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政策解释检查程序一般行政处罚程序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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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政策解释相关政策解释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职责(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2、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职责涉及政策和法律依据职责涉及政策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3、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具体职责解释具体职责解释一、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一、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其内容包括:1.1.是否按照是否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类目录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并纳入健康监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并纳入健康监护管理;2.2.是否按照是否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理办法做好作业人员的做好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上岗前、在岗间在

4、岗间、离岗前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3.3.健康检查结果是否健康检查结果是否告知本人告知本人;4.4.是否建立并妥善保存劳动者是否建立并妥善保存劳动者的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并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复印件;5.5.是否安排未经是否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职业禁忌的劳动者、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忌作业;6.6.是否按照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安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并如实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治,并如实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二、负责对从事二、负责对从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进行进行职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场所监测、职业危害场所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三、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计

6、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四、受理上诉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四、受理上诉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相关投诉。的相关投诉。五、负责查处用人单位、建设单五、负责查处用人单位、建设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执执 法法检查程序检查程序 一、现场检查准备一、现场检查准备 1 1、熟悉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熟悉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查的有关内容;查的有关内容;2 2、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资料、装、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资料、装备及取证工具;备及取证工具;3 3、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监督文书。、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监督文书。

7、二、现场检查职权二、现场检查职权 1 1、听取被检查人根据监督检查内容所、听取被检查人根据监督检查内容所作的介绍;作的介绍;2 2、查阅被检查人的有关制度建设、档、查阅被检查人的有关制度建设、档案记录、管理台帐、技术资料、原材料和案记录、管理台帐、技术资料、原材料和产品配方以及必要的财务帐目及其他书面产品配方以及必要的财务帐目及其他书面文件;文件;3 3、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三、现场检查内容三、现场检查内容 根据检查对象和有关法规规范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有关法规规范要求,现场检查相关的内容。求,现场检查相关的内容。四、现场检查要求四、现场检查要求 1

8、1、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于于2 2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2 2、现场检查须进入洁净区域时,应穿戴洁净衣、现场检查须进入洁净区域时,应穿戴洁净衣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遵守被检查人的卫生安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遵守被检查人的卫生安全规定。全规定。3 3、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由,由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检查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

9、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4 4、现场检查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可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可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询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在笔录上签名。问人在笔录上签名。5 5、检查人或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时,可、检查人或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时,可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签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在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签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在其后签名。其后签名。6 6、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由、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由

10、2 2名以名以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被检查人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情况,并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名作证。拒绝签名情况,并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名作证。8 8、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尽可能是原件、原物,、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尽可能是原件、原物,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注明“与原件(物)相同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字样或文字说明。9 9、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经卫、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经卫生

11、监督执法机关(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生监督执法机关(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登记保存,并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监督执法机关(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对所保卫生监督执法机关(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对所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执执 法法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一、原则一、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处罚与教法、适当、公正、公开、处罚

12、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管辖二、管辖 1.1.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规、规章的案件。2.2.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处理;也可根据下件移交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监督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管辖的案件。构管辖的案件。3.3.两个以上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两个以上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监督机构指定管辖。4.4

13、.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机构。受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卫生监督机构。受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受移送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受移送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不应当报请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得再自行移送。5.5.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有关解决管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有关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辖争议或者报

14、请移送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1010日内作出具体管辖决定。日内作出具体管辖决定。三、受理三、受理 卫生监督机构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卫生监督机构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并做好记录:1.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3.3.职业病检查、诊断医疗机构报告的;职业病检查、诊断医疗机构报告的;4.4.社会举报的;社会举报的;5.5.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或下级卫生监督机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或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报请的;构报请的;6.6.有关部门移送的。有关部门移送的。四、立案四、立案 1 1、卫生监督机构受

15、理的案件符合、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趋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趋势;势;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属于本机构管辖。属于本机构管辖。2.2.卫生监督机构对决定立案的应当制作立卫生监督机构对决定立案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经批准,确定立案日期和案报告,经批准,确定立案日期和2 2名以上卫名以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为承办人。生监督执法人员为承办人。3.3.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避 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是

16、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4.4.当事人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当事人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受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由受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五、调查取证五、调查取证 1.1.调查取证要求调查取证要求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时,应遵循公正、客观、合法、全面的原则;时,应遵循公正、客观、合法、全面的原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正、反两方面的证据;注意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正、

17、反两方面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经卫生监督执法人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审查或调查属实,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所取员审查或调查属实,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所取证据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性。证据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性。2.2.现场检查程序。(略)现场检查程序。(略)3.3.现场行政强制程序。(略)现场行政强制程序。(略)六、调查终结。六、调查终结。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员应当制作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争议要点、

18、案由、案情、违法事实、争议要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七、合议七、合议 1.1.合议的内容合议的内容 认定事实认定事实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向参加合议人员详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向参加合议人员详细介绍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调查情况,参加细介绍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调查情况,参加合议人员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逐项审合议人员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逐项审查证据与所述案件事实是否相符,确认证查证据与所述案件事实是否相符,确认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对已经有证据证明属实据是否充分确凿,对已经有证据证明属实的案件事实予以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认定。确定案由确定案由 在事实认定的前提下,对案

19、件的在事实认定的前提下,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确属违法应予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确属违法应予处罚的,应当确定其案由,以作为违处罚的,应当确定其案由,以作为违法性质的判定。法性质的判定。衡量情节衡量情节 对已确定违法案由的案件,应当对已确定违法案由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定的情节规定认定情节的轻重。按照法定的情节规定认定情节的轻重。无法定的情节规定的,可以根据当事无法定的情节规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人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影响及一贯表现和悔改程序等情况进影响及一贯表现和悔改程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定。行综合分析认定。适用条文适用条文 根据认定的事实、确定的案

20、由、衡量根据认定的事实、确定的案由、衡量的情节,对照法律规范的条文,引用能的情节,对照法律规范的条文,引用能够直接适用该案件违法行为,并与其性够直接适用该案件违法行为,并与其性质、危害程度相一致的条款。适用的法质、危害程度相一致的条款。适用的法律规范条文主要有两种:一是该违法行律规范条文主要有两种:一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违反的条款,以作为认定其违法为直接违反的条款,以作为认定其违法性质、程度的依据;二是处罚所依据的性质、程度的依据;二是处罚所依据的条款,以作为对其作出具体处罚的依据。条款,以作为对其作出具体处罚的依据。2.2.合议的要求合议的要求 合议必须由三名以上单数的卫生监合议必须由三名以上单

21、数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督执法人员进行。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由集体讨论决定。当合议人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时,当合议人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时,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将不同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意见记录在案。3.3.合议结论合议结论 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列处理意见: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意见;提出卫生行政处罚意见;违法

22、行为轻微,依法提出不予卫生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提出不予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政处罚的意见;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依法提出不予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依法提出不予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违法事实不清的、证据不充分的、程序违法违法事实不清的、证据不充分的、程序违法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撤消案件的意见;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撤消案件的意见;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有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移送司法机关的同时,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的同时,依法提出卫

23、生行政处罚的意见;意见;报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批报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按规定报批。准的,应当按规定报批。上述除上述除、项外,承办人员应制作结案项外,承办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结案。报告,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结案。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1.1.卫生监督机构在合议后,认为要给卫生监督机构在合议后,认为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处罚种类及其依据,以及当事实、理由、处罚种类及其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

24、有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2.事先告知可以书面形式告知,也事先告知可以书面形式告知,也可以口头形式告知。若以口头形式告知可以口头形式告知。若以口头形式告知的,应当留有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在的,应当留有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在文字记录上签名或盖章。文字记录上签名或盖章。3.3.卫生监督机构拟作出责令停产停卫生监督机构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的罚款的,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的罚款的,应当制作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九、陈述申辩九、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是被处罚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将陈述申辩是被处罚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提出其不同观点或意见的要作出

25、的行政处罚提出其不同观点或意见的,一种途径。一种途径。1.1.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受委托的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2.2.陈述申辩时,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充分陈述申辩时,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陈述申陈述申辩记录辩记录。3.3.当事人提出新的理由或事实、当事人提出新的理由或事实、证据的,应当进行复核。证据的,应当进行复核。4.4.经复核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经复核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并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并经重新合议后书面

26、告知当事人。经重新合议后书面告知当事人。5.5.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因当事人申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辩而加重处罚。十、处罚决定十、处罚决定 1.1.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违法行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承办人应依据卫生法律、法规、为,承办人应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规章的规定,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稿,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稿,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2.2.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卫生监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制作督机构应当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书。3.3.因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同一法因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同一法

27、律法规的不同条款须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律法规的不同条款须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罚时,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4.4.同一同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能中可能涉及的不同法律法规,如不同法律法规的诉涉及的不同法律法规,如不同法律法规的诉讼期限不同时,应分别告知。讼期限不同时,应分别告知。5.5.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进间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延长进间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批准。十一、责令改正十一、责令改正 查实违法行

28、为时,应当立即责令查实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应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或卫生令改正应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但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监督意见书,但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为,可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在执法文书中注明改正要求。并在执法文书中注明改正要求。十二、送达十二、送达 1.1.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应当由承办人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签由承办人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收,受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当事人不收到

29、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在场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的规定,的有关的规定,将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送达当事人。人。2.2.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承办人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承办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注明拒绝签收的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注明拒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由承办人和见证人签名理由和日期,由承办人和见证人签名(盖章),将(盖章),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处,即视留在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处,即视为送达。为送达。

30、3.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就近的卫生监督机构代送或者用挂号就近的卫生监督机构代送或者用挂号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送达日期。4.4.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视为送达。十三、执行十三、执行 1.1.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予以履行。2.2.当

31、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裁定停止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执行的除外。3.3.对于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按对于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罚缴分离的原则,除按规定当场收照罚缴分离的原则,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的卫生行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收缴罚款。4.4.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

32、,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十四、结案十四、结案 1.1.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制作承办人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并将,并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存。存。2.2.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适用听证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一个月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报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备内报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备案。案。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执执 法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一、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33、 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额度由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额度由市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确定)的,市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听证程序。适用听证程序。二、听证步骤二、听证步骤 1.1.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接到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听证通知书后,案件调查人员应卫生行政部门的听证通知书后,案件调查人员应就案件的有关材料、依据,做好听证准备。就案件的有关材料、依据,做好听证准备。2.2.在听证时,案件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在听证时,案件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

34、,当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案件调查人员对认定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案件调查人员对认定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具有举证责任。具有举证责任。3.3.听证结束后,案件调查人应当对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案件调查人应当对听证笔录审核并签名。审核并签名。三、结果三、结果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听证意听证意见书见书的要求,对违法事实清楚,依的要求,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事实与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事实与原来认定有出入的,进行调查核实,原来认定有出入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查清事实后,重新提出行政处罚并在查清事实后,重新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意见。四、其他有关事宜,依据四、其他有关事宜,依据卫生行政处卫生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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