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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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根据漯职院政发201487号关于印发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 提出如下建议:一、对各部门已建、在建校企合作项目进行一次项目档案管理情 况大家检查,检查的具体安排是:1、检查对象:各部门 2015 年之前通过立项、审批,在建或已 经完成的校企合作项目。主要依据校企合作办2014年底对各部门进 行的2013 -2014年校企合作项目统计调查结果。2、检查内容:根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对院、系两级校企合作项目的以下档案归档管理进行检查:(1)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2)项目的合同(协议);(3)

2、项目的计划、方案、总结、过程资料等数据、文字、图形 资料;(4)项目的财务和合作(捐赠)设备的管理资料。3、检查方式: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由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 委托学院校企办组织院教务、财务、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组织院级 检查组实地检查。4、检查安排:1)各部门对本部门已建、在建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自查。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0 日; (2)院级检查组实地检查。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2015 年5 月 1 日。(3)通报和反馈检查结果。时间为2015年5 月1 日至2015 年5 月 15 日。(4)整改。各部门根据院检查组通报反馈的检查结果,依据漯 河职业技

3、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 改。时间为2015年5 月15日至2015年5月30日。(5)复查。院校企办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时 间为 2015 年5 月 15 日至2015 年6 月1 日。二、实施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具体如下:1、项目论证 依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要 求的内容,由承担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 分论证;2、项目谈判(1)系部级项目,以部门为主,自主展开与合作单位的谈判。 谈判的结果要与校企办进行沟通。涉及收益分配和占用场地的事项要 征得校企办的同意。(2)院级项目,以校企合作办公室为主,从全校的角

4、度出发, 展开相关的谈判,谈判后的结果与相关系部或部门进行沟通。涉及收 益分配和占用场地的事项要征得分管院领导的同意。(3)涉及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征 得分管领导的同意。(4)需要由院领导拍板的关键谈判,在征得分管院领导的同意 下,由院领导亲自参与谈判。3、立项申报(1)系部级项目需由系部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校企合作项目立 项申报表;院级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通知相关系部或部门,由相关 系部与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立项申报表。立项申报表 统一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2)系部级项目由系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 院级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相关系部

5、或部门负责人协 商,安排有关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4、项目审批(1)系部级项目实施二级审批,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审批表, 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分管院长审批;(2)院级项目实施三级审批,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审批表, 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分管副院长和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批。(3)审批手续分别在校企办和承担项目的部门备案归档。5、签订协议(1)合作项目合同(协议)由合作双方从合作目的、意义、内 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方面撰写清楚。签署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或 部门领导先审阅,再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审阅,然后报分管副院长审定, 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字方为有效合同(协议)。(2)亟需开展的项目,可单独举行仪式,由

6、学院主要领导或分 管副院长与合作方共同签署;一般项目,原则上学院每学期安排时间 集中举行签约仪式,由学院主要领导与合作方共同签署。(3)协议签字后需在学院档案室、校企办、项目组分别存档。6、项目终结项目终结有两种:一种是根据签订协议时所定下的合作时间自然期满而结束,另一种是由于合作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中段结束。 不论项目是自然结束或突然结束,都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 后勤办),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 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经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审计处核准,财务处 同意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校企合作办根

7、据终止日 期通知财务处终止项目的补贴。(2)若结束项目是合作单位进驻学校的项目,保卫处需收回全 部发给合作对方人员的出入证及交通工具出入证。(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所装修的设备。凡是需要拆除、 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经校企合作办公室报 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并跟踪到底,发 现有异常时应及时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采取及时措施制止。若未 能尽职造成学校损失者,项目负责人需负全部责任。(4)项目终止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写出一篇校企合作项目 的总结,其内容应包括:直接、间接引进资金或设备、通过项目培养 学生情况,对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

8、建设、技术服 务、社会培训、国际合作、学生技能大赛、人才素质培养、校园环境 建设等方面作出总结,分别交所在系部、学校档案室、校企合作办公 室存档。三、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建议1、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行生产,学校没有参与任何环节的,所得之利润学校不参与分配;若学校有教师参与,或使用学校的设备 以及相关资源的,学校应收取所得之部分利润,具体收取额由项目组、 校企合作办公室、财务处等共同与企业协商并写入协议中。2、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没有参与、没有使用学校设备、全部由合作单位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可参与 少量分配,收取不少于培训费的5%以上;3、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

9、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有参与、有使用学校设备或部分由合作单位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可参与适量分配,收取培训费的 10%以上;4、校方通过合作培训项目所得之收益,其中 30%上交学校,70% 由各项目组所在部门自行分配。5、通过校企合作所得之科研费用,由科研处统一进行处理。6、合作单位提供给学校的奖教奖学金,全部用于奖励教师与学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7、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给予相关系部的技术服务项目,若 合作单位对项目完成有经济奖励的报酬,学校收取总额的 20%,其 余全部归项目组,由项目组长自行分配。所有费用需先入学校财务账 户后再支出或用于奖励或分配。学校收取的 20%还可用于奖励考核 项

10、目获得优秀与良好的教师。8、合作单位向学校提供的资金,若有较大的数额(100 万以上), 应成立包括分管院领导、财务处长或副处长、系主任、审计处长、项 目负责人等人组成的专项资金委员会,共同运作相关的资金,确保资 金用于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9、合作单位向学校捐赠的设备、图书与软件,项目组应于设备 或软件引进后一个月内将其上报至校企办,办妥相关手续。所赠软件 需取得授权证书。10、所引进的合作单位交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管理费(若是自行清洁,可不交管理费,若需要代为清洁,则按后勤 管理规定交纳管理费)。、对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

11、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安排。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 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后勤办、保卫 处审核与统筹安排。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 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院办和网络 中心统筹安排。4、合作单位落户学校前,保卫部门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 由保卫处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 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5、合作单位若有员工需要食宿在校内的,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协 调后勤办统一办理。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

12、的,需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施工。7、院办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五、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管理1、项目负责人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 中出现的各种问题。2、接受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的自我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 开展到结题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填写校企合作项目进程表。经系 审核后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由校企合作委员会审定。学院对合作 项目进行的检查,一般采取

13、工作汇报、现场了解与调查、讨论会等形 式。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检查表并报校企合作办公室, 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组是否按计划投入产学研合作建设力量,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阶段性成果和初步效果如何;下一步合作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力度等。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 项目验收表,上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项目检查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结题总结,将结题材料报校企 合作办公室。需要进行研究成果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 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校企合

14、作委员会批准后,再组织有关专家 进行鉴定。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将鉴定成果在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 中落实,并推广应用。六、对加强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评价的建议1、各系部每年都要制定本部门的校企合作计划,原则上各系部都应每年至少有一个校企合作项目。2、每位专任专业教师要做好项目计划,原则上每位专任专业教 师 3 年内应参与一项校企合作项目。3、项目的考核程序如下:每年 11 月中旬,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发出考核报表交由各系部, 各系部将其发至项目负责人,一周内需填报完毕。系部负责人对其进 行审核并给予评价。三天后全部回收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 公室三天内需汇同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对项

15、目 进行考核,分管该项目工作的院领导需对考核进行认定,认定后上报 院长并于产学研合作大会举行前正式公布。4、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内容(1) 协议履约情况: 对照协议各条款,检视协议履约情况。(a) 未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不合格;(b) 基本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合格;(c )较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良好;(d)出色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优秀。不合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报告,详细说明未履 约条款的程度、原因,并作出整改计划。一票否决制:不论项目取得任何成果,凡引进的项目具有可接纳 学生实习而不安排,相反却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的情况可视为不合 格。若项目负责人没有权

16、力控制,则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2) 培训性项目考核(a )每年培训人数少于计划数的60%视为不合格;(b )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的60% 79%视为合格;(c )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的80% 89%视为良好;( d )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90%以上的视为优秀。(3) 研究与技术服务性项目考核(a) 一年内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视为不合格;(b) 每年取得1项成果的视为合格;(c) 每年取得2项成果的视为良好;( d )每年取得3项或以上成果的视为优秀。(4) 生产性项目考核 要做到安全生产与接纳学生实习。 学生实训实习教学的参与人数:(a )低于接纳能力60%的视为不合格;(b )达到

17、接纳能力的60% 79%视为合格;(c )达到接纳能力的80% 89%视为良好;(d )达到接纳能力的90%以上视为为优秀。 一票否决:凡生产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视为不合格。(5) 对企业技术服务性项目的考核(a )企业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 为不合格;(b )企业提供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 视为基本合格;( c )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 好;(d )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作出优秀评价并提供相关佐证 材料的视为优秀。(6) 若项目具有综合性(如生产+技术服务、或培训+生产等),各相关项目均可作出评价,最后以其中主要合

18、作项目作为评价依据。5、考核结果处理 通过考核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检查并上报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经讨论研究,可以警告、整改、中断及取消该项目。实施项目超过一年不合格的发出警告,受到警告的项目负责人在一周内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并实施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项目退出。各系主任是本系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 监督的责任。七、对校企合作项目奖惩措施的建议一)合作项目的奖励1、开发实习基地的奖励每开发建设一个可一次接纳学生20 人以上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 (以企业实习评价、学生实习报告考核,教研室填表、系、院审核

19、),奖励开发者1000元。可一次接纳学生10-20 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 奖励开发者 800 元,可一次接纳学生 5-10 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奖 励开发者600元. 可一次接纳学生3-5 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奖励开 发者 400 元。2、引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为激励我院教职工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引进,对成功引进产学 研合作项目的人员进行奖励。项目若由多人联合引进,奖励金由项目 组按贡献大小分配。(1)引进校企合作项目资金的奖励 奖励金从引进的资金内开支,在一年后发放 表1 企业捐赠资金后奖励金计算办法序号企业捐赠资金奖励金计算办法Y(万兀)总额X(万兀)1X10Y= (0.3 + (X-10

20、) xl%)x1 . 2(2)对于引进企业捐赠设备的,并按相关程序计入我院资产的, 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报告,按捐赠设备等价价值或资金总额进行计 提,作为引进人的奖励。表2 企业捐赠设备奖励金计算办法序号企业捐赠设备和资金总额X(万兀)奖励金计算办法(万兀)1X10Y=0.3 + (X-10) x1%(3)对于引进企业捐赠软件的,并按相关程序计入我院资产的,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报告,给予引进人相应的奖励。表3 企业捐赠软件奖励金额计算办法序号企业捐赠软件价值X(万兀)奖励金额(万兀)1X500.1250X1000.23100X500O.345OOSX1OOOO.451000XO.5(4)引进的

21、设备不属于我校,但学校可以用的,这种方式学校 也给予奖励。表 4 引进企业设备奖励金额计算办法序号企业合作设备总额X(万兀)奖励金计算办法Y(万元)1X1OY= ( O.3 + (X-1O) x1%)xO.4(5)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到系部的院级项目奖励学校一次性奖励完成任务者 300 元。若企业对项目完成有经济 奖励的报酬,学校收取总额的 20%,其余全部归项目组,由项目组 长自行分配。在上述基础上,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项目经考核视为良 好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支付项目总报酬额度的8%;优秀的奖励 10%。二)重点项目补贴奖励学院将给每个重点项目组发放1000 元/月的补贴,补贴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掌握

22、分配,其中至少 300 元由项目负责人所得,项目负责 人有权决定其余补贴额度分配。(三)年度奖励每年安排至少一次校企合作的总结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合作 心得体会等。表彰先进,颁发证书,作为评定职称、年终考核的依据。 每年对校企合作项目组进行评选先进活动,包括先进个人和先进集 体。先进个人为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优秀名额每年10 名,每名给 予 2000 元奖励;先进集体候选人为我院十五个系部的项目组,优秀 名额每年2 名,每名给予8000元奖励。评选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与人 事处共同牵头,于每年12 月份大会召开之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获得校企合作创新奖1 万元:1、属于重点项目

23、;2、项目年度考核为优秀;3、接纳学生实习达到接纳能力 100%;4、若项目属于综合性项目,其中技术服务功能、培训功能、生 产性功能的考核均达优秀;5、项目取得省级以上的技术奖励;6、充分利用合作平台,在校企业合作项目上有突出表现,包括 双方在对方兼职、培养双师、有突出科研成果、培训有较大的社会影 响等;7、项目具有相关的技术论文和教改论文发表在正式刊物上。(五)惩罚制度1、各系、部每年至少有三项新的校企合作项目,若一年内没有, 需在每年的12 月份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 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第二年应积极联系项目,若连续二年内有关系部 没有建立一项校企合作项目,该系部的考核需

24、按该项不合格处理。2、如项目运作不好,考核不合格项目组第二年的补贴减少一半, 校企合作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减少或取消补贴。项目负 责人,若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若原因不被 学校接纳,一是退还所有的学校发给的项目补贴(包括发给团队成员 的补贴),如不退还项目补贴者则按当年考核不合格处理。3、若引进生产性的项目,在三年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4、若没有正当理由,专任专业教师不能推卸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团 队成员,也不能拒绝已通过系部认定的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的项 目。若情况属实,按年终考核不合格处理。5、校企办每个学期应对校企项目进行两次检查,若有立项项目没 有开展或

25、进展缓慢,需提出启动或加快意见。若再次检查还没有改进 者,按教学事故处理。6、学校的场地是宝贵的资源,在引进时需充分注意,避免资源的 流失。也要考虑需要时学校将作出通盘的考虑,需要调用一些原有场 地资源时,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不能以种 种借口拒绝。若发生资源重大流失或无理拒绝调用者,按行政责任事 故处理。7、与企业共建的校内相关合作机构,需注意为学生在校内实习提 供有利条件。各系要根据合作机构的接收学生实习容纳情况,提早安 排学生分批分时间段,开展实习。若合作项目具有供学生在校内免费 实习而不利用却花经费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8、全校各职能部门与有关系部,应主动全力支持各系部及有关部 门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若有设置障碍或不合作,造成应引进的合理 项目流产,或引进项目后制造各种理由刁难项目的落实,按行政责任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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