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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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草案)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_公司法、_证劵法、股票发行与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有限公司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定位与目标监事会是股东会常设的投资发展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股东会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经营管理,承担着公司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发展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还承担着对股东_、保值增值的管理责任。通过行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目标管理等四大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融资发展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对关系公司和项目生存与发展的

2、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_建立起公司机构的规范运作模式。二、工作制度与要求为切实有效履行管资金、管项目、管投资的工作职能,监事会实行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的领导下的“监事长负责、监事分管”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制定的各项战略方针的有效执行。(一)监事长1.根据股东会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及项目发展需要,1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分析工作情况和形势,深层次地剖析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2.经常带着问题或课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_开展监事会业务工作,为公司领导管好资金、管好项目与管好投资。3.有计划、有目的地_开展监督事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和项目各项重要

3、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4.以对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各类收发文件的审批、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签署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5.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监事长还要完成股东会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二)资金管理监事1.认真领略股东管资金的思路,制定股东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和企业的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2.根据股东会的资金经营理念,制定股东资金经营借贷方案、投资融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会审批后_实施,实现股东资金经营利润与投资收益的最大化。3、根据公司与项目的投资计划和招商引资计划,综合制定股东资金的融资计划及融资方案,确保企业的资金来源安全可靠,避免资金短缺造成的经营风险。4、

4、管理好股东及投资者的出资材料与档案,确保股东与投资者的股权、债权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和侵占;管理好借贷合同及投资、融资档案,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成本和提高经营效益。5、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资金的统收定支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和项目所有的资金收入及时上缴、所有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股东批准的预算、结算方案执行。6、_制定股东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公司管理资金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使用,_批复企业和董事会上报的财务报告与资金使用报告;7、加强财务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为公司培养一批专业的财务管理队伍,为企业和项目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三)项目管理监事1.认真领略股东管项目的思路

5、,制定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模式,保障项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2.根据股东会的项目管理理念,制定项目投资、规划、开发、建设与经营的可行性方案及工作计划,报股东会审批后_实施,确保项目开发目标的顺利实现,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3._制定项目的投资计划与投资目标,报股东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并对项目投资的进度与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开发严格按照股东会的预定方向稳步发展。4._制定项目的招商引资计划与经营销售计划及工作目标,报股东会审批后下达执行,确保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充足和投资资本的及时回笼,实现项目滚动开发,及时获取投资收益回报。5._制定公司土地受让、规划和使用方案,依法获取土

6、地使用权,_相关部门对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与运营管理,确保土地的保值增值。6._制定公司物业资产的产权管理和经营管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不受侵占或损失,制定合理的、科学的资产销售、租赁、转让、出让与合作经营方案,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7._制定项目的产业规划方案、营销策划方案与招商引资方案,审定批复项目的经营管理计划,控制项目经营管理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四)投资管理监事1.认真领略股东管投资的思路,制定企业、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模式,控制投资风险与保障投资收益最大化。2.制定下发企业和项目各项投资活动的月度、年度目标,并监督执行,确保各项投资活动按既定目标和工作计划开展实施,及时解决处理各项

7、投资活动中产生的问题。3.建立公司投资立项管理制度,科学评估、准确判断立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预期及风险程度,确保投资方案科学、合理、必要、可行。4.建立项目投资预决算管理制度,控制投资成本,并依托合同准确对项目建设投资及配套投资进行投资预决算,为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提供决策服务。5.建立项目投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事前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规避风险;事中对投资过程与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防范风险;事后对投资成果进行管理,并做投资效益评估和利用成果。6.建立公司与项目投资资金管理制度,准确判断和审批各项投资付款计划,确保投资资金使用达到投资目的,_投资成本和投资利润的清算工作,为股东会和股东会

8、主席提供决策服务。7.建立公司和项目投资合同管理体系,统筹制定各种合同模式,依托合同对各项投资活动进行管理,确保股东与投资者及时获取各项投资收益,有效避免合法权益受非法侵害。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_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_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

9、告工作。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属员工执行公司职务时违_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四)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五)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第八条监事会对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员工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责成分管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第三章监事会的产生第九条按照

10、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_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第十条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第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四章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_、_、侵占财

11、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十五条公司违反上述第十四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的监事,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十六条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监事。第十七条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或经

12、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监事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造具的各种会计表册(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利润表等)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第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第十九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或其委托的监事代表公司与其进行诉讼。第二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_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十一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

13、时违_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任期内监事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者员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股东大会可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第五章监事会监督程序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任何一名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召开监事会。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于召集前,应当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表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

14、范围。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放弃其监事权力;若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监事会会议,则监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其监事资格。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和记名表决方式。董事会秘书长须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列席会议。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长保管。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_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

15、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第二十七条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实质性决议,如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的决议等,应由监事负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建设性决议,如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的决议,监事应监督其执行。第二十八条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二十九条监事为履行职责,必要时经监事会决议同意,可以代表公司委托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专家进行审核,所需费用由公司在有关费用科目中列支。第三十条建立监事会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

16、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_律、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监事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不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本条规定的建议复议和报告的义务,视为监督失职并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董事会应召集召开但逾期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可以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二)公司弥补的亏损占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持有公司百

17、分之十以上股本的股东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时;第三十三条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第六章其它规定第三十四条监事会应配备有较强业务水平的兼职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监事会各项职能的落实。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应比照公司董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确定。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业务活动经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列支。第三十六条总经理是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关系协调人,有义务按监事会的要求做好两会和监事、董事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及时向监事会提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18、。第三十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_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_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属员工执行公司职务时违_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19、进行监督;(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四)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五)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第八条监事会对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员工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责成分管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第三章监事会的产生第九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_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第十条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20、。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第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四章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_、_、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

21、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十五条公司违反上述第十四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的监事,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十六条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监事。第十七条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或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监事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造具的各种会计表册(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利润表等)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

22、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第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第十九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或其委托的监事代表公司与其进行诉讼。第二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_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十一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_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任期内监事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者员工利

23、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股东大会可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第五章监事会监督程序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任何一名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召开监事会。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于召集前,应当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表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放弃其监事权力;若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监事会会议,则监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其监事资格。第二

24、十五条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和记名表决方式。董事会秘书长须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列席会议。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长保管。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_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第二十七条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实质性决议,如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的

25、决议等,应由监事负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建设性决议,如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的决议,监事应监督其执行。第二十八条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二十九条监事为履行职责,必要时经监事会决议同意,可以代表公司委托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专家进行审核,所需费用由公司在有关费用科目中列支。第三十条建立监事会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_律、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26、和员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监事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不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本条规定的建议复议和报告的义务,视为监督失职并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董事会应召集召开但逾期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可以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二)公司弥补的亏损占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本的股东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时;第三十三条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第六章其它规定第三十四条监事会应配备有较强业务水平的兼职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监事会各项职能的落实。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应比照公司董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确定。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业务活动经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列支。第三十六条总经理是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关系协调人,有义务按监事会的要求做好两会和监事、董事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及时向监事会提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监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20页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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