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护士法律意识ppt课件
《提高护士法律意识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高护士法律意识ppt课件(5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护 士 工 作 中要 提 高 法 律 意 识医 政 司 郭 燕 红 主要内容n 我 国 的 法 律 体 系n 我 国 现 行 的 卫 生 法 律 制 度n 护 士 工 作 中 涉 及 的 法 律 问 题n 介 绍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n 护 士 工 作 与 病 人 安 全 一、我国的法律体系n 法 律n 行 政 法 规n 地 方 性 法 规 、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n 规 章 宪 法 具 有 最 高 的 法 律 效 力 。 二、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 一 ) 卫 生 和 法 律 的 关 系 卫 生 发 展 对 法 律 的 影 响 卫 生 发 展 对 法 律 的 物
2、质 影 响 卫 生 发 展 对 法 律 思 想 的 影 响 法 律 对 卫 生 发 展 的 影 响 法 律 为 卫 生 发 展 创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法 律 确 保 国 家 对 卫 生 事 业 的 有 效 管 理 以 法 律 控 制 现 代 医 学 无 序 、 失 控 和 异 化 带 来 的 社 会 危 害 性 ( 二 ) 卫 生 法 律 制 度 的 法 源宪 法 宪 法 第 21条 规 定 , 国 家 发 展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 发 展现 代 医 药 和 我 国 传 统 医 药 , 鼓 励 和 支 持 农 村 集 体 经 济组 织 和 街 道 组 织 举 办 各 种 医
3、 疗 卫 生 设 施 , 开 展 群 众 性的 卫 生 活 动 , 保 护 人 民 健 康 ; 宪 法 第 41条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在 年 老 、疾 病 或 者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的 情 况 下 , 有 从 国 家 和 社 会 获得 物 质 帮 助 的 权 利 。 国 家 发 展 为 公 民 享 受 这 些 权 利 所需 要 的 社 会 保 险 、 社 会 救 济 和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 卫 生 法 律 卫 生 基 本 法 ( 全 国 人 大 制 定 ) 基 本 法 律 以 外 的 卫 生 法 律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制 定 ) (10
4、部 ) 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卫 生 行 政 法 规 ( 32部 ) 以 国 务 院 名 义 直 接 发 布 的 ; 如 : 医 疗机 构 管 理 条 例 、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 由 卫 生 部 发 布 ; 如 艾滋 病 监 测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卫 生 部 规 章 ( 95部 )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制 定 , 在 全 国 范 围 内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如 : 护 士 管 理 办 法 ( 三 ) 卫 生 法 律
5、制 度 的 主 要 内 容卫 生 监 督 与 疾 病 控 制 主 要 包 括 传 染 病 防 治 、 食 品 卫 生 管 理 、 化 妆 品 卫生 监 督 、 国 境 卫 生 检 疫 、 职 业 卫 生 监 督 、 公 共 场 所 卫生 监 督 等 法 律 法 规 。医 政 监 督 与 中 医 管 理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 医 护 人 员 管 理 、 医 院 内部 管 理 、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 公 民 献 血 与 血 站 管 理 等 法 律法 规 。 药 政 监 督 与 药 品 质 量 管 理 主 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 新 药
6、监 督 管 理 、特 殊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 生 物 制 品 及 血 液 制 品 监 督 管 理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妇 幼 卫 生 保 健 与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管 理 主 要 包 括 妇 幼 卫 生 、 妇 女 儿 童 保 健 、 母 婴 保 健 和计 划 生 育 技 术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卫 生 科 技 与 医 学 教 育卫 生 人 事 与 计 划 财 务 管 理 地 方 性 卫 生 法 规卫 生 自 治 条 例 与 单 行 条 例卫 生 地 方 规 章国 际 卫 生 条 例 ( 四 ) 卫 生 法 律 制 度 的 作 用保
7、证 依 法 行 政 , 切 实 保 护 公 民 和 社 会 组 织 的 合法 权 益 , 公 民 和 社 会 组 织 也 可 以 对 照 卫 生 法 律规 范 的 规 定 , 约 束 执 业 活 动 ;保 护 公 民 健 康 ,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推 动 医 学 科 学 的 进 步 和 发 展 ;促 进 国 际 卫 生 合 作 和 交 流 。 三、护士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 ) 护 士 执 业 资 格 和 执 业 许 可( 二 ) 护 士 执 业 机 构( 三 ) 护 士 工 作 中 所 使 用 的 药 品 、 医 疗 器 械( 四 ) 护 士 在 传 染 病 防 治 中 的 责
8、任 责 任 报 告 人 、 传 染 病 控 制( 五 ) 护 士 在 医 疗 事 故 中 的 主 体 责 任 美 国 1903年 以 州 立 法 的 形 式 建 立 了 护 士 注 册 制 度 日 本 1948年 颁 布 实 施 护 士 、 助 产 士 、 保 健 士 法 英 国 1979年 颁 布 护 士 、 助 产 士 、 公 共 卫 生 护 士 法 根 据 WHO统 计 资 料 , 50%以 上 成 员 国 建 立 了 护 士 准 入 管 理 制 度 。 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 关涉及护士责任的问题 ( 一 ) 条 例 主 要 内 容立 法 宗 旨 正 确 处 理 医 疗 事 故 公
9、开 、 公 平 、 公 正 、 客 观 、 科 学 保 护 医 患 双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医 疗 秩 序 , 保 障 医 疗 安 全 促 进 医 学 科 学 的 发 展 医 疗 事 故 的 概 念 主 体 是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务 人 员 行 为 的 违 法 性 过 失 造 成 患 者 人 身 损 害 ( 四 级 ) 过 失 行 为 与 后 果 之 间 存 在 的 因 果 关 系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务 人 员 应 履 行 的 责 任 严 格 遵 守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诊 疗 护 理 规 范 、 常 规 ,
10、 恪 守 医 疗 服务 职 业 道 德 ; 医 疗 机 构 有 责 任 对 其 医 务 人 员 进 行 医 疗 卫生 管 理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和 诊 疗 护 理规 范 、 常 规 和 医 疗 服 务 职 业 道 德 的 教 育 ;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设 置 医 疗 服 务 质 量 监 控 部 门或 者 配 备 专 ( 兼 ) 职 人 员 , 具 体 负 责 监 督 、 检查 和 接 受 患 者 投 诉 , 并 向 其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定 的 要 求 , 书 写 并 妥 善 保
11、 管 病 历 资 料 。 因 抢 救未 能 及 时 书 写 的 , 应 在 抢 救 结 束 后 6小 时 内 据实 补 齐 , 并 予 注 明 。 病 历 的 重 要 性 病 历 书 写 的 要 求 病 历 保 管 的 要 求 严 禁 涂 改 、 伪 造 、 隐 匿 、 销 毁 或 者 抢 夺 病 历 资 料 患 者 有 权 复 印 或 复 制 门 诊 病 历 、 住 院 志 、体 温 单 、 医 嘱 单 、 化 验 单 ( 检 验 报 告 ) 、 医 学影 像 检 查 资 料 、 特 殊 检 查 同 意 书 、 手 术 同 意 书 、手 术 及 麻 醉 记 录 单 、 病 理 资 料 、 护
12、 理 记 录 以 及卫 生 部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务 人 员 有 责 任 将 患 者的 病 情 、 医 疗 措 施 、 医 疗 风 险 等 如 实 告 知患 者 , 及 时 解 答 其 咨 询 , 但 应 避 免 对 患 者产 生 不 良 后 果 ; 患 者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隐 私 权 医 疗 机 构 、 医 务 人 员 应 履 行 必 要 的 告 知 义 务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制 定 防 范 、 处 理 医 疗 事故 的 预 案 , 防 范 医 疗 事 故 的 发 生 , 减 轻医 疗 事 故 的 损 害 ;医 务 人 员 在 医 疗 活
13、动 中 发 生 或 者 发 现医 疗 事 故 、 可 能 引 起 医 疗 事 故 的 医 疗 过失 或 者 发 生 医 疗 事 故 争 议 , 有 立 即 报 告的 责 任 ; 医 疗 机 构 发 生 医 疗 事 故 , 有 向 卫 生 行 政 部 门报 告 的 责 任 ;发 生 或 者 发 现 医 疗 过 失 行 为 , 医 疗 机 构 及 其医 务 人 员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避 免 或 减 轻 对患 者 的 健 康 损 害 ;发 生 医 疗 事 故 争 议 时 , 死 亡 病 历 讨 论 、 疑 难病 历 讨 论 记 录 、 上 级 医 师 查 房 记 录 、 会
14、 诊 意 见 、病 程 记 录 应 当 在 医 患 双 方 在 场 的 情 况 下 封 存 和 启封 , 封 存 的 病 历 资 料 由 医 疗 机 构 保 管 ; 疑 似 输 液 、 输 血 、 注 射 、 药 物 等 引起 不 良 后 果 的 , 医 患 双 方 应 当 共 同 对 现 场实 物 进 行 封 存 和 启 封 。 对 血 液 进 行 封 存 ,应 通 知 供 血 机 构 派 员 到 场 。 尸 检 的 要 求 。 医 疗 事 故 的 技 术 鉴 定 鉴 定 程 序 的 启 动 方 式 鉴 定 机 构 的 设 置 鉴 定 工 作 专 家 库 及 人 员 资 格 鉴 定 人 员
15、的 专 业 组 成 原 则 回 避 制 度 所 需 材 料 的 收 集 与 提 供 期 限 、 鉴 定 书 要 求 推 定 为 医 疗 事 故 的 情 形 不 属 医 疗 事 故 的 情 形 医 疗 事 故 的 行 政 处 理 与 监 督医 疗 事 故 的 赔 偿有 关 处 罚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及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的实 施 对 医 疗 机 构 、 医 务 人 员 提 出 的 要 求增 强 责 任 感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加 强 内 部 规 范 化 管 理提 高 质 量 , 防 范 医 疗 事 故 五、护士工作与病人安全 醫院感染比率病人受傷比率病人對護理的滿意程度病人
16、對痛症治療的滿意程度病人對教育資訊的滿意程度病人對關顧的滿意程度 护理结构指标 護理過程指標美國護士協會指標 成效指標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是 有 系 统 地 应 用 管 理 政 策 、 程 序及 方 式 , 以 鉴 别 分 析 、 评 估 、 应 对 风 险 。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确 保 服 务 、 运 行 系统 、 工 作 环 境 更 为 安 全 , 提 高 所 有 员 工 的 责 任和 风 险 意 识 , 保 障 病 人 安 全 。 人员环境物品机械 / 设备程序素质、能力、培训,胜任工作的程度 空间、地面辐射、毒性、感染性、易爆性等 设计、保养护理服务标准、工作流程 查 阅 有 关 文 献 、 报 道病 人 满 意 程 度 调 查巡 查 工 作 地 点 和 工 作 流 程定 期 检 查 设 备 、 器 械征 求 病 人 、 家 属 及 员 工 的 建 议考 核 护 理 人 员 能 力 风险严重程度低(1) 风险严重程度中(2) 风险严重程度高(3) 谢 谢 大 家 !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