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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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努力防范、掌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潜在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的统一部署,将开展为期_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排查当前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简称保化)领域存在的可能影响保化安全的区域性突出问题或行业性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保化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

2、和杜绝保化安全事件的发生,提升保化安全风险掌控能力和总体保障水平,推动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二、工作范围为保证排查效果,排查范围确定为区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_家)、保化经营企业(设有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包括超市、专卖店、批发部、药店等),重点对象为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中存在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三、排查重点巩固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和重金属超标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夸大功能、宣传疗效,误导和欺骗消费

3、者以及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和盗用批准文号为重点开展化妆品风险排查整治;抓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产生。(一)保健食品监管。一是重点检查在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三是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销售保健食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

4、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宣称具有治疗作用。四是加强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者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保健食品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发现

5、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或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一律依法处置,涉及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处置。同时,关注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原料及产品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六是监测发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二)化妆品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所销售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等。主要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账制度,从事批发

6、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四、实施步骤本次保化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持续_个月时间,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排查和汇总分析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_月_日)。保化科制定本辖区大排查实施方案,设计排查表格。各监管组结合片区实际,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及早安排。(二)企业自查阶段(_月_日-_月_日)。各监管组组织本片区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质量标准要求,逐条逐

7、项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查结束后,要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报送区药监督局保化科,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三)集中排查阶段(_月_日-_月_日)。各监管组对本片区重点企业、企业自查发现的典型风险及没有上报自查整改情况的企业,组织开展集中摸排,对关键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全面可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要注重关联性检查,做到“存在问题有分析、分析结果有整改、整改措施有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登记风险隐患具体内容、责任主体以及应对防范的措施等情况。区政府分管领导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抽查。(四)汇总分析阶段(_月_日-_月底)。要对此次大

8、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治理意见,提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对此次行动中排查出的主要风险、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将作为随后开展的“大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下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_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

9、的总体要求,利用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总体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检验、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维护公众消费权益和安全。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

10、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

11、、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在生产

12、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三、工作安排此次专项行动从_年_月至_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

13、、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于_月_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在_月_日前完成。(一)检查整治阶段。1、根据上级下发的“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结合我区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情况,确定“区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开展监督检查、产品抽样和突击检查等相关工作,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2、组织专项行动集中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公益宣传等渠道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积极报道打击“四非”的最新成果。3、召开药监联席会议,通报行动方案,加强打“四非”期间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4、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增加辖区内

1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检查重点为:(1)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产品生产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生产漏洞。(2)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生产产品的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生产过程中是否偷工减料或掺杂掺假、产品是否存在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委托生产行为。(3)保健食品标识。重点检查保健食品产品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等情况;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

15、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行为。5、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是: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6、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核查。根据国家总局第三方广告监测数据,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同级工

16、商部门查处;加强对监测网尚未覆盖的违法广告监管,发现违法广告的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及时发布违法广告产品消费警示。7、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抽检和动态监测。结合省局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检工作及市局的具体安排,利用市局发放的快检试剂盒,加大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产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频次。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产品筛查工作,在_月_日前完成第一轮筛查,_月_日前完成第二轮筛查。对发现的可疑产品应立即通告重点办,由重点办负责联系产品检验相关事宜。(二)案件查办阶段。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依片区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片区监管组根据检查中发现

17、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2、完成上级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经领导小组讨论后及时将本辖区内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以及重大假冒保健食品案件上报市局。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片区监管组查处工作的指导,组织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对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案情重大的案件,可提请市局督办。(三)规范提高阶段。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2、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

18、,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在本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推进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意识。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审核、远程监管、产品抽验、广告监测等措施。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认真分析研判形势,为顺利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有利的工作条件。我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分别参与到五个监管组打“四非”专项行动中。(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治合力。各片区监管组要发挥专

19、项行动主力军作用,要按照分片监管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也要注重与各监管组之间的信息互通交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办、保化科要明确检查重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和牵头实施监督检查方案,严格保健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局办公室应保障人员、车辆配备,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后勤保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政策法规科要对保健食品“四非”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具体条款进行梳理,与区法制办、上级法规部门等积极沟通,及时有效指导案件查处;稽查科要强化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定期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处的支援配合

20、;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将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列入远程监管范畴,及时上传购销存记录,并结合日常检查,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策划,积极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上报信息。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打“四非”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加大对社会群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大众、电视台、电台、有关网站等媒体、印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社会群众的自我保护能

21、力,提高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知度和配合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强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行为,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案件查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_月开始,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片区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或督查。(五)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各

22、片区监管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案件查办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每月_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并于_月_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三)为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环境,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充分发挥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辐射和带动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_为指导,牢固树立保健食品安全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

23、、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二、目标任务_年,各镇完成不少于一家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三、申报条件(一)积极申报。主观愿意、主动申请,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二)基础较好。从事保健食品经营_年以上,日常经营管理较为规范,近二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三)规模达标。保健食品批发企业面积不少于80;保健食品专卖店面积不少于30;其余类别的单位营业面积不少于50,设立有独立的区域经营保健食品,且其独立区域

24、面积不少于10。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规范,经营品种齐全。(四)遵守法规。主动承诺、带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保健食品,不做虚假违法广告。四、实施步骤创建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申请申报、规范提高、考评验收、公告公示、认定授牌等步骤。(一)宣传发动(_月_日_月_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并将标准予以公示,引导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二)申请申报(_月_日前)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进行示范店创建申报,填写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申报表,于_月_日前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三)规范提高(_月_日_月_日)。各相

25、关单位对照区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标准(试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考评验收(_月_日_月_日)。区药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申报单位行考评验收,实地检查经营场所,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五)公告公示(_月_日_月_日)。对评定合格、拟定为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单位在全区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为15天。(六)认定授牌(_月上旬)。公示期满,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命名并在大众报纸上公布,正式授予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称号,并颁发牌匾。五、管理办法1、对被评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单位,将加大对其宣传,减少对其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样,在法律

26、、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为其办理行政许可、审核手续。2、对“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3、对已授牌的“示范店”,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示范资格,并予摘牌。一是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经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验收标准,限期整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三是自愿放弃示范资格的。被取消示范资格的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示范单位。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提升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强化落实。为更好地开展创建

27、工作,区药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化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扎实帮扶,开展监督指导。“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区药监局各监管组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要注意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创建活动需要相关单位、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此,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简报等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

28、方案(四)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下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_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总体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检验

29、、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维护公众消费权益和安全。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

30、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

31、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

32、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三、工作安排此次专项行动从_年_月至_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于_月_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在_月_日前完成。(一)检查整治阶段。1、根据上级下发的“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结合我区日常监管、

33、投诉举报工作情况,确定“区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开展监督检查、产品抽样和突击检查等相关工作,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2、组织专项行动集中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公益宣传等渠道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积极报道打击“四非”的最新成果。3、召开药监联席会议,通报行动方案,加强打“四非”期间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4、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增加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检查重点为:(1)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

34、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产品生产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生产漏洞。(2)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生产产品的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生产过程中是否偷工减料或掺杂掺假、产品是否存在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委托生产行为。(3)保健食品标识。重点检查保健食品产品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等情况;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行为。5、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

35、度。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是: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6、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核查。根据国家总局第三方广告监测数据,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加强对监测网尚未覆盖的违法广告监管,发现违法广告的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及时发布违法广告产品消费警示。7、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抽检和动态监测。结合省局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检工

36、作及市局的具体安排,利用市局发放的快检试剂盒,加大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产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频次。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产品筛查工作,在_月_日前完成第一轮筛查,_月_日前完成第二轮筛查。对发现的可疑产品应立即通告重点办,由重点办负责联系产品检验相关事宜。(二)案件查办阶段。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依片区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片区监管组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2、完成上级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经领导小组讨论后及时将本辖区内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以及重大假冒保健食品案

37、件上报市局。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片区监管组查处工作的指导,组织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对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案情重大的案件,可提请市局督办。(三)规范提高阶段。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2、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在本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推进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意识。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审核、远程监管、产品抽验、广告监测等措施。

38、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认真分析研判形势,为顺利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有利的工作条件。我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分别参与到五个监管组打“四非”专项行动中。(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治合力。各片区监管组要发挥专项行动主力军作用,要按照分片监管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也要注重与各监管组之间的信息互通交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办、保化科要明确检查重点

39、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和牵头实施监督检查方案,严格保健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局办公室应保障人员、车辆配备,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后勤保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政策法规科要对保健食品“四非”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具体条款进行梳理,与区法制办、上级法规部门等积极沟通,及时有效指导案件查处;稽查科要强化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定期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处的支援配合;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将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列入远程监管范畴,及时上传购销存记录,并结合日常检查,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力度,对发

40、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策划,积极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上报信息。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打“四非”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加大对社会群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大众、电视台、电台、有关网站等媒体、印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社会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知度和配合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

41、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强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行为,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案件查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_月开始,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片区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或督查。(五)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各片区监管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案件查办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每月_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并于_月_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42、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五)为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环境,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充分发挥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辐射和带动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_为指导,牢固树立保健食品安全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43、定创造良好环境。二、目标任务_年,各镇完成不少于一家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三、申报条件(一)积极申报。主观愿意、主动申请,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二)基础较好。从事保健食品经营_年以上,日常经营管理较为规范,近二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三)规模达标。保健食品批发企业面积不少于80;保健食品专卖店面积不少于30;其余类别的单位营业面积不少于50,设立有独立的区域经营保健食品,且其独立区域面积不少于10。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规范,经营品种齐全。(四)遵守法规。主动承诺、带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保健食品,不做虚假违法广告。四、实施步骤创建活

44、动分为宣传发动、申请申报、规范提高、考评验收、公告公示、认定授牌等步骤。(一)宣传发动(_月_日_月_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并将标准予以公示,引导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二)申请申报(_月_日前)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进行示范店创建申报,填写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申报表,于_月_日前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三)规范提高(_月_日_月_日)。各相关单位对照区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标准(试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考评验收(_月_日_月_日)。区药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

45、申报单位行考评验收,实地检查经营场所,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五)公告公示(_月_日_月_日)。对评定合格、拟定为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单位在全区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为15天。(六)认定授牌(_月上旬)。公示期满,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命名并在大众报纸上公布,正式授予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称号,并颁发牌匾。五、管理办法1、对被评为“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单位,将加大对其宣传,减少对其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为其办理行政许可、审核手续。2、对“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3、对已授牌的“示范店”,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

46、消示范资格,并予摘牌。一是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经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验收标准,限期整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三是自愿放弃示范资格的。被取消示范资格的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示范单位。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提升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强化落实。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区药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化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扎实帮扶,开展监督指导。“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区药监局各监管组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工作指导,要注意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创建活动需要相关单位、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此,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简报等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第25页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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