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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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公告下半年-来源安徽中公教化()公务员QQ沟通群:122308818事业单位QQ沟通群:70816417其他考试QQ沟通群()2013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143名人员公告原文地址: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面对社会公开聘请人员工作,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聘请原则(一)坚持面对社会、公开聘请。(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聘请安排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2、,2013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143名,聘请安排(岗位)等信息于8月15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 ahxf.gov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ah.hrss.gov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apta.gov ,下同)、安徽人才网( ahhr )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三、聘请条件聘请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指2013年应届)、历届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聘请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

3、2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诞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验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改变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与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聘请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一般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惩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六)法律规定不得参与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网络报名报名采纳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供应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需与本人实际状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运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

5、份证进行报名和参与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享受国家

6、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肯定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供应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肯定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供应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供应能够证明

7、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聘请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聘请安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别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聘请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五、统一考试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统考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学问(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学问(二)。公共基础学问(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

8、、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推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公共基础学问(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推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统考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9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果。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养,设定笔试统考最低限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果达到7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果须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

9、,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高校生村官须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化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安排”、“三支一扶”安排、“高校生志愿服务西部安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心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14:30-18:00和9月16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827)办理申报加分事宜。高校生“村官”应供应由省级组织

10、部门出具的高校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老师”应供应由省级教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化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安排老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供应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供应由共青团中心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高校生志愿服务西部安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果增加2分。六、资格复审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聘请单位依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果从高分

11、到低分依次,依据本单位聘请岗位数量,统一依据1:3到1:5比例确定各聘请岗位参与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终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果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与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聘请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供应的照片与信息,比照省人事考试院供应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供应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与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供应以下证件、材料:(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供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

12、所在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2)属社会人员的,须供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聘请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供应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享受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供应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化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安排老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心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高校生志愿服务西部安排鉴定表原件

13、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聘请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安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果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化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化等工作的教化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安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果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果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七、专业测试省直各聘请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

14、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聘请单位参与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果、名次,同时应载明:聘请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聘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聘请单位负责,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10月至11月进行。依据聘请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实行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探讨、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专业学问、专业(业务)实力、管理实

15、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聘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聘请数比例低于3:1的,以该聘请单位当日参与同一考官组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与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应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果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八、成果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果依统考笔试成果与专业测试成果合成确定后在其聘请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果占40%(计算公式

16、:统考笔试成果1.20.4),专业测试成果占60%;如专业测试实行两种以上考试方式,则统考笔试成果与专业测试成果权重确定为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果1.20.35)、65%。上述成果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省直主管部门及其聘请单位依据聘请安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果相同,以专业测试成果得分高者优先)。九、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聘请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

1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省直主管部门或聘请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看法,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察工作依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实行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遵守法律、业务实力、工作实绩(学业成果)以及是否须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依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果从高分到

18、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十、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聘请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十一、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请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考试成果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聘请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供应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化主管部门出具的

19、农村义务教化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安排老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心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高校生志愿服务西部安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聘请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供应聘请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看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聘请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

20、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十二、有关事宜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说明。省直事业单位有关聘请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刚好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聘请单位网站查询、查阅。本次聘请统一组织的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托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政策询问电话:0551-62663827、62663172(省人社厅事业处

21、)0551-6260943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考务询问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聘请单位询问电话:详见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聘请安排表(附后)聘请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省直各聘请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附后)上述询问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运用。特此公告。更多内容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聘请网附件: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岗位表 .xls2013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单位纪检(监察)电话表.xls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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