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监测指标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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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第 一 节 外 债 统 计 的 概 念 和 作 用 第 二 节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指 标 体 系 及 其 分 析 第 五 章 外 债 监 测 指 标 理 论 体 系 回 总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第 一 节 外 债 统 计 的 概 念 和 作 用 一 . 外 债 统 计 的 概 念 外 债 是 指 中 国 境 内 的 机 关 、 团 体 、 企 业 、 事 业 单位 、 金 融 机 构 或 其 他 机 构 对 中 国 境 外 的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外 国 政 府 、 金 融 机 构 、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用 外 国

2、 货 币 承担 的 具 有 契 约 性 偿 还 义 务 的 全 部 债 务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国 外 银 行 、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和 银 团 组 织 的 贷 款 向 我 出 口 商 品 国 家 的 买 方 信 贷 外 国 企 业 和 个 人 贷 款 对 外 发 行 外 币 债 券 国 际 金 融 租 赁 业 务 中 我 方 应 付 的 设 备 资 金 国 外 商 品 出 口 商 的 商 品 贷 款 补 偿 贸 易 中 直 接 以 现 汇 偿 还

3、的 债 务 其 他 形 式 的 对 外 债 务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二 .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的 作 用 ( 1) 明 确 外 债 统 计 的 概 念 , 把 握 其 特 征 , 以 便 提 供 可 靠 和 科学 的 外 债 统 计 数 据 。 它 是 对 外 债 实 施 有 效 管 理 的 基 础 。 ( 2) 建 立 科 学 而 有 效 的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指 标 体 系 , 从 量 上 分 析外 债 的 总 量 、 外 债 的 使 用 及 其 投 向 、 外 债 的 结 构 、 外 债 的 偿 还 能力 、 外 债 对 国

4、 民 经 济 的 影 响 、 外 债 的 适 度 规 模 和 外 债 的 经 济 效 益 ,以 便 为 研 究 、 分 析 我 国 的 外 债 问 题 以 及 编 制 科 学 的 利 用 外 债 计 划提 供 可 靠 的 依 据 。 ( 3) 为 政 府 监 测 我 国 外 债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提 供 准 确 的 数 字 依 据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三 .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和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的 异 同 ( 一 )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与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和 外 债 监 测

5、统 计 的 异 同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与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和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之 间 具 有 必然 的 内 在 联 系 。 它 们 的 区 别 主 要 在 于 :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只 记 录 在 报 告 期 内 新发 生 的 债 务 , 并 不 反 映 累 计 结 存 的 债 务 , 而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和 外债 监 测 统 计 不 仅 反 映 报 告 期 内 新 发 生 的 债 务 , 而 且 还 反 映 报 告期 末 累 计 结 存 的 债 务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二 ) 利 用 外 资 统

6、计 与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的 区 别 ( 1)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不 包 括 通 过 中 国 银 行 办 理 的 延期 付 款 , 而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则 把 这 一 项 包 括 在 其 统 计 范 围内 。 ( 2)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不 包 括 已 在 境 外 注 册 的 驻 外 机构 调 入 境 内 并 需 境 内 机 构 实 际 偿 还 的 借 款 , 而 外 债 监 测统 计 则 把 这 一 项 包 括 在 其 统 计 范 围 内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3) 在 补 偿 贸 易 中 , 外 商 作 价 提 供 并 要 求 我 方 用 产

7、 品 和现 汇 偿 还 的 设 备 原 材 料 等 , 在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中 只 包 括 其 中 用现 汇 偿 还 的 部 分 , 而 在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中 全 部 作 为 债 务 统 计 。 ( 4)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不 包 括 来 料 加 工 、 加 工 装 配 、 外 商 作价 提 供 的 由 我 方 用 工 缴 费 偿 还 的 设 备 等 , 而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则全 部 作 为 债 务 统 计 。 ( 5) 三 资 企 业 的 借 款 , 在 利 用 外 资 统 计 中 , 将 投 资 协 议以 内 的 借 款 视 作 为 直 接 投 资 , 不

8、作 债 务 统 计 , 而 在 外 债 监 测统 计 中 , 将 三 资 企 业 向 外 方 母 公 司 的 借 款 和 外 方 投 资 股 本 中 ,由 中 方 担 保 并 实 际 履 行 偿 还 义 务 的 借 款 , 都 做 外 债 统 计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三 ) 外 商 直 接 投 资 ( FDI) 与 外 债 的 区 别 外 债 与 外 资 既 有 联 系 又 有 区 别 。 它 作 为 外 资 的 一 部 分 ,与 直 接 投 资 又 有 本 质 的 区 别 。 直 接 投 资 是 以 利 润 分 配 形式 偿 还 , 并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间 双

9、 方 共 担 经 营 风 险 , 外 债 则由 举 债 国 使 用 并 按 规 定 的 期 限 归 还 本 金 和 支 付 利 息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第 二 节 外 债 监 测 统 计 指 标 体 系 及 其 分 析 外 债 的 适 度 规 模 包 括 以 下 三 方 面 的 因 素 : ( 1) 外 债 与 经 济 结 构 的 协 调 和 经 济 增 长 ; ( 2) 外 债 的 直 接 效 益 和 间 接 效 益 以 及 整 体 效 益 和 微观 效 益 ; ( 3) 外 债 偿 还 问 题 。 因 此 , 衡 量 外 债 适 度 规 模 的 统 计 指 标 应 围

10、绕 上 述 三方 面 的 因 素 , 并 建 立 起 一 套 完 整 的 指 标 体 系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一 . 外 债 总 量 指 标 ( 一 ) 外 债 总 额 外 债 总 额 是 各 类 外 债 的 总 和 , 即 一 国 居 民 对 非 居 民 的 全 部 负 债 。它 表 明 一 国 举 外 债 的 规 模 和 水 平 。 这 个 指 标 是 从 事 外 债 适 度 规 模 分 析的 基 础 指 标 。 ( 二 ) 外 债 净 额 外 债 净 额 是 外 债 总 额 减 去 海 外 资 产 后 的 余 额 。 海 外 资 产

11、 是 一 国 居民 对 非 居 民 的 债 权 总 额 。 ( 三 )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二 、 外 债 使 用 效 益 指 标 ( 一 ) 经 济 负 债 率 经 济 负 债 率 EDT/GDP 外 债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通 常 , 经 济 负 债 率 是 衡 量 一 个 国 家 的 生 产 量 对 外 债 的 承 担 能 力 。 经 济 负 债 率 高 低 的 经 济 含 义 有 以 下 四 种 情 况 : ( 1) 当 债 务 国 作 为 不 成 熟 的 债 务 人 时 , 由 于 外 资 流 入

12、的 各 种 经 济 效 应 尚 未 发 现 出 来 , 经 济 负 债 率 就 比 较 高 ; ( 2) 外 资 流 入 量 极 小 , 说 明 该 指 标 的 分 子 数 值 极 小 , 因 此 经 济 负 债 率就 低 ; ( 3) 外 资 流 入 量 大 , 利 用 效 率 高 , 经 济 负 债 率 就 低 ; ( 4) 外 资 流 入 量 较 大 , 但 利 用 效 率 低 , 经 济 负 债 率 就 高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二 ) 债 务 利 用 系 数 债 务 利 用 系 数 EDTR/GDPR 外 债 增 长 速 度

13、/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速 度 债 务 利 用 系 数 1时 , 外 债 与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以 相 同 的 速 度 增 长 ; 债 务 利 用 系 数 1时 , 外 债 增 长 速 度 高 于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增 长 速 度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三 ) 债 务 率 借 债 率 EDT/XG 外 债 余 额 /商 品 出 口 和 劳 务 创 汇 收 入 即 外 债 占 商 品 出 口 和 劳 务 创 汇 收 入 的 比 率 。 借 债 率 是 一 个 很 好 的 衡 量 外 债 利 用 效 率 的 指 标

14、 , 它 从 一 个侧 面 揭 示 了 外 债 的 利 用 效 果 。 借 债 率 越 低 说 明 外 债 的 利 用 效 率越 高 。 该 指 标 同 时 也 表 明 了 一 国 外 债 规 模 与 出 口 创 汇 收 入 能 力之 间 的 制 约 关 系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四 ) 债 务 创 汇 系 数 债 务 创 汇 系 数 =EDTR/XGSR 外 债 增 长 速 度 /商 品 出 口 和 劳 务 创 汇 收 入 增 长 速 度( 1) 债 务 创 汇 系 数 =1时 , 外 债 增 长 速 度 与 商 品 出 口 和 劳

15、务 创 汇 收 入 的 增 长 速 度 相 同 ;( 2) 债 务 创 汇 系 数 1时 , 外 债 增 长 速 度 高 于 商 品 出 口 和 劳 务 创 汇 收 入 的 增 长 速 度 , 说 明 外 债 用 于 出 口 行 业 的 投 资 低 或 效 益 差 , 同 时 也 预 示 偿 债 的 困 难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三 、 外 债 结 构 指 标 ( 一 ) 外 债 结 构 分 析 外 债 的 结 构 可 以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来 划 分 :( 1) 从 贷 放 者 主 体 来 划 分 可 分 为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16、 和 政 府 机 构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以 及 商 业 性 贷 款 等 等 ;( 2) 从 借 款 者 的 利 益 出 发 可 以 分 为 政 府 优 惠 贷 款 和 私 人 贷 款 ;( 3) 从 外 债 的 时 间 长 短 可 分 为 长 期 债 务 和 短 期 债 务 ;( 4) 从 利 率 的 结 算 方 式 可 分 为 固 定 利 率 债 务 和 浮 动 利 率 债 务 ;( 5) 从 债 务 的 币 种 可 分 为 美 元 外 债 、 日 元 外 债 和 欧 元 外 债 等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债 务

17、结 构 有 债 务 来 源 结 构 、 利 率 结 构 和 币 种 结 构 以 及 期 限 结 构 之 分 ,因 此 , 有 必 要 对 各 种 类 型 的 债 务 结 构 进 行 分 析 。 1. 债 务 来 源 结 构 分 析 外 国 资 金 的 流 入 方 式 中 , 对 外 借 款 、 发 行 债 券 、 补 偿 贸 易 和 国 际 租 赁等 四 种 方 式 都 会 形 成 一 国 的 债 务 。 这 四 种 方 式 的 贷 款 各 自 都 有 其 优 缺 点 ,因 此 必 须 分 析 债 务 来 源 结 构 是 否 合 理 。 2. 外 债 的 利 率 结 构 分 析 外 债 的 利

18、 率 结 构 是 指 外 债 中 以 固 定 利 率 和 浮 动 利 率 计 算 的 债 务 之 间 的比 例 关 系 。 按 照 国 际 上 的 经 验 , 一 个 合 理 的 债 务 结 构 , 通 常 是 以 浮 动 利 率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重 约 在 20% 30 左 右 为 宜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3.外 债 的 币 种 结 构 分 析 外 债 的 币 种 结 构 是 指 外 债 以 哪 些 外 币 表 示 的 , 以 各 不 相 同 的 外 币 表示 的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例 关 系 。 总 债 务

19、 中 的 货 币 结 构 应 该 是 可 以 利 用 汇 率的 反 方 向 变 动 来 抵 消 风 险 , 可 以 通 过 使 外 债 结 构 与 出 口 创 汇 币 种 结 构 一 致以 使 总 体 债 务 与 汇 率 变 动 隔 离 开 来 , 可 以 增 加 收 益 和 降 低 成 本 的 结 构 。 4.外 债 的 期 限 结 构 分 析 外 债 的 期 限 结 构 就 是 外 债 的 长 短 期 结 构 , 是 指 长 短 期 外 债 占 外 债 总 额的 比 重 。 理 想 的 债 务 结 构 应 该 是 长 期 外 债 比 例 大 些 , 而 短 期 外 债 比 例 小些 , 这

20、 样 可 以 减 少 债 务 风 险 的 影 响 , 易 于 清 偿 。 短 期 外 债 所 占 比 例 越 大 , 发 生 债 务 危 机 的 可 能 性 就 越 大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二 ) 外 债 结 构 指 标 体 系 1.商 业 贷 款 占 总 外 债 的 比 重 , 即 COM/EDT 商 业 贷 款 /外 债 总 额 COM/EDT越 大 , 外 债 成 本 越 高 , 偿 债 就 越 困 难 。 2.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COMR/NCOMR =商 业 贷 款 增 长 速 度 /非 商 业 贷 款 增 长 速 度 外 债

21、条 件 系 数 =1, 债 务 条 件 不 变 ;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1, 表 示 商 业 贷 款 增 长 速 度 快 于 非 商 业 贷 款 的 增 长 速 度 ,举 债 成 本 增 加 , 债 务 条 件 恶 化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3.可 变 利 率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重 VAR/EDT=可 变 利 率 债 务 /总 债 务若 可 变 利 率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重 上 升 , 则 表 明 多 项 债 务 指 标 的 恶 化 。 4.可 变 利 率 贷 款 增 长 率 /固 定 利 率 贷 款 增 长

22、 率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VARR/FIXR它 是 一 个 系 数 指 标 也 可 称 为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 a. 该 系 数 1, 外 债 条 件 没 有 任 何 变 化 ; b. 该 系 数 1, 说 明 外 债 条 件 恶 化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5.短 期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重 STD/EDT=短 期 债 务 /总 债 务 短 期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 比 重 越 大 , 外 债 平 均 偿 还 期 越 短 , 举 债 成 本 越 大 , 债务 国 越 发 面 临 国 际 商 业 银 行 撤 退

23、 资 金 的 威 胁 。 一 般 而 言 , 短 期 债 务 占 总 债 务 的比 重 以 20% 30 为 宜 。 6.短 期 债 务 增 长 率 /长 期 债 务 增 长 率 短 期 债 务 增 长 率 /长 期 债 务 增 长 率 STDR/LTDR 它 是 一 个 系 数 指 标 , 也 可 称 为 外 债 条 件 系 数 。 a. 该 系 数 = 1, 债 务 平 均 偿 还 期 不 变 ; b. 该 系 数 1, 平 均 偿 还 期 缩 短 , 外 债 条 件 恶 化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四 . 外 债 偿 还 能 力 指 标

24、 ( 一 ) 负 债 率 :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 即 本 期 外 债 还本 付 息 额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TDS/GDP。 按 国 际 惯 例 , 负 债 率 小 于 20%一 般 来 说 是 “ 安 全 ” 的 , 大 于 20%可 能会 出 现 问 题 。 常 见 的 其 他 负 债 率 指 标 有 : ( 1) 外 债 与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之 比 。 外 债 包 括 已 拨 付 的 和 未 清 偿 的 年 末 总余 额 。 ( 不 得 高 于 45%, 以 35% 40%为 宜 ) ( 2) 外 债 与 出 口 之 比

25、( 在 100%以 内 为 宜 ) ( 3) 利 息 支 付 与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之 比 ( 在 3%以 内 为 宜 , 最 多 也 不 宜 超 过 3%)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二 ) 偿 债 能 力 总 量 系 数偿 债 能 力 总 量 系 数 本 期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增 长 速 度 /本 期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速 度 TDSR/GDPR a. 该 系 数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不 变 ; b. 该 系 数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降 低 。 ( 三 ) 偿 债 率偿 债 率 本

26、期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 短 期 债 务 ) /商 品 劳 务 出 口 收 汇 额 =TDS/XGS 往 往 把 20%的 偿 债 率 作 为 考 虑 借 款 的 警 戒 线 。 我 国 的 偿 债 新 水 平 应 在 15%以 内 为 宜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四 ) 偿 债 能 力 转 换 系 数偿 债 能 力 转 换 系 数 =本 期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增 长 率 /商 品 劳 务 出 口 收 汇 额 增 长 率 = TDSR/XGSR该 指 标 的 目 的 在 于 考 察 今 后 各 期 还 本 付 息 额

27、的 变 动 速 度 与商 品 劳 务 出 口 收 汇 额 的 变 动 速 度 的 关 系 , 从 而 对 今 后 各 期的 偿 债 能 力 作 出 预 测 。 该 系 数 =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不 变 , 该 系 数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降 低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负 债 率 和 偿 债 率 的 缺 点 主 要 有 : 第 一 , 这 两 种 指 标 所 显 示 的 是 过 去 已 发 生 的 情 况 , 并 不 包 括 未 来 形势 的 发 展 , 也 没 有 考 虑 到 经 济 中 的 各 种 其 他 变

28、 量 。 第 二 , 以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为 基 础 的 负 债 率 和 以 出 口 收 益 为 基 础 的 偿 债率 并 没 有 考 虑 到 国 家 进 口 商 品 和 劳 务 输 入 的 因 素 , 没 有 考 虑 到 国 内 经 济结 构 变 动 的 因 素 , 也 没 有 包 括 国 家 储 备 状 况 。 第 三 , 从 最 近 一 些 国 家 发 生 的 债 务 危 机 可 以 看 出 能 否 有 效 、 持 续 地借 入 外 债 , 也 是 影 响 债 务 偿 还 问 题 的 因 素 之 一 。 第 四 , 这 两 种 指 标 都 属 于 衡 量 外 债 的 流 量 性

29、指 标 , 而 没 有 把 使 用 外债 投 资 效 益 这 个 根 本 性 的 问 题 考 虑 在 内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五 ) 利 息 负 担 率利 息 负 担 率 年 利 息 支 付 额 /年 出 口 商 品 劳 务 收 入 INT/XGS 利 息 负 担 率 越 低 , 债 务 负 担 越 轻 , 偿 债 能 力 也 就 较 强 。 利 息 负 担 率 也 称 为以 举 债 成 本 衡 量 的 资 源 转 换 指 标 。 ( 六 ) 以 举 债 成 本 衡 量 的 资 源 转 换 系 数以 举 债 成 本 衡 量 的 资 源

30、 转 换 系 数 年 利 息 支 付 额 增 长 速 度 /年 出 口 商 品 劳 务 收 入 增 长 速 度 INTR/XGSR 该 系 数 = 1, 偿 债 能 力 保 持 不 变 ; 该 系 数 1, 偿 债 能 力 降 低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七 ) 国 际 储 备 与 债 务 的 比 率 国 际 储 备 /债 务 REV/EDT 国 际 储 备 与 债 务 的 比 率 所 反 映 的 是 , 当 一 国 偿 还 外 债 的 其 他 支 付手 段 不 足 时 , 可 动 用 国 际 储 备 资 产 来 偿 还 外 债 。 该

31、比 率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 该 比 率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很 强 。 国 际 储 备 与 债 务 的 比 率 也 可 以 把 国 际 储 备 与 每 月 商 品 劳 务 进 口 支出 额 对 比 。 该 指 标 即 所 谓 的 国 际 储 备 足 以 支 付 出 口 额 的 月 数 。 按 国 际惯 例 , 一 国 国 际 储 备 以 能 支 付 三 个 月 的 平 均 进 口 额 为 宜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 八 ) 储 备 偿 债 能 力 系 数储 备 偿 债 能 力 系 数 国 际 储 备

32、 增 长 速 度 /外 债 还 本 付 息 额 增 长 速 度 REVR/TDSR 该 指 标 = 1, 则 说 明 偿 债 能 力 保 持 不 变 ; 该 指 标 1, 则 表 明 偿 债 能 力 提 高 。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中 国 外 债 数 据 公 布负 债 率 在 国 际 标 准 安 全 线 内 本 报 讯 ( 记 者 谈 璎 )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昨 天 公 布 了 中 国 外 债 数 据 ,债 务 情 况 处 于 安 全 线 内 。 截 至 2010年 末 , 我 国 外 债 余 额 为 5489.38亿 美 元(

33、不 包 括 香 港 特 区 、 澳 门 特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对 外 负 债 ) 。 其 中 , 登 记 外 债余 额 为 3377.38亿 美 元 , 贸 易 信 贷 余 额 为 2112亿 美 元 。 中 长 期 外 债 : 31.56% 从 债 务 期 限 看 , 中 长 期 外 债 ( 剩 余 期 限 ) 余 额 为 1732.43亿 美 元 , 占外 债 余 额 的 31.56%; 短 期 外 债 ( 剩 余 期 限 ) 余 额 为 3756.95亿 美 元 , 占 外债 余 额 的 68.44%。 从 债 务 构 成 情 况 看 , 2010年 末 短 期 外 债 ( 剩 余

34、 期 限 ) 余 额 中 , 贸 易信 贷 占 56.22%, 贸 易 融 资 ( 如 银 行 为 进 出 口 贸 易 提 供 的 信 贷 支 持 ) 占21.74%, 主 要 与 我 国 近 年 来 对 外 贸 易 的 迅 猛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 由 于 贸 易 信贷 及 贸 易 融 资 有 真 实 的 进 出 口 贸 易 交 易 为 背 景 , 不 会 额 外 增 加 外 债 风 险 。 国 际 商 业 贷 款 : 79.98% 从 债 务 人 类 型 看 , 登 记 外 债 余 额 中 , 中 资 金 融 机 构 债 务 余 额 为1353.33亿 美 元 , 占 40.07%;

35、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债 务 余 额 为 1095.76亿 美 元 ,占 32.44%; 外 资 金 融 机 构 债 务 余 额 为 481.44亿 美 元 , 占 14.26%; 国 务 院部 委 借 入 的 主 权 债 务 余 额 为 387.94亿 美 元 , 占 11.49%; 中 资 企 业 债 务 余额 为 57.89亿 美 元 , 占 1.71%; 其 他 机 构 债 务 余 额 为 1.02亿 美 元 , 占 0.03%。 回 总 目 录 回 本 章 目 录 从 债 务 类 型 看 , 登 记 外 债 余 额 中 , 国 际 商 业 贷 款 余 额 为 2701.08亿 美

36、 元 ,占 79.98%, 所 占 比 重 较 2009年 末 上 升 5.56个 百 分 点 ;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和 国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余 额 为 676.30亿 美 元 , 占 20.02%。 从 币 种 结 构 看 , 登 记 外 债 余 额 中 , 美 元 债 务 占 70.41%, 比 2009年 末 上升 2.65个 百 分 点 ; 日 元 债 务 占 8.56%, 比 2009年 末 下 降 3.33个 百 分 点 ; 欧元 债 务 占 4.41%, 比 2009年 末 下 降 1.97个 百 分 点 ; 其 他 债 务 包 括 特 别 提 款权 、 港 币

37、等 , 合 计 占 比 16.62%, 比 2009年 末 上 升 2.65个 百 分 点 。 投 向 制 造 业 : 22.71% 从 投 向 看 , 按 照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登 记 中 长 期 外 债 ( 签 约 期 限 ) 余额 中 , 投 向 制 造 业 的 为 457.43亿 美 元 , 占 22.71%; 投 向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和 邮 政 业 的 为 256.56亿 美 元 , 占 12.74%; 投 向 电 力 、 煤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供 应 业 的 为 172.99亿 美 元 , 占 8.59%; 投 向 房 地 产 业 的 为 106.59亿 美 元 ,占 5.29%; 投 向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的 为 81.79亿 美 元 , 占 4.06%。 2010年 , 我 国 新 借 入 中 长 期 外 债 421.75亿 美 元 , 偿 还 中 长 期 外 债 本 金271.83亿 美 元 , 支 付 利 息 30.07亿 美 元 。 据 初 步 计 算 , 2010年 我 国 外 债 偿 债 率 为 1.63%, 债 务 率 为 29.25%; 负债 率 为 9.34%; 短 期 外 债 与 外 汇 储 备 的 比 例 为 13.19%, 均 在 国 际 标 准 安全 线 之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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