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

上传人:dfg****19 文档编号:220997165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07.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资源描述:

《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大司考学院民法测试题答案(1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提示】 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 1 个正确答案。本部分包括第 125 题,共 25 题;每题 1分, 共 25 分。) 1.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 条的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出生时开始。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有关证明规定。”所以应当以户口簿上的日期为准。 2.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监护。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并且,

2、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 依据民通意见第21 条的 规定,除法定可以取消监护权的情形,夫妻双方仍然都是子女的监护人,未经人民法院认可,一方无权取消 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又根据民通意见第 158条的规定,离婚后,虽然夫妻双方仍然都是子女的监护 人,但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 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故 A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 160条 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 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民法

3、通则第 16 条的规定,未成 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通意见第 22 条的规定,委托监护时,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受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因此 C 错误,D正确。 3. 【答案】 C 【解析】 由于标的物是假冒红塔山商标的假烟,从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行为是无效民 事行为。 在本案中,虽然表面上有欺诈形式的存在,但根据民通意见第 68 条的规定,欺诈的民事行为的构 成条件之一,就是欺诈方的欺诈与受害人的为相应的民事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老烟民明知是假 烟而购买,与欺诈方的欺诈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两

4、者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4. 【答案】 D 【解析】 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区分及其法律效力。 (1) 所谓显失公平,根据民通意见第 72 条的解释,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缺乏经验, 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 (2) 所谓乘人之危,根据民通意见第 70 条的解释,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中,为谋 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通常均发生于合同关系中,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在乘人之危的情形,其中一方有 迫使对方接受不利条件的特征,而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则没有这一特征,一方仅仅是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者

5、 对方的没有经验而已。 在本案中, 某乙的行为显然符合乘人之危的特征。 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 合 同法第 54条第 2 款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D 为正确答案。 5.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参见合同法第 47 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 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 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 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

6、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案中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后,该合同有效。 6.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无权代理。 根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 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此题选 B。 7. 【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查代理行为的效力。 民法通则第 63 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 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

7、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王某以育民学校的名义购买电教 器材,该行为即为代理行为,故奖券及中奖所得的电视机均应归育民学校所有。 8.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滥用代理权之禁止。 根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第 3 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 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为并行的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的连带责任。 9. 【答案】 B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主要涉及“一物一权”、“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区分”、“物权的特点”、“物权 变动的公示”等。 “一物一权”仅是强调一物上不能存在互不相容的物权,并不排斥一物上所有权与他物权、他物权 之间的并存,所以

8、选项 A的说法错误. 物权的义务主体不特定,但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以选项 C 的说法也错误。 当事人申请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后,法律并不禁止其撤回登记,所以选项D 的说法也错误。 只有 B 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10. 【答案】 D 【解析】 我们要注意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物,其特殊性在于:占有权转移,所有权就转移。因此, 在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A的说法错误。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财产权的书面 凭证, 电影票虽然能证明顾客与影视城订立了一个合同, 但不能说电影票是设定财产权的一个书面凭证, 同样情形的还有飞机票等,它们都只是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有价证券,B 的说法不正确。判断主

9、物和从 物的关系,我们要记住从物的两个基本特征:“非主物之成分,助主物之效用”,一般而言,矿藏被看 成是土地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说矿藏是土地的从物。至于原物和孳息的区分,也有两个标准:孳息已 独立为一物;孳息是原物所生之物。 11.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消除危险的物上请求权。 消除危险的物上请求权,指物权人对于有妨害其物权的危险,可以请求防止的权利。 物权法第 35 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A正确,C 错误。 排除妨碍请求权的行使是针对已实际造成的妨碍,不符合题干,B 不正确。 砍伐树木的费用应由妨碍人谢某承担,故 D错误。

10、12.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变动的原则以及物权的取得原因。 A错,A是物权的取得,通过先占取得。 B 错,B 项表述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 C 错,C 项表述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D 对,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 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时于公 示的信任,取得该物所有权。 1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合。 民通意见第 86 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 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 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

11、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4.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共有。 物权法第 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A 选项民事主体为夫妻、C 选项民事主 体为兄弟,均具有家庭关系,因此可视为共同共有的财产。B 选项合伙人对其合伙财产均享有所有权,而且 并不是按份划分所有权,因此为共同共有。D选项不符合共同共有的法律规定。故应选 D。 15.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 根据民法理论,地役权是指以他人土地供为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

12、征: (1) 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2) 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 (3)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本题中张红为耕种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与他人约定通行便利, 符合地役权的特征。 而不是其他的 3 种物权。 故选项 C 正确。 16. 【答案】 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主要涉及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而他物权是在他人的物上享有的权利。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 设用地使用权是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享有的权利,所以属于他物权。自物权是唯一的完全物权,而他物权是 限制物权,所以 A、B 两项均可以排除。准物权是指采矿权、渔业权等一些类物权。由此可见,只有 C 项为 正确

13、选项。 17.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及抵押权的设立。 担保法解释第 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18.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人的权利。 物权法第 193 条仅规定了因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 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 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 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题的房价下跌非出于抵押人蒋韵珊的行为,因此选项 ABC 均不正确

14、. 本题应选项为D。 19.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物权法第 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 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 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因此陆敏可以 与陈向阳就抵押权如何实现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直接将抵押物扣押。故本题应选D。 20.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占有的种类。 解答本题首先必须掌握有权占有、无权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等概念的

15、含义。 有权占有是有本权的占有,而无权占有是无本权的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他主 占有是以非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直接占有是在事实上对物的占有,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关 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有返还请求权,从而间接取得对物的占有。 (1)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属于无权占 有。因此,A项是正确的说法,不能选 A。 (2) 自主占有中的“所有的意思”,是指具备所有人占有的意思,至于占有人是否为真正的所有人则在 所不问。丙盗走相机是将相机据为己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从丙处买来相机,也是以获取相机的所有权为目 的,也

16、属于自主占有。因此,B 项说法错误,C 项说法正确,答案应选 B。 (3) 质权的设定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既然丁将相机出质于戊,也就意味着戊取得了对于相机在 事实上的管领力,戊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 21.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履行主体。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6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 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本题中甲应向乙请求给付。 22.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责任免除。 担保法第 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17、原保证担保的 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保证人书面同意,故 A错误。 虽然物权法第 210 条要求质押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合同法第 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的,该合同成立。因而本题中质押是有效成立的。根据物权法第 176 条规定和担保法第 28 条,同 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 证责任。因而 B 项是正确的表述。 担保法解释第 30 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

18、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故 C错误。 担保法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 证责任。因此,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 26 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 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 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故 D 错误。 2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的效力。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30 条第 2 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

19、未经保证 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由于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并且后来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并未取得保证人丙的书面同意, 因此适用法定的保证期间 6 个月。 本题中由于推迟了 1年, 已经超过了保证期间,因此作为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故应选D。 24.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定金的效力。 根据 担保法解释 第 122 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不适用定金罚则”。 公路临时改道,属于意外事件,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乙须返还 20 万元定金。D 项正确。 25. 【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 21 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

20、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的要件主 要有: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第 22 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所以选项 B是事实缔约的过程,应当视为承诺。 26.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条款的无效。 参见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

21、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 52 条和第 53 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辨权的成立条件。 掌握合同法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 62 条的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 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根据合同法第 66 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 绝其

22、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中,顺丰、天翔应当同时履行,故天翔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运费约定不明,应当 由履行义务人天翔负担。故选 C。 28. 【答案】 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债权的类型,而不再局限于几种特定的合 同债权,根据物权法第 107 条的规定,遗失物的受让人通过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 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周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因此 C 正确,AB 错误。自力救济一般出现在某一特定利益遭受侵害或与某一特定利益相联系的权利被侵犯之后,享有救济权 的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自己或他人或特定组织的力量,或者请求国

23、家强制力,阻止侵害行为的继续 进行。本题显然不是自力救济,因此D 错误。 29.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第 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 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 224 条第 2 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 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 227 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 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 B 错。根据合同法第 233 条的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

24、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变更的条件。民法通则第 59 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 54 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

25、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歌厅要求甲乙支付的两杯可乐款大大超出了普通价格,显失公平。故二人有权要求变更价款,C 项当选。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故 D 项不选。 31.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增加。 32. 【答案】 A 【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相对性。虽然丁公 司是在乙公司指示下去和甲公司接洽,最终的目的是要促成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合作。但是,丙公司本身并没 有参与到丁公司和甲公司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丁公司与甲公司恶意磋商,阻碍甲公司和丙

26、公司之间签订供货 合同,属于合同法第 42 条第 1 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由丁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责任。 33.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所有权。 合同法第 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 受人所有。本题中张某借用耕牛是在双方交付牛款之后,此交付在性质上为占有改定,因此交付之后耕牛生 下的小牛属于交付后的孳息,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小牛应该归王某所有。 34.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 合同法第 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受

27、人承担。本题中,杨国强的耕牛没有交付,所有权仍归杨国强,杨国强应承担意外灭失的风险。 35.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 210 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选项 B 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211 条第 1 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 付利息。由于甲乙的合同中并未对利息的支付作出约定,所以甲无需向乙支付利息,但是依据合同法第 207 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选项A、 C 都是错误的,合同法第 200 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

28、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 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选项D 是正确的。 36.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 229 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 A选项 错误。合同法第 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而本题中的标的是“挖掘机”而非该法条中所规定的“房屋”,王某不享 有优先购买权。因此 B项错误。 合同法第 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 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

29、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 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题中王某需承担责任,因此 C 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 215条规定,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 为不定期租赁。本题中的租期为两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署合同。因此D 项正确。 3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房屋租赁关系。 租赁合同的形式属于合同自由的范畴,因此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租期6 个月以 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租赁为不定期租赁。夏某、陈某之间是 3 年的合同,因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故 A项错误。 合同法第

30、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 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该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先催告,在催告无 效果时,才能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因而 B 项不正确。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租金的多少属于合同自由的范畴,因此选择 C 项。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D项错误。 38.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法第 272 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 包给几个承包人。总

31、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 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 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故 A项正确,B、C 项错误。合同法第 270 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D 项正确。 39.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无偿委托合同人承担的责任。 在委托合同中

32、,受托人承担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交付财产和转移权利的义务、忠诚和勤 勉的义务。另外,受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根据合同法第 40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 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认为,有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应尽善 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无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应尽如同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 受托人违反忠诚义务, 未尽相应的注意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法第 406 条第 1 款规定:“有偿的委托 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33、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甲忘带家门钥匙,到邻居乙家想办法”,“要求乙用绳索固定以防不测,并找来丙、丁协 助”,则甲和乙、丙、丁之间成立为委托关系,乙、丙、丁为共同受托人。甲和乙、丙、丁为邻里间的帮助 行为,对此,甲并没有付出法律意义上的对价,因此,根据上文的法理分析,乙、丙、丁作为无偿委托的受 托人仅仅在故意和重大过失时负赔偿责任。 甲要求乙找到粗绳索一条, 乙按甲的要求找到符合甲要求的绳索, 对此乙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之后,甲因为绳索断掉而遭受损害,乙、丙、丁的固定绳索行为也没有故意 和重大过失,因此,甲应当自行承担责任,选项 B 是正确的。乙在提供绳索和固定绳索的问题

34、上均没有故意 和重大过失,因此,选项 A“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是错误的。同理,受委托人丙和丁在固 定绳索上也没故意和重大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选项 C“应由乙承担主要责任,丙、丁承担补充责任 ”和 选项 D“应由乙、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都是错误的,不应该当选。40.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第 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 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 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公司无特别约定,行纪人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35、任。 41. 【答案】 D 【解析】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几点: (1) 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 忠实义务,如果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不 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委托人义务主要有: (1) 支付居间报酬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 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 间人的报酬; (2) 偿付费用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

36、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 动而支出的费用。因此正确答案是 D。 4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开发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 341 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 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 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 让给第三人。故本题选 C。对于D 项,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乙应赔偿 甲因此受到的损失。 43. 【答案】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

37、 66 条第 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 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题目中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房屋出租的行为属于没有代理 权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并且题目中没有显示乙有使他人相信他有代理权的证据,因此并非表见代理。民 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 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题目中乙为甲的利益而将其房屋出租的行为符合上述条文规定,是无 因管理,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打扫费用。在甲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但是因乙无权代理,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 效力待定,只有经过甲追认,该合同才有效。因此

38、只有 C 正确。 4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人的返还义务。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甲的 1 万元即属于甲的不当得利所得。 银行与甲之间因此具有: 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因此,选项 A是错误的。 关于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第 131 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 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甲某应当返还的不当利益包括原物即银行多付给 的 1 万元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即1 万元的利息。至于某甲利用 1 万元经商获得的利润并扣

39、除劳务管理费用后的 3 千元应当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银行。选项 C是正确的,选项 B、D 是错误的。 45.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人,没有年龄的限制,未成年人依法也享有著作权,因而,A是错误的。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6 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产生。所以,B 项中作品完成于 2005 年 3 月。中国公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著作权,所以 B项错误。 对外国人著作权的保护,自其首先在中国出版之日起。但是外国人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的,30 日内 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则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0、,因而 C 项是正确的。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导演享有署名权和取得报酬权。所以 D 项错误。 46.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A、B、D 三项均正确,著作权法第 12 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 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据此,使用 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C 项表述错误,因论语的著作权已过了保护期,任何人都可以将其翻译成外国文字,乙只是论 语法文注释本的著作权人,其无权禁止他人再将论语译成外国文字。 47. 【答案】 D 【解

41、析】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收养的效力。 收养法第 23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法律关 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 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题中,由于张某 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 A项、B项、C 项错误。 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 D项正确

42、。 48. 【答案】 D 【解析】 民通意见第 140 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 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因此 D 正确。 A、B 错误,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 条第 2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 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由于我国法律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所以B 提法不妥,故不选。 49. 【答案

43、】 C 【解析】 本题考查雇员侵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 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 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 活动。”C 正确,A、B、D 错误。 5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

44、学校、幼儿园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 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本题中,第三人李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管理不善,有一定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选 C。 二、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包括第5190 题,共 40 题;每题 2分,共 80 分。) 51. 【答案】 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 11 条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

45、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 12条第 1 款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依照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 代某无论如何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 A、B、C 是错误的。 52.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效力。 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因张某被宣告死亡而终止, 王某再婚后, 张某与王

46、某的婚姻关系即不得自行恢复, 即对于王某再婚后张某新取得的财产,王某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的三间房屋是宣告死 亡前取得的,故可作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票中奖是在王某再婚之后取得的,故不得作为张某 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53.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的内部关系。 A错 B 对,民法通则第 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 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 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 据此,本题中的吴某、周某所签的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 C 错,民法通则第 106 条规定:“公民

47、、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 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 为。应当注意:侵权行为是法定行为而不是约定行为。 D 对,因吴某与周某之间所签合同为有效合同,故杨某只能依合伙内部协议向吴某主张违约责任。 54.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

48、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 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因此 A为应选项。 合同法第 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 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B 为应选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7 条第 1款规定,“当事人在抵 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

49、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 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因此 C 选项中,抵押合同有效,其中的流质条款无效。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121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 20%的,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 选项中超过主合同额20的部分无效。 55. 【答案】 BCD 【解析】 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 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据此,重大误解属意思表示内容的错误,如关于当事人、标的物本身和法

50、律行为性质的错误等,对意思表示 内容有错误的,允许当事人撤销。而重大误解和动机错误极易混淆。动机错误是意思表示原因的错误,即表意人在意思形成过程中,对其决定为某特定内容意思表示具有重要性的事实,认识不正确,例如误认遗失某 书而另购之等。动机存在于内心,非他人可以窥知,自不能允许表意人撤销,否则即有害于交易安全。本题 中,A项为动机错误。B、C、D三项为意思表示内容错误,关系当事人利益重大,属重大误解,可以撤销。 其中 B 项为对于标的物性质的误解,C 项为对于标的物数量的误解,D项为对于对方当事人的误解。 56.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 合同法第 51 条规定,无处分权的

51、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 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乙将甲的画出售给丙,为无权处分,其行为法律效果待定。故 A错、 B 对。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 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的丙因善意 取得制度而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故 C错、D对。 57.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B 项中依据张某的意思是要自己承受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C 项林某的行为是赠与;D 项属于传达。 58. 【答案】 ABC 【解析】 本

52、题考察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

53、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法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 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 个月内 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 通知的方式作出。 由以上法条规定可知,D 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B、C 项是无效条 款或合同;A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5

54、9.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 本题考察条件的分类,条件可以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停止(解除)条件又可以分为积极条件和 消极条件,本题中所附的条件为停止条件和消极条件。 60.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单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用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因此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 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 73 条规 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

55、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 于业主共有”。本案中,林清虽然是楼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 归属于林清一人,林清无权独自允许顺达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区分 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所以,A项错误,B、C、D 项正确。 61.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 84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

56、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 86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 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 自然流向”。本案中李与刘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李有义务为相邻权利人刘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其担 心刘桦地排水造成棉花苗涝死而不提供排水便利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62. 【答案】 AC 【解析】 丙拾得手表,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故 A对D 错。 如果该手表因抛弃而损坏,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人是甲而不是丙,故 B错误而 C 正确。 63.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的优先效力。 其中抵押与租赁的关系依据物权

57、法第 190 条的规定。关于优先购买权,在本题中,甲与丙均有优先 购买权,但甲的优先购买权基于物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则基于债权,因此甲的权利优先。 64.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承包人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第 125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 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我们可以推出,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 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取得对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占有;有权使用承包人的 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承包人有权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 约定额向发

58、包人交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承包转出权,这是承包人 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根据集 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依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AD 为正确答案。而在承 包的土地上盖房,将承包经营权遗赠都超越了法定的承包经营权的范围,不符题意。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D。 65.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 物权法区分了债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物权法第 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

59、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第物权法180、187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 自登记时设立”。本题写字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虽然生效,但是抵押权并未设立。因此选项 CD 错误, 应选 AB。 66.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转质的效力。 物权法第 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了责任转质。所谓责任转质,指的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 无须出质人同意而以自己的责任将质押财产转质于第三人的行为。所谓承诺转质,指的是质权人征得出质人 同意

60、而将质押财产转质于第三人的行为。我国担保法对转质没有规定,担保法解释第 94 条第 1款规 定了承诺转质,第2 款否定了责任转质。但是在物权法第 217 条则以加重转质人责任的形式承认了责任 转质,否定了担保法解释第 94 条第 2 款关于责任转质无效的规定。既然承认了责任转质,也当然承认 了承诺转质。因此,选项 A不是必须的,C 正确。对于转质所担保的范围,物权法未作明文规定,可参 照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即“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 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这也是为民法理论所认同的。因此, 选项 B 正确,D 错误

61、。综上,本题应选项是 BC。 67.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保留买卖、抵押权的设立和实现。 古画已经卖给了甲,抵押权成立于买卖之后,尽管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但甲享有对古画的所有权取得权, 该权利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丙的行为表明其承认了古画上甲所享有的权利,甲付清价款后,取得古画的所 有权,C 项正确,A项错,因为抵押是有效的。B 项错,因乙并未违约。D 项错,因丙无权实现抵押权。 68. 【答案】 A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84 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 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 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 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

62、任。 因此本题应选 AD。 69.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C 项中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D项应推定为自主占有。 70. 【答案】 CD 【解析】 第三人代为履行,指的是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A、B 所列的情况中,合同履行人均是合同的当事人,因而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在 A选项 中,甲为当事人一方,甲的履行行为为一般的履行行为。在 B 选项中,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履行行 为或者接受履行行为都是一般的履行。因此 AB 项不当选。 C、D 项符合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当选。 71. 【答案】 ABD 【解释】本题考查债的适当履行。 债的

63、履行应遵守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按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履行债务。 A选项甲应承担连带责任,故应满足债权人全部要求。 B 选项胡某作书画是专属于人身的为,代为履行是无效的,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D 选项田某未满 18 周岁,不具有代理资格。 综上,本题应选 A、B、D 项。 72.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故 A正 确。 担保法第 5 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

64、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故 B 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 8 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故 C 错误,D 正确。73.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债权的让与只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 80 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74. 【答案】 AC 【解析】 一方面,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 4 种效力样态: (1) 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则为有效合同; (2) 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 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