公積。13.13.13.13.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 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構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 ,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規

20、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 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 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 餘提列或限制部分。餘提列或限制部分。餘提列或限制部分。餘提列或限制部分。2006/8/1512修正前、後規定比較修正前、後規定比較 (7)(7)減除項目減除項目 95.5.3095.5.3095.5.3095.5.30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修正後條文 原原原原 條條條條 文文文文6.6.6.6.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已

21、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 淨額或盈餘淨額。淨額或盈餘淨額。淨額或盈餘淨額。淨額或盈餘淨額。7.7.7.7.以原依所得稅法第以原依所得稅法第以原依所得稅法第以原依所得稅法第66666666條之條之條之條之9 9 9 9 第第第第2 2 2 2項第項第項第項第5 5 5 5款及第款及第款及第款及第7 7 7 7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盈餘於限制原限制或提列之盈餘於限制原限制或提列之盈餘於限制原限制或提列之盈餘於限制原 因消滅當年度轉回之盈餘所因消滅當年度轉回之盈餘所因消滅當年度轉回之盈餘所因消滅當年度轉回之盈餘所 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淨額。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淨額。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淨額。

22、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淨額。8.8.8.8.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定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定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定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定 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理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理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理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理 、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9.9.9.9.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14.14.14.14.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 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利淨額或

23、盈餘淨額。利淨額或盈餘淨額。15.15.15.15.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規 定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定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定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定由當年度盈餘給付之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16.16.16.16.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2006/8/1513 未分配盈餘之計入項目未分配盈餘之計入項目 所得稅法第所得稅法第6666條之條之9 9第第2 2、3 3、4 4項項

24、 修訂】修訂】2006/8/1514計計 算算 基基 礎礎 1-1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當年度稅後純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當年度稅後純 益。益。指指指指94949494年度或以後年度,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年度或以後年度,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年度或以後年度,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年度或以後年度,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 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前純益稅前純益稅前純益稅前純益(或純損或純損或純損或純損),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或利益或利益或利益或利益)之數額之數額之數額之數額 。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以會計師查財務報

25、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以會計師查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以會計師查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以會計師查 定數為準。其後如經定數為準。其後如經定數為準。其後如經定數為準。其後如經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查核通知調整查核通知調整查核通知調整查核通知調整 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數額為準。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數額為準。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數額為準。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數額為準。?未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之未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之稅後純益,稽徵機關可否調稅後純益,稽徵機關可否調整整?2006/8/1515計計 算算 基基 礎礎 1-2 申申申申 報報報報 書書書書 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計計計計

26、 入入入入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11-11-11-1會計師查核簽證當年度財會計師查核簽證當年度財會計師查核簽證當年度財會計師查核簽證當年度財務報表所載之稅後純益。務報表所載之稅後純益。務報表所載之稅後純益。務報表所載之稅後純益。1.1.1.1.所稱之稅後純益,所稱之稅後純益,所稱之稅後純益,所稱之稅後純益,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 規定查定金額為準。規定查定金額為準。規定查定金額為準。規定查定金額為準。2.2.2.2.其後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後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後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後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 通知調整者,通知調整者

27、,通知調整者,通知調整者,應以調整更應以調整更應以調整更應以調整更 正後之數額辦理申報或更正後之數額辦理申報或更正後之數額辦理申報或更正後之數額辦理申報或更 正申報。正申報。正申報。正申報。1-21-21-21-2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處理之稅後純益。處理之稅後純益。處理之稅後純益。僅適用於當年度財務報表非僅適用於當年度財務報表非僅適用於當年度財務報表非僅適用於當年度財務報表非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利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利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利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業。業。業。2006/8/1516計計

28、 算算 基基 礎礎 1-3 稅後純益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稅後純益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稅後純益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稅後純益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 計算之稅前損益計算之稅前損益計算之稅前損益計算之稅前損益-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 1.1.1.1.財務會計處理準則第財務會計處理準則第財務會計處理準則第財務會計處理準則第12121212號所得稅抵減及號所得稅抵減及號所得稅抵減及號所得稅抵減及 第第第第22222222號所得稅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計算之。號所得稅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計算之。號所得稅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計算之。號所得稅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計算

29、之。2.2.2.2.以以以以94949494年度所得稅費用為例,包括:年度所得稅費用為例,包括:年度所得稅費用為例,包括:年度所得稅費用為例,包括:A A A A、9494949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 額額額額(申報書第申報書第申報書第申報書第1 1 1 1頁第頁第頁第頁第60606060欄金額欄金額欄金額欄金額)。B B B B、93939393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10101010申報應納稅申報應納稅申報應納稅申報應納稅 額額額額(申

30、報書第申報書第申報書第申報書第16161616頁第頁第頁第頁第23232323欄金額欄金額欄金額欄金額)。2006/8/1517計計 算算 基基 礎礎 1-4 C C C C、94949494年度稽徵機關核定補徵或少退年度稽徵機關核定補徵或少退年度稽徵機關核定補徵或少退年度稽徵機關核定補徵或少退以前年度以前年度以前年度以前年度 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101010稅額。稅額。稅額。稅額。D D D D、94949494年度依財務準則規定處理之遞延所得稅年度依財務準則規定處理之遞延所得稅年度依財務準則規定處理之遞延所得稅年度依財

31、務準則規定處理之遞延所得稅 利益或費用。利益或費用。利益或費用。利益或費用。例如:投資抵減金額(採當期認列法):例如:投資抵減金額(採當期認列法):例如:投資抵減金額(採當期認列法):例如:投資抵減金額(採當期認列法):包括【所得稅利益】包括【所得稅利益】包括【所得稅利益】包括【所得稅利益】(A)94 (A)94 (A)94 (A)94年度交貨符合投抵規定機器設備全年度交貨符合投抵規定機器設備全年度交貨符合投抵規定機器設備全年度交貨符合投抵規定機器設備全 部可享受抵減之金額。部可享受抵減之金額。部可享受抵減之金額。部可享受抵減之金額。(B)94 (B)94 (B)94 (B)94年度結算申報實

32、際抵減金額,屬以年度結算申報實際抵減金額,屬以年度結算申報實際抵減金額,屬以年度結算申報實際抵減金額,屬以 前年度核准而於本期申請抵減之金額前年度核准而於本期申請抵減之金額前年度核准而於本期申請抵減之金額前年度核准而於本期申請抵減之金額 【僅適用未於交貨年度認列全部可享受【僅適用未於交貨年度認列全部可享受【僅適用未於交貨年度認列全部可享受【僅適用未於交貨年度認列全部可享受 抵減所得稅利益者】。抵減所得稅利益者】。抵減所得稅利益者】。抵減所得稅利益者】。2006/8/1518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 1-1 申申申申 報報報報 書書書書 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計計計計 入入入入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

33、2 2 2 2 94949494年度或以後年度依所年度或以後年度依所年度或以後年度依所年度或以後年度依所 得稅法第得稅法第得稅法第得稅法第66666666條之條之條之條之9 9 9 9第第第第2 2 2 2項項項項 第第第第5 5 5 5款及第款及第款及第款及第7 7 7 7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 ,其其其其限制或提列之盈餘,限制或提列之盈餘,限制或提列之盈餘,限制或提列之盈餘,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 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 作分配之金額。作分配之金額。作分配之金額。作分配之金

34、額。1.1.1.1.以原因發生時已提列或被以原因發生時已提列或被以原因發生時已提列或被以原因發生時已提列或被 限制之金額,限制之金額,限制之金額,限制之金額,而而而而於限制原於限制原於限制原於限制原 因消滅之當年度依規定轉因消滅之當年度依規定轉因消滅之當年度依規定轉因消滅之當年度依規定轉 回累積盈虧者。回累積盈虧者。回累積盈虧者。回累積盈虧者。2.2.2.2.其限制原因消滅年度自其限制原因消滅年度自其限制原因消滅年度自其限制原因消滅年度自94949494 年度以後者適用。年度以後者適用。年度以後者適用。年度以後者適用。是否應限制是否應限制8787年度年度或或9494年度以後提列年度以後提列再轉

35、回者才適用?再轉回者才適用?2006/8/1519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 1-2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 計計計計 入入入入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1.1.1.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依本國與外國所訂 之條約,或依本國之條約,或依本國之條約,或依本國之條約,或依本國 與外國或國際機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 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經濟救助或貸款協 約限制分配部分。約限制分配部分。約限制分配部分。約限制分配部分。2.2.2.2.依其他法律規定,依其他法律規定,依其他法律規定,依其他法律規定,按主管機關命令提按主管機關命令提按主

36、管機關命令提按主管機關命令提 列之特別盈餘或限列之特別盈餘或限列之特別盈餘或限列之特別盈餘或限 制分配部分。制分配部分。制分配部分。制分配部分。3.3.3.3.以以以以94949494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依前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依前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依前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依前 揭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揭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揭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揭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 積,於積,於積,於積,於94949494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 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適用之。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適用之。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適用之。轉回

37、累積盈餘之金額適用之。4.934.934.934.93年度或以前年度盈餘,依前揭年度或以前年度盈餘,依前揭年度或以前年度盈餘,依前揭年度或以前年度盈餘,依前揭 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規定,限制或提列之特別盈餘公 積,於積,於積,於積,於94949494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以後限制原因消滅 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轉回累積盈餘之金額,不適用之不適用之不適用之不適用之 ,即免申報於,即免申報於,即免申報於,即免申報於AREAREAREARE中。中。中。中。2

38、006/8/1520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 1-3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 計計計計 入入入入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5.5.5.5.前項應轉回之金額未作分配部前項應轉回之金額未作分配部前項應轉回之金額未作分配部前項應轉回之金額未作分配部 分,應加徵分,應加徵分,應加徵分,應加徵10101010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6.6.6.6.本欄項計入金額依規定轉回盈本欄項計入金額依規定轉回盈本欄項計入金額依規定轉回盈本欄項計入金額依規定轉回盈 餘數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餘數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餘數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餘數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列 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或公益金

39、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或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或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或公益金 分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給分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給分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給分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給 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勞金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2006/8/1521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範例範例 1-4 1.1.1.1.甲公司甲公司甲公司甲公司94949494年度結算股東權益減項減少年度結算股東權益減項減少年度結算股東權益減項減少年度結算股東權益減項減少100100100100萬,以萬,以萬,以萬,以 前年度依規定轉列特別

40、盈餘公積之金額,亦同前年度依規定轉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亦同前年度依規定轉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亦同前年度依規定轉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亦同 數轉回數轉回數轉回數轉回100100100100萬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萬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萬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萬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95959595 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60606060萬萬萬萬,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 94 94 94 94年度年度年度年度AREAREAREARE時,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時,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

41、何?時,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時,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2006/8/1522加加 計計 項項 目目-範例範例 1-5 2.2.2.2.乙公司於乙公司於乙公司於乙公司於94949494年度因股東權益減項增加年度因股東權益減項增加年度因股東權益減項增加年度因股東權益減項增加100100100100萬,依萬,依萬,依萬,依 規定以規定以規定以規定以94949494年度盈餘轉列特別盈餘公積;年度盈餘轉列特別盈餘公積;年度盈餘轉列特別盈餘公積;年度盈餘轉列特別盈餘公積;95959595年度年度年度年度 結算股東權益減項迴轉結算股東權益減項迴轉結算股東權益減項迴轉結算股東權益減項迴轉1001001001

42、00萬,該筆金額係亦於萬,該筆金額係亦於萬,該筆金額係亦於萬,該筆金額係亦於 本年度同數轉回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本年度同數轉回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本年度同數轉回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本年度同數轉回至累積盈餘項下,該轉回金額 96 96 96 96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1)(1)(1)(1)未決議分配未決議分配未決議分配未決議分配,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則該公司申報95959595年度年度年度年度AREAREAREARE時,時,時,時,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2)(2

43、)(2)(2)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決議分配股利60606060萬,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萬,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萬,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萬,本項次應申報金額為何?2006/8/1523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所得稅法第所得稅法第6666條之條之9 9第第2 2項、第項、第4 4項項 修訂】修訂】2006/8/1524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1-1)(1-1)申申申申 報報報報 書書書書 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計計計計 入入入入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6 6 6 6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指營利事業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指營利事

44、業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指營利事業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指營利事業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實際彌補其餘,實際彌補其餘,實際彌補其餘,實際彌補其截至上一年度決截至上一年度決截至上一年度決截至上一年度決算日止算日止算日止算日止,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之累積虧損數額之累積虧損數額之累積虧損數額之累積虧損數額。7 7 7 7彌補經會計師查核簽彌補經會計師查核簽彌補經會計師查核簽彌補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額證之次一年度虧損額證之次一年度虧損額證之次一年度虧損額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經會計師查

45、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係指經會計師財務簽證虧損,係指經會計師財務簽證虧損,係指經會計師財務簽證虧損,係指經會計師財務簽證之之之之次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次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次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次一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之稅後純損算之稅後純損算之稅後純損算之稅後純損。1.1.是否是否2 2年度財務報表均需會計師簽證才適用?年度財務報表均需會計師簽證才適用?2.2.可否部分扣除?可否部分扣除?3.3.營所稅非會計師簽證申報可否適用營所稅非會計師簽證申報可否適用?2006/8/1525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1-2)(1-2)範例:範例:範例:範例:甲公司甲公司甲公司甲公司94949

46、494年帳載稅後純益年帳載稅後純益年帳載稅後純益年帳載稅後純益250250250250萬元、累積虧損萬元、累積虧損萬元、累積虧損萬元、累積虧損10010010010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95/6/2595/6/2595/6/2595/6/25股東會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股東會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股東會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股東會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5151515萬萬萬萬元、不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於元、不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於元、不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於元、不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於96/5/3196/5/3196/5/3196/5/31辦理辦理辦理辦理94949494年年年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47、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度未分配盈餘申報,95959595年度稅後純損年度稅後純損年度稅後純損年度稅後純損90909090萬元,甲萬元,甲萬元,甲萬元,甲公司公司公司公司94949494年度未分配盈餘若干?年度未分配盈餘若干?年度未分配盈餘若干?年度未分配盈餘若干?情況一:情況一:情況一:情況一:95959595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94 94 94 94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 250 250 250 25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10010010010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15-15

48、-15-15萬元萬元萬元萬元 9090909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45454545萬元萬元萬元萬元情況二:情況二:情況二:情況二:95959595年未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未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未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年未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94 94 94 94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年度未分配盈餘 250 250 250 25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100100100100萬元萬元萬元萬元-15-15-15-15萬元萬元萬元萬元 135135135135萬元萬元萬元萬元2006/8/1526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2)(2)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49、項項項項8 8 8 8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 額。額。額。額。1.1.1.1.減除金額:為由當年度盈餘減除金額:為由當年度盈餘減除金額:為由當年度盈餘減除金額:為由當年度盈餘 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2.2.2.2.以股利或盈餘之以股利或盈餘之以股利或盈餘之以股利或盈餘之分配日分配日分配日分配日 在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計在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計在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計在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計 年

50、度結束前者為限年度結束前者為限年度結束前者為限年度結束前者為限。3.3.3.3.所謂分配日,應依所得所謂分配日,應依所得所謂分配日,應依所得所謂分配日,應依所得 稅法施行細則第稅法施行細則第稅法施行細則第稅法施行細則第48484848條之條之條之條之8 8 8 8規定規定規定規定 辦理。【除息除權基準日】辦理。【除息除權基準日】辦理。【除息除權基準日】辦理。【除息除權基準日】4.4.4.4.應於股東會決議之議事錄或應於股東會決議之議事錄或應於股東會決議之議事錄或應於股東會決議之議事錄或 經股東會承認之盈餘分配表經股東會承認之盈餘分配表經股東會承認之盈餘分配表經股東會承認之盈餘分配表 附註說明,

51、認定其分配盈餘附註說明,認定其分配盈餘附註說明,認定其分配盈餘附註說明,認定其分配盈餘 所屬之年度。所屬之年度。所屬之年度。所屬之年度。2006/8/1527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3)(3)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9 9 9 9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提列

52、之公積金及公益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金。金。金。1.1.1.1.減除金額:減除金額:減除金額:減除金額:實際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實際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實際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實際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 提列之金額。提列之金額。提列之金額。提列之金額。2.2.2.2.超過公司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超過公司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超過公司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超過公司法規定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應屬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公積,應屬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公積,應屬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公積,應屬特別盈餘公積不得 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3.3.3

53、.3.以截至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以截至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以截至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以截至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 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 限。限。限。限。2006/8/1528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4)(4)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0101010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條約,或依本國與外條約,或依本國與外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援

54、助或貸款協議所訂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之契約中,規定應提之契約中,規定應提之契約中,規定應提之契約中,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列之償債基金準備,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制者,其已由當年度制者,其已由當年度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申報金額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所申報金額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所申報金額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所申報金額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訂之條約,或依本國政府與外國

55、政府訂之條約,或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訂之條約,或依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救助或貸款協約中,有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有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有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有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所載之提列方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所載之提列方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所載之提列方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所載之提列方式,且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金額。式,且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金額。式,且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金額。式,且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金額。2006/8

56、/1529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5)(5)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1111111 已依公司或合作已依公司或合作已依公司或合作已依公司或合作社章程社章程社章程社章程 規定由當規定由當規定由當規定由當年度盈餘年度盈餘年度盈餘年度盈餘所所所所給付給付給付給付 之董、理、之董、理、之董、理、之董、理、監事監事監事監事職工紅職工紅職工紅職工紅 利或酬勞利或酬勞利或酬勞利或酬勞金金金金 1.1.1.1.減除金額:減除金額:減除金額:減除金額:以當年度盈餘給付以當年度盈餘給付以當年度盈餘給付以當年度盈餘給付 之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之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之董、理、

57、監事、職工紅利或之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 酬勞金。酬勞金。酬勞金。酬勞金。2.2.2.2.以其給付在各該所得年度以其給付在各該所得年度以其給付在各該所得年度以其給付在各該所得年度 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者為限。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者為限。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者為限。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者為限。3.3.3.3.所謂給付,應依所得稅所謂給付,應依所得稅所謂給付,應依所得稅所謂給付,應依所得稅 法施行細則第法施行細則第法施行細則第法施行細則第82828282條規定辦理。條規定辦理。條規定辦理。條規定辦理。【實際給付】【實際給付】【實際給付】【實際給付】4.4.4.4.需日於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實需日於

58、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實需日於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實需日於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實 際給付才可申列減除際給付才可申列減除際給付才可申列減除際給付才可申列減除帳列應帳列應帳列應帳列應 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付董、理、監事職工紅利或酬 勞金,不得自勞金,不得自勞金,不得自勞金,不得自AREAREAREARE減除。減除。減除。減除。2006/8/1530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6-1)(6-1)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2121212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規定規定規定規定,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機關命

59、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分。分。分。分。一、證券交易法一、證券交易法一、證券交易法一、證券交易法(1)(1)(1)(1)證券交易法第證券交易法第證券交易法第證券交易法第18181818條第條第條第條第2 2 2 2項、第項、第項、第項、第41414141條條條條 第第第第1 1 1 1項、第項、第項、第項、第44444444條第條第條第條第4 4 4 4項。項。項。項。(2)(2)(2)(2)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則第證券集中保管

60、事業規則第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則第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則第17171717條。條。條。條。(3)(3)(3)(3)證券商管理規則第證券商管理規則第證券商管理規則第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4141414條第條第條第條第1 1 1 1項、第項、第項、第項、第 2 2 2 2項。項。項。項。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餘公積。餘公積。餘公積。2006/8/1531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6-2)(6-2)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2121212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

61、法律依其他法律規定規定規定規定,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分。分。分。分。二、期貨交易法二、期貨交易法二、期貨交易法二、期貨交易法(1)(1)(1)(1)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43434343條、第條、第條、第條、第56565656條第條第條第條第5 5 5 5項。項。項。項。(2)(2)(2)(2)期貨商管理規則第期貨商管理規則第期貨商管理規則第期貨商管理規則第18181

62、818條第條第條第條第1 1 1 1項、第項、第項、第項、第2 2 2 2項。項。項。項。(3)(3)(3)(3)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期貨交易法第55555555條準用第條準用第條準用第條準用第43434343條。條。條。條。(4)(4)(4)(4)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21212121條第條第條第條第1 1 1 1項、第項、第項、第項、第2 2 2 2 項。項。項。項。(5)(5)(5)(5)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16161616條第條第條第條第1 1

63、1 1項、項、項、項、第第第第2 2 2 2項。項。項。項。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餘公積。餘公積。餘公積。2006/8/1532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6-3)(6-3)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2121212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規定規定規定規定,由主由主由主由主管機關命令管機關命令管機關命令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自當年度盈自當年度盈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餘已提列特餘已提列特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別盈餘公積別盈餘公積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

64、配或限制分配或限制分配或限制分配部分。部分。部分。部分。三、證券投資信託法相關法令三、證券投資信託法相關法令三、證券投資信託法相關法令三、證券投資信託法相關法令(1)(1)(1)(1)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2727272條第條第條第條第1 1 1 1項。項。項。項。(2)(2)(2)(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11111111條。條。條。條。四、信用合作社法四、信用合作社法四、信用合作社法四、信用合作社法(1)(1)(1)(1)信用合作社

65、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24242424條第條第條第條第2 2 2 2項。項。項。項。(2)(2)(2)(2)信用合作社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信用合作社法第37373737條規定,準用銀行法條規定,準用銀行法條規定,準用銀行法條規定,準用銀行法 第第第第36363636條第條第條第條第2 2 2 2 項或第項或第項或第項或第44444444條第條第條第條第3 3 3 3項。項。項。項。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由當年度盈餘已提列或提存之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之盈餘。或限制分配

66、之盈餘。或限制分配之盈餘。或限制分配之盈餘。2006/8/1533減減 除除 項項 目目(6-4)(6-4)項項項項 目目目目 減減減減 除除除除 細細細細 項項項項12121212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依其他法律規定規定規定規定,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由主管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限制分配部分。分。分。分。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1)(1)(1)(1)票券金融管理法第票券金融管理法第票券金融管理法第票券金融管理法第33333333條第條第條第條第2 2 2 2項、第項、第項、第項、第41414141條條條條 第第第第3 3 3 3項。項。項。項。(2)(2)(2)(2)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9 9 9 9 條。條。條。條。六、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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