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法律文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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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1 概 述 定义 信贷法律文书是指由建立银行签具的以及其他提供并被我行承受的主要涉及信贷经营业务构成单方或多方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 分类 1.从形式上可分为: 1〕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指法律文书条款由建立银行预先设定建立银行与客户只能按照已经确定的条款签具或参加而无权就固定条款内容提出修改的法律文书。 2〕律文书。律文书是指由建立银行与客户协商拟定条款或者直接由客户提供并设定主要内容具有多方或单律约束力的信贷文书。相对于法律文书而言其具有操作难度大、风险程度不易把握的特点。 3〕信贷诉讼文书。信贷诉讼文书是
2、建立银行作为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不同的审讯程序向人民递交的诉讼书面恳求。诉讼文书是一种单律行为的表达其作用可以引起不同的审讯程序。如为追偿贷款依法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即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 2.从内容上可分为: 1〕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包括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协议书、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额保证合同、额抵押合同、进出口贸易融资额度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信誉证下的进口出口〕押集合同、出口托收押集合同、打包贷款合同、银企合作协议、借款展协议书、借款债务转移合同等。 2〕保证和证明类法律文书包括各种保、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书、贷款意向书、公开额
3、度授信证书及其他由建立银行单方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3〕诉讼类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破产还债申请书和申请执行书等。 根本要求 1.主体一方必须是建立银行另一方是法人组织、其它经济组织或者是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等; 2.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的金融政策; 3.必须贯彻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自愿协商的原那么; 4.一般情况采用信贷法律文书; 5.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以下将分别对信贷法律文书、非信贷法律文书和诉讼类法律文书的使用做一个根本的介绍。 4.2 信贷法律文书 使用范围和填写要求 .1 一般要求
4、 1.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在填写信贷法律文书时不得就固有条款作文字解释性说明或修改确有必要因个案需对合同条款进展修改必须经一级分行法律部门审查; 2.书写文书必须严谨、周文书中预留的空栏、空格及选择性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签具或与客户商定予以完善和详细化; 3.信贷法律文书中对一些必须增订明确和删减的条款或字词不能空而不填或作选择性删减凡不需要填写的空格需用斜线划去; 4.书写文书应使用钢笔、毛笔、打印或者印刷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用钢笔书写时使用蓝黑或碳素两种墨水; 5.不是书写还是打印字迹都要清楚、端正书面要保持整洁; 6.在文书中不得
5、使用简称、缩写、代称、不的简化字;不得使用模棱两可或抽象的字和词如大约、立即等; 7.涉及金额应是详细确实定的并使用大写不得随意涂改; 8.涉及主体应写全称并与加盖公章一致; .2 内容填写要求 1.根本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封面上的“贷款种类〞详细名称根据建立银行详细贷款和信贷方案所列种类确定一般与会计科目一致但不能只写科目代。合同封面上的“借款人〞、“贷款人〞“出票人〞、“收款人〞、“被保证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名称写全称要与所盖一致。双方住所写清楚要与营业执照上场所一致。借款人是个体户或自然人的应写明详细住址。 2、借
6、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根据批准的贷款调查评估和信贷方案确定借款金额指本金不包括应计收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3、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根据批准的方案或建立工程方案任务、企业消费经营方案等有关确定合同中要写明的详细用途必须与方案安排的内容相一致工商企业那么必须与核准的消费经营范围一致。不得写抽象用途在填列用途时还应注意合法性。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限〞按照各类贷款性质根据借款方建立或消费经营及偿债才能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际情况填写。 5、借款合同中的“贷款利率〞根据总行利率理规定双方协商约定。 6、借款合同中的“用款方案〞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分
7、次用款方案。假设是一次性用款那么不需用款方案签订合同时可用斜线划去多余内容。 7、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方案〞是指分次还款方案。假设是一次性还款那么不需还款方案签订合同时可用斜线划去多余内容。 8、合同限一律用大写。 9、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能成立其它任何签字和除公章之外的任何盖章都无效。假设签订合同不具备法人资格那么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于签订合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10、合同落款中的签订日按年、月、日填写完好。 .3 常用合同的使用范围和填写要求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客户的申请和我行的审批就不同的信
8、贷业务种类选择相应的法律文书原那么上必须采用建立银行总行制定的信贷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特点、使用范围和填写要求详细如下: 1. 借款合同 1〕适用范围: ² 借款合同是建立银行作为债权人与借款方之间,为借贷一定数量的货币而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出借货币的建立银行称为贷款方;用款或个人称为借款方。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发生争议后人民据以处理的重要根据。 ² 借款合同适用于建立银行与借款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其他贷款。主要包括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包括:个人耐用品、住房装修、助学、汽车消费等〕、个人存单质押借
9、款合同等。 2〕与借款签定借款合同的填写要求: ² 提早还款:一般应在还款日前30个营业日内贷款方。 ² 贷款展:应在到前30个营业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 ² 甲方进展体制改革或改变经营方式:应提早30天贷款方。 ² 借款担保:根据采取的实际担保方式填写。假设是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就将保证方名称填入空格划掉第二格的有关内容;假设是采取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就将抵押出质〕人的名称填入第二格划去第一格的有关内容;假设在这笔贷款中既有保证人又有抵押人出质人〕那么两个空格都必须填写。保证、抵押质押〕合同应另行签订。 ² 违约责任:经办行可根据总行挪用、逾罚息的有关规定进展填写其
10、他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 ² 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其他约定事项中填列。尤其是对一些可能合法但不利于保护信贷资产的潜在风险必须周考虑。其他约定事项应报同级行法规部门审查。 3〕与个人签定借款合同的填写要求 ² 贷款种类: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以及除此之外我行允许的其他信贷业务品种。 ² 借款金额:个人住房借款额不超过拟买住房费用总额的80%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额度按照当地有权部门的规定和有关精合理确定。 ² 借款限:由各经办行在实际操作中视详细情况确定每笔贷款限个人住房
11、贷款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0年汽车消费借款一般不超过5年。 ² 贷款利率:按照总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² 提款方式:一般采用柜面分还款或到一次还本付息。 ² 还款方案:住房借款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两种方式。 ²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柜面还款方式或委托扣款方式。如出现所提供的个人帐户冻结等无法扣收本息的情况借款人应于出现情况后的第2个工作日向银行提供新的还款帐户。 ² 违约责任:经办行可根据总行对挪用、逾罚息的有关规定进展填写违约金率可根据有关公式测算后填写。 2. 银行承兑协议 (1) 适用范围: ² 银行承兑协议是建立银行在进展商业汇票承兑过程中与出票人之间签订的明确双
12、方票据承兑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银行承兑协议是建立银行据以进展商业汇票承兑的主要根据。 ² 银行承兑协议适用于建立银行对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之间进展的商业汇票承兑。 ² 银行承兑协议的签订必须以、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根底严禁对无合法交易的商业汇票承兑。 ² 对银行承兑协议必须视同借款合同理进展认真的审查和签订。 ² 一份银行承兑协议只能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不得一份协议屡次使用。 (2) 填写要求: ² 出票人全称、收款人全称分别根据申请承兑的商品购销合同中的收款人与付款人卖方与买方〕填写与银行承兑汇票标明的出票人和收款人一致。 ² 汇票码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编码填写。 ² 汇票金
13、额按实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不得超过 1000万元。 ² 出票日为银行承兑汇票生效的日。 ² 到日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到付款日此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² 承兑手续费根据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表的规定执行。 ² 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其他事项中约定。 3出具保协议书 1〕适用范围: ² 出具保协议书是建立银行与保证申请人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签具保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出具保协议书是建立银行据以签具保的主要根据。 ² 出具保协议书适用于建立银行对各类法人或其它组织开展保证业务。 ² 出具保协议书必须视同借款合同理不得一份协
14、议屡次使用。 2〕填写要求: ² 协议前部第一项空格填写被保证人据以提出保证的详细事由和根据。 ² 保种类:填写保证业务中规定的详细保名称此名称与实际出具的保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² 提供反担保:填写出质人、抵押人、保证人名称和相应担保金额、限以及保证金金额等内容。 ² 保证费用:按照建立银行总行保证业务收费率表规定收取。 ² 出具保:一般在具备规定条件后即可为申请人正式出具保。 4. 保证合同 (1) 适用范围: ²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建立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其向建立银行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担保协议。保证合同对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我行信
15、贷资产的平安有重要意义。 ² 保证合同适用于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等〕之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协议书等〕的履行与建立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包括贷款保证合同、出具保反担保、商业汇票承兑保证书等。 ² 对于同一品种的信贷业务建立银行可以与保证人就单笔业务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在信贷额度内就一定间与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连续发生的信贷业务签订一个保证合同。 ² 假设有多个保证人建立银行应当与保证人分别订立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可以按照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各个保证人保证范围的那么按各保证人负连带责任处理。 ² 同一合同需要既设定保证又设定
16、抵押质押〕的在实现债权时保证合同如无特别约定原那么上首先实现抵质〕押权。假设实现抵质〕押权不能全部清偿债权保证人只对抵质〕押权以外的债权部承担保证责任。 ² 保证间保证人因转变企业体制或经营需要变更保证责任的建立银行应及时要求提供新的保证人并按规定对新提供的保证人予以审查、签订合同。 2〕填写要求: ² 签定日:保证合同的签订一般不得迟于主合同的签订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时间上做适当调整和安排可在合同中约定以保证合同的生效作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先签订主合同后签订保证合同。 ² 连带保证责任的履行:保证人一般应在收到履行保证责任书的3-5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² 保证范围:金额填
17、写必须大于或等于主合同债权金额。 ²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其他约定事项中填写。 5.抵押合同 1〕适用范围: ² 抵押合同是借款人承兑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等〕或第三人与建立银行之间签订的以落实规定条件的抵押财产为标的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的详细落实和延续当借款人承兑申请人、保证申请人〕或第三人不能按履行合同义务时建立银行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变卖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以保障信贷资产的平安。 ² 抵押合同适用于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协议书等〕当事人或是第三人在不转移对所有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抵
18、押财产作为主合同履行担保的一种协议。主要包括贷款抵押合同、出具保反担保抵押〕合同、商业承兑汇票抵押合同等。 ² 对于同一品种的信贷业务建立银行可与抵押人就单笔业务分别签订抵押合同也可以就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与建立银行在一定间内连续发生的信贷业务签订额抵押合同。 ² 对于不同品种的信贷业务建立银行可与抵押人就多笔业务签定一个抵押合同也可以就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与建立银行在一定间连续发生的信贷业务签定额抵押合同。 ² 在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等〕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与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等〕签定抵押合同时不可将该借款人的全部财产做抵押否那么该抵押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在签定现已
19、生效的以全部财产做抵押的抵押合同时假设除建立银行外无其他债权人的那么该抵押合同仍然有效;假设以其全部财产做抵押与建立银行签定抵押合同时已有其他债权人的应与借款人出票人、保证申请人等〕协商对该份抵押合同进展变更或重签。 ² 抵押合同一般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时间上做适当调整和安排可在合同中约定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作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先签订主合同后签订抵押合同。 2〕填写要求: ² 为防止抵押权实现大多通过耗时费钱的诉讼手段解决可在其它约定事项中明确约定抵押物的详细处分方式。 ² 在一定情况下同原物相比抵押物孳息往往更具有可变现性、可归还性的特点应重视抵押物孳息在清偿债务
20、中的作用可在其他约定事项中规定信贷限届满后有权或优先以抵押物孳息清偿债务。但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限届满建立银行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建立银行所有。 6、质押合同 (1) 适用范围: ² 质押合同是借款人承兑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等〕或第三人与建立银行之间签订的以质押财产或权利为标的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质押合同是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协议书等〕中担保条款的详细落实和延续当借款人承兑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等〕或第三人不能按履行合同义务时建立银行有权以质物或质押权利折价或以变卖质物或质押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 ² 质押合同适用于借款人承兑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等〕或是第三人在将其质押
21、财产转移给建立银行占有的情况下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与建立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包括贷款动产质押合同、贷款权利质押合同、出具保反担保动产质押〕合同、出具保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商业汇票承兑质押合同等。 ² 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但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不表示拥有相应权利质押合同必须是质物或权利凭证移交建立银行占有或登记时生效。 ² 质押合同一般与主合同同时签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签定时间上做适当调整和安排可在合同中约定以质押合同生效作为主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先签定主合同后签定质押合同。 2〕填写要求: ² 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
22、在其他约定事项中填写。如详细规定借款人到不能清偿债务、对质物的详细处分方式等。 7.银企合作协议 1〕适用范围: ² 银企合作协议是建立银行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有关提供金融效劳、双方业务行为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定银企合作协议是建立稳定亲的银企合作关系的重要手段。 ² 银企合作协议适用于我行重点支持行业的主部门以及经济效益较好、开展广阔的企业特别是对已确定我行主办行的企业为亲双方银企关系及加强合作而签订的协议。 2〕根本要求: ² 协议内容要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守信、共同开展的原那么不得损害建立银行利益不应只有建行义务而无建行权利。 ² 要注意发挥建行整体优势扩大与企业合作的
23、范围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效劳如国内及国际结算、境外融资、信誉卡、评估咨询、预审查和委托代理业务等包括提供中国咨询、信达资产理及中国国际金融的银行业务效劳。 ² 信贷业务方面的承诺事项如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出具保等〕首先要遵循我行有关业务权限方面的规定未经上级行批准不能超权限承诺同时要考虑自身的承担才能对超过权限和自身才能的要先向上级行;在详细有关信贷业务时应根据有关规章制度逐笔审核并相应的担保。 ² 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企业在我行开立根本帐户和约定销售收入分流的比例。 ² 银企合作协议的签订实行分级理的原那么。总行一般同跨地区的冠“中国〞“〞字头的企业集团或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的特大型企业
24、如中国石化总、中国华能集团等〕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一级分行同所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集团、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其他企业由二级分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 ² 银企合作协议由各行相应部门归口理并必须经各级行法规部门审查认定。 ² 银企合作协议有效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 8.借款展协议书 (1) 适用范围: ² 借款展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建立银行同意展时与建立银行、担保人同时签订的还款协议书。 ² 借款展协议书适用于借款人利用建立行信贷资金发放而不能如归还的各类贷款。 2〕填写要求: ² 协议书中的担保人包括贷款合同的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 ² 贷款利率
25、按展限与原借款限之和执行总限相应的贷款利率和计、结息规定。展前贷款仍执行原贷款利率和计、结息规定。 ² 协议书中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协议书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其他事项中填写。 ² 需要贷款展的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到前30天按规定的格式向建行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² 本协议书必需要有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额保证、抵押合同 1〕适用范围: ² 额保证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保证人订立的在债权额限度内为一定限内连续发生的信贷业务提供保证的一种特殊保证合同。额抵押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抵押人订立的在债权额限度内以抵
26、押物对一定间内连续发生的信贷业务作担保的一种特殊抵押合同。同一般担保方式相比额担保制度以操作简便、平安可靠为特征更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保护银行资产的平安。 ² 可承受额度保证和额度抵押的信贷业务是本外币短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贸易融资业务。 ² 采取额度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申请人一般是与建立银行频繁发生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保证业务、贸易融资业务需简化担保手续的客户。 ² 额担保合同只对合同生效后规定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有效。规定限后因上述业务所的发生的债权须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或额度担保合同。额度保证合同的保证间是自该合同生效后起至最后一份主合同履行限届满后两年止。
27、2〕填写要求: ² 信誉品种:可以是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保证和贸易融资业务中的一种或几种。 ² 信誉限:指建立银行给予被保证人信誉的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² 信誉额度:根据规定限内信誉发生的可能、被保证人的还款才能及保证人的保证才能来确定确定是预计累计发放〕的信誉总额扣除已还总额其余额不得超过此额度。 ² 还款限:是指根据规定限内信誉发生的可能而预计最后一笔信誉的还款限。由于每一笔信誉规定为自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故还款限最长为自额担保或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年。 ² 日:指建立银行与被保证人、保证人抵押人〕三方确定所担保债权实际数额的日。由于订立额保证抵押〕合同所确定
28、的的担保抵押〕债权额并非是担保抵押〕实际的债权担保抵押〕额因此需另行确定实际的担保抵押〕债权额。此日应与前款中的最后还款限根本保持一致。 10.借款债务转移合同 1〕适用范围: ² 借款债务转移合同是建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企业改制、兼并过程中与兼并方、被兼并方签具的明确建立银行债务由被兼并方转移至兼并方的三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债务转移合同是有效保全银行资产的重要措施。 ² 借款债务转移合同适用于与建立银行有关的债权、债务转移行为。 2〕根本要求: ² 借款债务转移合同必须由建立银行、被兼并方原债务人〕、兼并方新债务人〕和担保方同时签具否那么不产生法律效力。 ² 分贷种
29、签定。 11.贸易融资额度合同 1〕适用范围: ² 贸易融资额度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客户签具的授予其在一定时内使用的贸易融资额度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² 贸易融资额度合同适用于在建立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且资信优良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客户进展信誉证开证、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和其他利用银行资金或信誉的业务方式。 2〕填写要求: ² 贸易融资额度金额:根据申请人的资信和信誉要求在综合考评其偿债才能的根底上合理确定融资额度。 ² 贸易融资额度的限:循环使用的贸易融资额度限原那么上不超过一年。 ² 贸易融资额度种类:包括信誉证开证额度、信托收据T/R
30、〕额度、进口押汇额度、打包贷款额度、出口押汇额度及其他利用银行资金或信誉的方式。 ² 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申请人在建立银行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量金额、提早还款和履约过程生的变更事宜等。 12.贸易融资额度保证合同 1〕适用范围: ² 贸易融资额度保证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保证人签具的在贸易融资的限额和限内为连续发生的贸易融资合同提供保证的一种特殊保证合同。 ² 贸易融资额度保证合同适用于贸易融资申请人之外的第三人为保证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的履行与建立银行签定的担保协议。 ² 贸易融资额度保证合同于贸易融资额度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填写要求: ²
31、 保证间:按建立银行对债务人每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每笔授信业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² 保证范围:应填写贸易融资额度合同中约定的单项额度种类和金额。 ² 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 13.贸易融资额度抵押合同 1〕适用范围: ² 贸易融资额度抵押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抵押人签定的在贸易融资的限额内以抵押物为标的对授信间内连续发生的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一种抵押合同。 ² 贸易融资额度抵押合同适用于贸易融资申请人或是第三人在不转移对所有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抵押财产作为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履行担保的一种协议。 ² 贸易融资额度抵押合同于贸易融资额度合同主合
32、同全部或部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² 抵押物必须经过建立银行或建立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应具有较高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才能。 ² 抵押物必须建立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在主债权未得到全部受偿之前抵押人不得中断或撤消。 2〕填写要求: ² 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填写贸易融资额度合同中约定的单项额度的种类和金额。 ² 如实填列“抵押物〞包括抵押物名称、型、、数量、权属证书及编、处所、抵押物价值、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等情况。 ² 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 14.贸易融资额度动产权利〕质押合同 1〕适用范围: ² 贸易融资额度动产权利〕质押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出质人签
33、定的在贸易融资的限额内以质押物为标的对授信间内连续发生的贸易融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一种抵押合同。 ² 贸易融资动产权利〕质押合同适用于贸易融资申请人或是第三人将其对动产权利〕转移给建立银行占有为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的履行进展担保的一种协议。 ² 贸易融资额度动产权利〕质押合同于贸易融资额度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² 用于质押的动产权利〕应该经过建立银行或建立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应具有较高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才能。 ² 质押动产必须建立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在主债权未得到全部受偿之前质押人不得中断或撤消。 2〕填写要求: ² 质押担保的范围:应填写贸易融资额度合
34、同约定的单项额度种类和金额。 ² 如实填列“动产质物质押权利〕〞包括质物权利〕名称、、数量、权利凭证编、状况、评估价值等情况。 ² 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 15. 信誉证下的进口押集合同 1〕适用范围: ² 信誉证下的进口押集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进口商签定的为确定进口押汇融资额度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² 信誉证下的进口押集合同适用于申请人在建立银行利用信誉证开证额度开出信誉证的付款业务。 2〕填写要求: ² 押汇币种、金额:填写银行实际支付资金的币种和数额一般不超过信誉证金额可视详细情况确定押汇比例。 ² 押汇限:即信誉证不超过120天远信誉证不超过
35、90天。 ² 押汇利率及计算方式:与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一样。 ² 押汇担保:应详细填写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全称、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的编。 16.信誉证项下的出口押集合同 1〕适用范围: ² 信誉证下的出口押集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出口商签定的为明确出口押汇额度而签定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填写要求: ² 押汇币种和金额:填写银行实际支付资金的币种和数额不超过汇票或金额可视详细情况押汇的比例。 ² 押汇限:根据信誉证的开证地点确定合理的寄单索汇时间邮程加上开证行处处理单据的工作日〕。 ² 押汇利率及计算方式:与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一样。 ² 担保:应详细填写保证人抵
36、押人、出质人〕全称、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的编。 17. 出口托收押集合同 1〕适用范围: ² 出口托收押集合同是指建立银行与出口商签定的为确定出口托收押汇数额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² 出口托收押集合同仅适用于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货款托收时向申请人预先垫付全部或部资金的业务。 2〕填写要求: ² 必须填写押汇行的业务编。 ² 押汇币种和金额:填写银行实际垫付资金的币种和数额不超过汇票或金额的80。 ² 押汇限:根据合理的寄单托收时间确定。 ² 押汇利率及计算方式:与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一样。 ² 担保:应详细填写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全称、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的编。
37、 18. 打包贷款合同 1〕适用范围: ² 打包贷款是指建立银行与出口商签定的以其为受益人的信誉证作质押为其提供的采购出口原材料及包装物的短资金融通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填写要求: ² 必须填写出口商用于质押的信誉证编、金额和借款的详细用途。 ² 借款限:根据出口商品消费周和交货时间而定最长不超过180天。 ² 担保:应详细填写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全称、保证抵押、质押〕合同的编。 19.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书 1〕适用范围: ² 贷款意向书是建立银行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申请对经过初步调查的贷款工程作出在一定条件下发放贷款的意向性。 ² 贷款承诺书是建立银行根
38、据贷款申请人的申请对经过调查、审批后的信贷业务作出到发放贷款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性。 2〕根本要求: ² 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书一般用于综合方案部门在审批行业主部门、地方综合方案部门上报的工程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时对使用银行贷款的工程要求有银行的贷款意向或贷款承诺时出具。 ² 贷款意向书和贷款承诺书是法律会带来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应遵循有利于竞争、有利于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的原那么慎重不得盲目对外出具。 ² 出具贷款意向书和贷款承诺书应按总行规定的审批权限进展审批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出具。 ² 出具贷款承诺书的工程必须是已经通过我行审批同意贷款的未经贷款审批决策的工程不得出具贷款承诺书。 ²
39、 在贷款承诺有效内建立银行如发现借款人或建立工程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到贷款的平安有权终止贷款承诺。 20.公开额度授信证书 1〕适用范围: ² 公开额度授信证书是建立银行对客户签具的一次性授予其在一定时内屡次便捷使用的假设干信誉额度具有单律约束力的文书。 ² 公开授信额度证书适用于对满足我行公开额度授信条件的客户进展流动资金贷款、贴现、承兑、保证和进口贸易融资授信不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境外筹资转贷款。 2〕根本要求: ² 授信额度证书必须按照权限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其有效限为一年满如需继续签发必须重新审批。 ² 必须载明公开授信额度。 21.保
40、 1〕适用范围: ² 保是建立银行根据商业交易或经济关系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以自身信誉为商业交易或经济关系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该申请人完成某项义务或责任的书面承诺。 ² 保适用于建立银行对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开展保证业务。 2〕根本要求: ² 保根据中国建立银行法人授权制度和中国建立银行保证业务的规定根据保证申请人的不同保证申请在授权权限内签发不同品种的保。 ² 因保证事项所根据的方案被取消或因保项下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保项下合同或协议无法履行或因受益人违犯本保项下合同或协议致使保履行无意义及其他约定情况签发行有权立即终止本保的效力。 22.银行信贷证明 1〕适用范围: ²
41、 银行信贷证明是建立银行根据工程工程方的申请对其出具在工程资格预审和中标工程施行过程中需要贷款时使用的信贷意向承诺。 2〕根本要求: ² 信贷证明必须写明信贷额度、有效以及承诺贷款的条件。 ² 根据方的申请按信贷审批程序和权限签发。 ² 仅限于指定建立工程的资格预审和中标后的贷款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² 假设申请人未中标、履行届满或建立银行已履行完了约定的义务信贷证明那么随即失效。 法律文书的审核 填写好的信贷法律文书要经过法规人员进展审核不经过法规人员的审核信贷业务经办人员不得将合同报送有权签字人处签字。否那么造成经济损失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付相应责任。 .
42、1 合规性审查 1. 文书主要条款是否齐全; 2. 主合同的从合同及附件是否齐全; 3. 主从合同的签订日、合同字及内容是否对应; 4. 文书文本是否; 5. 意思表达是否完好明确; 6. 文字有无歧义与疏漏等。 .2 法律性审查 1. 假设认为需要还应经过法规部门审核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要填制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见附件3-4-1〕并签署后送交法规部门。 2. 假设审核人员认为填写的法律文书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其或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中的详细处理进展修改、补充后再送审查。 3. 对于送交法规部门审核的法律文书假设审查人员认为符合法律、
43、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中“部门审查〞一栏签注“本符合要求〞的并在“审查人〞一栏签字外聘律师审查由律师签字〕后信贷部门才能将呈送有权签字人处签字。 文本签字 .1 签字权限 1. 对于客户一般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个人住房、消费等涉及个人的借款合同申请人除签字外还须加盖手印。 2. 建立银行分支机构签具信贷法律文书均需由建立银行有权签字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总行有权签字人为总行行长、副行长及行长授权代理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任、总经理〕;一级分行有权签字人为行长、副行长及授权代理人----有经营权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处长、主任、总经理〕;二级支行有权
44、签字人为行长、副行长;级支行有权签字人为行长。 3. 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权限限于有权签字人所在行的业务经办范围内严禁超越业务经办范围和业务分工权限签具法律文书。 4. 有权签字人因故如出差〕不能行使签字权的可在其权限范围内书面委托同级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下一级负责人行使签字权。授权代理人需根据有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和限行使签字权不得超越或下放签字权。 5. 建立银行签具的法律性必须由有权签字人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不得以加盖个人名章代替签字。 6. 签字人不得违犯规定越权签字否那么视风险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提交追究刑事责任。
45、7. 建立银行经办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系统内其他行出具的法律性上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存有疑问的应根据签字样本进展辩伪或向相关建立银行提出确认要求。 .2 签字方式 1. 可根据情况双方当面签具也可根据双方意愿举行一定规模的签字仪式信贷业务经办人员要当场看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 建立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的日一般不得迟于借款合同的签订日。保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为防止客户可能会对合同文字作虚假说明导担保人签字为确保担保人的签字的性签订合同时一般应由经办行向担保人解释担保合同的效力然后由担保人当面签字。要防止把合同文本由客户转交担保人由客
46、户安排担保人签字。 .3 签字时间 当面填写的法律文书争取双方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盖章;假设双方不在同一地点签字、盖章的争取让客户先予签字、盖章。 .4 签字地点 确立签字地点涉及到案件的辖可能在本质上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应争取在由建立银行所在地人民辖的地点签字。 文书盖章。 签订的各种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各级行行章一律不准使用职能部门的公章和业务专用章。所加盖的公章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名称完全一致。同时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不得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对方或代理人。 手续 1.对各类债权文书如借款合同、借
47、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其他债权文书根据需要可在文书订立后到建立银行所在地处申办并应在债权文书其它条款中约定“借款人如不能按还款愿承受强迫执行〞。 2.假设法律文书有保证人的应保证人一同前往。 登记手续 一般而言法律文书一经各方正式签署后即告生效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规定必须有关手续的在完相关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其中法律强迫规定主要是登记手续。需登记手续的双方签字盖章后应共同到有关机构。 .1 抵押类合同 1. 建立银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以后要求双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就该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进展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抵押物种类必须经过抵押登记抵押
48、物的登记日不得迟于抵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日。假设由于客观情况确实不能抵押登记手续的那么不能选择该抵押物作抵押。 2. 对于额抵押必须登记。抵押登记除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强迫登记范围外对于用其它财产抵押的也应在抵押人所在地部门登记手续。 详细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 .2 质押类合同 两类权利质押需经登记或手续前方产生法律效力: 1.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必须向登记机构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其中应当向登记机构交付的包括:记名股票、质押登记表、出质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质人股票帐户原件、信誉合同和质押合同。
49、 2.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理部门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详细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 文书存档 至少签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客户一份交经办行有关部门一份应由经办行信贷部门按已有信贷业务品种由理人员编按公历年代、文书性质和年度所签的顺序连续编存档。 文书修改 信贷法律文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在以下条件下面申请同意后可以对法律文书进展修改。 .1 修改条件 1. 作为订立法律文书根据的方案和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2. 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主体形式发生变化。如借款
50、方经批准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 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导致无法履行的。如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正常消费经营的。 .2 本卷须知 1. 客户提出修改要有事先书面申请; 2. 修改合同的承办人与合同签订时一样要求具有合法资格。合同当事人因在签订时已经审查确定变更时可不必审查但对承办人仍应审查授权委托书等明; 3. 因文书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的合同不必通过与对方协商的程序可以直接行使变更或解除权但应及时对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要求变更或解除应提供相应证明; 4. 客户一方因更名或法定代表人变动法律文书可以不做修改但应将客户更名的正式作为法律的附
51、件留存; 5.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注意变更合同的限。双方协议限指双方在原合同中规定变更的建议和答复的限。在双方未就法律文书的变更正式达成协议前法律文书仍然有效。这时提出建议的一方不能停顿履行或者回绝承受对方的履行对方也如此; 6. 修改的法律文书采取书面形式。对法律文书生效前有关内容或文字进展改动应重新书写不宜采取订正的; 7. 保证间建立银行作为债权人对主合同的变更除贷款利率外〕或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别人之前一定要获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同意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和内容。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 非信贷法律文书
52、 确定承受条件 律文书的签具不同于一般法律文书必须经过严格的制作程序。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于客户在业务时提出签具律文书的要求可承受的根本前题是:根据每一笔业务的详细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受理范围防止因不受理可能或必然导致对我行利益产生损害的后果。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受理时应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及申报材料一是审查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资信状况、经营理程度及银企关系二是审查详细申请事项的可行性与效益性。 .1主体资格条件 申请签具律文书的客户首先要符合本手册中各项信贷业务品种的根本受理条件和要求其次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并与我行频繁发生本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贸易融资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能给我行
53、带来较大收益和其他综合效益的客户。 .2 可行性条件 1.对由建立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条款的协议类法律文书: 1〕不得有损于建立银行的权益和声誉; 2〕标的不属于法律、政策制止消费经营的范围或是制止流通物或未经容许的限制流通物以及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 〕申请根据、金额、数量、利率、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不得违犯法律和行政法规;签具文书的目的不是为从事活动; 4 〕不违犯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借合法形式掩盖目的的躲避法律的行为无欺诈、胁迫行为; 5 〕符合产业政策、政策、行业和地区规划; 6〕在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不得超越工商行政理部门颁
54、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2.对由客户直接提供文本的保、证明类法律文书: (1) 不得有损于建立银行的权益和声誉; (2) 不得承受违犯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申请; 3〕申请事项必须以合法的经济交易为根底具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方案的合同、协议; 4〕内容明确、、明晰没有隐含其他潜在风险的条款。保、资信证明无贷款承诺的含义贷款承诺无保、资信证明的含义; 5〕不得承受企业注册资本及股本性的保证; 6〕提出固定文本的受益人原那么上是级以上大行业、大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或是由有关部委制定的统一文本。 7〕不得超越本行授权或转授权权限、经营范围和经营才能。 .3
55、效益性条件 1.一方面要看风险程度我行必须承担多大的责任主要承担的责任是否过大承担责任的限是否过长法律条款是否可以承受; 2.另一方面要看出具文书后能给我行带来的综合效益样利差是否合理费用是否适当能否增加存款、扩大结算是否有利于亲与大企业大行业关系是否给我行带来较大的利润; 3两方面结合起来分析签具的原那么必须是相对利益大于相对风险以求在维护我行正当权益、不致于无故遭受损害的前题下保证业务的顺利进展。 .4 协商形式 1.对于本行业务、信誉产生重大影响的律文书的出具应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小组由主指导牵头必须有法规部门人员参加或聘请律师。 2.聘请律师。如有必要聘请律师的律师聘请必须
56、由本行指导批准一般应选择与我行有稳定业务关系和良好合作根底、信誉好、业务强、效率高、效劳周到的律师事务所。 3.协商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报请行长或有权部门批准。 .5条款确定 1.根本原那么: 无由建立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条款或由客户直接提供文本的法律文书均须符合: 1〕不能出具内容不合法的法律文书即主要条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或者违犯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犯双方的意思表示; 2〕不能出具没有受益人的空头保或没有保证事项的无限责任保防止文书持有人重复使用多头使用; 3〕不能出具金额表示不明确的法律文书。原那么上不得出具任何金额表示模糊或开口
57、保类文书如保中列明保证赔偿受益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或是以一个根底合同价额的百分比来表示金额等; 4〕除世界银行贷款工程或部进口类外汇保证可按国际惯例外一般不出具在条款中注明“见索即付〞字样的以及文本中没有索赔条件或约定的索赔条件与我们相关规定及格式文本的约定不一致的保; 5〕不能出具没有列明有效限或无限的法律文书。有效限包括生效限和失效限即规定保从何时生效到何时失效。尤其对于我行出具保的失效限要规定明确的时间界限防止使用“履行完义务后自动失效〞等字样。假设暂时无法定下明确的日为防止出现申请人在不能履约而使自身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况宁可在以后续签合同也要商定一个明确的失效日
58、或失效并在出具保协议书中注明。 2.本卷须知: (1) 保条款必须与保证协议书内容一致要载明被保证人、受益人、保证事项、保证金额及保证的有效等事项并且严格限定受益人、保证事项、保证限和保证金额等条款。 (2) 内容应当全面、详细、明确力求条款完备条款订得越详细明确越有利遗漏其中一项或条款写得不详细明确可能导致难以履行也容易发生争议。文字要求简明扼要、语言通顺表达前后必须一致不能互相矛盾。 (3) 签具的法律文书中超出法律文书的风险包括风险、风险等尽量由客户承担要防止卷入纠缠不清的商务合同纠纷中去; (4) 针对客户申请中的不合理或不能承受的条款与之协商; (5) 对协商的条款必须仔
59、细斟酌反复推敲要理解每一个单词、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的真正含义不能分割理解、模棱两可、上下矛盾不能在对条款尚未理解清楚的情况下签具。 3. 协议类文书的主要内容: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和住所; (2) 标的。即订立法律文书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因协议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包括物品、无形资产、贷币及有价; (3) 数量和质量。即确定标的的客观在金交融同中多表现货币金额; (4) 价款和酬金。即协议双方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根本条款; (5) 履行的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包括客户的责任和义务我行的权利义务和免责条款; (7) 担保方式及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
60、 (8) 按照协议性质应当规定的条款如借款合同中还要规定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等内容; (9) 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特殊条款; (10) 协议有效限。包括生效限和失效限。应将有权签字人签字作为该生效的必要条款在文书中加以约定; (11) 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4.保、证明类文书的主要内容: 1〕文书受益人名称及其。必须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合同对受益人名称进展认真审核; 2〕文书申请人名称及其; 3〕签订文书的根据。包括准确、清楚的合同或标书等协议的码、日及事由等目的在于区别同一保证人在其他交易项下向同一受益人作出一样类的保证承诺以及
61、为申请人防止受益人可能滥用权利提供根据; 4〕文书性质或种类、目的。由于保的性质或种类涉及到保项下的保证内涵、范围、责任及风险因此对所开保名称、种类必须慎重并明确; 5〕事项、金额及所使用的货币。保证、证明的受益事项应明确是商务合同项下的保证、证明。 6〕保证、证明范围。所有保证、证明的受益者是特定的必须是一人一事; 7〕有效限包括生效限和失效限。根据出具文书的根据如合同、标书或交易的详细情况分别拟出不同文书的生效与失效时间或确定某一详细的到尽可能明确所承担的责任时间的长短; 8〕担保责任及申请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9〕赔付条款即
62、保证银行在样的条件下凭借样的书面所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保证银行应尽可能采用有条件的索赔条款条件主要包括: ² 规定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必须附随证明其已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说明申请人未能履约的; ² 规定当其收到受益人的索赔后只有在申请人一方无法提出相反证明说明已履约或反过来证明正是受益人本身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银行才进展赔付; ² 规定保证银行仅凭仲裁机构的裁决或的判决才进展赔付或免于付款责任; 草拟文书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由我行自拟文字负责对外签具文书的可拟定文本初稿, 草拟后的法律文书先交客户双方再协商修订直至达一致。 .1法律文书的拟定人 建立银行信贷法律文书的承办人为各级行信
63、贷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有权签约行行长的授权委托。 .2根本格式 1. 协议类法律文书的根本格式: 1〕标题或名称。写明合同或协议的性质如借款合同、银企合作协议等。由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宜用有名称的纸张或。 2〕当事人栏。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应按的格式书写填齐。 3〕主要条款。 4〕结尾。标明各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公章、签订日处。 2. 保、证明类文书的根本格式: 1〕标题或名称。 2〕受益对象。 3〕主要条款。 4〕结尾。标明出具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公章、签订日处。 律文书的审核 律文书必须经过法规部门审核。各级行法规部门
64、是律文书审查工作的归口理部门不经过法规部门的审查各级行信贷业务经办人员不得报送有权签字人签字。否那么造成经济损失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1审核程序 1. 对于由客户提供或我行草拟的非信贷法律文书经过经办行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写出业务评价或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出具该律文书的倾向性、该业务带来的相关效益、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内容。由信贷业务经营部门负责人提出签署同意的。 2. 经办行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填制相应业务品种规定的审批表以及按照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制度暂行规定填制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见附件3-4-1〕将以下资料一同报经本行法规部门人员〕进展法律性审查并签署。
65、 1〕申请人申请出具律文书的全部材料; 2〕审查或评估; 3〕双方初步商定草拟的法律文书、担保合同; 4〕质押权利凭证及其确认证明抵押物、质物及其权属证明、单证等复印件、保证金存款承诺或保证金存款额度证明; 5〕申请人的授信证明、信誉等级评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 法规部门在收到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后检查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如不全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将补充材料送达法规部门。法规部门对法律性的审查一般在全部送审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殊需要紧急签具的法律性可要求在当日审查完毕。 4. 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对于法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有
66、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中的详细处理据此修改、补充后再送法规部门审查。 5. 假设法规部门对信贷业务经营部门送达的法律性进审查认为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建立银行法律性审查表中“部门审查〞一栏签注“本符合要求〞的并在“审查人〞一栏签字外聘律师审查由律师签字〕后信贷业务经营部门才能将呈送有权签字人签字。 6. 经办行行长在审查审批表上签署后对属于上级行业务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按上述程序逐级报上级行审批。 7. 对于法律关系复杂或情况特殊而难以把握的律性本级行法规部门难以解决的信贷部门应同法规部门一同及时上级行法规部门。 8. 经审查的法律性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补充、修改等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审查程序。 正式签具 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律文书经法规部门审查和有权部门审批后可以直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于我行拟定的律文书还须经过文本书写、最后审查程序。 文本书写、最后审查、签字、盖章、、登记、存档、修改等参见本章文书的要求。 4.4信贷诉讼法律文书 主要种类 涉及到信贷业务的诉讼法律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上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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