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费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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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XX省电力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草)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基础工作第一节 原始记录第二节 计量验收第三节 定额管理第四节 内部经济核算制第三章 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第一节 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第二节 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第三节 成本控制和分级归口管理第四节 成本分析第四章 生产成本核算第一节 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规定第二节 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第三节 成本核算组织第四节 电、热产品成本核算第五节 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第六节 修造企业成本核算第五章 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2、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颁发的规定,结合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省公司的控股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第三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成本、费用管理工作要点:(一)遵守财经纪

3、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八)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第四条 企业要结合经营责任,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各级领导,依靠全体工

4、程技术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组成成本管理体系。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成本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第五条 各级成本管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作到责任内容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成本管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应该做到:(一)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二)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三)能调节、控制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耗费数。第二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基础工作第六条 企业应在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

5、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定额管理、内部经济核算制。第一节 原始记录第七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工作。(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三)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维护运行设备的数量的变化、对设备的大中小修理的次数、发电设备的产出

6、数量、利用小时等。(四)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五)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根据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二节 计量验收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

7、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一)对于购入材料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提货验收。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入库验收。材料运达仓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别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经检验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二)对外委加工材料,在拨出和完工入库时,都应进

8、行合格数量的计量和交接,如发生外部责任的报废或短缺,应及时办理索赔。(三)对于车间完工的零部件和产成品,应由车间填制入库单,经检验合格签证后,送交仓库点收入库。第三节 定额管理第九条 省公司对公司范围内可控费用项目要制定统一的费用定额,如办公费用、工资、单位设备维护运行费等。第十条 各单位对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耗费、设备的利用、物资储备、省公司未作规定的可控费用等,要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对定额定期检查、分析、考核、修订。第四节 内部经济核算制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经济核算制,在企业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建立企业各单位分级归口管理的经济核算网络,形成纵向为厂部、车间(分厂

9、)、小组(个人)核算;横向为物资供应、生产计划、经营销售及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全面经济核算制。各核算单位都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分工职责,结合企业经济责任制和成本管理责任制考核,开展内部经济核算。第三章 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对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控制、制止各种浪费和损失,以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核算各种生产费用、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数据;分析各项消耗定额和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挖掘节约费用、降低成本的潜力。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通过成本计划管理和控制经济活动,以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通过预

10、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达到有效地降低成本的目的。第十四条 企业应结合市场和用户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包括资源、价格、科技发展、市场需求量、市场供应量等各种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第一节 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第十五条 成本预测应在生产预测和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并以目标成本控制生产的耗费,实现产品的最低成本。第十六条 成本预测工作由省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将成本指标分解下达给各所属单位。(一)制订计划阶段成本预测,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成本预测对象,收集整理成本数据和历史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成本水平的社会因素,按照技术经济分析提出降低成本的方案,根据

11、目标利润、生产发展及消耗水平,测算目标成本。(二)计划实施阶段成本预测,分析上一阶段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制订下一阶段生产技术经济措施,调查市场物价等社会因素,预计计划期内生产发展水平和降低成本计划的实施效果,预测企业成本计划的完成程度。第十七条 在预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和目标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目标成本。(一)按全部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目标成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应交税金-目标利润对企业的目标利润,可根据企业计划销售利润率或资金利润率,结合期间费用水平计算确定,也可按企业的方针目标测算。(二)按单项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单位产品税金-单位产品目标利润单位产

12、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1-产品税率)-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第二节 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产品目标成本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落实,企业必须在综合编制企业各专业计划的前提下,编制成本计划,开展经济核算,组织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第十九条 编制成本计划应进行反复试算综合平衡,使其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与完整性,避免随意估计,产生保守或冒进偏差。第二十条 成本计划中成本项目的内容、费用的分摊、产品成本的计算,必须和计划期内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口径一致,以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计划期成本项目内容如有变动和上年实际成本不一致时,要调整上年实际成本的成本项目,以统一核算的口径和内容。第二十一条

13、 企业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由下列内容组成:(一)电热产品生产成本计划(二)电热产品单位成本计划(三)电热产品销售成本计划(四)电热产品单位销售成本计划(五)生产费用及期间费用预算;(六)施工单位成本计划(或利润计划)(七)修造企业陈个计划(或利润计划)企业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应编制车间产品成本计划或生产费用预算。第二十二条 成本计划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一)计划期成本承受能力;(二)计划期内企业的生产、劳动工资、物资供应、技术组织措施等计划;(三)计划期内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工具等现行消耗定额,及市场价格;(四)计划期内各生产部门的费用预算以及外包、外协加工费计划;(五)上期成

14、本水平和成本分析资料。第二十三条 成本计划的编制,采用由下到上,由上到下的方法编制,计划指标已经形成,各成本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四条 企业编制成本计划应在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方面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第三节 成本控制和分级归口管理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将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的各项指标细化,层层分解,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并对实际的生产耗费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有效地控制经济活动,实现成本控制,完成目标成本和成本计划。第二十六条 企业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是:(一)材料成本的控制,要从材料采购

15、、价格、计量、检验、入库、领退、下料、用料、委托外部加工、回收等方面加以控制。1、采购价格的控制。企业应成立专职的价格监控部门,作为企业物价管理和监督的常设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1-1 制订价格审批管理条例和奖惩办法;1-2 对外购物资和外协加工进行价格监督;1-3 搜集市场信息,掌握各种物资及外协加工的最低价格的客户资料;1-4 审批各有关部门的物资采购和外协加工价格审批单;1-5 监督检查审批后价格执行情况。2、材料耗用的控制。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和维修用材料的计划发料制度,严格超限额领用和补料的审批制度,严格各项材料收发的手续,严格执行余料退库及假退规定,实行钢材切割下料核算,提高钢材利

16、用率,积极推广修旧利废、代用及综合利用等节约用料的方法,保证降低产品用料单耗。(二)劳动资料的控制,要控制各种工具、器具、家具等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建立限额领用和结合生产量浮动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加强机器设备、厂房的合理利用,从数量、时间、能力和综合利用等几方面提高设备利用率。(三)劳动力耗费的控制,要控制定编、定员,劳动生产率,要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四)费用开支的控制,要实行费用指标计划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各项费用权责归属,严格费用支出审批手续,控制按计划和限额耗费。(五)外包外协加工费、维修费的控制,要严格执行货比三家,择优定点的原则,加工点及

17、价格的确定,要实行审批制度。(六)企业应结合各种耗费指标与费用支出,制订具有激励作用的奖惩制度,节约或超支与工资奖金挂钩,以提高降低成本的积极性。第四节 成本分析第二十七条 为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查找影响目标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节约与浪费的原因,制订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措施,企业必须在正确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开展成本分析工作。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在编制成本报表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各级成本分析制度,按月、季、半年、年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对一些影响成本较大或对完成成本计划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应及时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半年和年度的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报省公司财务部。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的成

18、本分析应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企业成本分析工作,应在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领导下,以财会部门为主,组织全厂职能机构和车间共同进行。各车间的成本分析应在其单位负责人的主持下,以车间的核算人员为主 ,会同有关职能人员共同进行。第三十条 企业成本分析应针对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与实际数的差异进行分析,内容包括:(一)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总括分析,如生产费用计划完成情况,全部商品产品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可比产品成本计划降低指标完成情况等。(二)按成本项目进行分析,原材料项目要分析耗用数量的节约或超支情况和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对亏损产品和利润下降幅度过大的产品单位成本,要深入查明原因,进行成本

19、责任分析。(三)生产费用中相对固定的费用,要按明细子目发生数结合归口管理部门责任进行分析,对完成全公司成本指标有较大影响的费用超支项目还必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分析。(四)各单位成本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原材料消耗定额完成情况,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成本工资的控制情况等。第三十一条 企业的成本分析可采用本期实际数与计划数对比,与上期数对比,与上年同期数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以及因素分析法等。各级成本分析都要写出书面报告,要有数据资料和文字说明,达到重点突出,原因清楚,措施具体的要求。月度分析可适当简要。对于成本分析中提出的主要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实施责任人,并列入成本分析

20、会议决议,实行跟踪检查考核。第四章 生产成本核算第一节 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规定第三十二条 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生产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第三十三条 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规定(一)企业应当加强成本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得乱挤、乱摊成本。(二)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生产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三)电热产品生产企业当期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而发生的产品费用,全部计入当期生产成本。(四)企业在生产

21、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材料,应当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生产成本。(五)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工时、产量记录等资料,计算职工工资,计入生产成本。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的补贴,也应计入各工资项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生产成本。(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生产成本。(七)企业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划分成本、费用的其间界限。凡应当由本期负担的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八

22、)企业应当遵循配比原则,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九)企业应当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列入本期成本、费用;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列入本期成本、费用。(十)正确划分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各种成本费用应当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正确的分配,并按成本项目分别反映,计算按成本项目反映的各种产品的成本。属于某种产品单独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属于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企业不得在盈利产品与亏损产品、可比产品之间任意调整生产费用,虚报产品

23、成本。(十一)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电热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以产品(电力、热力等)或生产环节(发电、输电、供电)为成本核算对象,对每一种产品或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成本核算。(十二)企业应当加强成本管理与成本分析,加强成本管理的基本工作,制定各项消耗定额,制定并完善计量验收制度,制定财产、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为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依据。第二节 成本项目与成本开支

24、范围第三十四条 将生产成本按其经济用途进一步划分为若干项目,称为成本项目。根据电力行业的生产特点,电力、热力产品成本核算设置一下成本项目:燃料费、购入电力费、输电费、水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委托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各项目的核算内容如下:燃料费:指火力发电厂(含热电联产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本项目包括:1、发电、供热正常运行(包括:埋火、并机、并炉)耗用的燃料及助燃用油;2、生产厂房防冻耗用燃料;3、卸煤室、卸油、上油加热耗用燃料(蒸汽);4、机炉检修(包括大小修理、临时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暖机耗用的燃

25、料;5、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6、燃料全过程管理规定应列入入炉煤成本的其他费用;7、供热厂用电量以燃煤折算计入热力燃料成本的价值。本项目不包括:机炉更新改造后,从点火到带负荷前所耗用的燃料(计入有关工程成本);作热效率试验或其他试验的机组,在实验期间由于变化调整操作,超过该机组前五天的平均实际煤耗而多好耗用的燃料(计入“其他费用研究开发费);自备机车、船舶、运输机械耗用的燃料;综合利用及非生产耗用的燃料;其他按规定不应计入发电耗用的燃料。购入电力费:指电网企业为了销售而向外单位购入有功电量支付的电费(包括实行两步制电价的容量电价,下同)。本项目包括:向独立发电企业购入的电量,按规定或约定的

26、电价支付的电费;向其他电网经营企业购入的电量,按规定或约定的电价支付的电费;发电企业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而向电网购入电量支付的狗电费;抽水蓄能电站向电网购电支付的购电费。本项目不包括:购入外单位的无功电费。无功电费应列入“其他费用购入无功电费)项目。输电费:指企业为输送、购入或被用电力而支付给流经电网经营(拥有)企业的过网费。输电费包括以下情况:售电方位销售电力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过网费;购电方位购入电力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过网费;购售双方为备用电力而支付的过网费。委托维护运行费:指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网的运行维护而支付的费用。水费:指发电、供热等生产用水费。包括外购水费及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设施供

27、水(湖、库、河、渠)的费用及水电厂提取的库区维护基金、后期扶持基金。本项目包括:水电厂除灰、冷却和不给水水费。水电厂发电和蓄能用水水费,及按规定提取的库区维护基金、后期扶持基金;供电部门调相机冷却用水水费。上述项目超限额用水的加价。本项目不包括:1、管理部门用水;2、新投产机组联合试运转期间发电用水水费;3、其他非生产用水。材料费:指发供电及供热生产运行、维护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及不应计入“燃料”项目的其他各种生产用燃料。本项目包括:生产运行、维护用料以及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仪表等;机炉热效率研究试验、技术培训、劳动安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耗用的材料船舶、运煤机械所耗用

28、的燃料;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共场所通风、照明、维护用材料;仓库为维护材料耗用的防锈、防腐、防火、防潮等用料;锅炉点火用材料;河道、港池清淤及灰场、筑坝等建筑物整修加固用料;生产部门机动车辆用燃料及保养用料;更换或增添变压器油、透平油、树脂、磨煤机钢球消耗材料;除盐等水处理用化学药品;计量、校验、检验、试验等部门耗用的材料。工资:指支付给生产、管理部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学徒工、经批准计划外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本项目包括:从事运行、检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直接支付的产假、工伤假和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等;3、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探

29、亲假、婚、丧假籍女职工哺婴假期的工资等;4、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效益工资等。本项目不包括:1、应由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承担的工资和津贴;2、医务及福利人员的工资和津贴;3、职工子弟学校和技工学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和津贴(以收抵支的差额)4、离退休人员工资。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列入成本的“工资”项目金额,是按工效挂钩办法计算应从成本中提取的工资数额,或按工效挂钩办法,分配各单位从成本中提取的工资数额。(八)职工福利费:指按实际支用的工资总额及规定的额提取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目前提取比率为14%。(九)折旧费: 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十)修理费: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修理费用,包括固定资

30、产修理费用,以及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仪表修理费、生产和管理用家具、器具修理费等。(十一)其他费用:指不属于以上各项而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其他费用。包括:1、办公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用文具、纸张印具品(包括各种规程、制度、报表、票据、账簿等的印刷费和购置费)、报刊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电通讯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及调度通讯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以及银行结算单据工本费等;2、水电费:包括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水、电、煤、汽费,办公室、公共场所的水电费,以及发供电企业耗用不属于厂用电和线损范围的自用电费等;3、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旅费和市内交通、上下班交通补助费

31、、误餐费、按规定支付工资探亲往返车船费、调动职工本人及批准随行家属的差旅费等,按华北电网公司差旅及出国费用的文件标准执行;4、低值易耗品费:生产及管理部门购入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共器具费用;5、劳动保护费:按照规定职工的劳动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地方病、职业检查费,高温、高压、有害作业工作津贴,防暑降温费以及工作服装费等。按税务有关规定每个职工年劳动保护费600元,防暑降温费为200元;6、外部劳务费:指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劳动服务支付的费用,如:修缮、清扫等;7、物业管理费:指支付给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费;8、运输费:生产、管理部门发生的搬运费用(包括委托外单位的搬运费);运输用激动车辆的养路费、年检费

32、、停车费、过桥(路)费、租赁费等。本项目不包括生产和管理运输车辆耗用的油料和大修、维修、保养等费用(应列入“材料费”项目);9、绿化费:指为生产和管理厂区进行环境绿化、植树等支付的费用。10、工会经费:指按当年实际支用的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提并拨交工会使用的经费。11、职工教育经费:指按当年实际支用的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的费用。12、外购无功电费:指支付给上网电厂的外购无功电费。到供无功扣减的无功电费应以红字冲减本项目。13、业务费:指安全用电宣传费、停电通知广告费、供电线路管理经费(包括护线员费用),银行、信用社贷收、(托收)电费的劳务手续费。14、保险费

33、:指企业的财产物资以及特殊工种等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15、租赁费:指由于生产需要、临时租借少量机器设备等支付的租赁费,如房屋租金、调度通讯话路租金。16、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7、试验研究开发费:指发电厂进行机炉热效率试验期间,由于热效率降低而超过该机组前五天正常平均煤耗,多用的燃料费用和试烧低质煤超过煤耗定额部分的燃料费用;委托外单位进行检验、化验、试验费用;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技术的中间产品试验费、研究人员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

34、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试制失败损失,以及按规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为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费用(在增加该资产的同时,做一次性提足折旧的账务处理)。18、然料、材料盘亏和毁损:包括储存燃料、材料发生的定额内损耗和处理积压物资的削价损失等。19、取暖费:包括生产和管理部门冬季取暖用煤、蒸汽和购置取暖用具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按规定对即不发取津贴也不收取暖费的职工宿舍的取暖费用。20、排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排污费。21、计提的坏账准备:指按照确定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22、住房公积金:指依据财政部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

35、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比例为20%。23、失业保险:指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目前比例为1%24、劳动保险:指按规定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金支付离退休职工的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及各项经费,支付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的补偿金等。25、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支: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额的5;超过1500万元按不超过该部分的3。各法人单位负责各自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分支机构的业务招待费用,由上级单位统筹安排计划

36、指标。26、土地使用费:指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27、土地损失补偿费:指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未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28、技术转让费:指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29、中介费: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验资、资产评估、法律、诉讼、咨询等发生的费用。30、广告费:指为商品销售等进行广告支付的费用。31、董事会费:指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3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长期待摊费用应列入本期摊销的金额;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指出、基建竣工转入生产职工培训费等应在本期摊销部分。33、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37、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摊销。34、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指由于存货毁损、陈旧过时或市价低于成本等原因是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35、其他:指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列入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如外宾接待费、民兵训练费、消防保安费、出国人员经费、江海堤防费、火力发电厂灰渣处置费、环卫费、团体会费、会议费、计划生育活动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微机联网费、党团活动费、巡线疏通费、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企业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的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按规定向职工按月随工资发放的住房补贴等等。第三十五条 不得列入生产成本的支出1、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8、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的支出。3、被没收的财务,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4、非正常损失。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第三节 成本核算组织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在财务会计部门内设置成本管理机构,主要车间(工区)也应设财会人员或核算职能机构负责车间(工区)成本管理。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在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领导人员统一组织领导下,由财会部门具体负责。第三十七条 大、中型企业必须建立两级成本核算组织。车间(工区)级成本核算,受企业财会部门的业务指导,也可根据管理需要,作为企业财会部门的派驻人员。小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实行企业财务部门一级成本核

39、算,但生产车间必须提供有关成本核算资料。不论采取上列哪一种核算形式,成本工作都应该贯彻“管算结合,以管为主”的方针,在成本管理工作上多下功夫。第三十八条 成本会计机构的工作和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各单位的的工作有着密切联系,成本会计机构必须加强同内部各单位的协作,依靠有关单位的职工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成本会计机构中,应配备适当数量政治上和业务上合格的会计人员,通过成本会计的各种职能,充分挖掘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当好企业负责人的参谋。企业成本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是企业成本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者,在企业总会计师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结合本企

40、业的实际和有关规章制度,拟定本单位的成本会计制度或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成本会计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既要坚持原则,执行有关的法规制度,又要结合实际向有关人员和职工宣传、解释成本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防止主观武断,滥用职权。成本会计人员应深入生产一线,熟识企业的生产情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和业务能力。第四十条 在主要车间(工区)设置的成本核算机构和人员,可以专职负责成本管理工作,也可以统管全部经济核算,但不得兼任与本身业务无关的工作。(一)负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的编制和平衡工作,并检查督促计划和预算的执行;(二)负责生产费用核算、成本核算、账簿登记和报表编

41、制工作,并开展内部经济核算;(三)负责产品投入产出核算,加强在产品数量和成本管理,确保在产品帐实相符;(四)负责内部结算及流动资金的核算与管理;(五)负责生产费用耗费的控制和成本管理责任制的贯彻,并代表车间(工区)对外进行经济责任补偿结算;(六)负责车间(工区)经济指标的分解落实,开展内部经济活动分析,组织制订降低成本措施;(七)在车间(工区)领导组织下,会同其他职能机构和人员,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八)协助车间(工区)领导,对内部各级机构或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九)协助车间(工区)领导作好财产管理工作;(十)负责指导工段、班组的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

42、。第四十一条 企业所有商品产品的销售成本,应集中在企业财会部门统一核算。第四节 电力、热力产品成本核算第四十二条 电、热成本核算的对象(一)电力成本:指电力生产、输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耗费和支出。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电力成本应按发电、购电、输电、供电分别进行核算。1、发电成本:以发电厂或发电机组为核算对象,核算发电企业为发电所发生的各种成本的各种成本费用。发电成本一般包括燃料费、购入电力费、输电费、水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2、购电成本:核算为了销售而购入电量,按规定或约定的价格支付的购电费用。购电成本一般包括购入电力费和输电费两个成本项目。3、输电成

43、本:核算为提供输电服务而发生的成本费用。输电成本一般包括委托运行维护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4、供电成本:核算电网经营企业为向客户供、配电而发生的成本费用。供电成本一般包括输电费、委托运行维护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第四十三条 电、热产品成本的分摊热电联产企业的电力和热力生产是同时进行的,成本费用发生时不能确定电、热力负担的份额,月末应将所发生的生产成本按以下原则进行分摊:只为电力或热力一种产品服务的车间或部门,其成本全部分配给予电力或热力产品负担,为电力和热力两种产品共同服务的车间或部门,其成本按一定的比例加以分摊。

44、具体方法如下:(一)变动费用部分:指热电联产企业为生产电力、热力直接耗用燃料的费用,根据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量比例分摊。供热厂用电耗用的燃料,应由热力成本负担。考虑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分摊后的发电、供热成本中的燃料费及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的计算公式为:发电成本燃料费=实际燃料费总额*(发电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供热成本燃料费=实际燃料费总额*(供热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实际供热厂用电量*计划发电燃料单位成本(按发电量计算)固定费用部分:指热联产企业除燃料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法进

45、行分摊:分项目测算分摊比例的方法此方法适用于供热量较大(指热力产品所耗用标准煤量占发电、供热用标准煤总量的比重在职10%及以上)的供热电厂,可按照年度成本计划或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各项固定费用进行分析测算,求出电、热固定费用综合分摊比例。材料费:电气、汽机车间用料(不包括热网部分用料)由电力产品负担,热网部分用料由热力产品负担:水处理用料按电、热耗用除盐水量比例分摊;其余按电、热耗用标准煤量比例分摊。折旧费:电气、汽机车间的折旧费(不包括热网部分的折旧费)由电力产品负担,热网部分的折旧费由热力产品负担,其余部分按电、热耗用标准煤量比例分摊。水费、工资、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一律按电、热耗用标准煤

46、量比例分摊。以上三项费用分摊时,电热产品分摊的费用分别加总,除以全部固定费用,求出电 、热产品固定费用的综合分摊比例,据以分摊各月志、热产品应负担的固定费用。综合分摊比例原则上应每年测算一次。实际燃料比例分摊的方法此方法适用于供热量较少且比较稳定的电联产企业,按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量的比例进行分摊。其计算公式为:发电固定费用=发电、供热全部固定费用*(发电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用标准煤总量)供热固定费用=发电、供热全部固定费用-发电固定费用第四十四条 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科目。“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电、热产品生产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借方反映成本发生数,贷方反映结转数

47、,电、热产品生产成本期末无余额。本科目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或生产环节)设置“发电成本”、“输电成本”、“购电成本”、“供电成本”、“热力成本”等明细科目,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第四十五条 电、热产品成本的核算(一)燃料费的核算月末,财务部门根据燃料管理部门编制的“燃料收入、耗用与结存报告表”与会计记录核对相符后,编制“燃料耗用分配表”,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燃料科目。(二)输电费、水费、购入电力费、委托运行维护费的核算发生的输电费、水费、购入电力费、委托运行维护费,根据有关部门编制、审核的费用结算单,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会账款”等科目。(三)

48、材料费的核算电、热产品生产领用材料,分批或月末一次汇总编制材料耗用分配表,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退料作相反会计分录或红字会计分录。(四)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实行工效挂钩办法计提的工资,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不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对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按不同用途和规定的开支项目进行分配,借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计提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五)折旧费的核算月末,企业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

49、旧”科目。(六)修理费的核算修理费包括一般性修理和大修理费用,发生修理费支出时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事故备品”等科目。(七)其他费用的核算发生其他费用项目支出,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待摊费用”、“应交税金”等科目。(八)期末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月末,将当月发生的电、热产品生产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第五节 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第四十六条 工程施工成本核算一、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对象,是指施工企业在成本核算时

50、所选择的施工费用的归集目标,也就是施工费用的受益对象。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以单独订立合同的独立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同一工程时,各单位应当以各自完成的部分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含多项资产的建造,并且每项资产都可以单独辨认,可以单独进行谈判,成本可以单独辨认,施工企业可以把每项资产作为成本对象;如果不同的建设项目由同一个单位施工,具有相同的施工地点,相同的结构类型,开始和竣工时间接近,施工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成本管理的前提出下把这些项目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工程施工成本核算项目工程施工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直接费用1、人工费

51、,包括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附加费、工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2、材料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半成品、周转材料的摊销额和当期应当分摊的租赁费用。3、机械使用费,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机械施工所应承担的租赁费,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

52、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间接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会计科目设置 施工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1、“工程施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本科目应设置“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合同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

53、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合同毛利”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2、“机械作业”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装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施工

54、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工程施工成本的核算(一)工程施工的核算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二)机械作业的核算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

55、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机械作业”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

56、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第六节 修造企业成本核算第四十七条 修造企业成本核算修造企业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实行制造成本法核算,通过“生产成本”科目和“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一、会计科目设置,修造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修造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成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订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

57、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下同),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2、“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修造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并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二、修造企业成本的核

58、算(一)生产成本的核算1、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当在“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企业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

59、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2、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3、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4、需要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设置“废品损

60、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废品损失。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应在“废品损失”明细科目下再按基本生产车间分别产品品种 设置账页,分别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废品损失的明细核算。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入库后发现的各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废品的报废损失,是指不可修复的废品的实际成本减去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废品的修复费用,是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应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减去。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应在计算销售损益中体现,不作废品损失处理

61、。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也不列作废品损失。5、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应在“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下按基本生产车间设置账页,分别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停工损失的明细核算。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应在“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下按基本生产车间设置账页,分别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停工损失明细核算。停工损失包括停工其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费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其内的费用,应采用

62、待摊、预提的方法,又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6、核算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企业,也可以单独设置“4102废品损失”和“4102停工损失”科目。(二)制造费用的核算车间发生的机务料消耗,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发生的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车间支付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记折旧”科目。车间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63、制造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1、按生产工人工资;2、按生产工人工时;3、按机器工时;4、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5、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作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按产品产量。企业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3、季节性生产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一般可按制造费用的全年或停工月度预算数和产品的全年计划产量,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据以进行分配。如果制造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产品的实际产量与预算数、计划产量相差较大时,应当及时调整计划分配率。年度终了,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明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明年分配外,其余都有应当在本年内调整产品成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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