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

上传人:ba****u6 文档编号:211069226 上传时间:2023-05-1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0.6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资源描述:

《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1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五金店公司章程最新版钦州市瓦哈洛轴承机电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 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 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 公司名称:钦州市瓦哈洛轴承机电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钦州市金湾东大街99号北部湾 国际建材商贸城5幢145、146。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

2、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五 金交电、橡胶制品、起重工具、焊接材料、电器开关、五金工具、保温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验发业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须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赵新山股东以货币出资的,50100%币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 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 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额,股东缴纳岀资计划如下:东名称新山缴纳出

3、资额(万元)50出资方式出资比 例()出资时间1002015年12月25日前第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1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1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 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公司股东:*,身份证号:* 第九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釆取 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 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 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 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 资;(三)(四)(五)

5、(六)(七)=1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1(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 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 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6、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 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 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 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7、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有关改善公司监督管理水平的提案; 第十四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三)(二)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五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行期满未逾

8、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 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十八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二)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

9、其他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 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 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 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 度。公

10、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 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 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 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

11、途径不能解决 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二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二)(三)(四)(五)(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 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 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 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 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 东会确认。工的

12、工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所欠税款,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 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 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 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13、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 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 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条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 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 法律、法规

14、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 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 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内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 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 准。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章):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