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本(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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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本(范文推荐)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本(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双方达成买卖关系的时候,也是不错保障。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通行证 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通行证

2、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通行证 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买受人:出生日期: ;国籍: ;所占份额: 证件类型: 士兵证 通行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公司注册证 其他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注册地址:联系地址: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通行证 其他证件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

3、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 通行证 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1.该商品房的规划

4、用途为。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的违约金。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照产权登记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2.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4.按照 计算, 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签订

5、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元整),该定金于时商品房价款。(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1)第一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2)第二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3)第三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于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 (币种) 元

6、(大写 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1)出卖人代理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人。出卖人应一次性如实告知买受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2)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买受人或买受人指定的第三人。出卖人应一次性提供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不完备、不准确,

7、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买受人以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处理: 。 4.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贷款方式付款的,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不得划入其他账户。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控银行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第七条 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8、)。(1)逾期在 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三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

9、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八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或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 ;4.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九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一)基础设施设备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邮件通信:商品住宅交

10、付时通邮到户;4.燃气:商品住宅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以上设施中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

11、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 4.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5.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垃圾站: 年 月 日达到 ;

12、 9.再生资源回收站: 年 月 日达到 ; 10.公厕: 年 月 日达到 ; 11.肉菜市场: 年 月 日达到 ; 12.变电站: 年 月 日达到 ; 13.公共交通站场设施: 年 月 日达到 ; 14. ;15.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医疗卫生机构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6.幼儿园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7.学校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8.垃圾站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9.再

13、生资源回收站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10.公厕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11.肉菜市场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12.变电站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13.公共交通站场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14.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该商品房项目楼巴。开行楼巴的,设置方案见附件五。学校和幼儿园的开办事宜、招生范围和条件、招生政策等,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第十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

14、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三)查验房屋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

15、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5) ;(6) 。3.查验该商品房后,买受方同意接收的,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2) 。第十一条 逾期交付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该

16、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

17、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十二条 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

18、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

19、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100%预测套内建筑面积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

20、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误差比=100%预测建筑面积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对面积差异造成的房款补差签署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本条款第1点及第2点进行面积补差结算。4.根据第五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

21、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5.双方自行约定:。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第十三条 规划变更(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批准。原许可机关批准前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变更内容依法应当先经其他有关部门同意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出卖人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订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涉及

2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2.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3.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产权人的同意。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二)买受人不接受规划变更事项

23、的,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变更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

24、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二)买受人不接受设计变更事项的,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设计变更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全部房

25、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十五条 商品房质量(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二)其他质量问题该商品房

26、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由出卖人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

27、不解除合同的,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 方式处理(可多选):(1)及时更换、修理;(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3) ;(4)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

28、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自行整改,整改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建筑节能信

29、息说明见附件七。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八。(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3.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

30、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十七条 质量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第八章 预告登记和房屋登记第十八条 预告登记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预告登记:1.双方共同办理双方应于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 日内(不超过30日),持本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出卖人应当在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为买受人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应如实告知买受人为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由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买受人应当及时提供登记机关要求的

31、需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买受人不提供或延迟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若出卖人未在规定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买受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第十九条 房屋登记(一)出卖人应在在该商品房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之日起90日内,申请该商品房项目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出卖人办妥建设项目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双方

32、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双方共同办理双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不超过210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出卖人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不超过240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买受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交付买受人。在此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需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应一次性如实告知买受人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由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

33、出卖人承担责任。若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间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单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按本条第(一)款约定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按该商品房全

34、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补偿其差额。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出卖人应当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2.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一)出卖人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二)出卖人已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

35、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由买受人自收楼之日起按按时交纳。出卖人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三)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四)出卖人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受人明示该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

36、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第十章 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交存:1.出卖人按有关规定已预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凭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向买受人收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收楼手续前自行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的物业专顶维修资金专户。(二)买受人未按规定交

37、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3.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1.规划的车位、车库: ; 2.会所: ; 3. 。第二十三

38、条 税费(一)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二)出卖人向买受人代收的税费:名称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5.买受人使用该商

39、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6. 。7. 。第二十五条 送达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

40、同之外的其他用途。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仲裁。3. 。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三)。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41、, 份,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买受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本合同网上签订日期为: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甲方(卖方):_乙方(买方):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元;即人民币小写_。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_元。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42、)。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_元。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_%即元作为违约金。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

43、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合同。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3甲方:_乙方:_丙方:_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

44、概况出卖房屋坐落于_市_路_号,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以该房屋为抵押,在_银行_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详见房屋购买合同及贷款合同)二、甲方现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为_万元,在甲方做出房产证和契证后,在乙方总出价_万元(包括转让价和所有其他费用)的范围内对转让价作适当调整。三、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双方各向丙方支付买卖定金_万元。四、在甲方办好产权证和契证后,三方与工行之江支行签定监督支付协议书,乙方按该协议书的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银行。五、甲方保证在_年_月_日之前办好土地证。六、在甲方办好土地证后,丙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到

45、工行之江之行办理房屋转按揭贷款手续。七、在甲方办好契证和产权证后,(1)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乙方与承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赁合同押金_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将押金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万元于新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交付给丙方,在双方结算后由丙方支付给乙方。八、甲方保证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_万元,否则,甲方将返还乙方转让款_万元。九、税费1.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元,乙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元,交易完成后按实际结算。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_元服务费。乙方交付代理方_元服务费。十、甲乙

46、双方及代理方责任1.甲方确保房源可靠、手续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2.乙方应按协议履行责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3.代理方确保在_年_月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_个工作日后交付乙方。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在扣除代理费_元后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_元,赔偿代理方代理费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_元由代理方负责退还乙方。2.在签订_市房屋转让合同后出现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甲方:_乙方:_丙方:_联系电话

47、: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签订日期:_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4甲方(卖方):_乙方(买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一、此房坐落于_,产权所有人_,产权证号_,房屋建筑面积_,使用性质:_。二、该房价为_万元,人民币大写:_。先交付_元,人民币大写: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元,人民币大写:_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

48、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

49、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2023年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5甲方(出售方):_乙方(购买方):_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_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第二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_元整(¥_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先交

50、定金_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_万元整(¥_元),剩余房款_元整(¥_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第四条甲方必须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_日内腾房给乙方。第五条乙方支付甲方_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1、,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第七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_元。(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_元。(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_元。(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_万元整(¥_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_%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第九条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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