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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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篇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第篇 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

2、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X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范围对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

3、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0。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年。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男校长5周岁、女校长50周岁及以下,须进行交流轮

4、岗。同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可根据需要组成有几名教师参加的团队一并交流轮岗。 (二)教师:教师交流轮岗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男周岁及以下、女4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三)特殊情况: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检测资料,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后,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 (四)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交流意愿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 (五)积极鼓励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

5、)长及教师和各级教研机构人员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幼儿园)交流、支教。 四、交流轮岗方式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一)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优质学校的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该交流方式可用组团交流、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根据片区或学校联盟确定结对学校,结对学校或集体、或小组、或个人结对指导,或派出校长教师挂职学习。具体片区或学校联盟划分及实施细则另文通知。 (二)合作型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和学校联盟内交流方式进行,

6、交流轮岗具体人员数由教育局下达指标,结对学校或联盟学校根据科目、教师人数等确定具体交流的科目和教师。该交流方式为双向顶岗交流,时间1-年,不调整人事行政关系。 (三)优化型交流。一是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建设;二是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化学校编制结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以上几种交流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交叉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坚持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22X202学年进行试点。以片区交流和联盟学校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应交流轮岗人

7、数的0%;202X-22X学年扩大推进,以片区交流为主,全县范围内调剂为辅,力争0-22学年实现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必须提出申请,或不符合交流轮岗要求但自愿申请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局、人社局、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案。 3单位推荐。学校根据本校交流轮岗工

8、作实施方案、校长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经公示后报教育局安排实施。教师交流轮岗为对等顶岗交流。 4.校长交流岗位确定。校长交流轮岗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校长(副校长)带领几名教师组团到同一学校交流,以提高交流轮岗指导工作的实效。 六、激励监督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和评选评优机制。自20年开始,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

9、等荣誉称号时,参评人须具有所学校的任职经历,或在农村学校有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二)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县直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有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职称评聘时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培养培训。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四)交流补助。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的校长或教师,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待遇,并根据各级政策享受其他补助待遇。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食宿问题。 (五)加强

10、考核监督。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派入学校负责,派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结果可在派入学校使用,也可根据位次在派出学校使用。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方有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和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优先。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出现拒不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县教育局按照教师法及组织人事管理相关法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

11、市级指导、县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校长教师交流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共同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各部门、各学校要积

12、极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注意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联系协作,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县管校聘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实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管理校长教师的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托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13、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牵头协调我县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的通知,建立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我县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人社部门:调整农村偏远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

14、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根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财政部门:切实保障参加交流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对各镇街教委和县直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督导室将研究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具体目标,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指导、考核、评价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第篇 日前,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济教人字02X1号)

15、,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02X年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X年8月5日。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年,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2X1号)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济办发202X1号)精神,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我市较为普遍地存在着校长、教师资源在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流动性差、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成为导致城区出现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同时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因此,需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推进教师交流

16、轮岗,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文件主要内容 工作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工作目标是,以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用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X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

17、本均衡的目标。 文件规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交流轮岗。校长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届(每届任期一般3-5年)。交流轮岗重点是: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文件强调,各县(市)区每学年实际交流的教师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和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交流轮岗形式有: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城乡交流、对口支援等。 交流轮岗

18、方式:一是个人申请交流。校长、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交流。二是学校推荐交流。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实施。三是岗位竞聘交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统一组织县(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参加岗位竞聘,择优交流轮岗。 三、激励机制、保障措施有力 关于激励机制,文件规定,自202X年起,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名优教师以及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必须具备交流轮岗一年以上的经历。交流轮岗经历和交

19、流期间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聘、岗位晋级优先考虑的依据。新设立中小学校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含教学点)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的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对从城镇交流到农村偏远地区的校长、教师,加大倾斜力度。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职务晋升和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文件此次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该项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责任,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教师交

20、流与教师队伍整体稳定、尊重教师个人诉求与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等相互之间的关系,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取得实效。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县(市)区和学校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市)区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在食宿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 校长教师交流轮

21、岗实施意见第篇 各市州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关于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重要决策,推进我省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2X-202X年)的通知(国办发202X4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2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实现县(市、区

22、)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县(市、区)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校长教师配备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科学规范。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校长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有序推动校长教师合理流动。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科学有序

23、的交流轮岗,合理配置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激发优质学校的内在活力,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整体提升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激励引导。坚持以激励和引导为主,综合运用经济待遇、培养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引导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轮岗工作,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消除校长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校长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应避免简单运用行政措施强

24、制交流。 统筹兼顾。在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中,要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统筹交流轮岗与新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和干部聘任制改革,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确保教师队伍动态平衡,确保每所学校平稳有序、良性发展。 三、交流对象 教师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对没有达到交流规定时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本人主动提出申请要求参加交流的,经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统一交流。每学

25、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教师如有因病、因孕或教学周期未完成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交流的,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暂缓交流。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至少为年。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回城区学校任教。 校长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每届聘期不超过5年。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后,原则上均应交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流,需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且不得超过三届。校长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得少

26、于5年。 四、多措并举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突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在交流轮岗的区域上,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市、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之内以中心小学与村片小、教学点交流为主。在交流轮岗的对象上,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和优秀校长、中层干部的交流。同时,要鼓励新进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交流,将教师的定期交流轮岗与新教师的补充紧密结合起来。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县(市、区)范围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交流应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实行分片区交流,以县(市、区)域

27、内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在片区内实行就近交流。不断完善交流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普通教师校际交流范围,推进校际之间的团队交流。 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交流轮岗制度与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相结合。各地应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制度。鼓励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 五、保障机制 交流轮岗是国家赋予校长教师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既要对校长教师参加交流轮岗提出明确要求,又要通过激励保障机制进行政策引导,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8、要在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职务晋升、聘用考核、培养培训、工资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制定方便和优惠政策,鼓励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交流,实现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与校长教师的成长发展全面对接。 在编制管理工作中,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应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内进行。学校可根据交流轮岗等工作的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2X5号)的规定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对于少数交流轮岗后岗位结构暂时超过比例的学校,要通过消化调整,逐步调

29、整到核定的结构比例上来。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 在职务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重要条件。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表现突出且符合初、中级职务晋升基本条件,在交流后的学校有岗位职数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予以聘用。优先任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且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担任校长。 在工资福利、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

30、等工作中,要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实行优惠倾斜政策。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可适当予以倾斜。优先保障交流教师使用教师周转房。省本级安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奖补资金,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补。优先安排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和各级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对参加交流轮岗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中予以倾斜。 六、建立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3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交流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统一管理教师的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工资待遇、退休教师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各地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人事档案管理。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各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地交流轮岗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

32、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校长教师队伍的编制、职数、岗位、分布、年龄、结构、工作年限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33、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大力宣传和总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多形式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加强考核管理。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市州教育工作综合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县(市、区)评估、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创建和县级人民政府两项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不力、范围不广、成效不大,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市、区),不接受全国、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认定申请。各地要建立完善对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交流质量。 加强试点工作。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到校长教师的切实利益,关系到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积极稳妥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本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的办法尽快部署实施。第 17 页 共 17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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