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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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及税收筹划税收及税收筹划说说男会计和女会计的优点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年居住满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个人

2、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例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上述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关于在境内居住年。关于在境内居住年。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其中,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日的离境。纳税年度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

3、止。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其他所得。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津贴、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

4、的其他所得。思考:哪些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及筹划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及筹划(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应税所得及适用税率(一)应税所得及适用税率1.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3%至至45%45%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5、【案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2012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3年度内,曾多次离境共50天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又两次离境共30天回国探亲。2013年度,除了在中国境内的工作的薪金,他还领取在总公司工作薪金96 000元。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未超过90天。因此,该美国工程师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居住满一年)。纳税分析:如果该工程师可因公离境或者探亲再增加10天,即可成为非居民纳税人,可以仅就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而从美国总公司取得的96 000万元可以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合理利用“非居民纳税人”身份节约了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某公司会

6、计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8000元,由于租住一套两居室每月房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税后实际收入多少?如果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免费住房,张先生工资调为6000,则张先生应纳税额是多少,税后收入是多少?某纳税人是一个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其工资收入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加提成的方式发放。由于房地产市场有淡季和旺季,所以该纳税人每月的工资差距可能很大。在2012年,该纳税人的每月工资情况如下:1月4000元,2-4月10000元,5-9月2000元,10-12月3000元。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该纳税人的全年应纳税情况如下:1月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2-4月每月应纳税额

7、(100003500)20%555745(元)5-12月每月应纳税额0(元)该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15+74532250(元)如果纳税人与房地产企业达成协议,根据其以往年度的销售业绩和年收入总额估计其2012年的年收入,并在每月平均发放,这样将使纳税人节省大笔税款。例如,根据以前数据确定2012年该纳税人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400元,到年底再结清余额。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工资数额没有改变,但纳税人获得了更多的税后收入。具体计算如下:1-11月每月应纳税额(44003500)327(元)12月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10000 32000530003)4400114600(元)12月

8、应纳税额(46003500)333(元)全年应纳税额271133330(元)与筹划前相比,节省税额1920元(2250330)案例:某单位职工王某,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此外于1月取得上年先进职工奖1000元,于2015年2月取得半年奖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例中各项奖金都不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王某1月应纳个税(4000+1000+300+2003500)10-105=305(元);2月应纳个税(4000+5000+300+200-3500)20555=645(元);其它每个月应纳个税(4000+300+2003500)3=30(元)。案例:某单位高管张

9、某,单位对其工资案例:某单位高管张某,单位对其工资实行年薪制。即每月发放其基本工资实行年薪制。即每月发放其基本工资40004000元,元,12 12月份再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月份再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15 15万元。万元。此外,此外,20122012年年12 12月张某还取得单位发放的月张某还取得单位发放的第第13 13个月工资个月工资60006000元。元。计算:张某12月份共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50000+6000=1560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15600012=13000(元),应适用税率25,应纳个税156000251005=37995(元),此外,当月基本工资应纳个税(40

10、003500)3=15(元)。则张某12月份共应纳个税37995+15=38010(元),其它每个月应纳个税15元,全年共应纳个税38010+1511=38175(元)。2015白领年终奖报告出炉,财务人年终白领年终奖报告出炉,财务人年终奖均值为奖均值为11370元,你拖后腿了吗元,你拖后腿了吗?小游戏小游戏年终奖的筹划年终奖的筹划某股份公司总经理王丽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240 000元,有以下三种发放方案:方案一:每月平均发放工资20 000元;方案二:每月发放工资9 0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132 000元。方案三:每月发放工资12 500元,每季度第一个月分别发放奖金12 0

11、00元,其余部分作为一次性年终奖金。(1)请从个人所得税的节税角度比较判断哪个方案最优(2)找出更优的方案,请计算该方案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年终奖的筹划年终奖的筹划答案与解析:答案与解析:方案一:应纳税额=(20 000-3 500)25%-100512=37 440(元)方案二:应纳税额=(9 000-3 500)20-55512+(132 00025-1 005)=38 535(元)方案三:应纳税额=(12 500-3 500)20-5558+(24 500-3 500)25-1005)4+42 00010%-105=9 960+16 980+4 095=31 035(元)最优方案:每月基本

12、工资15 500元,年终奖54 000元。应纳税额(155003500)25%100512+5400010%10523940+529529235元 对于劳动关系和年收入较为稳定的员工,可以按下列步骤分配工资总额和年终奖。第一步:预测个人年收入,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扣除一年的法定费用扣除额3 5001242 000元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现实情况的需要,还可以扣除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第二步: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半分,即让月工资和年终奖适用税率相同,计算应纳税额;第三步:将年终奖降低一档税率(有时需要降低两档税率),用足该级距上限,计算应纳税额;第四步:如果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后,税

13、额比对半分时还多,应使年终奖和月工资适用税率相同,此时税负最轻,即:让年终奖将该级距上限用足,确定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让月工资将该级距上限用足,确定年终奖数额。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王某2014年7月1日入职A公司每月工资4000,2015年1月发放上年年终奖金17000,问王某1月应纳税额,王某2015年3月离职换到B公司,月薪5000,2015年12月B公司发放王某年终奖30000,王某2015年12月应纳税额如何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

14、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不是一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不是一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呢筐呢?案例一:案例一:某国有大型垄断企业,为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待遇,除了每月按某国有大型垄断企业,为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待遇,除了每月按一定比例为在职员工缴存补充养老保险外,还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一定比例为在职员工缴存补充养老保险外,还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根据职务的不同,

15、一次性为员工缴存月,根据职务的不同,一次性为员工缴存1010万至万至3030万不等的补充养老保万不等的补充养老保险,对这笔数额不菲的所得,该单位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险,对这笔数额不菲的所得,该单位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税。税。案例二:案例二:某单位五名高管,在年底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数额不等的全某单位五名高管,在年底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数额不等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按固定数额为每名高管发放数万元的住房补贴。年一次性奖金,同时,按固定数额为每名高管发放数万元的住房补贴。高管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和住房补贴均在每年高管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和住房补贴均在每年1212月份发放,发放时,该单月份发放,

16、发放时,该单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住房补贴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住房补贴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案例三:案例三: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年根据其年度业绩情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年根据其年度业绩情况发放绩效奖,同时根据其年度内工作表现,如考勤、各项管理制度的况发放绩效奖,同时根据其年度内工作表现,如考勤、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放执行情况发放“精神文明奖精神文明奖”,这两种奖金一年发放一次,在次年的二,这两种奖金一年发放一次,在次年的二月份年度考评完成后发放,发放时,该单位将两项奖金合并按全年一次月份年度考评完成后发放

17、,发放时,该单位将两项奖金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案例四:案例四: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半年考核根据其业绩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半年考核根据其业绩情况发放半年奖,一年两次,每次发放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情况发放半年奖,一年两次,每次发放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了个人所得税。上述案例中,扣缴义务人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上均存在错误,他们上述案例中,扣缴义务人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上均存在错误,他们或者是把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或者是把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

18、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对一个纳税人重复使用这一计算方法,造得税,或者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对一个纳税人重复使用这一计算方法,造成适用低税率、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事实,而这也是税务稽查时经常会成适用低税率、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事实,而这也是税务稽查时经常会遇到的一个个税涉税问题。遇到的一个个税涉税问题。李某是某药品制造企业的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已在该单位工作5年,因某种原因将于近期辞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李某对该公司的核心技术负有保密责任,同时不得在该省辖区范围内从事与该公司经营业务相类似的相关技术产品开发工作,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为180000元,在两年内分月发放。

19、李某如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该公司有权终止支付该补偿金,同时李某需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李某取得的上述补偿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竞业补偿要不要交税竞业补偿要不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将竞业限制补偿金作为“其他补助费用”并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以“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

20、个人所得税。该地201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403元。根据上述规定,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180000-454033)5-350020%-5555=2483.2(元)。由于该药品制造企业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分2年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每月支付7500元(18000024),则该药品制造企业在2年竞业限制期内共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税2483.2元,分摊至每月为103.47元(2483.224)。也就是说,该药品制造企业在每月支付王先生7500元竞业限制

21、补偿金时,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人所得税103.47元。2.2.各种津贴、补贴各种津贴、补贴(1 1)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政策政策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22、,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案例:案例:2012年10月,某单位职工王某取得单位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1000元、通讯补贴2000元,该职工当月取得工资4000元。当地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由于当地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因此对职工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补贴就全额扣缴个税。该企业当月应申报扣缴王某的个税:(1000+2000+40003500)10105=245(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如果当地政府制定了扣除标准,要严格按标准扣除计算。(2 2)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政策4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

23、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某单位职工孙某经常出差,2012年9月,孙某共出差10天,按出差实际情况计算,取得工资4000元、差旅费津贴250元、误餐补助300

24、元。10月,为提高全体职工的中秋节福利,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每个职工500元。计算:孙某2012年9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其当月取得的差旅费津贴250元和误餐补助300元是按实际出差的情况计算发放的,是名副其实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按规定不征税,但对单位10月份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的500元福利,应并入取得该项所得的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4000+5003500)3=30(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凡不是名副其实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均不能适用税法不征税的规定。(3 3)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政策政策5 5:财政部 国

25、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某单位按规定对职工按月发放住房补贴,但未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而是对职工按月发放医疗补助费。职工赵某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住房补贴300元、医疗补助费100元。计算:赵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00+1003500)3=27(

26、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没有扣除标准,应全额征税。此外,外籍个人政策特殊,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取得的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4 4)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政策政策6 6: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

27、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人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江苏省B企业,2012年按规定对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按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发放了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此外,为方便职工,该企业还以就餐卡的形式向职工发放食堂经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由职工在单位食堂刷卡消费。计算:单位在发放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时,应并入职工当月并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政府规定的防

28、暑降温费标准仅是发放标准,不是免税或扣除的标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企业福利费的范围,要按福利费的扣除规定进行扣除。(5 5)福利费)福利费 政策政策7 7: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

29、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是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是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是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案例:案例:A单位2013年1月从单位按规定提留的福利费中向困难职工李某发放生活困难补助500元。为庆祝“三八妇女节”,3月向单位全体女职工发放福利每人300元。此外,4月份还以福利费名

30、义为单位高管人员王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价8000元,王某当月还取得工资4000元。计算:计算:单位向李某发放的困难补助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福利费,而向全体女职工发放的过节福利则要并入女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此外,高管王某4月份应纳个税(8000+40003500)20555=1145(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按税法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才免纳个人所得税,直接从管理费用等项目中支出的福利费不免税。3.3.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

31、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房公积金政策政策8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

32、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某单位职工范某,2013年每月应发工资4800元、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300元,单位替其缴纳社会保险费500元,个人每月按5000元的工资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500元,单位也为其缴纳相等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4000元。王某所在设区城

33、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假设例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计算:计算:由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因此不需要并入缴纳个税。对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例为10,未超过12,但缴纳基数5000元超过了1500元的3倍,因此,可以免税的住房公积金为1500310=450(元),范某每月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300500+(500450)2=4100(元),应纳个税(41003500)3=18(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金额不同,则应分别计算调整;如果缴纳的基数超过标准但比例未超过标准的,对

34、基数进行计算调整;如果基数未超过标准但比例超过标准的,需对比例进行计算调整。(2 2)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其它商业性保险)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其它商业性保险政策: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人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

35、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案例案例9 9:2012年11月底,某企业为职工张某向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健康保险2000元,并在12月上旬向保险公司缴付该保费,该职工9月取得工资4000元。刘某的月工资总额也为5000元,企业按月为职工刘某缴纳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企业统一按0.5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计算:计算:该企业9月应申报扣缴张某的个税为(2000+40003500)10105=145(元);应按月申报扣缴刘某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0.5+50003500)10105=47.5(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不是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而是个人按

36、规定计算应得的部分,才纳个税。此外,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4.4.其它各种福利情况其它各种福利情况政策政策: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

37、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上述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只要个人取得了相关经济利益,且税法没有规定免征或不征税,企业在支出时都应按税法规定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切不可局限于对现金发放形式才扣缴个人所得税。3.3.三种情形的三种情形的次性收入次性收入(1 1)职工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职工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政策政策11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

38、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案例:案例:2012年,职工王某,在其所在企业办理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收入36000元,王某取得该收入的当月取得工资3000元(王某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为24个月),请计算企业在发放一次性补偿时需要对王某代扣多少个人所得税?计算:计算:第一步,36000/24=1500元;第二步,1500+30003500=1000元,根据1000元可确定其适用税率为3;第三步,(36000+30003500)3=1065(元)。即企业当月应对王某扣缴个税1065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

39、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税。(2 2)职工取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职工取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入政策政策121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40、,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案例:案例:2012年,职工李某,因与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00000元,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13年,请计算该单位在支付该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计算:第一步,100000180003=52000元;第二步,因1312,故52000/

41、12=4333元;第三步,(43333500)312=300(元)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3 3)职工取得一次性退职费收入)职工取得一次性退职费收入政策政策13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免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的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

42、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3号)失效,因此,国税发1996203号失效后,原适用国税发1996203号计算方法的其它退职费收入,应作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按财税2001157号和国税发1999178号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劳务报酬报酬所得所得的筹的筹划划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总共列举了28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对于这些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里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某

43、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应明白并充分利用这一点。1分项计算筹划法美猴王上春晚,趣说出场费交个税的七十二变!【案例】某纳税人某月给几家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20 000元;给某外资企业当了10天兼职翻译,获得15 000元的翻译报酬;给某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帮助,获得该公司的30 000元报酬。纳税分析:如果该纳税人不懂税法,将各项所得加总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20 000+15 000+30 000)(1-20%)=52 000(元)应纳税额=52 00040%-7

44、 000=13 800(元)如果分项计算,可节省大量税款,计算如下:设计费应纳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翻译费应纳税额=15 000(1-20%)20%=2 400(元)技术服务费应纳税额=30 000(1-20%)30%-2 000=5 200(元)总共应纳税额=3 200+2 400+5 200=10 800(元)由上可知,稍稍安排即可少缴3 000元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一月的收入为一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某些行业收入的获得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即在某个时期收入可能较多,而在另一些时期收入可能会很少甚至没有

45、收入。这样就有可能在收入较多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在收入较少时适用较低税率,甚至可能连基本的抵扣费也不够,造成总体税收较高。这时,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些很简单的筹划活动,就可能会获取较高的回报。即纳税人和支付劳务报酬的业主商议,把本应该三个月支付的劳务费在一年内支付,使该劳务报酬的支付每月比较平均,从而使得该项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这种支付方式也使得业主不用一次性支付较高费用,减轻了其经济负担,相信业主也会比较乐意去做。2支付次数筹划法【案例6-7】张某为某企业职工,业余自学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3个月(由于会计业务的特殊性,到年底会计业务特别多

46、,平时则很少)。年底3个月每月可能会支付30 000元劳务报酬。纳税分析:如果张某和该事务所按实际情况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月应纳税额=30 000(1-20%)30%-2 000=5 200(元)总共应纳税额=5 2003=15 600(元)如果张某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具体形式不限,每月大约支付7 500元,则月应纳税额=7 500(1-20%)20%=1 200(元),总共应纳税额=1 20012=14 400(元),少缴税款1 200元。为他人提供劳务以取得报酬的个人,可以考虑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提供,以达到

47、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下列方式可以考虑,即由对方提供餐饮服务,报销交通开销,提供住宿,提供办公用具,安排实验设备等。这样就等于扩大了费用开支,相应地降低了自己的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得该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或扣除超过20%的费用(一次劳务报酬少于4 000元时)。这些日常开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由个人负担就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由对方提供则能够扣除,虽减少了名义报酬额,但实际收益却有所增加。3费用转移筹划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

48、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经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6.2.3 稿酬所得的筹划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不同的作品却是分开计税,这就给纳税人的筹划创造了条件。如果一本书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

49、将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节省纳税人不少税款。1系列丛书筹划方法【案例6-8】某税务专家经过一段时间的辛苦工作,准备出版一本关于税收筹划的著作,预计稿酬所得30 000元。试问,该税务专家如何筹划?纳税分析:(1)如果该纳税人以一本书的形式出版该著作,则:应纳税额=30 000(1-20%)20%(1-30%)=3 360(元)(2)如果在可能的情况下,该纳税人以10本出版一套系列丛书,则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如下:每本稿酬=30 00010=3 000(元),每本应纳税额=(3 000-800)20%(1-30%)=308(元)总共应纳税额=30810=3 080

50、(元)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该税务专家采用系列丛书法可以节省税款280元,他可以考虑选择该种筹划法。如果一项稿酬所得预计数额较大,还可以考虑使用著作组筹划法,即改一本书由一个人写为多个人合作创作。和上一种方法一样,该种筹划方法利用的是低于4 000元稿酬的800元费用抵扣,该项抵扣的效果是大于20%抵扣标准。该种筹划方法,除了可以使纳税人少缴税款外,还具有以下好处:首先,这种著作方法可以加快创作的速度,使得一些社会急需的书籍早日面市,使得各种新观点以最快的方式出现,从而促进知识的进步。其次,集思广益,一本书在几个水平相当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其水平一般会比一个人单独创作更高,但这要求各创作人具有

51、一定的水平,而且各人都应尽自己最大努力写其擅长的部分。最后,对于著作人来说,其著作成果更容易积累。2著作组筹划方法但使用这种筹划方法应当注意,由于成立著作组,各人的收入可能会比单独创作时少,虽然少缴了税款,但对于个人来说最终收益减少了。因此,该种筹划方法一般用在著作任务较多,例如有一套书要出版,或者成立长期合作的著作组。而且由于长期的合作,节省税款的数额也会由少积多。例如,某财政专家准备写一本财政学教材,出版社初步同意该书出版之后支付稿费24 000元。如果该财政专家单独著作,则可能的纳税情况是:应纳税额=24 000(1-20%)20%(1-30%)=2 688(元)如果财政专家采取著作组筹

52、划法,并假定该著作组共10人,则可能的纳税情况是:应纳税额=(2 400-800)20%(1-30%)10=2 240(元)这种筹划方法就是在作品市场看好时,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批印刷的办法,以减少每次收入量,节省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的形式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再版这种筹划方法。由于出版社对一本书再版比较麻烦,因此这种筹划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一般也只是作为辅助的筹划方法使用。例如,在运用前两种方法进行筹划仍不能奏效时。其次,这种筹划方法只

53、在待出版物市场看好时,即预期销路较好时运用。因为如果该出版物的销路不好,第一次出版后出版社便不愿意再次出版,其筹划便失去了意义。3再版筹划方法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限额内扣除费用。众所周知,应纳税款的计算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得,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大。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费用,或想办法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一般的做法就是和出版社商量,让其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或服务,这样就将费用转移给了出版社,自己基本上不负担费用,使得自己的稿酬所得相当于享受到两次费用抵扣,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可以考虑由出版社负担的费用有以下

54、几种:资料费、稿纸、绘画工具、作图工具、书写工具、其他材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实验费、用餐费、实践费等,有些行业甚至可以要求提供办公室以及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现在普遍对收入明晰化的呼声较大,而且由出版社提供条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出版社可以考虑采用限额报销制,问题其实就好解决了。4.费用转移筹划方法【案例6-9】某经济学家欲创作一本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的专业书籍,需要到广东某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由于该经济学家学术水平很高,预计这本书的销 路看好。出版社与该经济学家达成协议全部稿费200 000元,预计到广东考察费用支出50 000元。纳税分析:如果该经济学家自己负担费用,则:应纳税额=

55、200 000(1-20%)20%(1-30%)=22 400(元)实际收入=200 000-22 400-50 000=127 600(元)如果改由出版社支出费用,限额为50 000元,则实际支付给该经济学家的稿费为150 000万元。应纳税额=150 000(1-20%)20%(1-30%)=16 800(元)实际收入=150 000-16 800=133 200(元)133 200-127 600=5 600(元)因此,第二种方法可以节约税款5 600元。1专项基金筹划方法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5条“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

56、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为保证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先明确按照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交付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6.2.4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现在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一般的做法就是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的优惠,认真做好筹划,合理安排子女的教育资金、家庭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支出,这样不仅自己少缴税款,而且也能保障子女将来的教育开销和家庭的

57、正常生活秩序。但使用这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局限,这就是这些基金的存放一般都规定了一个最高数额限制,如教育储蓄每一账户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对于拥有大量资金的储户来说不适用,加上我国新近出台的储蓄存款实名制度,使得运用该种方法进行的税收筹划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个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债券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法规定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各国都不对企业留存未分配利润征收所得税。如果个人对企业的前景看好,就可以将本该领取的股息、红利所得留在企业,作为对公司的再投资,而企业则可以将这部分所得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记在个人名下。这种做法既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

58、税,又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使得自己的股票价值更加可观。但这种方法要求个人对企业的前景比较乐观,如果个人感觉另有公司的发展前景更为乐观,即使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再购买该种股票收益仍然更大,则另当别论。2所得再投资筹划方法个人进行投资决策时,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投资的净收益。如果一项收益的表面值很高,但要缴纳的税收和规费同样也很高,则净收益不一定能够吸引人;相反,虽然某些投资的表面收益率不是很高,但是其净收益却较高,则这项投资也会吸引众多投资者。对于我国投资者来说,有如下几种投资方法可供考虑:(1)储蓄储蓄的优点是安全、可靠,缺点是利率较低。(2)教育基金储蓄教育基金储蓄可以享受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

59、惠,而且对于个人储户来说,该项存款的利率也较高。3投资方式筹划方法(3)国债投资除教育储蓄投资外,购买国债是一种值得考虑的投资方向。国债和教育储蓄一样,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而且相对于教育储蓄来说,其票面利率更高一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国债是一次性投入,教育储蓄是分次投入。(4)水平较高的投资者也可以考虑投资股票,如果能保证投资回报率比以上这些投资高就可以实行。(5)具有一定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考虑投资外汇对于外汇的投资有炒外汇和外汇储蓄两种方式,这种投资的投资回报率一般比国债利率高,很值得考虑。(6)保险保险投资也是投资决策中应该考虑的,目前保险公司约定给付实际利率相对较低,但保险投资的目

60、的不在于投资,而是在于投保,因而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6.2.5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可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进行筹划。一般的经济主体都希望尽早获得收益,但

61、是对于按照5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经营者来说,在某些场合下却希望延期获得收入,以减轻当期收益,使得其经营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以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筹划方法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超过最高税率档次时常被用到,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时,或者说每年的收入情况急剧变化时。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某一年的收入可能很少,相应地其应纳税额也就会很少,但是另一年的收入却可能很多,以至于要适用最高税率。如果纳税人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将每年的收入额平均,则其应纳税额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一般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有如下几种:第一,和客户达成协议,让客户暂缓支付货款或劳务费用;第二,改一次性付款为分期付

62、款;第三,通过转让定价,让某些关联客户获益,在自己经营惨淡时让该关联客户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让过来等。1分散所得的方法在累进税制下,所得分散筹划法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得税款的缴纳随着所得的集中而增长,档次爬升现象会使得其税负急剧增加。因此,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将其所得分散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如何合理、合法地使得所得分散,则是该筹划的核心所在。一般来说,所得分散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给雇员支付工资。由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这种税收筹划需要经过缜密的计划,尽可能将所得分散而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为职工购买国债,将国债支付给职工;再如发放实物、提供福利

63、等。二是通过其分设机构进行转让定价,将所得转移到低税地,以减轻税负。三是通过信托的方法将集中的所得分散到信托公司的名下。四是通过联营,将免税企业或减税企业作为联合的合作伙伴,从而分散所得。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业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1)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因为个人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而家庭的很多日常开支项目同时又是经营支出项目,如水电费、电话费等,所以应尽量分开经营用的费用,在税前列支。2合理扩

64、大成本费用的方法(2)如果使用自己的房产进行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虽然收取租金会增加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租金作为一项经营费用可以冲减个人的应纳税经营所得额,减少个人经营所得的纳税额;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既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又保证了自己房产的完整,甚至还可以增值。租金的数量多少为好呢?一般来讲,年租金所带来的个人所得边际税率的变化应不以超过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为准。(3)通过给家庭人员支付工资的办法,扩大工资等费用支出。如果您的家人在合伙企业工作,你应该向其支付合理的工资报酬,这既是对其劳动的承认,又增加了税前列支费用。按税法规定,企业

65、工作人员的工资及规定的津贴可以计入产品成本,这样,个人有所得,企业少缴税,就可以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纳税人因承包、租赁经营企业而获得相应的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可能出现有的月份总收入过高,有的月份总收入过低等现象。这种收入额在不同的纳税期限内出现较大的波动现象,在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意味着个人既要在高收入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较多的税款,同时在较低收入的月份里又不能享受税法为个人所提供的种种优惠,如法定的费用扣除、较低的税率征收等。因此,很多人为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便通过推迟或提前获得收入,或通过改变收入支付方式,如将一次付给改为多次付给,多次付给变为集中付给等,

66、使自己的收入尽可能在各个纳税期限内保持均衡,这样不仅避免了在某些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重税,还能分享繁重月份税法所提供的费用扣除和费用减免等优惠,从而在总体上达到了减轻纳税义务的节税效果。6.2.6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收筹划例如,某承包经营商(或租赁经营商),按承包合同(租赁合同),每年可以根据所承包承租单位的状况取得一定的承包经营所得(承租经营所得)。但由于受经济周期及其他因素的制约与影响,这个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这个承包商(承租商)的经营所得往往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有的年份经营状况很好,承包商(承租商)的经营所得相应提高,有的年份则比较糟糕,甚至发生亏损。这样,为避免在经营好、收入高的年份纳税过多,其他年份本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局面,这位承包(承租)经营商便通过合同以及其他方式,将自己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均匀的转移到各个年份。从而使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都降到较低税率的纳税级距内,以减轻应纳税负担。略(七)其他所得项目的税收筹划6.3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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