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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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 书目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平安生产,经探讨确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刚好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需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平安教化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特地

2、针对性的平安教化,严格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化和参与体检,由企业平安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改变时,应经企业平安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别工种时,应接受特别工种平安技术教化,: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需要责任心强,熟识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平安学问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觉问题刚好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刚好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3、化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素养,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平安生产,依据平安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方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修理 1.2、危急物品保管 2、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化工作。 3、 生产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安排,并报厂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企业培训安排

4、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依据工种分别托付市安监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 6、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接着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

5、需马上报告安委会补发。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9、综合管理部每年依据本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学问、操作技能和应急实力培训、考核,刚好进行学问更新。 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意调离,如须要调离,必需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 11、对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罚,持证人员出现以下状况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11.1、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瞒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11.2、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11

6、.3、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未马上报告造成事故的; 11.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与考试的。 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操作设备人员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2、 持有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上岗证。 3、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章制度。 4、 每天运用前对所运用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觉有故障时不得运用。 5、 运用中随时视察设备是否正常,发觉故障马上向本单位报告。 6、 自觉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平安,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管理,云南云岭高速马路建设集

7、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马路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及各外协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管理。 三、职责 1.项目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化培训和资格证过期的接着培训。 2.项目部平安科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四、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

8、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需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平安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当相应职务。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与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

9、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应仔细履行平安生产职责。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工作仔细负责,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专业技术及实践阅历; 4.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部必需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

10、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爱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别工种用工名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加强平安教化、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 特种平安作业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平安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证件进行复审,确保特种作业证件在有效期内。 3、特种作业人员在我公司包括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锅炉工、锅炉分析工、电梯工、行车吊装工、危急化学品充装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工。 4、各生产单位特种作业实行平安属地检查管理。 5、分厂设备处对焊工、行车吊装工、吊车吊装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工作

11、业进行平安施工检查;生产处对压力容器操作工、锅炉工、锅炉分析工作业进行检查;平安处对危急化学品充装、电工作业进行检查。 6、培训中心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取的资格证。 7、外来特种作业人员来厂作业,属地单位要严格进行平安审查和检查管理。 8、特种作业的特种设备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定期检查,保证平安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平安作业,保障平安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

12、员包括:电工、司炉工、机动叉车驾驶员、危化品运用操作押运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职责 3.1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和组织培训、取证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申请、日常平安操作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是指简单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四周设施的平安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干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急化学品平安作业。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办公室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

13、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支配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规定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平安作业; .2 正确运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仔细维护保养; .3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平安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实行有效措施,并马上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4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平安技术学问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工作范围必需与所持作业证相适应。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4、1) 年龄满18周岁,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和技能;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须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需参与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平安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根据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业十年以上,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 .4特种作业人员必

15、需持证上岗操作。外来施工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本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件自动失效: 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 违章操作造成严峻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 4)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相宜接着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 调离本工种或因其他缘由不能从事作业的。 、公司平安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风电部煤气工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及规范操作的平安意识,特制定 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

16、气工段全部区域 3管理内容 3.1特别工种的范围: 3.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3.1.2高、低压电工; 4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 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 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果合格。 4.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须要的其他条件。 5 特别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5.1 特别工种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5.2建立特别工种人员档案。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平安科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5.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5.3.2违章操作造成严峻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

17、上的; 5.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相宜接着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5.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需平安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对本人进行严格惩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爱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别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平安教化、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18、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支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别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平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觉事故隐患或者担心全因素,应向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与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急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为了保

19、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平安,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详细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三产、项目部。 其次章特种设备范围 第三条 特种设备范围为:一、 锅炉;二、 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三、 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翻斗车等。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一般平安管理 第四条 锅炉。 一、 制造厂家必需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二、 运用时必需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机构登记取得运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 锅炉设备进厂时,必需附有与平安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 锅炉的安装必需由省级职能部门

20、审查批准的专业单位安装。 五、 平安运行: (一) 机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 司炉工必需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 水位计、压力表、平安阀等附件必需齐全完好。压力表、平安阀必需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运用。 (四) 严格遵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动力站及平安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 (五) 按规定仔细作好运行记录和危急点的平安检查记录。 六、 保养和修理 (一) 机务科应依据蒸汽锅炉平安技术监察规程,运用周期,编制锅炉维护、保养和检验安排,并严格执行。 (二) 变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应有专业人员实施并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市级管理部

21、门批准。 七、 锅炉设备的各项技术资料、合格证、修理安排、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必需建立档案归档保存。 第五条 起重机械设备 一、 购置的起重机械必需是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 安装必需是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三、 平安技术性能检查,每年按要求应检查一次(电镀等有腐蚀气体的车间、起重设备每年一次)。由机务科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整改或停止运用。 四、 机务科、运用单位必需严格按“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汇编”起重设备平安管理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第六条 厂内运输机械 一、单位内运输机械车辆应有牢靠的合格证

22、明,证明必需符合技术规程要求。启动器、操纵机构、制动器、音响、灯光信号等必需齐全、完好、有效。 二、驾驶作业人员必需经市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并严格执行单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汇编”有关平安操作规程。 三、物品必需装载正确,捆绑牢靠,平稳。必要时须用绳索捆绑,堆放高度必需符合平安规定,不准物件拖地驾驶。严格禁止人货混装。 四、院内及施工现场行驶时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汽车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公里; (二) 铲车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入门或倒车不得超过3公里; (三) 翻斗车,不得超过十公里。车间内不得超过3公里。 第七条 其他特种设

23、备 一、 设备必需完好,平安附件齐全、牢靠。严格按安排周期规定要求维护、保养、修理。 二、 压力表等平安附件必需按规定周期进行鉴定,有合格证,在鉴定期内运用。 三、 操作人员必需经设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凭证上岗。严格遵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汇编有关工种的平安操作规定。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八条 依据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下列人员由市劳动部门管理。 一、 电工作业:输、变、配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修理、试验等作业。 二、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气焊、气割、气体爱护焊及电弧焊等作业(含锅炉、压力容器焊接)。 三、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安装、修理施工中2米

24、以上的脚手架架设、拆除等作业。 四、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行驶在办公区或施工现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具的驾驶作业。 五、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的司机。 六、锅炉司炉作业:司炉工。 七、其他必需经市主管部门考核持证上岗的工种。 第九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阻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市主管部门、机务科进行平安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第十一条 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需进行复

25、训,复训周期按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接着作业。 第十二条 属市主管部门管理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工种时,要征得技安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需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原原工种,独立操作。 第十四条 对在平安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果的特种作业人员,技安部门可依据情节,经主管领导同意赐予嘉奖。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门可依据情节,有权扣证一至十二个月,或者提出行政处分看法。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管理。常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

26、平安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支配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部门和项目部,发生事故,依据情节,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抵触时,则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仔细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阻碍本工作作业的

27、疾病和生理缺陷。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果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平安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需进行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 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平安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实力。 三、复 审 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

28、)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 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 必需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保障平安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支配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平安

29、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设备平安管理规定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方法。 2、特种设备投入运用前,必需办理运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需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4、特种设备的平安附件齐全,必需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运用。 5、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运用证,必需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精确,设备铭牌应袒露,且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精确。 7、特种设备必需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

30、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爱护好事故现场。 9、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平安部门申请复试。 z机械厂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实际平安操作技能,削减伤亡人数,保证平安生产,结合公司详细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简单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四周设施的平安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修理)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

31、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仔细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果合格。 5、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 取得和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 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 1、检

32、查作业期间平安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平安技术学问培训和事故案例教化。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平安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赐予指责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峻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惩罚。 化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33、,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素养,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平安生产,依据平安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方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修理 1.2、危急物品保管 2、综合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化工作。 3、 生产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安排,并报厂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企业培训安排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

34、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依据工种分别托付市安监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 6、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接着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需马上报告安委会补发。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在“特种作业

35、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9、综合管理部每年依据本公司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学问、操作技能和应急实力培训、考核,刚好进行学问更新。 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意调离,如须要调离,必需经生产副经理批准同意。 11、对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罚,持证人员出现以下状况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11.1、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瞒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11.2、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11.3、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未马上报告造成事故的;

36、 11.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与考试的。 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实际平安从技能,削减伤亡人数,保证平安生产,结合煤矿详细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简单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平安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平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书目规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干脆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 (3)危急化学品平安作业 (

37、4)叉车 (5)压力容器 4、职责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平安管理员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一般规定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平安技术学问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急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

38、件外,应当具备中学或者相当于中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平安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6.2已经取得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6.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4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7、复审 7.1特种作

39、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7.2特种作业操作证须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平安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状况; (三)平安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须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根据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7.4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

40、参与必要的平安培训并考试合格。 7.5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7.6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7.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8 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7.9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7.10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运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1、 7.11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运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依据平安生产法 其次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规范云南瑞土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审定和培训取证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需根据本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特别工种的教化培训和取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我公司平安生产所涉及的采、等多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特别工种就占了肯定的比例。为了搞好特别工种作业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升特别作

42、业人员的平安素养,削减和避开由于人的担心全行为造成的平安生产事故,须要进行全面、系统、常常和反复的平安培训。为仔细履行好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特别工种的教化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结合生产须要,对公司的特别工种培训持证工作做相关规定: 1、申报程序: 平安环保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特别工种的教化培训。矿山部及选厂应向公司平安环保部报送须培训人员名单,平安环保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 2、报名须知: (1)各单位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生产实际须要定岗定员,避开人员流淌,造成持证人员流失。 (2)已持证的特别工种操作人员,在换证复检至新证书未领取期间上岗的,属于证件有效。 已参与培训、考试成果合格者,未领取证件的,属于持证上岗。 (4)已经报名,尚未参与培训考试的不属于持证上岗。 3、责任划分: (1)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培训名单报送至人教处,延误人教处工作时间的属于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 (2)支配未持证的职工上岗操作的属于单位领导的责任。 人教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名单,错过培训时间的,属于人教处行政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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