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1179943 上传时间:2021-04-25 格式:PPT 页数:72 大小:4.35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7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 第 4章 增 值 税 的 税 基 税 率 筹 划主 讲 : 周 昌 仕 增 值 税 概 述v是 一 个 国 际 性 税 种 。 Value added Tax,简 称 VATv是 我 国 的 主 体 税 种 , 其 收 入 约 占 税 收 收 入总 额 的 50 , 属 于 流 转 税v中 央 地 方 共 享 税 , 中 央 75%, 省 级 财 政8%, 市 级 财 政 17%, 由 国 税 局 负 责 征 管第 4章 增 值 税 的 税 基 税 率 筹 划 一 、 增 值 税 原 理v计 税 : 购 进 扣 税 法 ; 对 增 加 值 征 税 。 理 论 上 购 进扣 税 法 有 如 下

2、 结 果 : 每 一 个 中 间 环 节 的 税 负 为 0。 增 值 税 本 质 上 是 对 最 终 消 费 者 征 税 。 增 值 税 税 率 表 示 的 是 总 体 税 负 , 而 不 是 环 节 税 负 。 税 务 机 关 征 收 的 增 值 税 税 额 随 着 产 品 的 流 转 而 增 加 。 问 题 : 商 品 流 转 的 中 间 环 节 增 值 税 负 担 果 真 为 0吗 ? 为什 么 ?v征 收 范 围 : 中 范 围v类 型 : 生 产 型 增 值 税 消 费 型 增 值 税v纳 税 人 :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不 同 的 征 管 方 法v

3、征 税 对 象 的 特 殊 规 定 : 混 合 销 售 行 为 和 兼 营 行 为 。 v根 据 应 税 增 值 额 中 是 否 包 含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 增 值 税 可 分 为三 种 类 型 : 生 产 型 、 收 入 型 、 消 费 型v生 产 型 增 值 税 不 利 于 扩 大 投 资 和 扩 大 内 需 。v2004年 9月 14日 , 在 东 北 老 工 业 基 地 部 分 行 业 实 行 增 值税 改 革 试 点 。v2007年 又 在 中 部 26城 市 ( 包 含 武 汉 市 ) 推 行 比 照 东 北 老工 业 基 地 的 增 值 税 改 革 试 点 。v2008年

4、 7月 , 内 蒙 古 东 部 5个 市 ( 盟 ) 和 汶 川 地 震 受 灾 严重 地 区 被 纳 入 增 值 税 转 型 改 革 试 点 。v自 2009年 1月 1日 起 , 在 全 国 推 行 增 值 税 转 型 改 革 。一 、 增 值 税 原 理 -增 值 税 转 型 v转 型 时 机 恰 当 时 : 财 政 减 收 和 刺 激 投 资 是 其 直 接 影 响 。 财 政 收 入 大 幅 度 提 高 且 存 在 盈 余 , 为 转 型 创 造 了 条 件 。 经 济 下 滑 的 局 势 为 增 值 税 转 型 创 造 了 条 件 。v增 值 税 转 型 改 革 的 主 要 内 容

5、 允 许 企 业 抵 扣 新 购 入 设 备 所 含 的 增 值 税 ; 取 消 进 口 设 备免 征 增 值 税 和 外 企 采 购 国 产 设 备 退 税 政 策 ; 小 规 模 纳 税人 征 收 率 调 低 至 3%; 矿 产 品 税 率 恢 复 到 17%。v对 财 政 收 入 的 影 响 2009年 减 少 增 值 税 约 1200亿 元 、 城 建 税 约 60亿 元 、 教育 费 附 加 约 36亿 元 , 增 加 企 业 所 得 税 约 63亿 元 , 相 抵后 将 减 轻 企 业 税 负 共 约 1233亿 元 。 一 、 增 值 税 原 理 -增 值 税 转 型 v增 值

6、税 特 点 : 逐 环 节 道 道 征 税 , 只 对 增 值 额 征 税 , 避 免 了 重 复 征 税 。 税 基 广 阔 , 具 有 征 收 的 普 遍 性 和 连 续 性 。 税 率 档 次 少 , 税 率 简 化 。 实 行 凭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税 款 进 行 抵 扣 的 “ 购 进 扣 税 法 ” ,征 收 管 理 严 格 。v以 上 特 点 反 映 出 增 值 税 具 有 公 平 、 中 性 、 透 明 等 特 点 , 这有 利 于 规 范 税 收 制 度 、 抑 制 偷 漏 税 行 为 , 同 时 也 表 明 增 值税 筹 划 的 空 间 和 弹 性 比 其 他 税 种

7、 要 少 。二 、 增 值 税 特 点 v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划 分, 造 成 纳 税 人 项 目 上 具 有 选 择 性 。v税 率 和 征 收 率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选 择 性 。v中 范 围 的 不 完 全 增 值 税 , 增 值 税 与 营 业 税并 行 征 收 , 混 合 销 售 行 为 和 兼 营 行 为 交 错出 现 , 导 致 征 税 范 围 具 有 选 择 性 。v税 收 优 惠 比 较 多 , 税 收 筹 划 的 诱 因 。三 、 增 值 税 筹 划 要 点 v由 于 增 值 税 筹 划 涉 及 的 内 容 比 较 多 ,

8、本 章 将 先 行 讨 论 缩 小税 基 、 适 用 低 税 率 这 两 个 直 接 与 计 算 相 关 的 基 本 策 略 , 其他 基 本 策 略 , 将 在 第 5章 讨 论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4.2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4.3 增 值 税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低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4.4 基 于 有 效 税 率 的 混 合 销 售 行 为 和 兼 营 行 为 的 筹 划 增 值 税 概 述 第 4章 增 值 税 的 税 基 税 率 筹 划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v增 值 税 应 纳 税 额 为 当 期 销 项

9、税 额 抵 扣 当 期 进 项 税 额后 的 余 额 。v应 纳 增 值 税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销 售 额 适 用 税 率 购 进 额 适 用 税 率v增 值 税 税 基 主 要 是 销 售 额 与 购 进 额 之 差 , 销 售 价 格是 税 基 的 主 要 决 定 因 素 。v无 论 对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还 是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而 言, 销 售 价 格 都 与 应 纳 增 值 税 负 担 直 接 相 关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v销 售 价 格 和 销 项 税 额 的 筹 划 分 解 销 售 额 降 低 销

10、 售 额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实 物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处 理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v条 例 规 定 , 计 算 销 项 税 的 销 售 额 为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或 应 税劳 务 时 向 对 方 收 取 的 全 部 价 款 及 价 外 费 用 。v价 外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向 购 买 方 收 取 的 手 续 费 、 补 贴 、 基 金 、集 资 费 、 返 还 利 润 、 奖 励 费 、 违 约 金 、 滞 纳 金 、 延 期 付 款利 息 、 赔 偿 金 、 代 收 款 项 、 代 垫 款 项 、 包

11、 装 费 、 包 装 物 租金 、 储 备 费 、 优 质 费 、 运 输 装 卸 费 以 及 其 他 各 种 性 质 的 价外 收 费 。v对 于 以 上 价 外 费 用 , 无 论 其 会 计 制 度 如 何 核 算 , 均 应 并 入销 售 额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一 、 分 解 销 售 额 v企 业 可 以 考 虑 将 价 外 费 用 分 解 至 其 他 业 务 核 算 吗 ? Why? 销 项 税 额 按 17 计 算 , 进 项 税 额 少 。v分 解 价 外 费 用 的 方 法 : 对 于 随 同 货 物 销 售 的 包 装

12、物 单 独 处 理 ; 将 加 价 收 入 或 者 价 外 补 贴 与 销 售 额 分 开 收 取 , 并 转 作 其 他不 缴 增 值 税 的 收 入 项 目 等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一 、 分 解 销 售 额 v如 果 销 售 对 象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或 者 消 费 者 , 由 于销 售 对 象 不 需 要 索 取 专 用 发 票 , 也 不 抵 扣 进 项 税额 , 则 可 以 考 虑 将 混 合 销 售 行 为 转 换 为 兼 营 行 为 , 并 将 销 售 价款 降 低 , 部 分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在 其 他 不 缴 增 值税

13、的 业 务 收 入 项 目 核 算 。v这 样 可 以 降 低 企 业 增 值 税 税 额 , 同 时 将 部 分 销 售额 转 化 为 营 业 税 应 税 业 务 , 缴 纳 营 业 税 , 从 总 体上 降 低 流 转 税 税 负 , 达 到 避 税 的 效 果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一 、 分 解 销 售 额 v【 例 】 某 工 业 企 业 某 月 销 售 产 品 共 两 部 分 。 第 一部 分 为 门 市 部 零 售 , 销 售 额 为 30万 元 , 同 时 随 货收 取 包 装 费 2万 元 ; 第 二 部 分 销 售 给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14、 销 售 额 仍 为 30万 元 , 同 时 收 对 方 运 输 费 5万 元。 那 么 该 企 业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为 :( 30 2 30 5) 17% 11.39万 元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一 、 分 解 销 售 额 v将 价 外 费 用 分 解 至 其 他 业 务 核 算 , 避 免 计 入 销 售 收 入。v包 装 费 单 独 处 理 , 缴 营 业 税 : 2 5% 0.1万 元v车 队 独 立 核 算 , 运 输 费 缴 营 业 税 : 5 3% 0.15万 元v则 企 业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为 :( 30 30) 17% 10.2万 元v

15、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减 少 了 1.19万 元 , 增 加 了 营 业 税0.25万 元 , 总 体 流 转 税 减 少 了 0.94万 元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一 、 分 解 销 售 额 v增 值 税 有 非 常 完 善 的 制 度 , 其 上 下 游 交 易 价 格 相 互 牵 制 。降 低 销 售 额 筹 划 空 间 非 常 小 。 主 要 考 虑 : 降 低 视 同 销 售 行为 中 的 销 售 额 , 或 者 及 时 剔 除 不 该 认 定 为 应 税 收 入 的 项 目。 包 括 :销 售 中 支 付 的 回 扣 以 折 扣 的 方 式 合

16、法 化 , 并 冲 减 销 售 收 入 ;对 销 货 退 回 , 应 及 时 取 得 有 关 凭 证 并 作 冲 减 销 售 收 入 的 帐 务 处理 , 以 免 虚 增 收 入 ;商 品 性 货 物 用 于 本 企 业 专 项 工 程 或 福 利 设 施 , 采 取 低 估 价 、 折扣 价 等 方 式 降 低 销 售 额 , 但 要 注 意 掌 握 一 定 的 度 ;将 合 格 商 品 ( 或 产 品 ) 降 为 残 次 品 , 再 用 于 公 关 、 赠 送 、 发 放福 利 等 , 但 也 要 掌 握 定 价 的 尺 度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二 、 降 低

17、 销 售 额 v应 注 意 有 相 当 一 部 分 企 业 在 降 低 销 售 额方 面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逃 税 方 法 : 如 漏 记 收入 、 私 设 小 金 库 、 帐 外 设 帐 , 或 将 收 入隐 匿 于 往 来 帐 户 等 , 不 可 效 仿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二 、 降 低 销 售 额 v现 行 增 值 税 制 度 规 定 , 纳 税 人 采 取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 如 果 销售 额 和 折 扣 额 在 同 一 张 发 票 上 分 别 注 明 , 可 按 折 扣 后 的 销售 额 征 收 增 值 税 ; 如 果 将 折 扣 额

18、另 开 发 票 , 计 征 增 值 税 时均 不 得 从 销 售 额 中 减 除 折 扣 额 。 WHY? 防 止 避 税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v纳 税 人 在 采 取 促 销 手 段 时 , 一 定 要 熟 练 地 掌 握其 税 务 处 理 。v一 般 情 况 下 , 折 扣 和 销 售 同 时 发 生 。 此 时 企 业 须 注 意 折 扣 额 和 销 售 额 的 发 票 处 理。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v许 多 企 业 往 往 以

19、购 货 商 的 年 累 计 购 货 量 来 确 定 销售 折 扣 率 , 折 扣 在 销 售 后 才 确 认 。 销 售 发 生 时 由 于 无 法 确 定 有 无 折 扣 和 折 扣 多 少, 故 无 法 在 销 售 的 发 票 中 体 现 折 扣 额 , 容 易 多缴 税 款 。v这 种 情 况 应 如 何 筹 划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销 售 后 折 扣 v例 : 海 东 家 用 电 器 制 造 公 司 规 定 , 每 台 电 视 机 售 价1000年 购 货 额 800 1000台 (含 1000台 ),

20、折扣 2 ; 1000 1500台 (含 1500台 ), 折 扣 5; 1500 2000台 (含 2000台 ), 折 扣 10 ;2000 2500台 的 (含 2000台 ), 折 扣 12 。 在年 中 , 由 于 不 能 确 定 每 家 购 货 方 应 享 受 的 折 扣 率 ,按 全 额 开 具 发 票 收 取 货 款 。 第 二 年 的 年 初 才 结 算 折扣 总 金 额 , 将 折 扣 额 开 具 红 字 发 票 。 这 样 情 况 不 能冲 减 计 征 增 值 税 的 销 售 额 。v假 定 该 公 司 年 度 内 销 售 给 A商 场 电 视 机 900台 , B商 场

21、 1300台 , C商 场 1800台 , 在 销 售 时 按 原 价 收款 和 开 具 发 票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销 售 后 折 扣 v第 二 年 的 年 初 , 结 算 出 应 给 购 货 方 的 折 扣 总 金 额 。 A商 场 折 扣 额 90 2 1.8( 万 元 ) B商 场 折 扣 额 130 5 6.5( 万 元 ) C商 场 折 扣 额 180 10 18( 万 元 ) 折 扣 总 额 1.8 6.5 18 26.3( 万 元 )v折 扣 款 退 了 ,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也 开 了 ,

22、 但 该 公 司 却 不 能 冲 减 销项 税 额 4.471万 元 (26.3 17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销 售 后 折 扣 v筹 划 方 案 : 可 采 取 预 先 估 计 折 扣 率 的 方 法 。v如 事 先 对 A、 B、 C商 场 分 别 预 先 估 计 折 扣 率 为 5 、 2 、12 , 平 时 按 折 扣 后 价 格 计 销 售 收 入 和 开 具 发 票 。v到 年 底 每 一 客 户 的 销 售 数 量 和 折 扣 率 确 定 后 , 再 稍 作 调 整。 如 果 预 估 的 折 扣 额

23、 偏 低 , 调 整 的 部 分 虽 不 能 再 冲 减 销 售 收 入 , 但 大部 分 折 扣 已 经 在 平 时 的 销 售 中 直 接 冲 减 了 ; 如 果 预 估 的 折 扣 额 偏 高 , 企 业 可 以 采 取 预 收 押 金 等 办 法 预 防 , 在 实际 折 扣 额 确 定 后 再 补 记 销 售 收 入 和 销 项 税 额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三 、 价 格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筹 划 销 售 后 折 扣 v什 么 是 实 物 折 扣 ? 有 哪 些 形 式 ?v实 物 折 扣 的 销 售 方 式 , 其 实 质 是 将 货 物

24、无 偿 赠 送 他 人 的 行 为。v涉 及 的 超 额 税 收 负 担 : 增 值 税 : 赠 送 货 物 应 视 同 销 售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 赠 送 支 出 不 允 许 在 税 前 扣 除 个 人 所 得 税 : 消 费 者 应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或 由 促 销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四 、 实 物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处 理 v 【 案 例 】 2007年 某 纺 织 品 商 场 举 行 元 旦 假 日 促 销 活 动 , 推 出 “ 买 一 赠 一 ”的 方 式 搞 促 销 活 动

25、 三 次 , 通 过 促 销 售 活 动 增 加 销 售 额 35690万 元 , 同 时 赠 送小 商 品 按 销 售 价 计 2910万 元 , 小 商 品 的 不 含 税 购 进 成 本 为 1500万 元 。 v 次 月 纳 税 检 查 , 要 求 :v 补 增 值 税 : 2910/1.17 17% 422.82( 万 元 )v 补 城 建 税 和 附 加 : 42.28( 万 元 )v 赔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2910/(1-20 ) 20%=727.5( 万 元 )v 补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 1500 33% 495( 万 元 ) 注 : 原 税 率v 对 于 促

26、 销 活 动 , 企 业 共 补 各 税 : 1687.6(万 元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四 、 实 物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处 理 v 原 因 : 该 企 业 在 促 销 活 动 中 操 作 不 适 当 。 例 , 凡 购 买 一 套 某 品 牌 西 服便 赠 送 该 品 牌 领 带 一 条 , 其 实 际 售 价 分 别 是 488元 和 68元 ( 含 税 价) 。v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 对 客 户 出 具 的 发 票 是 填 写 西 服 一 套 , 价 格 为 488元, 同 时 以 领 料 单 的 形 式 领 出 领 带 一 条 , 客 户

27、 付 款 488元 。v 账 务 处 理 : 销 售 收 入 417.09元 ( 即 488 1.17) , 增 值 税 销 项 税额 70.91元 。 西 服 和 领 带 的 进 项 税 额 均 抵 扣 。 赠 送 领 带 按 实 际 进 货成 本 予 以 结 转 , 在 “ 经 营 费 用 ” 科 目 核 算 。v 税 务 机 关 纳 税 检 查 时 , 将 上 述 赠 送 的 领 带 价 值 68元 视 同 销 售 , 要 求 补 缴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9.88元 , 同 时 补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28、四 、 实 物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处 理 v筹 划 方 案 一 : 降 低 销 售 价 格 , 实 行 捆 绑 销 售 将 西 服 和 领 带 价 格 分 别 下 调 , 使 它 们 的 销 售 价 格 合 计 数 等 于 488元, 并 一 起 销 售 。v筹 划 方 案 二 : 将 赠 送 的 货 物 作 为 销 售 折 让 即 在 普 通 发 票 上 填 写 西 服 一 套 价 格 488元 , 同 时 填 写 领 带 一 条 , 价格 68元 , 同 时 在 发 票 反 映 折 扣 68元 。v启 示 : 财 务 核 算 流 程 稍 作 调 整 , 税 收 负 担 就 下 降

29、 。v现 实 情 况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四 、 实 物 折 扣 销 售 方 式 的 处 理 v随 着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间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 各 种 促 销 方 式 应 运 而生 。 企 业 在 选 择 促 销 手 段 时 , 一 方 面 应 考 虑 其 市 场 营 销 效果 , 同 时 也 不 能 忽 视 其 税 收 成 本 。v商 业 零 售 企 业 促 销 常 采 用 打 折 销 售 、 实 物 赠 送 销 售 、 加 量不 加 价 销 售 等 让 利 形 式 , 每 种 形 式 的 特 点 、 收 效 各 有 千 秋, 税 收 负 担 也

30、 不 完 全 一 样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五 、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v【 案 例 】 某 商 场 每 销 售 100元 (含 税 价 , 下 同 )的 商 品 其 成 本为 70元 , 商 场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 为 促 销 采 用 以 下 三 种方 式 : 折 扣 销 售 : 商 品 8折 销 售 实 物 赠 送 销 售 : 购 物 满 100元 , 赠 送 20元 购 物 券 , 可 在 商 场消 费 加 量 不 加 价 销 售 : 购 物 满 100元 者 可 再 选 20元 商 品 , 销 售

31、价格 仍 为 100元v假 定 企 业 销 售 100元 的 商 品 , 这 三 种 方 式 下 纳 税 和 利 润 情况 如 下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五 、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 1) 折 扣 销 售v这 种 方 式 下 , 成 本 70元 , 销 售 收 入 80元 。 增 值 税 (80-70)(1 + 17%)17% =1.45(元 ) 毛 利 润 =(80-70)(1 + 17%)=8.55(元 ) 企 业 所 得 税 8.5525% 2.14(元 ) 税 后 净 利 润 8.55 2.14 6.41(元 )(

32、2) 实 物 赠 送 销 售 v 赠 送 20元 购 物 券 ,相 当 于 赠 送 20元 商 品 (成 本 14元 ), 应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且 赠 送 商 品 成 本 不 允 许 在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 赔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20( 1 20%) 20% 5( 元 ) 增 值 税 (100-70)(1 + 17%)17%+(20-14)(1 + 17%) 17%=5.23( 元 ) 毛 利 润 =(100-70)(1 + 17%)-14(1 + 17%) 5=8.67( 元 ) 企 业 所 得 税 (100-70)(1 + 17%)25% 6.41(元 ) 税

33、后 净 利 润 8.67 6.41 2.26( 元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五 、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 3) 加 量 不 加 价 销 售v这 种 让 利 方 式 其 销 售 收 入 没 变 ,但 销 售 成 本 变 为 84元 。 增 值 税 (100-70-14)(1 + 17%)17%=2.32( 元 ) 毛 利 润 = (100-70-14)(1 + 17%)=13.67( 元 ) 企 业 所 得 税 13.6725% 3.42( 元 ) 税 后 净 利 润 13.67 3.42 10.25( 元 )v综 合 以 上

34、三 种 方 案 , 当 属 方 案 三 最 优 , 方 案 一 次 之 , 而 方 案二 则 不 可 取 。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五 、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v启 示 : 促 销 方 式 中 , 应 尽 量 避 免 赠 送 ( 现 金 和 实 物 ) 。WHY? 因 为 加 大 了 增 值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基 , 存 在超 额 税 收 负 担 。v赠 送 行 为 可 以 转 换 为 捆 绑 销 售 行 为 , 也 可 以 转 换 为 打 折销 售 。 由 于 捆 绑 销 售 ( 如 加

35、量 不 加 价 销 售 ) 销 售 量 和 销售 额 额 高 于 打 折 销 售 , 故 一 般 捆 绑 销 售 促 销 效 果 较 好 。4.1 增 值 税 销 售 价 格 的 筹 划 五 、 商 品 流 通 企 业 促 销 经 营 方 式 的 选 择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v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是 一 般 纳 税 人 缩 小 增 值 税 税 基筹 划 的 另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v进 项 税 额 筹 划 , 关 键 在 于 增 大 进 项 税 额 。v购 进 价 格 和 进 项 税 额 的 筹 划 涉 及 到 进 项 税 额 的 企 业

36、购 进 项 目 增 加 购 进 额 的 一 般 策 略 运 输 费 用 支 出 的 税 收 筹 划 争 取 存 货 损 失 进 项 税 额 扣 除 的 税 收 筹 划 v 涉 及 到 进 项 税 额 的 企 业 购 进 项 目 包 括 : 购 进 货 物 按 购 进 价 和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 在 取 得 的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 。 进 口 货 物 按 组 成 计 税 价 格 和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 在 海 关 完 税 凭 证 上 注 明。 从 农 业 生 产 者 手 中 收 购 免 税 农 业 产 品 , 按 购 进 额 依 13%计 算 抵 扣 。 支 付 运 输

37、费 用 依 7%计 算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生 产 企 业 一 般 纳 税 人 购 入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经 营 单 位 销 售 的 免 税 废 旧 物资 , 可 按 照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经 营 单 位 开 具 的 普 通 发 票 上 注 明 的 金 额 ,按 10%计 算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已 于 2009年 取 消 ) 。v 上 述 项 目 中 , 前 2项 管 理 严 格 , 可 以 考 虑 扩 大 抵 扣 范 围 以 增 加 抵 扣 额 。其 他 项 目 则 可 以 考 虑 增 加 购 进 额 以 规 避 增 值 税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38、目 的 筹 划 一 、 涉 及 到 进 项 税 额 的 企 业 购 进 项 目 v 期 末 大 量 采 购 材 料 避 税 。 将 税 收 资 金 用 于 购 货 。 v 优 先 购 进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货 物 或 者 应 税 劳 务 。v 索 取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或 者 海 关 完 税 凭 证 。v 尽 量 采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附 属 零 配 件 ( 新 税 制 下 还 有 必 要 吗 ? ) 。v 收 购 免 税 农 产 品 时 可 以 考 虑 适 当 提 高 收 购 价 格 , 然 后 以 其 他 形 式 获 得 补偿 。v 支 付 运 输 费 用 也 可 以

39、 按 收 购 免 税 农 产 品 的 思 路 考 虑 增 加 购 进 额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二 、 增 加 购 进 额 避 税 的 一 般 策 略 v 某 县 供 销 合 作 社 向 农 民 收 购 黄 花 、 木 耳 120 000元 , 可 以 抵 扣 进 项 税额 为 : 120 000 13% 15 600元 企 业 净 支 出 : 120 000 87% 104 400元v 筹 划 : 企 业 平 时 对 农 民 进 行 一 些 相 关 技 术 培 训 和 指 导 , 则 可 以 合 理 抬 高收 购 价 。 比 如 说 收 购 价 定 为 180

40、000元 , 另 外 企 业 再 向 农 民 收 取 农 业技 术 培 训 指 导 费 52 200元 ( 属 于 营 业 税 免 税 范 围 )v 筹 划 后 企 业 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为 : 180 000 13% 23 400元 收 购 支 出 : 180 000 87% 156 600元 技 术 培 训 收 入 : 52 200元 农 民 净 收 入 增 加 , 供 销 社 净 支 出 不 变 增 值 税 负 担 减 轻 7 800元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二 、 增 加 购 进 额 避 税 的 一 般 策 略 v 计 算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41、 的 运 输 费 用 支 出 应 满 足 一 定 的 条 件 限 制 。v 准 予 扣 除 的 凭 证 不 包 括 纳 税 人 取 得 的 货 运 定 额 发 票 。 v 支 付 铁 路 运 输 费 用 准 予 抵 扣 的 运 费 金 额 范 围 , 仅 限 于 运 输 单 位 开 具 的货 票 上 注 明 的 铁 路 货 物 运 输 运 营 费 用 、 铁 路 建 设 基 金 。 此 外 , 支 付 的其 他 铁 路 运 输 费 用 和 其 他 杂 费 一 律 不 得 予 以 抵 扣 。v 购 买 或 销 售 免 税 货 物 所 发 生 的 运 输 费 用 , 不 得 计 算 进 项 税 额

42、 抵 扣 。v 可 见 , 企 业 要 注 意 运 输 费 用 的 支 出 筹 划 , 避 免 运 输 费 用 不 能 抵 扣 使 企业 遭 受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三 、 运 输 费 用 支 出 的 税 收 筹 划 v存 货 发 生 毁 损 时 , 经 常 面 临 两 种 处 置 方 案 : 报 废 或 者 低 价 甩 卖 。 哪 种 方案 能 将 企 业 的 损 失 降 到 最 低 值 ?v关 于 “报 废 ”从 增 值 税 角 度 分 析 , 报 废 货 物 相 应 的 进 项 税 额 须 转 出 。报 废 货 物 所 得 税 前

43、损 失 为 C1.17。 C报 废 货 物 购 进 成 本 。v关 于 “低 价 甩 卖 ”低 价 甩 卖 有 销 项 税 额 , 尽 管 很 少 , 但 进 项 税 额 可 以 扣 除 。报 废 货 物 所 得 税 前 损 失 为 C P。v很 显 然 , ( C P) (C1.17) v就 是 说 , 低 价 甩 卖 产 生 的 损 失 更 小 一 些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四 、 争 取 存 货 损 失 进 项 税 额 扣 除 的 税 收 筹 划 v【 案 例 】 某 零 售 企 业 年 初 购 进 一 批 价 值 30万 元 的 服 装 , 进项 税 额

44、5.1万 元 。 由 于 款 式 过 时 加 之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霉 烂 ( 在洪 灾 中 浸 水 霉 变 ) 产 生 损 失 。v企 业 有 两 个 处 理 方 案 : 报 废 或 低 价 甩 卖 。v方 案 一 : 报 废进 项 税 额 转 出 : 5.1万 元所 得 税 前 财 产 损 失 : 30 5.1 35.1( 万 元 )抵 减 企 业 所 得 税 : 35.125 8.775( 万 元 )企 业 净 损 失 : 35.1 8.775 26.325( 万 元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四 、 争 取 存 货 损 失 进 项 税 额 扣 除 的 税

45、 收 筹 划 v方 案 二 : 以 1万 元 低 价 甩 卖销 项 税 额 : 117 0.17(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 0.17 5.1 4.93( 万 元 )所 得 税 前 产 生 的 财 产 损 失 : 30 1 29( 万 元 )抵 减 企 业 所 得 税 : 2925 7.25( 万 元 )企 业 的 净 损 失 : 29 7.25 21.75( 万 元 )v可 见 , 方 案 二 “低 价 甩 卖 ”的 损 失 更 小 一 些 。v造 成 此 区 别 的 原 因 : 进 项 税 额 的 抵 扣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四 、 争 取 存 货 损 失

46、进 项 税 额 扣 除 的 税 收 筹 划 v须 注 意 : 报 废 属 于 非 正 常 的 财 产 损 失 , 报 批 和 审 批 手 续 复 杂 。 低 价 甩 卖 属 于 企 业 经 营 过 程 中 损 失 , 执 行 过 程 更 简 单 。 各 项 财 产 损 失 , 应 在 损 失 发 生 当 年 申 报 扣 除 。 非 正 常 损 失 不 再 包 括 自 然 灾 害 损 失 新 制 度 规 定 非 正 常 损 失 是 指 因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被 盗 、 丢 失 、 霉烂 变 质 的 损 失 。 4.2 增 值 税 购 进 项 目 的 筹 划 四 、 争 取 存 货 损 失

47、进 项 税 额 扣 除 的 税 收 筹 划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v本 节 按 不 同 的 纳 税 人 分 别 讨 论 适 用 低 税 率 ( 征 收 率 ) 策 略。v本 节 还 将 基 于 有 效 税 率 讨 论 一 般 纳 税 人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以及 营 业 税 纳 税 人 的 转 换 。 v关 于 有 效 税 率 两 类 纳 税 人 的 税 收 负 担 不 一 样 且 具 有 转 换 性 , 关 键 取 决 于“ 有 效 税 率 ” 。 增 值 税 与 营 业 税 的 税 负 孰 轻 孰 重 其 实 质 也 取 决 于 “ 有 效 税 率

48、 ”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v本 节 内 容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策 略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策 略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税 收 差 别 待 遇 改 变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策 略 增 值 税 计 税 方 法 的 选 择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筹 划 商 品 经 营 多 种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选 择 v 我 国 现 行 增 值 税 税 率 有 三 档 : 17%、 13%、 零 税 率 。v 零 税 率 仅

49、 限 于 出 口 , 税 收 筹 划 空 间 不 大 , 但 纳 税 人 可 以 在 17%、 13%两 档 税 率 间 作 出 取 舍 。v 筹 划 原 则 : 争 取 “ 高 进 低 出 ” 政 策 。v 例 如 农 用 车 依 13%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 而 其 耗 用 的 材 料 按 17%的 税率 计 算 进 项 税 额 。 这 样 其 增 值 税 负 担 也 就 较 低 。v 应 注 意 这 种 方 法 只 适 用 于 特 定 的 产 品 和 经 营 范 围 。v 另 外 , 兼 营 不 同 税 率 产 品 , 一 定 要 分 别 核 算 , 杜 绝 从 高 适

50、用 税 率 的 情 况发 生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一 、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税 率 策 略 v有 关 政 策 已 经 调 整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征 收 率 调 整 为 3%。 但以 前 的 筹 划 方 法 给 我 们 的 筹 划 思 想 ?v调 整 前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征 收 率 是 根 据 行 业 属 性 来 确 定 的。 商 业 4%, 工 业 6%。v“ 商 业 企 业 ” 是 指 从 事 货 物 批 发 或 零 售 为 主 , 并 兼 营 货 物生 产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的 企 业 或 企 业 性 单 位

51、。 v“ 为 主 ” , 是 指 该 项 行 为 的 销 售 额 占 各 项 应 征 增 值 税 行 为的 销 售 额 合 计 的 比 重 在 50%以 上 , 也 不 论 是 传 统 意 义 上的 工 业 、 商 业 或 其 他 类 型 的 企 业 。v在 具 体 操 作 上 , 就 是 要 尽 量 提 高 批 发 或 零 售 货 物 销 售 额 占其 各 项 应 征 增 值 税 行 为 的 销 售 额 合 计 的 比 重 , 使 该 比 重 超过 50%, 这 样 就 可 以 采 用 4%的 低 征 收 率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二 、 小 规 模 纳

52、 税 人 的 征 收 率 策 略 v主 要 区 别 是 增 值 税 计 算 方 法 和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使 用 。 一 般 纳 税 人 采 用 购 进 扣 税 法 计 税 , 可 以 购 买 、 开 具 、 索 取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按 简 易 办 法 计 税 , 不 得 使 用 专 用 发 票 , 或 申请 由 主 管 国 家 税 务 机 关 按 征 收 率 代 开 。v上 述 区 别 使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处 于 不 利 的地 位 。 这 是 一 种 税 收 歧 视 。 4

53、.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三 、 两 类 纳 税 人 的 差 别 待 遇 v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一 般 纳 税 人 身 份 对 于 拓 展 业 务 和 减 轻 增 值税 负 担 非 常 有 用 。 这 样 的 企 业 要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争 取 一 般 纳税 人 资 格 。v一 般 纳 税 人 认 定 标 准 : 原 则 标 准 和 数 量 标 准 。 其 中 认 定 主要 基 于 数 量 标 准 。v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可 以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获 得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 合 并 年 底 突 击 销 售 增 加 销 售 额 接

54、 受 兼 并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四 、 改 变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身 份 策 略 v2009年 对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标 准 进 行 了 调 整 50万 元 、 80万 元 标 准v超 过 小 规 模 标 准 应 及 时 申 请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纳 税 人 销 售 额 超 过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标 准 , 未 申 请 办 理 一 般 纳 税 人认 定 手 续 的 应 按 销 售 额 依 照 增 值 税 税 率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 不 得 抵扣 进 项 税 额 , 也 不 得 使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v应

55、对 新 政 执 行 后 应 税 销 售 额 超 过 新 标 准 的 , 必 须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一 般 纳税 人 资 格 认 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会 计 核 算 健 全 , 能 够 提 供 准 确 税 务 资 料 的 , 可 以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资 格 认 定 。 ”因 此 , 即 使 应 税 销 售 额 未 超 过 新 标 准 , 也 可 以 申请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四 、 改 变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身 份 策 略 v 我 国 现 行 增 值 税 制 度 将

56、 纳 税 人 划 分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两 类纳 税 人 实 行 不 同 的 税 款 计 算 和 征 收 管 理 方 法 , 其 税 收 负 担 状 况 存 在 差 异。v 企 业 在 注 册 登 记 时 应 充 分 认 识 到 这 个 差 别 , 选 择 适 合 于 自 己 的 增 值 税 纳税 人 身 份 。v 人 们 通 常 认 为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税 收 负 担 重 于 一 般 纳 税 人 , 但 实 际 上 并不 一 定 如 此 。 这 主 要 取 决 于 有 效 税 率 。 一 般 而 言 , 对 于 进 项 税 额 较 多 的

57、纳 税 人 , 作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其 税 收 负担 较 轻 ; 对 于 进 项 税 额 很 少 甚 至 没 有 进 项 税 额 的 纳 税 人 , 作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其 税 收 负 担 会 较 轻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五 、 增 值 税 计 税 方 法 的 选 择 v对 于 工 业 企 业 ( 原 政 策 ) 当 销 售 毛 利 润 率 高 于 35.29 时 , 企 业 选 择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身 份 税 负轻 一 些 ; 反 之 , 则 选 择 一 般 纳 税 人 身 份 税 负 轻 一 些 。v对 于 商 品 流 通 企

58、 业 ( 原 政 策 ) 税 负 平 衡 点 为 毛 利 润 率 23.53%v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新 的 征 收 率 标 准 3%, 则 税 负 平 衡 点 为 毛 利 润 率 17.65% 令 ( B A) 17% B 3% 解 得 : ( B A) B 17.65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五 、 增 值 税 计 税 方 法 的 选 择 v这 样 , 企 业 在 设 立 时 , 纳 税 人 便 可 以 根 据 所 经 营 货 物 的 整 体增 值 率 水 平 , 选 择 不 同 的 纳 税 人 身 份 。 此 外 还 考 虑 : 企 业 的 销 售 对

59、象 ; 规 模 、 信 誉 、 可 抵 扣 的 税 额 等 因 素 v【 案 例 】 东 风 粮 食 加 工 厂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选 择 。 P125v为 什 么 东 风 粮 食 加 工 厂 改 变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可 以 减 轻 增 值税 负 担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五 、 增 值 税 计 税 方 法 的 选 择 v如 果 总 公 司 或 集 团 公 司 在 增 值 税 方 面 不 能 统 一 纳 税 , 那 么 须注 意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v分 支 机 构 的 增 值 税 须 独 立

60、缴 纳 。 对 此 企 业 要 有 清 醒 的 认 识 ,否 则 就 会 受 到 税 务 机 关 的 制 裁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六 、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筹 划 v 【 案 例 】 清 泉 啤 酒 厂 在 某 年 初 为 扩 大 啤 酒 销 量 , 在 本 省 其 他 县 市 设 立 了五 个 经 销 处 , 该 厂 和 各 经 销 处 签 订 了 啤 酒 经 销 协 议 ,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经 销 处 销 售 价 不 得 低 于 本 厂 统 一 确 定 的 销 售 价 格 。 啤 酒 厂 按 经 销 处 销

61、 售 额 的 4%付 给 销 售 费 用 。 经 销 处 实 行 自 负 盈 亏 。 经 销 处 为 本 厂 内 部 销 售 部 门 , 不 存 在 税 收 负 担 。v 当 年 各 经 销 处 实 际 销 售 收 入 额 (含 税 )600万 元 , 共 收 取 啤 酒 厂 费 用 24万 元 。 啤 酒 厂 总 共 销 售 收 入 额 (含 税 )1000万 元 (含 600万 元 )。 啤 酒 厂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102万 元 , 共 缴 纳 增 值 税 额 : v 1000 ( 1+17 ) 17% 102 43.30( 万 元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62、 率 的 筹 划 六 、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筹 划 v次 年 当 地 国 税 部 门 进 行 纳 税 检 查 , 对 经 销 处 行 为 确 定 为 销 售, 决 定 对 其 按 商 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补 缴 增 值 税 :v600 (1+4 ) 4%=23.07( 万 元 )v此 外 , 还 对 该 厂 课 征 税 收 滞 纳 金 和 罚 金 。v要 讨 论 的 问 题 : 如 果 事 先 将 经 销 处 作 为 独 立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缴 税 可 以 避 免 哪 些 损 失 ? 经 销 处 在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和 一 般 纳

63、税 人 身 份 之 间 , 应 作 何 取 舍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六 、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筹 划 ( 一 ) 事 先 作 为 独 立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可 以 避 免 损 失v 可 以 避 免 两 方 面 的 损 失 : 一 是 可 避 免 对 经 销 处 的 税 收 滞 纳 金 和 罚 金 损 失 ; 二 是 可 以 减 少 啤 酒 厂 的 销 售 总 额 24万 元 , 从 而 减 少 增 值 税 税 额 3.487万 元 。 24 ( 1+17 ) 17% 3.487( 二 ) 经 销 处 应 争 取

64、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v 首 先 , 经 销 处 完 全 有 条 件 选 择 一 般 纳 税 人 身 份 。 统 一 核 算 的 总 机 构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其 分 支 机 构 未 达 销 售 额 标 准 的 可 认 定 为 一 般纳 税 人 。 v 其 次 , 作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税 收 负 担 会 更 轻 。 其 经 营 的 毛 利 率 为 4%。 如 果 经 销 处 主 动 选 择 一 般 纳 税 人 身 份 , 且 其 当 年 还 发 生 运 货 费 用 7万 元 , 则 经销 处 应 纳 增 值 税 额 : 24 (1+17 ) 17 7 7% 2.997

65、( 万 元 ) 增 值 税 负 由 原 来 的 23.07万 元 下 降 到 2.997万 元 。 v 本 例 中 分 支 机 构 对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选 择 , 适 合 所 有 的 企 业 吗 ?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六 、 分 支 机 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筹 划 v中 范 围 不 完 全 的 增 值 税 模 式 下 , 某 些 商 品 经 营 中 的 纳 税 方式 可 能 会 有 多 种 选 择 , 企 业 应 注 意 理 性 的 选 择 。v“有 效 税 率 ”依 然 是 纳 税 人 身 份 选 择 的 依 据

66、。 4.3 适 用 低 税 率 和 征 收 率 的 筹 划 七 、 商 品 经 营 多 种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选 择 v 手 机 销 售 商 “ 身 份 ” 不 同 , 导 致 税 负 有 轻 有 重 , 由 此 对 手 机 销 售 价 格 产 生影 响 。v 在 手 机 销 售 中 形 成 了 三 种 不 同 的 纳 税 身 份 : 缴 纳 营 业 税 的 电 讯 运 营 商 ,营 业 税 3%。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商 业 企 业 , 增 值 税 17%。 属 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的 商 业 企 业 ,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4%。v 这 三 种 纳 税 身 份 的 手 机 经 销 商 税 收 负 担 有 什 么 区 别 ? 手 机 经 销 商 应 如 何 筹划 ?v 三 种 销 售 商 的 税 负 比 较 如 下 : 电 讯 运 营 商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税 负 比 较 。 3%: 3.85% 电 讯 运 营 商 和 一 般 纳 税 人 税 负 比 较 。 税 负 平 衡 点 , 毛 利 率 17.65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