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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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汇总7篇 借款合同 篇1 _年_月_日 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季度借款计划 已借金额 申请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种类 借款用途 借款原因 还 款 计 划 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为借款借据 此致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借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章 主管部门 意见_年_月_日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年、季度借款计划已借金额申请借款金额(大写)借款期限借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原因还款计划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为借款借据此致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借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章主管部门意见盖章银行审查意见批准金额(大写)批准期限法人代表章 经办人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

2、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1-1)根据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3、(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

4、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第三条 租期和租金(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 个日历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 个日历月,即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 计收,该项利息由乙

5、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次交付。(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计人民币(大写)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

6、户行_.帐号为:_.(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

7、物件的赔偿责任。(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五条 经济担保(5-1)甲方同意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

8、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第六条 合同的代理监督(6-1)甲方委托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第七条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

9、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甲方:日期:乙方: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_(20XX)津民二初字第212号民事调解书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住所地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文家湾社区金鱼岭广场28号。负责人蒋学锋,该

10、社主任。被告彭某某,本院于20XX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以下简称窑坡渡信用社)与被告彭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邓小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窑坡渡信用社诉称,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贷款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仅偿还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本金一直未还。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012. 25元,合计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辩称,原告诉称属实,但被告现在经济困难,原告方可多方体谅。经审查,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贷款5

11、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仅偿还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日,本金一直未还。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012. 25元,合计63012. 2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彭某某尚欠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当场向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支付本息共计50 000元,余款13012. 25元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自愿放弃;(被告向原告支付

12、现金50 000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据)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375元,减半收取688元,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页无正文)审 判 员 邓 小 华二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书 记 员 高岚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保证人):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三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经协商一

13、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人民币元整,月利率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金后,应出具借据给乙方收执。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期限自乙方实际交付借款本金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第三条 还款时间及方式,具体详见还款计划书。第四条 借款来源与用途.乙方出借的款项属于自有的合法收入。甲方借款只限用于 .第五条 保证条款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息、逾期利息、实际债权的诉讼费。丙方的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第二条中的借款期限

14、。丙方向甲方收取的担保费用为借款额的%。丙方向甲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为 借款额的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还本付息;丙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前行使担保权利:(1)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2) 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的;(3) 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4) 为其他人作担保,或用自己的财产为其他人设定抵(质)押的;(5) 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等形式变更的;(6) 提前清偿其它债务,或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清偿其他债务(包括任何一期)的

15、;(7) 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8) 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9) 有其它危及债权安全的情形的。3、甲方在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前,应取得乙方及丙方的书面同意。4、甲方的地址、联系方式、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5、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6、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费。7、甲方可向丙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合同由甲丙双方另行签订。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2、应配合丙方对甲方借款使用情况

16、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应向乙方出具担保函。2、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丙方应履行担保责任,代替甲方清偿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九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恪守本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与责任。一方发生违约时,应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另负赔偿责任。第十条 承诺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同意乙方或丙方将其违约行为在网络、媒体及各级征信系统上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及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郑州仲裁委员会

17、仲裁。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甲、乙、丙三方确认: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加指模):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年 _字 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一、借款人同意

18、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_字第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二:借款人: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年 _字 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

19、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

20、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

21、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六、存在多个借款人委托“冲还贷”的情况下,“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按照冲还贷确认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七、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冲还贷”顺序为: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归还商业性贷款。八、“冲还贷”发生差错的,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按规定进行纠正错误。九、由于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冲还贷”异常或造成“冲还

22、贷”失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冲还贷”起止时间,帐户信息、冲还贷方式等要素按冲还贷确认表提供的信息为准。十一、如果借款人“冲还贷”信息发生变更,借款人同意贷款人直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变更确认表中的变更事项对“冲还贷”进行相应变更,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十二、本协议经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生效。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签订日

23、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签订地:_贷款方:_借款方:_一、借款用途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五、保证条款(一)借款方用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三)

24、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的责任。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七、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合同签订日期_合同签订日期_ 借款合同 篇7 借款 方:_地 址:_ 电话:_代理 方:_地 址:_ 电话:_出借 行:_地 址:_ 电话:_本借款合同于_ 年_ 月_ 日由借款人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银

25、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 银行和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1)银行工作日指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 银行工作日指_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

26、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8)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

27、,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 银行同业拆放率。(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

28、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12)利差:为1%。(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14)参考银行:指_ 银行、_ 银行以及_ 银行在_ 的总行。(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16)终止日:指_ 年_ 月_ 日。(17)全部贷款承诺指_ 万美元。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

29、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 时间上午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

30、,为在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 帐号为_ -_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第三条 还款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 分之一,但头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

31、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

32、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第四条 利息4.1 基本利率:(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

33、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

34、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第五条 费用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

35、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 美元。第六条 税款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

36、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

37、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第七条 付款;计算7.1 款项的支付(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7.2 计算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

38、天数计算。第八条 先决条件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时间下午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5)_信件作

39、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 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

40、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9.1 借款人是根据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

41、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

42、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年_月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

43、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年_月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

44、声明与保证一样。第十条 约定事项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10.3 财务报表:(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地普

45、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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