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税制改革方案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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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 晶 教 授 “ 十 三 五 ” 规 划 税 制 改 革 布 局 与 全 新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主 要 内 容 “ 十 三 五 ” 规 划 税 制 改 革 布 局 与 安 排 新 税 收 环 境 下 的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 十 三 五 ” 规 划 税 制 改 革 布 局 与 安 排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对 于 税 制 改 革 的 部 署 十 三 五 规 划 对 于 税 制 改 革 的 布 局 我 国 现 行 税 收 制 度 与 主 体 税 种 新 一 轮 税 制 改 革 的 布 局 与 安 排 十 三 五 规 划 税 制 改 革 的 深 远 影 响 十 三 五 规 划

2、税 制 改 革 的 积 极 应 对 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部署和安排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完善税收政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总 体 部 署 14 23财税改革重要意义 把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战略高度赋予 “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特殊定位涉及到财税体制改革自

3、身,更关联一系列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难题与协调配套问题关联深化改革科学的财税体制,为优化资源分配、维护市场统一、 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遵循的原则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的发展理念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创新发展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 八 届 五 中 全 会 : 审 议 通 过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2015年 10月 26-29日 举 行 十 八 届 五 中 全 会 , 审 议 通 过 中 共 中

4、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2015年 11月 3日 新 华 社 受 权 发 布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 政 治 思 想 社 会 经 济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 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 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

5、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 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 社 会 经 济 全 面 小 康 社 会 什 么 样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2013年3月23日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2 人民幸福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1 人均收入翻一番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4农村要实现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3不能有人掉队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6全民健康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没有

6、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5老少边穷地区不能例外一个老区不能少一个民族不能少 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1 2 345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1 培育发展新动力2 拓展发展新空间把

7、创 新 摆 在 国 家 发 展 全 局 的 核 心 位 置3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4 构建产业新体系5 构建发展新体制6 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 构建发展新体制 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 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1 2 3建立“扁平化”的财政层级框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

8、, 改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表述1 2 3实施路径基本目标总体思路 p 在明确政府改革职能转变、合理定位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层级的扁平化和“大部制”取向下的整合与精简化,建立“扁平化”的财政层级框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改进转移支付制度,按“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配之以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与必要合理的横向转移支付,建立内洽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

9、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税体制p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p 实行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税制改革p 同时强化绩效导向 1. 合理定位市场经济目标模式取向下的政府职能2. 健全立法授权、完善事权划分作为始发基础环节3. 结合税制改革,合理划分税基4. 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5.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基 本 目 标 1. 以政府扁平化改革为框架2. 以合理调整事权为匹配逻辑3. 以地方税体系建设带动税制改革和政府间收入划分改革4. 以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现事权优先原则5. 以建立现代公共预算管理制度为基础性支撑6. 以举债权和产权管理为重要组成要素 税制改革和政府间收

10、入划分改革建设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使之真正成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1 力推进资源税改革,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2 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征税环节,将车辆购置税划归为地方收入3 积极推进“营改增”,将增值税中央增收部分作为中央增加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来源4以地方税体系建设带动税制改革和政府间收入划分改革 p财 税 改 革 成 为 “ 十 三 五 ” 规 划 的 重 点 之 一 预 算 要 公 开 透 明 简 化重 大 预 算 指 标 要 调 整收 入 弹 性 化 支 出 刚 性 化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中 央 地 方 政 府 职 责 划 分中 央 地 方 财 力 划 分分 税

11、 制 调 整税 收 改 革税 制 改 革 的 原 则税 制 改 革 的 路 径税 制 改 革 的 重 点1 2 3财 税 改 革 三 方 面 内 容2014是 我 国 大 规 模公 开 政 府 财 政 预 算 和决 算 信 息 的 第 六 年 税 制 改 革 精 神 与 改 革 内 容 表 述财 税 改 革 两 个 稳 定 税 制 改 革 表 述 现 行 税 制 体 系( 一 ) ( 二 ) ( 三 ) 财 税 改 革 强 调 两 个 稳 定第 一改 革 税 制稳 定 税 负 第 二保 持 现 有中 央 和 地 方财 力 格 局总 体 稳 定 税 制 改 革 表 述n深 化 税 收 制 度 改

12、 革 , 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 , 逐 步 提 高 直 接 税 比 重n推 进 增 值 税 改 革 , 适 当 简 化 税 率n调 整 消 费 税 征 收 范 围 、 环 节 、 税 率 , 把 高 耗 能 、 高 污 染 产 品 及 部 分高 档 消 费 品 纳 入 征 收 范 围n逐 步 建 立 综 合 与 分 类 相 结 合 个 人 所 得 税 制n加 快 房 地 产 税 立 法 并 适 时 推 进 改 革n加 快 资 源 税 改 革 , 坚 持 使 用 资 源 付 费 、 谁 污 染 环 境 谁 破 坏 生 态 谁 付费 原 则 , 逐 步 将 资 源 税 扩 展 到 占 用 各

13、 种 自 然 生 态 空 间 n推 进 环 境 保 护 费 改 税n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 改 革 核 心 内 容 : 六 大 种 +地 方 税 建 设5 7 六 、1 一 、 深 化 增 值 税 改 革2 二 、 彻 底 改 革 消 费 税3 三 、 加 快 资 源 税 改 革4 四 、 推 动 环 境 保 护 费 改 税6 五 、 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七 、 逐 步 建 立 综 合 与 分 类 相 结 合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制加 快 房 地 产 税 立 法 并 适 时 推 进 改 革p在 “ 十 三 五 ” 期 间 将 基 本 完 成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制 定 的

14、 财 税 改 革 目 标 , 建 立 现 代 财 政 制 度 一 、 深 化 增 值 税 改 革( 一 ) ( 二 ) ( 三 )推 动 完 成增 值 税 立 法简 化 增 值 税税 率 档 次加 快 营 改 增改 革 步 伐 加快营改增步伐 1. 营改增推进进程回顾2. 营改增实操办法解读3. 营改增推进进程展望 2011年 10月 26日会 议 内 容会 议 措 施 2011年 11月 16日温 家 宝 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决 定 从 2012年 1月 1日 起 , 首 先 在 上 海 市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现 代 服 务 业 开 展 深 化 增 值 税

15、制 度 改 革 试 点 , 条 件 成 熟 时 可选 择 部 分 行 业 在 全 国 范 围 进 行 试 点自 2012年 1月 1日 开 始 , 在 上 海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 营 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改 革 正 式 启 动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上 海 市 开 展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1111号 国 务 院 : 启 动 营 改 增 试 点营 增改 2012年 7月 26日会 议

16、 内 容会 议 措 施 2012年 7月 31日温 家 宝 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第 212次 常 务 会 议进 一 步 实 施 促 进 中 部 地 区 崛 起 战 略加 强 和 改 进 最 低 生 活 保 障2012年 8月 1日 起 至 年 底 , 将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范 围 , 由 上 海 市 分 批 扩 大至 北 京 、 天 津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湖 北 、 广东 和 厦 门 、 深 圳 10个 省 、 直 辖 市 、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17、 :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省 市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2 71号 国 务 院 : 扩 大 试 点 范 围营 增改 会 议 措 施 2013年 5月 24日2013年 4月 10日李 克 强 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扩 大 地 区 试 点 , 自 2013年 8月 1日 起 , 将 交 通 运 输 业 和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试 点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推 开 ; 扩 大 部 分 现代 服 务 业 范 围 , 将 广 播 、 影 视 作 品 的 制 作 、 播

18、映 和 发行 服 务 等 纳 入 试 点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财 税 201337号国 务 院 : 进 一 步 扩 大 试 点 范 围营 增改 会 议 内 容进 一 步 扩 大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继 续 做 好 人 感 染 H7N9禽 流 感 防 控 工 作 会 议 内 容 2013年 12月 9日2013年 12月 4日李 克 强 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营 改 增 是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19、 改 革 的 “ 重 头 戏 ” , 是 落 实 十八 届 三 中 全 会 有 关 税 制 改 革 要 求 的 重 要 内 容 。 近 两 年的 营 改 增 试 点 和 当 年 扩 围 已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 有 力 推 动了 服 务 业 发 展 , 促 进 了 结 构 调 整 , 增 加 了 社 会 就 业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做 好 铁 路 运 输 和邮 政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工 作 的 通知 税 总 发 2013125号国 务 院 : 进 一 步 扩 大 试 点 范 围营 增改 会 议 内 容决 定 从 2014年 1月 1

20、日 起 , 将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服 务 业 纳 入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主 要 内 容 2014年 4月 29日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财 税 【 2014】 43号 文关 于 将 电 信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基 础 电 信 服 务 税 率 11%; 增 值 电 信 服 务 税 率 6%通 过 公 益 特 服 号 为 公 益 性 机 构 接 受 捐 款 的 服 务 , 以 余额 为 销 售 额境 内 单 位 和 个 人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单 位提 供 电 信 业 服 务 , 免

21、 征 增 值 税电 信 行 业 推 行 营 改 增营 增改 文 件 核 心 2014年 6月 1日 电 信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以 积 分 兑 换 形 式 赠 送 的 电 信 业 服 务 , 不 征 增 值 税2015年 12月 31日 以 前 , 境 内 一 般 纳 税 人 通 过 卫 星 提 供的 语 音 通 话 服 务 、 电 子 数 据 和 信 息 的 传 输 服 务 , 可 选择 按 简 易 方 法 计 税 试 点 时 间 地 区 大 类 具 体 行 业2012.1.1 上 海 市 1+6 交 通 运 输 业2012.9.1 北 京 市 部 分现 代 服 务

22、业 研 发 和 技 术 服 务2012.10.1 江 苏 省 安 徽 省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文 化 创 意 服 务 2012.11.1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物 流 辅 助 服 务 有 形 动 产 租 赁 服 务 2012.12.1 天 津 市 浙 江 省 湖 北 省 鉴 证 咨 询 服 务2013.8.1 全 国 1+7 增 加 : 广 播 影 视 服 务 2014.1.1 全 国 2+7 增 加 : 铁 路 运 输 、 邮 政 服 务 业2014.6.1 全 国 3+7 增 加 : 电 信 业 营 改 增 试 点 推 进 时 间 、 地 区 与 行 业 进

23、程 安 排 2015年 营 改 增 推 进 进 程 展 望将 生 活 服 务 业 纳 入 营改 增 范 围将 娱 乐 业 纳 税 消 费 税征 税 范 围 , 实 现 消 费税 向 劳 务 领 域 延 伸( 1) 对 金 融 业 、 保 险 业 进行 单 独 的 增 值 税 处 理( 2) 将 建 筑 业 、 不 动 产 纳入 营 改 增 范 围( 3) 原 定 在 “ 十 二 五 ” 末 期 基 本 完 成 营 改 增 生 活 服 务 业 的 税 收 考 虑 ( 2) ( 3) ( 1) 生 活 性 服 务 业 的 征 税 办 法生 活 服 务 业 包 括 的 范 畴 生 活 性 服 务 业

24、试 点 的 意 义 上下游企业税收变化情况金融企业自身税负变化金融企业一般纳税人身份 金融企业营改增金 融 企 业 利 好 的 税 收 政 策金融企业的计税方法 保险赔偿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开支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企业年金政策个人年金政策 保险企业营改增保 险 企 业 利 好 的 税 收 政 策遗产税择机试点 建筑业:第二产业房地产业:第三产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联动改革建 筑 业 房 地 产 业 营 改 增 Page 38 2009增值税一次转型 2015增值税二次转型 建 筑 业 、 不 动 产 营 改 增 办 法 及 影 响建 筑 业 营 改 增 方 法 及 影 响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25、业销 售 房 产房 地 产 业 营 改 增 方 法 及 影 响居 民 个 人销 售 二 手 房 小 产 权 房 的税 收 态 度 优 化税 收 制 度 减 轻税 收 负 担 引 导生 产 方 式财 政收 入 分 配税 收征 管 体 制 二 、 彻 底 改 革 消 费 税n 调 整 消 费 税 收 入 归 属n 调 整 消 费 税 征 收 范 围n 调 整 消 费 税 征 收 环 节 资 源 税改 革 两 大 内 容 改 革 相 关的 系 列 文 件资 源 税 改 革深 远 影 响短 期 改 革 走 向长 期 改 革三 、 资 源 税 改 革 进 程资源税 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必要性1 加快建立环境

26、保护税法2 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考虑3 开征环境保护税的阻力4 四 、 推 动 环 境 保 护 费 改 税 五 、 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地 方 税体 系( 一 ) ( 二 )现 行 地 方 税 体 系 地 方 税 体 系 完 善措 施 难度最高重视程度最强分歧最大六 、 加 快 房 地 产 税 立 法 并 适 时 推 进 改 革 七 、 完 善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一 ) ( 二 )个 人 所 得 税 改 革 方 向 个 人 所 得 税 改 革 措 施 黄 帝 时 代 中 国 就 有 税 收 , 夏 禹 立 国 , “ 贡 赋 备矣 ” , 贡 、 赋 开 辟 了 我 国 税 收

27、的 历 史 先 河通 过 对 涉 税 业 务 进 行 策 划 , 制 作 一 整 套 完整 的 纳 税 操 作 方 案 , 达 到 节 税 的 目 的税 收 筹 划 最 经 典 的 表 述 , 来 自 于 英 国 上 议 院议 员 汤 姆 林 爵 士 1935年 针 对 “ 税 务 局 长 诉 温斯 特 大 公 ” 一 案 所 作 的 声 明 。v 中 国 : 古 代 和 现 代 纳 税 筹 划 概 念 : 税 与 赋v 国 外 : 纳 税 筹 划 概 念 的 最 初 起 源 新 税 收 环 境 下 的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避 税 与 反 避 税 必 须 精 通 税 法 对 税 法 的 理

28、 解 和 掌 握 必 须 全 面 和 准 确 一 个 涉 税 事 项 往 往 涉 及 几 个 以 上 的 法 规 中 国 的 税 法 并 不 完 善 现 存 的 法 规 中 , 有 些 用 词 不 规 范 、 不 严 谨 , 且 存 在 前 后 矛 盾 的 现 象 , 有 时 让人 无 所 适 从 税 务 机 关 对 税 法 适 用 的 自 由 裁 量 权 很 大 , 纳 税 人 的 理 解 和 税 务 机 关 的 认 定 会产 生 冲 突 更 严 重 的 是 税 法 变 化 的 频 率 太 快 , 计 划 赶 不 上 变 化 。 原 来 看 上 去 对 自 己 很 有利 的 规 定 , 一

29、旦 发 生 变 化 , 结 果 可 能 相 反 。 而 且 因 后 出 台 的 政 策 往 往 具 有 溯 及 力 , 就 是 说 , 你 现 在 的 经 营 行 为 可 能 会 由 以 后 出 台 的 法 规 来 调 整 需 要对 税 法 的 变 化 作 出 预 测 和 防 范 税 收 筹 划 的 基 本 思 路思 路 1思 路 2思 路 3思 路 4思 路 5 确 定 事 实认 定 税 种研 究 涉 税 事 件 分 析 涉 税 行 为预 测 未 来 经 营 状 况 分 析 税 收 政 策设 计 筹 划 方 案 、 制 定 筹 划 计 划 5 4 3 2失 败 的 纳 税 筹 划可 能 会

30、触 犯 法 律 纳 税 筹 划 必 须 明 确纳 税 筹 划必 须 明 确的 内 容1 纳 税 筹 划是 一 把 双 面 刃纳 税 筹 划是 尖 刀 上 的 舞 蹈成 功 的 纳 税 筹 划能 降 低 税 收 成 本 纳 税 筹 划一 枚 硬 币 的 两 面 4321 哪 些 税 收 筹 划 不 宜 做成 本 过 高 的 税 收 筹 划 不 宜 搞税 收 筹 划 风 险 难 以 控 制 的 不 宜 搞不 便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的 税 收 筹 划 不 宜 搞不 符 合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总 目 标 的 税 收 筹 划 不 宜 搞 纳 税 筹 划 的 目 标从 微 观 层

31、面 看 纳 税 筹 划 目 标直 接 减 轻 税 务 负 担 , 减 少 成 本 , 增 加 企 业 利 润利 用 资 金 时 间 价 值 , 增 加 企 业 的 盈 利 机 会 实 现 涉 税 零 风 险 为 什 么 要 进 行 纳 税 筹 划 提 高 纳 税 人 的 纳 税 意 识 实 现 纳 税 人 财 务 利 益 最 大 化 提 高 企 业 的 财 务 与 会 计 管 理 水 平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和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 更 快 更 好 地 贯 彻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增 加 未 来 的 税 收 收 入 促 进 社 会 中 介 服 务 的 发 展 为 什 么 要 进

32、行 纳 税 筹 划 税 收 陷 阱 大 量 存 在 中 国 企 业 面 临 的 改 制 现 状 中 国 企 业 日 益 丰 富 的 国 际 合 作 不 断 发 展 的 税 法 架 构 税 收 与 我 们 的 生 活 密 不 可 分 负 税 人 最 终 承 担 了 全 部 的 税 款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比 较 一 与 发 展 中 国 家 相 比比 较 二 我 国 税 负 到 底 重 不 重与 周 边 国 家 相 比比 较 一 税 收 筹 划 经 典 案 例1 2 3 4 5 法国 意大 美国情人赠与 税 离报 纸 税 利女装 税手 袋 业 美 国 老 什布纳划 税筹 国 婚税英 更 为

33、具 体 的 相 关 内 容p营 改 增 后 企 业 如 何 进 行 纳 税 筹 划p筹 划 消 费 税 税 负 一 身 轻p资 源 税 如 何 降 低 生 活 的 成 本 与 代 价p告 诉 你 建 筑 业 在 增 值 税 条 件 下 的 生 存 出 路p房 地 产 企 业 促 销 不 可 以 既 随 意 又 随 性p房 地 产 税 来 了 你 的 房 子 怎 么 办 还 买 不 买 将 卖 不 卖 如 何进 行 两 难 的 选 择p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基 本 政 策 是 筹 划 的 根p企 业 的 税 负 与 企 业 的 利 润 此 消 彼 涨 的 好 办 法p高 收 入 群 体 你 要 如 何 降 税 与 理 财 李 晶 教 授 谢 谢 观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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