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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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玉林市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发布时间:2010-5-4 9:52:30 阅读:2395次 为了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协的工作计划,2009年10月下旬,市政协副主席陈玲、黄典山率妇青民族宗教委、提案委就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召开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0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一)低保工作有规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1

2、999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出台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多年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功夫抓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上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总体取得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较规范,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低保工作方面,从1997年启动,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数从开始时5千多人

3、扩大到目前5万多人,2009年1-10月发放低保金7432.61万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方面,从2006年10月份开始实施,当时保障人数约6万人,补助水平为月人均15元左右。2007年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扩面后,到2009年10月份,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72万人,占农村人口4.09%,2009年1-10月发放低保金10309.2万元,月人均补助为45.6元。城乡低保的实施,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领导对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认为低保和整个社会救助工

4、作是花钱工程,不出政绩,只求最低限度维持而不愿过多投入财政资金,没有像抓财税、稳定、计生工作那样予以重视,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发动力度不够,社会影响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国家“大锅饭”,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对低保申请对象不认真审核把关,明知不符合条件,也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有的人存在不劳而获的想法,采取隐瞒家庭收入、分户居住等手段钻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争吃低保。 (二)配套资金缺口大。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285号文件规定,县级财政按20%-30%配套城市低保资金。2009年,全市城市低保年发放低保金为8953万元,按20%比例全市县级需配套近2000万元

5、,但实际预算配套不足800万元。根据自治区政府桂政发20082号文件规定,市、县财政需按33.3%配套农村低保资金。2009年,全市农村低保年发放低保金为12286万元,全市需配套4054万元,但实际列入预算只有2522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级、玉州区、北流市低保资金配套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额配套,造成城乡低保资金缺口,一些应保对象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也无法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有一个县,2009年上级下拨该县城市低保资金700多万元已全部发放完,到9月底,全县城市低保资金缺口130多万元;农村低保资金需配套718.2万元,预算安排只有374万元。(三)工作不够规范。一

6、是存在“人情保”等违规现象。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将个别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一些村没有组织人员评议低保户资格,而由支书或者主任直接指定, “人情保”、“关系保”、“保人不保户”、“家庭共同成员分户申请” 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对部分低保对象的纳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三是存在重入保轻退保现象。贫困户列入低保,脱贫后退出低保比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来,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死亡的和极少数由于群众举报退

7、出的外,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四)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我市民政部门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低保对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于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很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准确。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救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五)工作人员和工作经

8、费紧缺。一是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县级层面。目前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办的工作人员为1-3人,而办结审批手续的法定时限只有5日,很难做到对申请材料逐一严格审阅把关。在乡镇(街道)层面。低保审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员,且大多数是兼职,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少则二千多人,多则上万人。由于各镇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等关键环节工作不到位,仅仅依靠村“两委”干部的报告来确定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对象不准、救助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造成有的群众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在村(居)委会层面。低保协管员缺少专门业务培

9、训,理解和执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对象的界定随意性较大。如有些村干部没有把低保存折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给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城乡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张榜公布、审核审批、表册打印、资金发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经费。有的县(市、区)县级财政没有安排低保工作经费。到乡镇一级更没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经费。社区、村委低保协管员每季度要入户调查核实,上报相关情况,但没有报酬,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调查的准确性。三、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建议(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

10、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

11、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各级党委要将低保业务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到位。一要确保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应承担的负担比例优先安排低保配套资金,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补

12、助标准不低于自治区确定的全区平均补助标准,确保低保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民政部门要建立城乡低保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要确保低保工作经费落实。各级财政按照桂民发2008150号文件的精神,按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县10元、乡镇5元、村委会3元的要求,落实专门的低保工作经费,并配备必要的工作工具,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三要拓宽渠道,要积极发挥非政府、非盈利机构的作用,利用社会福利社团和慈善团体,广泛发动各类社会捐赠,建立救助基金作为低保制度的有益补充,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四要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3、进行审计、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违纪问题发生。(四)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机制到位。1.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要进一步探讨、制订可行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核实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标准。建议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调查,量化、细化核定项目和内容,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凡是达到标准的,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2.严格程序,完善申报审批发放机制。建立完善细化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档案管理

14、制度等,政策规定的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不能简化、走过场。尤其要加强评议、公示制度,统一会议登记格式及记录,村委会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议,乡镇包村干部必须参加。乡镇每季度要对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对象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建立“直达”发放模式,完善低保资金发放机制。财政、民政、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将城乡低保资金准时足额输入低保对象的家庭帐户,全面实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3.充分发动群众,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城乡低保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规定全部上墙,聘请有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是在

15、评议阶段,要动员各阶层的群众代表参加,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增加透明度,准确界定低保对象。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举报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举报必查。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派员入户调查,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4.开展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建议组织监察、财政、民政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等不规范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不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民政部门要坚持做好定期审核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真实全面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严格执行分类施保的

16、规定,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一般困难户分档发给低保金,防止“一刀切”。5.统筹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脱困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力量,低保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有机结合,构建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数据库,实现救助信息化,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问题。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在低保对象的扶持上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政府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要广开就业渠道,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

17、重新上岗,劳动自救,社区组织劳务输出、家政服务等,使低保对象摆脱贫困,回报社会。(五)加强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力量到位。自治区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低保扩面的实施,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22.72万人到达52万人,低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尽快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每个乡镇配备3名以上专职民政助理,其中大的乡镇增配工作人员。每个村指定一名低保协管员,由县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协管工作补贴。乡镇要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低保申请审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专职抓,全镇干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关于高平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

18、010-01-15 高平市政协 为了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关心、关爱、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城乡社会救助新格局,全面推进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年十一月下旬,我们组织部分经济界委员,在政协副主席董天贵的带领下,深入建宁等乡村、社区,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城市低保:全市低保对象3093户、6356人。2009年收到资金1668.29万元(其中省级1275.49万元、市级85.9万元、春节一次性补贴93.9万元

19、、本级配套213万元),上年结转170万元。至目前,全市发放城市低保金1133.4万元。城市低保从1998年开始实施以来,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低保线由1998年的110元,提高到现在的248元,低保对象由62人扩大到6200多人,扩大了100倍,年发放低保金由一万余元增加到一千多万元,增长了千余倍。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055.54万元。 2、农村低保:全市低保对象6497户、17988人。2009年收到资金1898.92.92万元(其中省补1202.72万元、市补204万元、 春节一次性补贴171.2万元、本级配套321万元),上年结转238.5158万元。至目前,全市发

20、放农村低保金1426.19万元。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277.66万元。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要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市的农村低保先行一步,起始于2002年。六年间,农村低保人数由6336人扩大到16801人,年人均发放标准由85元增加到552元,增长了六倍多。为缩小城乡差别,缓解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各级政府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关爱民生、扶弱济困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温暖人心、凝聚人心、稳定人心的阳光工程,是一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和谐

21、的德政工程,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都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每年足额配套城乡低保资金,并列10万元低保工作经费,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低保中心增加编制5人,使低保中心编制达到10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领导组,村(居)委会要成立低保工作评审小组。为城乡低保工作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市乡两级都要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二)广开渠道,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深入人心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

22、,将城乡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申请审批程序、享受低保条件、提供哪些资料、诉求渠道等内容公诸于众。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掌握法规政策、了解办事程序。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民政部门已于八月中旬对低保中心工作人员、乡(镇)民政助理员、居委会主任进行了低保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其释义、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晋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高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复核规程和收入计算办法以及中央、省政府和晋城市有关城乡低保工作文件。三是印发宣传读本,下发基层。目前,民政部门已将晋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

23、障暂行办法下发基层,正在编印包括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内容的城乡低保政策综合读本,下发每个村(居)委会一份,每个工作人员一册。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诉求渠道。四是开辟村(居)委会低保工作宣传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积极推行阳光操作 1、在城市低保方面,先后两次修订高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制订了高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复核规程和收入计算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市民政局严把了申请、调查、审核、审批“四关”,一是严把申请关,看户口准不准,确保登记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申请人家中,看户口簿与家庭实际

24、人口是否相符,核实申请内容与家庭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符合条件的确保登记到位。二是严把落实关,看收入够不够,确保政策到位。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享受低保的关键之所在。在核实过程中,调查人员首先看家庭成员中有固定职业人员的工资本与证明材料上的工资是否一致;其次,查访无固定职业人员每月的收入状况如何;最后,核定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费”收入。三是严把真实关,看家里有没有,确保责任到位。调查人员通过入户准确掌握申请户的家庭实际情况,看住房、看资产、看消费。如近期无收入,但住房好,有宠物,消费水平高,家庭殷实,群众公认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列入低保范围。调查人员须真实地反映该家

25、庭情况,要有责任心。四是严把审核关,看手续全不全,确保审定到位。每一户申请人必须提供齐全的家庭资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下岗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以及残疾证、住院证、二胎准生证等相关证明。 2、在农村低保方面,坚持程序化运作、动态化管理。(1)推荐名单。在提名推荐困难家庭名单时,各村都召开了支村两委及村民小组长会议,按照“三无对象、大病、重残、单亲、子女上大学”优先顺序重新排序,确保绝对困难家庭列入提名范围。(2)入户调查。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调查小组,每组3人,与村委干部共同进行入户调查。调查采取“一查、二看、三问、四访”的办法,即:查户口薄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一致,

26、有无漏报有收入人口;看残疾证、患病住院手续、工资本、学生证等原始证件,看住房、家俱、装饰等分析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问老年家庭的每个子女职业、工作单位、月收入等情况;访邻居对调查户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的客观反映。(3)民主评议。对已入户调查过的困难家庭逐户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人员:支、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乡镇包村干部和调查工作人员,对绝对困难家庭和一般困难家庭进行分类,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4)两榜公示。即:提名推荐困难户后张榜公示2天,民主评议产生低保对象后张榜公示5天,把农村低保复核工作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阳光作业。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实行动态化管理,一年一复核,仅20

27、09年,全市就退出低保1799户、4229人,新增 2268户 、7862人。做到了有进有出。建宁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复核工作,他们采取的办法是不给村上分指标,由包村干部和各村支村两委干部一块根据孤老、大病、重残、单亲、子女上大学的优先顺序提出本村的绝对贫困家庭和一般贫困家庭名单,张榜公示两日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政府,乡政府根据平时掌握的贫困户情况进行审核,然后,派入户调查组进行核查。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返回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再张榜公示五日。市里给该乡分配了214户低保指标,他们只用了179户。这179户中新增对象达到70%。群众对此十分满意,没有发生上访现象。 3、在社会监督方面,紧紧依靠

28、相关部门、新闻媒介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一是通过各种手段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把低保工作的政策、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等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初审上报名单和审批名单两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四是实现动态管理,加大入户调查和举报核查力度, 2007年以来,市民政局、乡(镇)办、居(村)委会三级共入户调查9928户,其中城市低保入户1956户,不予审批110户,停发减发低保金984户,追回低保金7户13780元;农村低保入户7972户,经复核退出3079户,新增3648户,追回低保金2户2400元。 4、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专户存储、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城乡低

29、保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纪检审计部门多次检查,未发现贪污、截留、挪用等违法乱纪现象。 (四)为民谋利,建立城乡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制定了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适时发放副食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助。使广大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成果带来的实惠。 1、城市低保:1998年,城市低保线仅为110元,十年间提标10次,低保线达到248元。仅2008年就提标5次,每人每月增加达50元,月人均发放标准由1998年的12元增加到2008年的149元, 2、农村低保:2002年,农村低保金年人均年发放标准为85元,20

30、04年提高到162元,2005年提高到226元,2006年提高到304元,2007年提高到386元,2008年提高到552元。 3、发放副食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助:2007年8月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副食补贴15元,2007年10月每人每月又增加副食补贴10元, 2007年11月每户每月又增加液化气补贴12元,三项补贴执行到2008年底;2008年12月,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庭收入难核实。主要表现在隐性收入难核实,诸如灵活就业工资、财产性收入、证券收益、储蓄存款及利息收入等等很难核实。加之有些单位的承办人

31、不负责任出具虚假证明,更增加了工作难度。 2、小城镇户口居民尚未纳入低保范围。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改革,从2003年起,我市也开始了小城镇户口的办理。其中有一条:人均不足二分地的城镇农业户居民可以申请办理小城镇户口。据调查:仅城五关人均不足二分地的居民就有7000人之多。由于潜在人口太多,小城镇户口居民目前还没有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3、城乡低保的享受标准不尽合理。近年来,城乡低保标准多次提标,每次提标都是按每人每月增加的,客观上就缩小了绝对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之间享受标准的差距,形成了新的不公平现象。 4、对骗保行为的惩处乏力。现行制度,对于通过造假、隐瞒收入等手段骗取低保金

32、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机制和手段,骗保者和出具虚假证明者得不到相应的惩处。违法没有成本,骗保者无所顾忌,骗保现象就难于遏制。 5、人手与工作量不相适应。城乡低保工作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建设六大项工作,救助对象23000多名。市低保中心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且办公拥挤,条件有限。乡(镇、办事处)既无机构也无编制和经费,只有民政助理员一人兼职,除了民政工作,还兼及劳动、残联、老龄委等项业务,很难全身心投入低保工作。居(村)委的低保工作一般是由人代管,限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对居(村)一级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无法实施定岗定员责任管理。 四、对策与建议

33、为了使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取得更大的成效,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后市政府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实把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中央国务院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改善民生、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需要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确实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程序化运作,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要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坚持城市低保居委会两榜公示和农村低保村委会议研究、民主

34、评议、张榜公示的程序,狠抓落实,不落空套。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布低保家庭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核查力度,深入低保对象家中调查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认真履行停发减发低保金手续,真正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 3、探索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新途径。针对边缘家庭问题,要制订临时救助办法,以支出收入比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于支出大于收入的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其度过难关。 4、制定合理的收入计算办法和享受标准。针对城乡低保数次提标带来的新变化,在充分研究我市低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根据晋城市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施行办法,制定高平市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施行办法,合

35、理制定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计算办法和低保金补差标准,拉开绝对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之间的补差档次,广泛征求意见后实施,使低保政策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5、建立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低保工作队伍。根据民政部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评估暂行标准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要从政策上给予支持,改善低保中心办公条件;鉴借城区经验,为每个乡(镇)、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力量关于如何加强社区城市低保管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0-12-0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对城市贫困人口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的新型社

36、会救助制度,是解决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努力,豫西社区按照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确保城市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总体要求,逐步完善了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为本社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市低保的现状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是政府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给予差额补助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豫西社区的低保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初步形成了城乡有别、层次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低保制度框架逐步形成,救助内

37、容不断丰富。现已出台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纳入制度保障。镇政府根据同心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精神,结合镇情,修订了豫海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和资金筹措等相关问题,同时进行规范管理。 (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救助面大幅扩展。到目前为止,豫西社区城镇低保对象为270户,699人,保障人口占总人口的7%左右。救助资金的增加、低保标准的提高和救助面的扩大,使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低保配套政策日益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低保工作从最初单纯的生活救助开始,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对残疾人、重病、慢性病人、单亲子女

38、就读大中专院校家庭,给予重点保障并提高补差标准;社区居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成立了评议、审核、审批小组,聘请监督员、协管员对申请和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民主评议、公开监督,增加了救助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低保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从领导层面说,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对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把此项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去对待;有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低保和整个社会救助工作是花钱工程,不出政绩,存在只求最低限度维持而不愿过多投入的片面观点。从群众层面说,有人认为只要生活困难就可以“找民

39、政,吃低保”,对低保工作有不恰当的理解和不切实际的期望。有的甚至把享受低保待遇看作是吃国家“大锅饭”,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明知不符合条件,也不惜采取隐瞒家庭收入、分户居住等手段钻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争吃低保,存在企图不劳而获的错误想法。 (二)救助经费保障不够有力。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豫西社区目前城镇人均月低保标准不足百元。由于城市差距拉大,社区应保人口逐年增多,而实际保障的范围相对较窄,覆盖面不大。远不能满足城市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达不到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效果。特别是人均补差相对于当前上涨的物价水平来说,其救助作用只是杯水车薪。 (三)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从我们

40、调研的情况来看,低保工作还缺乏一个透明、公平、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有些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跨进了低保门槛。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将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贫困户列入低保容易,初步脱贫后退出低保比较困难。低保对象普遍怀有不愿退保心理,有些低保户即使自己家庭收入提高了,享受的保障标准偏高或者已经不符合吃低保条件了,在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时,也不如实报告,不愿意降低保障待遇,更不愿意退出低保。三是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未能规范化。目前普遍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低保

41、对象,但这种“家庭人均收入”测算由于程序复杂、项目繁多、计算繁琐而难以具体实施,进而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规范。四是政策性享受低保,引起了对低保政策的质疑。如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无工作者、8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家庭的学生等,也都办理了低保,而在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使一些群众对低保政策产生了怀疑,而且,也对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提出了质疑。五是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按低保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低保审批手续,一般应当包括申请、调查、评议、初审、审查、审批六个基本环节,期间还必须对评议结果、初审结果和审批结果分别进行张榜公布。在实际操作中,对部分低保对象

42、的纳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七是不正之风干扰了低保工作。极个别工作人员,不能出以公心,严格按政策办事;也有极个别的领导干部,直接找民政局要求为其亲属、朋友办低保,不走正常程序,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此外,民政、教育、住房、司法、残联、慈善等各个部门和组织缺乏协调,救助行为政出多门,重复救助和多头救助的现象一定程度地存在,救助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 (四)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救助业务不断拓展,任务成倍增加,新增城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以及其他配

43、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再加上传统的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等相关工作,民政干部工作量大幅增加。低保对象成分复杂,而且要反复做工作。社区只有一个兼职的民政干事,业务繁杂,实在是力不从心。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与不断增加的工作任务形成了强烈反差,直接影响了低保乃至整个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没有低保工作专项经费。社区没有专项办公经费,难以承担开展低保工作所必须的车费、生活费,复印费、下乡补助费等,因办理低保手续,干部的打车费、电话费都要由个人掏腰包,实在难以承受。 (六)部门配合不力,给低保工作带来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低保需要一些书证材料,如:医院的病志病历,相关单位的家庭收入证

44、明、户口本等。由于相关部门不了解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不能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或者不负责任,随意出证,造成了落实低保政策的事实上的不公正。比如:一个没有严重疾病的人,却可以从医院拿到相关的病志病历;而长年有病、丧失劳动能力又非常困难的人,他平时只能买点小药维持,根本不能上医院就诊,更谈不上住院,所以,弄不来病志病历。有的下岗职工的原所在单位,对有可观收入的人,也可开具无收入的证明。有的老年人,虽长期与子女分居,但户口仍然在一起,如果按户口上的人口平均,老人无法享受低保;如果老人要分立户口,公安部门又强调单身不能立户,分户又要查验房照,有的老人系租房住,到哪去弄房照呢?这一系列问题,就造成了虽够低保

45、条件的,但材料、证件弄不全,无法输入微机,就享受不了低保;而一些不够条件的人,却证件齐全,享受了低保。 三、做好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济困扶贫、关注民生、安邦定国的重要手段。社区要做好低保工作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建议确定全镇困难群众的低保标准。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镇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6、,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业务培训、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宣传,形成城市低保宣传网络,使城市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认识,认识到低保不是困难者的终点,而是困难者新的起点,困难者不能永远躺在

47、政府救助的温床上消极颓废,使有能力脱贫的低保对象和广大群众认识到享受低保不是最终目的,脱贫致富才是真正目标。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公平合理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一是要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以民政部门为主,会同财政、物价、统计、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进村入户开展城市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调查,量化、细化核定项目和内容,制定出同心县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指导意见,统一全县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凡是达到要求的,一定要使其享受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要统一低保审批程序,完善申报审批机制。要在总结现有经验基础上,推进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

48、规范化。确定低保对象应经过申请、评议、调查、复核、审批、答复六道程序,实行姓名、人数、金额三项内容在全镇范围的统一公开公示。应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规范操作,从申报到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三是要统一群众评议办法,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城市低保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规定全部上墙,聘请有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要建立城市低保信访举报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派员入户调查,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四是要统一低保退出要求,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做好定期审核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真实全面地掌握低

49、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 (三)拓宽渠道,增加投入,完善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低保资金的投入,公共财政要唱主角。建议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预算。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同时,要积极发挥非政府、非盈利部门的作用,依靠社会福利社团和慈善团体,广泛发动各类社会捐赠,建立救助基金作为低保制度的有益补充,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立足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队伍建设。面对民政民生工作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要设

50、立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低保工作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城市低保工作发展需要的网络体系,切实理顺低保工作机制。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专司其职,以解决低保工作人员紧缺问题;要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减少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民政部门要积极向上攻关,争取更多的低保专项资金投入我镇。为了既能保证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能避免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建议为社区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完善审批程序,促进公平公正。出台完善低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应明确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低保制度建设

51、,都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如:卫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下岗职工原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出具家庭收入证明,不得出虚假证明;公安部门应通过调查,对确实分居多年的老人,应准予分立户口;对确实长年有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钱就医者,应由邻居、单位、社区干部等分别出具证明,可视为无收入;镇、社区及民政工作人员应共同入户检查,确定是否应享受低保,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通过这些科学认真的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低保,避免不符合条件的骗取低保,促进公平公正,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灵活执行政策,提高低保水平。应灵活地贯彻执行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关于低保的政策

52、和标准,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切实提高困难群体的实际保障水平为目的,对国家拨付的低保资金,应首先用于提高标准,确保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其次用于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与上级民政部门协商沟通,出台完善低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其中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统一执行新的低保标准,即把早期享受低保的人员补助标准提高,与现行标准一致;二是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户,应适当提高实际补助标准;三是对那些家中有重病人或供孩子上大学的家庭,延长低保金发放时间,待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再取消低保;四是对家庭收入的核算,既要执行相关规定,更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对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应计算最低收入,县政府

53、及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工商、建设、城管、税务、电力、广播电视、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及区、市有关规定,减免低保对象有关费用,并对低保对象进行就业扶持,从而真正提高低保对象的实际保障水平。 (七)突出重点,全面落实,不断健全城市社会救助体系。要建立低保工作与其他专项救助有机结合的困难群众数据库,实现救助信息化。要把各种类型的困难群众纳入信息化管理,并进行动态数据分析,内容可涉及社会救助的全部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灾害救济、临时补贴、退职生活补助以及低保边缘户的救助等,对困难群众实行实时审批、即时救助,减少审批审核手续,简化办事程序,

54、提高办事效率。要整合各个部门的救助资源,改临时性救助措施为制度化运作,认真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问题。 同时,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帮助低保对象的良好风尚,构建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城市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闻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工作职责 理论研究 三联一争 政策法规 作风纪律整顿 廉政建设活动 创先争优 国内新闻省市新闻首页工作动态阅读新闻关于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发布日期:2009-6-3索引号:关于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

55、调研报告来源:作者:阅读次数:1759字体:大中小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调研方案一、调 研 人:彭安朝(湖滨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二、调研题目:关于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三、调研时间:4月3日4月13日四、调研单位:湖滨区下属街道办事处五、调研方式:走访了解、召开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六、调研内容: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七、调研提纲:(一)主要做法1、以健全组织为核心,加强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2、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城市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3、以低保档案建设为突破 ,实现管理对象清晰化4、以健全三级管理网络为纽带,实现低保管理一体化5、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打造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

56、6、以广泛宣传为载体,共同构筑民主评议氛围7、以多部门齐抓共管为途径,努力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二)存在问题1、宣传力度不是很大。2、工作机制不够健全。3、监管模式有待加强。(三)下步打算在调研中找出具体问题的实质性,调整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健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模式。关于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我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彭安朝(2009年4月16日)宗旨:配合湖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通过对各街道和社区进行走访了解、召开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及时掌握低保规范化建设目前的进展情况,了解低保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和完善。为了深入贯彻落

57、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配合湖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按照湖滨区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湖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近日深入前进、涧河、车站、湖滨四个街道就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从中掌握了城市低保工作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思路、措施和重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作法自1998年开始实施城市低保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地方工作实际,通过探索和实践,在社区健全十项制度,做好六项记录,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低保管

58、理组织体系,形成了低保审核程序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分类管理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重点保障人性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我们在开展城市低保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以健全组织为核心,加强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民心工程”来落实。为此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民政、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低保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4人;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低保审核领导小组

59、,各社区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低保工作管理体制,为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城市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区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重点,先后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湖滨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具体管理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完善了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三级管理程序。对新增户逐户上门走访,层层入户核实,坚持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工作方法。即:听申报户及邻居的介绍和意见,看困难户的家

60、庭生活状况,查清申报人家庭经济收入就业状况等,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入户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社区评议小组评议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100%入户,评议后上报民政部门,并按20抽查,通过集体研究,符合政策条件的,才准予纳入,发放低保证。二是完善了社区操作规程。以建立健全社区城市低保操作规范制度为切入点,先后建立了居民申请登记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明白告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等10余项操作规范,做到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化,制度化。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凡是对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街道评审,做到情况准确、记录完整,方能做为调查核实、评审回复的有力依

61、据。由调查组工作人员向社区评议小组汇报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概况,评议小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充分了解掌握每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状况的基础上,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沟通意见,然后逐户拿出评议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白告知理由;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四是坚持做到“三榜”公示制度。凡是新增对象必须经社区集体评议后公示第一榜,街道集体审核研究后公示第二榜,民政部门集体审批后公示第三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五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我们把保障对象中年轻、有劳动能力的

62、低保户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坚持定期入户调查,通过经常性的走访活动,随时掌握低保家庭的收入及就业情况。积极帮助低保对象想办法、谋出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便早日摆脱贫困,脱离低保群体。真正实行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以低保档案建设为突破 ,实现管理对象清晰化每年5月份我们都抽调城市低保协管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对调互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全区城市低保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整理,根据其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三类,进行分类施保,灵活管理。第一类为“三无对象”,一年审核一次,用绿色标识登记管理;第二类为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保障对

63、象,半年审核一次,用黄色标识登记管理;第三类是明显不稳定的保障对象,即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结构变动大的对象,重点审查,每三个月审核一次,采用红色标识登记管理。(四)以健全三级管理网络为纽带,实现管理一体化去年3月份抽调各街道、社区低保工作人员100多人,集中力量,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区城市低保档案2.0版本电子化信息录入,建立了城市低保数据库,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按月汇总、定期分析上报,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变动更加容易操作,提高了低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服务网络,确保低保工作有序开展,大大提升了我区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五)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打造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一是每年3月都要对低保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思想和工作作风整顿。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低保方面的政策法规,促使他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二是开展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全区低保工作人员学习外地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三是以街道为单位,举办了20多期低保政策和微机操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湖滨区城市低保操作规范和湖滨区城市低保档案管理要求等有关条例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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