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培训体系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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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 供 沙 龙 成 员 内 部 交 流 张 钟 文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的 搭 建2009年 5月 22日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 校 长 : 钱 董 执 行 校 长 : 总 裁各级管理人员 经营商户学员 学

2、 员 管 理 部 图 书 资 料 室 教 学 管 理 部通用图书 专业书籍 选择内部兼职讲 师 外部聘请专家讲师公司一般职员 培训课件设计 教学控制效果评估 德 汇 大 学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培训监督实施负责人 各子分公司/部门负责人 集 团 董 事 长集 团 总 裁人 力 资 源 部 副 总 监人 力 资 源 部 培 训 主 管各 子 分 公 司 /部 门 负 责 人总 部 及 子 分 公 司 全 体 员 工各 子 分 公 司 人 事 主 管 培 训 工 作 的 决 策 者子 分 公 司 培 训 工 作 负 责 人被 培 训 者培 训 效 果 评 估 负 责 人培 训 工 作 的 总

3、负 责 和 策 划 者培 训 工 作 组 织 负 责 人培 训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负 责 人德 汇 大 学 职 责 分 工 图 培 训 决 策 人 /机 构培 训 工 作 负责 人 和 策 划者 培 训 工 作 组织 者培 训 工 作 实施 者 被 培 训 者培 训 工 作 监督 实 施 者 n 董 事 长 或 公 司 总 裁 办 公 会 是 培 训 工 作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公 司 最 高 领 导 层 要 从 公司 长 远 发 展 的 角 度 , 制 定 公 司 员 工 培 训 的 长 远 规 划 , 并 写 进 公 司 的 年 度 培 训 规 划 方案 中 。n 集 团

4、 总 裁 是 公 司 培 训 工 作 的 总 负 责 和 策 划 者 。 n 各 子 ( 分 ) 公 司 作 为 对 培 训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的 部 门 , 完 成 对 培 训 实 施 部 门 ( 主 要是 人 力 资 源 部 ) 培 训 结 果 的 考 量 。n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都 是 被 培 训 者 , 培 训 工 作 要 作 好 , 必 须 得 到 全 体 员 工 的 支 持 。n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公 司 员 工 培 训 的 具 体 组 织 工 作 , 实 行 培 训 工 作 人 力 资 源 部 副 总监 负 责 制 。n 人 力 资 源 部 培 训 主 管

5、是 培 训 工 作 的 实 施 负 责 人 , 作 好 培 训 的 各 项 具 体 工 作 , 其工 作 效 果 对 HR总 监 和 公 司 总 裁 负 责 。 德 汇 大 学 职 责 分 工 说 明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6、析 个 人 发 展 规 划企 业 核 心 能 力 竞 争 对 手 优 势 工 作 目 标 与岗 位 职 责企 业 年 度经 营 目 标企 业 组 织 战 略 与企 业 文 化企 业 现 状 培 训 需 求 计 划 表部 门 : 岗 位 :培 训 项 目 所 需 要 的 内 容 已 具 备 的 内 容 需 培 训 的 内 容技 能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所 需 的 工 作 技巧 、 工 作 方 法 、 工 作 能 力知 识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所 需 的 基 础 知识 、 专 业 知 识 态 度 应 具 备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心 态要 求自 我 发 展 结 合 企 业 要 求 ,

7、 确 定 的 自 我提 升 和 发 展 的 需 要企 业 文 化 对 企 业 文 化 的 理 解 、 认 同 、宣 传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 n 最 终 目 标 : 培 训 项 目 消 除 或 克 服 的 组 织 问

8、 题n 中 间 目 标 : 为 达 到 最 终 目 标 而 必 需 的 员 工 行 为 改 变n 直 接 目 标 : 为 达 成 中 间 目 标 ( 员 工 行 为 改 变 ) 员 工必 须 具 备 的 知 识 、 技 能 和 态 度 。 培 训 是 通 过 直 接 目 标 的 达 成 来 实 现 组 织 行 为 改 善 的确 定 培 训 目 标 n 中 、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 规 划 和 算 账 能 力 、 沟 通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 服 务 能 力 、 带 兵 能 力 。n 专 业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 职 业 素 质 、 执 行 力 、 团 队 建设 、 各 类

9、 专 业 知 识 的 培 训 。n 营 销 人 员 : 企 业 文 化 、 营 销 理 念 、 营 销 技 巧 、 创新 思 维 等 方 面 的 培 训 。n 新 入 职 员 工 : 职 业 道 德 、 职 业 化 观 念 、 企 业 文 化及 历 史 沿 革 、 经 营 范 围 、 组 织 结 构 、 管 理 制 度 。确 定 受 训 对 象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培 训 内 容 与 培

10、训 方 式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培 训 需 求 :员 工 自 我 申 报 或 人 力 资 源 部 根 据 调 查 分 析 获 得 培 训 需 求 信 息 。 培 训 的 准 备 工 作 :1、 确 定 为 了 使 受 训 者 能 够 有 效 地 、 安 全 地 、 经 济 地 完 成 工 作 所 必 须 掌 握 的 知 识 ;2、 准 备 好 必 要 的 工 具 、 设 备 、 原 材 料 ;3、 安 排 好 工 作 场 所 , 使 之 与 将 来 员 工 工 作 的 工 作 场

11、所 相 一 致 。受 训 者 的 准 备 :1、 明 确 受 训 者 对 于 工 作 要 求 已 经 知 道 的 部 分 ;2、 使 受 训 者 有 兴 趣 和 愿 望 学 习 做 这 一 工 作 。示范与发展1、说明新知识和操作程序;2、完整清晰地进行讲解;3、检查学习效果,对受训者提问,并对受训者不清楚的地方进行重复;4、确保受训者确实掌握了所学习的内容。 第 一 步第 二 步第 三 步第 四 步第 五 步 第 六 步 实 际 演 练1、 尝 试 着 让 受 训 者 进 行 实 际 操 作 ;2、 用 为 什 么 、 怎 样 、 什 么 时 候 和 什 么 地 方 这 样 的 问 题 对

12、受 训 者 进 行 提 问 ;3、 观 察 受 训 者 的 操 作 , 纠 正 错 误 , 必 要 时 重 复 指 导 内 容 ;4、 继 续 上 述 过 程 , 直 到 培 训 者 确 认 受 训 者 已 经 掌 握 了 所 学 习 的 内 容 。巩 固 阶 段1、 经 常 性 检 查 , 确 保 受 训 者 掌 握 了 要 求 的 内 容 ;2、 逐 渐 减 少 监 督 的 频 率 和 近 身 指 导 , 直 到 受 训 者 能 够 在 正 常 的 受 训 条 件 下 胜 任 工 作 要 求 。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步 骤 建 立 培 训 组 织 。 以 人 力

13、 资 源 部 为 核 心 , 合 理 分 配 培 训 资 源进 行 培 训 需 求 调 研 制 定 培 训 计 划实 施 培 训 计 划评 估 培 训 效 果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和 工 作 变 化 要 求 , 调 整 培 训 计 划 ,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再 培 训 第 一 步第 二 步第 三 步第 四 步第 五 步第 六 步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步 骤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14、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 基 层员 工 公 司 现 状 和 经 营 方 针 , 经 营 基 础 知 识 , 提 高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术 , 一 般 管 理 技 术人 事 管 理 、 信 息 处 理 、 销 售 知 识 等 。 基 层管 理 者 管 理 知 识 : 总 体 经 营 计 划 及 分 计 划 , 基 层 管 理 者 的 任 务 、 责 任 和 权 限 , 人 际 关 系及 工 作 方 法 , 会 议 组 织 与 控 制 , 质 量

15、管 理 及 其 实 施 ,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组 织 和 产 生 方法 , 各 类 规 章 制 度 等 。管 理 工 作 的 实 施 : 了 解 本 企 业 经 营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产 业 和 同 行 的 信 息 , 人 员 调 配 ,成 本 管 理 , 劳 动 管 理 , 速 度 管 理 , 团 队 建 设 , 对 部 下 的 评 价 和 奖 惩 , 消 防 安 全 ,创 造 发 明 等 。 本 职 位 的 任 务 、 责 任 和 权 限 , 国 际 经 济 动 向 , 公 司 当 前 的 问 题 , 市 场 分 析 , 客 户研 究 , 同 行 情 报 , 新 方 法 及

16、 新 产 品 开 发 , 劳 资 关 系 处 理 , 对 部 下 的 指 导 和 培 养 ,部 门 间 的 协 作 , 工 作 改 善 等 。 中 层管 理 者 公 司 环 境 ( 国 内 外 形 式 ) 研 究 , 经 营 的 基 本 构 思 ( 经 营 哲 学 、 基 本 方 针 和 目 标 ) ,对 策 研 究 , 决 策 及 执 行 , 人 际 关 系 ( 劳 资 关 系 、 员 工 能 力 开 发 、 部 属 培 养 、 组 织的 人 性 化 ) , 广 泛 的 修 养 等 。 高 层管 理 者 按 : 职 务 层 级 划 分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类 别 公 司 内 部 培 训按

17、 : 培 训 类 别 划 分 培 训 内 容在 职 培 训 职 前 教 育 脱 产 培 训 自 我 开 发公 司 外 部 培 训外派短 期培训 外派长期培训 外派实习考察 内部组织学习 外聘培训机构 在职辅导 工作轮换 知 识培 训 普 通 员 工 : 应 具 备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所 必 须 的 基 本 知 识 , 同 时 要 了 解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 经 营 状 况 、 规 章 制 度 、 市 场 及 竞 争 等 。各 级 管 理 者 : 应 懂 得 如 何 去 处 理 问 题 、 履 行 职 责 、 熟 悉 所 管 理 的 技 术 领 域 , 如 生

18、 产 、营 销 、 财 务 、 研 发 等 。 同 时 , 应 具 备 管 理 方 面 的 知 识 , 如 计 划 、 组 织 、 领 导 、 控 制等 。 此 外 , 还 应 具 备 心 理 学 、 激 励 理 论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 还 应 具 备 对 经 营 环 境 变 化 趋势 , 如 社 会 、 政 治 、 文 化 、 伦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技 能培 训 要 运 用 知 识 就 要 具 备 一 定 的 技 能 ; 作 为 一 名 管 理 者 技 能 结 构 的 构 成 是 相 当 复 杂 的 ,主 要 包 括 : 筹 划 和 决 断 能 力 ; 改 革 创 新 能

19、 力 ; 灵 活 应 变 能 力 ; 人 际 交 往 能 力 等 等 。 态 度 是 影 响 充 分 运 用 知 识 和 技 能 产 生 工 作 效 能 的 重 要 因 素 , 员 工 的 态 度 与 他 的 培 训效 果 和 工 作 表 现 是 直 接 相 关 的 。 影 响 和 控 制 是 造 成 态 度 变 化 的 两 种 不 同 路 径 , 培 训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培 养 和 鼓 励 积 极 的 工 作 态 度 , 但 管 理 工 作 的 本 身 对 态 度 的 影 响 更是 关 键 的 。态 度培 训 企 业 文 化 的 外 在 行 为 表 现 , 包 括 组 织 行

20、为 和 个 人 行 为 两 种 形 式 。行 为模 式 按 : 知 识 、 技 能 类 别 划 分 培 训 内 容 强 调 培 训 的 专 业 性 , 即 对 专 业 部 门 、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知 识 、 技 能 培 训 强 调 培 训 内 容 的 单 一 性 , 即 单 课 独 进 , 缺 什 么 补 什 么 ; 强 调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层 次 , 如 初 级 、 中 级 、 高 级 等 , 以 适 应 各 专 业 、 各 职 务不 同 层 次 、 不 同 水 平 的 专 业 人 员 的 需 要 ; 强 调 培 训 的 灵 活 性 。 对 公 司 各 职 能

21、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必 须 紧 扣 其 职 能 , 针 对 其 业务 需 要 ,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及 未 来 发 展 目 标 和 外 界 形 势 , 既 有 的 放 矢 、 务 求 实 效 , 又 面向 未 来 , 高 瞻 远 瞩 地 来 进 行 。 培 训 的 内 容 既 要 反 映 出 业 务 技 术 和 管 理 技 术 的 最 先 进成 果 , 又 不 排 除 帮 助 受 训 者 学 习 基 础 的 、 成 熟 的 、 系 统 的 学 科 理 论 和 实 践 知 识 , 更不 鄙 视 向 受 训 者 教 授 一 些 简 单 的 工 艺 和 技 能 , 各 职 能 部 门

22、 可 以 “ 按 需 施 教 、 因 事 制宜 ” , 服 从 于 实 际 的 需 求 实 施 培 训 。分 职 能 培 训 高 层 管理 人 员 高 级 研 习 班 、 研 讨 会 、 报 告 会 、 自 学 、 企 业 间 高 层 交 流 , 热 点 案 例 讨 论 等 ;在 职 高 等 学 历 和 MBA、 EMBA教 育 , 或 有 计 划 的 选 送 出 国 考 察 、 业 务 进 修 等 形 式 的 学 习 、 培 训 。中 层 管理 人 员 工 作 轮 换 : 根 据 公 司 需 要 和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意 愿 定 期 改 变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部 门

23、, 让 他 们 到 各个 部 门 去 丰 富 工 作 经 验 , 扩 大 对 公 司 各 个 环 节 的 了 解 , 使 职 能 管 理 人 员 “ 通 才 化 ” 。 多 层 参 与 管 理 : 将 公 司 各 个 部 门 中 有 发 展 前 途 、 重 点 培 养 的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集 合 起 来 , 让 他 们 就高 层 次 管 理 问 题 , 如 组 织 结 构 、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的 激 励 机 制 、 部 门 间 冲 突 协 调 等 提 出 自 己 的 建 议 , 供公 司 市 场 参 考 , 同 时 也 为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分 析 和 处 理 公

24、 司 范 围 内 的 高 层 次 决 策 问 题 的 机 会 和 经 验 。 在 职 辅 导 : 由 较 有 经 验 的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对 其 直 接 下 属 的 辅 导 , 给 下 属 下 放 职 权 , 提 供 学 习和 管 理 的 机 会 , 提 供 帮 助 和 指 引 , 有 助 于 在 职 位 出 现 空 缺 时 , 公 司 能 有 训 练 有 素 、 熟 悉 业 务 进 展 的人 员 顶 替 , 避 免 产 生 较 严 重 的 人 才 短 缺 问 题 。 参 加 各 级 高 级 管 理 培 训 班 、 脱 岗 教 育 等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基 层 员工

25、 举 办 公 司 领 导 和 公 司 员 工 共 同 参 加 学 习 的 课 程 和 讲 座 。 鼓 励 基 层 员 工 积 极 争 取 各 种 专 业 协 会 的 成 员 资 格 。 每 次 派 出 几 名 基 层 员 工 花 几 天 的 时 间 去 参 观 某 个 行 业 的 成 果 、 或 者 新 技 术 展 览 。 经 常 组 织 员 工 开 展 创 新 竞 赛 活 动 。 让 优 秀 的 员 工 列 席 参 加 一 些 公 司 或 部 门 级 的 会 议 等 。 培 训 方 式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26、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n 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 选 择 授 课 老 师培 训 课 程 设 置确 定 培 训 对 象培 训 费 用 预 算确 定 培 训 时 间确 定 培 训 地 点怎 样 实 施单项培训计划设 置 一 个 培 训 课 程 所 应 该 关 注 的 环 节 在 培 训 前 要 了 解 受 训 人 员 的 具 体 需 求 。 根 据 培 训 计 划 , 寻 找 培 训 机 构

27、或 培 训 教 师 。 要 做 好 培 训 准 备 工 作 和 “ 培 训 引 导 ” , 即 配 合 培 训 教 师 完 成 整个 培 训 工 作 的 过 程 。 要 让 培 训 教 师 充 分 了 解 培 训 目 标 以 及 受 训 人 员 的 基 本 知 识 , 技能 和 对 培 训 的 态 度 培 训 教 师 利 用 多 种 培 训 形 式 进 行 培 训 。 培 训 结 束 后 , HR部 要 注 意 对 培 训 结 果 的 跟 踪 引 导 和 评 价 , 找 出成 功 或 失 败 的 原 因 , 为 做 好 下 次 培 训 工 作 提 供 参 考 。 理 解 具 体 需 求 寻 找

28、 教 师 培 训 引 导 培 训 前 交 流 培 训 培 训 总 结 第 一 步第 二 步第 三 步第 四 步第 五 步 第 六 步 培 训 实 施 步 骤 1. 各 技 术 部 门 自 行 制 订 “ 岗 位 培 训 ” 教 材 ,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审 核 存 档 。2. 部 门 若 有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讲 师 , 由 部 门 实 施 岗 位 培 训 ; 没 有 讲 师 资 格 的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联 系 派遣 讲 师 。3. 内 部 岗 位 培 训 应 当 进 行 记 录 、 考 试 , 并 将 资 料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审 核 备 案 。4. 新 近 人

29、 员 岗 位 培 训 不 限 定 人 数 , 在 上 岗 之 前 实 施 。5. 新 进 员 工 的 管 理 制 度 及 企 业 文 化 培 训 课 题 , 5人 以 上 实 施 。6.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新 员 工 培 训 在 上 岗 前 进 行 , 课 程 则 较 为 全 面 和 深 入 , 培 训 时 间 安 排 在 工 作 日 内 ,一 般 为 一 周 。7. 每 位 新 入 职 的 员 工 , 在 上 岗 前 或 上 岗 后 最 长 不 超 过 十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 都 必 须接 受 新 员 工 培 训 。8. 各 培 训 科 目 由 相

30、应 部 门 的 内 部 讲 师 资 格 人 或 负 责 人 担 纲 主 讲 , 根 据 需 要 还 应 负 责 考 察 试 卷 的编 写 和 审 阅 。 9. 学 员 必 须 按 时 参 加 培 训 , 严 格 遵 守 培 训 规 范 , 并 填 写 培 训 反 馈 意 见 表 , 客 观 公 正 的 考 评授 课 情 况 及 讲 师 风 格 。10. 能 够 采 用 试 卷 形 式 评 估 培 训 效 果 的 必 须 采 用 试 卷 , 不 合 格 的 重 复 训 练 或 安 排 至 下 期 相 同 课程 再 次 训 练 。 内 训 管 理 1. 外 部 培 训 由 公 司 指 派 或 个

31、人 申 请 , 个 人 申 请 需 填 写 外 训 申 请 表 。2. 培 训 课 程 的 选 择 应 结 合 公 司 的 内 部 需 求 和 外 部 资 源 , 并 严 格 审 批 权 限 。3. 参 加 培 训 人 员 的 选 择 应 突 出 目 的 性 、 自 愿 性 , 结 合 个 人 的 职 业 发 展 规 划 。4. 培 训 相 关 资 料 ( 包 括 教 材 、 讲 义 ( PPT) 、 证 书 等 ) 必 须 在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备 份 存 档 。5. 受 训 学 员 须 配 合 培 训 负 责 人 填 写 外 训 实 施 记 录 , 并 提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存

32、 档 。6. 外 出 受 训 学 员 则 必 须 填 写 培 训 反 馈 意 见 , 包 括 对 培 训 课 程 、 讲 师 、 及 培 训 机 构 的 整 体水 平 的 评 价 等 , 并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存 档 。7. 各 部 门 相 关 人 员 应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考 察 学 员 接 受 培 训 的 效 果 , 必 要 时 可 做 长 期 追 踪 , 人 力 资源 部 负 责 督 促 、 跟 进 和 记 录 的 工 作 。 8. 接 受 外 部 培 训 时 必 须 签 署 培 训 协 议 。9. 外 部 培 训 资 源 开 发 、 考 察 、 培 训 事 务 安 排 由

33、人 力 资 源 部 承 办 。 外 训 管 理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依 据 培 训 预 算 , 根 据 实 际 实 施 情 况 定 期 调 整 。 培 训 费 用 的 审 批 权 限 限 制 在 部门 经 理 及 以 上 人 员 。所 有 培 训 费 用 的 报 销 均 需 提 供 完 整 的 外 训 申 请 表 , 作 为 报 销 凭 证 的 附 件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对 培 训 费 用 发 生 前 进 行 审 核 , 统 一 控 制 公 司 所 有 的 培 训 开 支 ; 外 训 申 请表 上 需 有 审 核 确 认 的 签 字 , 否 则 视 此 表 为 不 完 整 。学

34、 员 培 训 费 用 的 支 付 方 式 : 由 公 司 垫 付 , 受 训 学 员 在 课 程 结 束 之 日 起 服 务 不 满 6个 月 的 ,离 职 时 扣 除 培 训 费 用 的 * ; 服 务 不 满 1年 的 扣 除 * ; 不 按 规 定 离 职 的 ( 试 用 期 之 后 , 未 提 前 30日 申 请 离 职 的 ) 且 服 务 时 间 不 满 规 定 的 扣 除 * 培 训 费 用 。 费 用 管 理 防 范措 施 依 法 建 立 劳 动 、 培 训 关 系签 订 培 训 协 议 书建 立 有 效 的 激 励 机 制鼓 励 自 学 , 加 大 职 位 培 训 力 度完 善

35、 培 训 制 度 , 提 高 培 训 质 量运 用 法 律 手 段 保 护 公 司 专 利 技 术培 训风 险 选 拔 外 派 学 习 员 工 流 失 的 风 险专 业 技 术 保 密 难 度 增 大 的 风 险培 养 竞 争 对 手 的 风 险风 险 管 理 组 建 培 训 项 目 小 组 。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组 成 : 人 力 资 源 部 主 管 ( 组 长 ) ; 培 训 专 员 ( 副 组长 ) ; 培 训 教 师 ; 相 关 部 门 主 管 ; 受 训 员 工 代 表 。明 确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工 作 内 容 和 责 任 , 及 时 向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通 报

36、 , 同 时 报 分 管 副 总 。由 项 目 小 组 全 体 人 员 参 与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 让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自 始 至 终 参 与 , 直 到 计 划 完 成并 批 准 。控 制 培 训 项 目 实 际 进 程 , 使 之 能 在 预 算 指 标 内 按 期 完 成 培 训 任 务 ;为 使 课 程 适 合 部 门 业 务 和 员 工 需 要 , 人 力 资 源 部 在 开 课 前 预 先 发 出 开 课 前 意 见 征 询表 。 项 目 管 理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建 立 培 训 记 录 卡 ( 仅 限 于 管 理 人 员 ) , 并 将 培 训 课 程 、

37、回 答 问 题次 数 、 考 核 成 绩 、 出 勤 等 情 况 记 录 于 此 卡 。 所 有 培 训 教 材 、 外 训 证 书 、 记 录 /反 馈 表 单 、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文 件 均 由 人 力 资 源部 保 存 。 档 案 管 理 所 有 培 训 一 经 报 名 确 认 , 受 训 人 员 须 提 前 做 好 安 排 , 准 时 参 加 ; 有 特 殊 情 况 的 必 须 在 开课 前 一 个 小 时 向 培 训 负 责 人 请 假 。 凡 在 公 司 内 部 举 办 的 培 训 课 ( 包 括 外 部 讲 师 的 内 部 集 训 、 内 部 培 训 讲 座 及 各 种

38、内 部 研 讨会 、 交 流 会 等 ) , 参 加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培 训 规 范 , 课 前 签 到 ; 由 专 人 负 责 纪 录 , 填 写 内 部 培 训 考 勤 表 ; 考 勤 状 况 将 作 为 培 训 考 核 的 一 个 参 考 因 素 。 业 余 时 间 参 加 培 训 , 不 以 加 班 计 算 。出 勤 管 理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n n n 培 训

39、奖 惩 管 理 办 法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培 训 效 果 评 估 测 定 受 训 者 对 培 训 项 目 的 反 应 , 主 要 了 解 培 训 对 象 对 整 个 培 训 项 目 和 项 目的 某 些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 这 个 指 标 带 有 一 定 的 主 观 性 和 片 面 性 , 只 能 作参 考 , 不 能 作 为 评 价 的 结 果 。测 试 受 训 者 对 所 学 的 原 理 、 技 能 、 态 度 的 理 解 和 掌 握 程 度 。 这 项 指 标 可 用培 训 后 的 考 试 , 实 际 操 作 测 试 来 考

40、 察 。 测 定 受 训 者 经 过 培 训 后 在 实 际 岗 位 工 作 中 行 为 的 改 变 , 以 判 断 所 学 知 识 技能 对 实 际 工 作 的 影 响 。 这 是 一 项 考 查 培 训 效 果 的 最 重 要 的 指 标 。 测 定 受 训 者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具 有 何 种 具 体 而 直 接 的 贡 献 。 可 用 统 计 方 法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法 来 测 定 。反 应学 习行 为结 果 培 训 效 果 评 估评估指标 在 培 训 结 束 时 让 受 训 者 通 过 答 卷 的 方 式 ,考 查 他 们 对 培 训 内 容 的 掌 握 情 况

41、.如 果 受训 者 考 试 成 绩 好 ,则 说 明 培 训 效 果 好 ;否 则 ,说 明 培 训 效 果 不 好 . 受 训 者 的 工 作 绩 效 要 经 过 1段 时 间 才 能 表 现 出 来 ,所 以 结 束 培 训 后 ,每 隔 1段 时 间 (如3-6个 月 ),以 书 面 或 面 谈 的 形 式 ,向 受 训 者 的 上 司 及 同 事 了 解 受 训 者 在 工 作 上 取 得的 成 绩 ,如 工 作 产 量 有 无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是 否 提 高 等 .1般 来 说 ,在 评 价 时 应 尽 量 采 用定 量 的 指 标 ,以 便 比 较 衡 量 .测验法 工

42、作绩 效评 价法 受 训 者 结 束 培 训 以 后 ,以 书 面 或 面 谈 的 方 式 向 受 训 者 的 上 司 及 同 事 了 解 受 训 者 的 工作 态 度 ,工 作 的 责 任 心 ,组 织 纪 律 性 等 方 面 是 否 有 所 改 善 .,这 项 考 察 一 般 都 采 用 相对 指 标 来 衡 量 ,很 难 用 数 量 指 标 来 反 映 . 工 作态 度考 察评 价 法 通 过 比 较 受 训 者 和 未 受 训 者 的 工 作 , 以 比 较 的 结 果 对 培 训 效 果 进 行 评 价 。 如 果 两者 中 在 同 样 的 工 作 上 , 在 培 训 前 工 作 成

43、 绩 相 差 无 几 , 而 其 中 经 过 培 训 后 的 一 个 人工 作 成 绩 明 显 好 , 则 表 明 培 训 具 有 成 效 ; 否 则 ,就 说 明 培 训 效 果 欠 佳 。同 类员 工比 较法 常 用 评 估 方 法 中 小 型 民 营 企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n 培 训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分 工n 培 训 需 求 的 调 查 与 分 析n 确 定 培 训 目 标 和 受 训 对 象n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的 编 制 n 培 训 内 容 与 培 训 方 式n 培 训 过 程 管 理 与 控 制n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n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

44、 n 物 质 奖 励 : 通 过 培 训 后 发 放 试 卷 的 方 式 , 对 参 训 员 工 进 行 考 核 、评 价 , 对 考 核 表 现 优 秀 的 员 工 进 行 小 礼 品 奖 励 ( 如 : 发 放 笔 记 本 、小 茶 杯 、 文 化 衫 等 奖 励 )n 荣 誉 证 书 奖 励 : 对 考 试 合 格 的 员 工 给 予 颁 发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奖 励 。n 职 务 调 整 奖 惩 : 季 度 、 年 度 结 合 培 训 后 员 工 的 行 为 转 变 、 工 作 绩效 的 改 进 , 工 作 业 绩 的 提 升 , 对 表 现 优 秀 的 员 工 给 予 职 务

45、晋 升 、薪 资 增 加 的 正 激 励 ; 对 于 表 现 较 差 的 员 工 则 给 予 职 务 降 低 、 岗 位调 整 、 降 薪 的 负 激 励 。培 训 奖 惩 管 理 办 法 欢 迎 指 正 2007年 度 德 汇 大 学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 五 ) 创 新 思 路 , 采 用 “ 大 学 学 籍 管 理 制 ” 办 学 模 式 推 动 企 业 培 训 工 作 上 台 阶 。 借 鉴 国 内 成 功 企 业 的 培 训 经 验 , 在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的 高 度 重 视 与 指 导 下 , 于 2006年 下半 年 , 挂 牌 成 立 了 德 汇 企 业 大 学

46、, 引 入 了 “ 大 学 教 育 ” 的 办 学 模 式 来 推 动 公 司 的 培 训 工作 , 使 集 团 的 培 训 工 作 上 了 一 个 全 新 的 平 台 。 为 德 汇 大 学 配 置 了 专 门 的 教 室 和 教 学 器 材 , 制 定 了 德 汇 大 学 运 营 管 理 方 案 ( 初稿 ) , 拟 定 了 培 训 的 整 体 方 案 , 从 培 训 计 划 制 定 、 培 训 课 题 设 计 、 培 训 方 式 选 择 、 培训 实 施 与 效 果 评 估 搭 建 起 一 套 完 整 的 培 训 体 系 框 架 。 下 半 年 试 着 设 计 了 四 个 班 : 中 高

47、 层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培 训 班 、 营 销 队 伍 素 质 提 高 班 、 人力 资 源 从 业 人 员 管 理 培 训 班 、 新 进 员 工 培 训 班 。 每 月 有 四 个 班 的 培 训 计 划 , 计 划 来 自 各 子 ( 分 ) 公 司 的 需 求 , 同 时 结 合 德 汇 集 团 的 年 初 整 体 工 作 规 划 , 分 月 、 季 度 设 计 培 训 计划 , 如 八 、 九 月 份 是 德 汇 集 团 提 升 内 部 管 理 水 平 , 全 面 推 进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的 关 键 时 期 ,见 附 表 2: 目 录培 训 体 系 规 划 原 则培 训 体 系 权 责 划 分培 训 效 果 评 估培 训 类 别培 训 内 容 和 培 训 方 式培 训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实 施培 训 管 理 附 表 /附 件培 训 需 求 调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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