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

上传人:suij****uang 文档编号:208758176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5.34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资源描述:

《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诉讼法笔记(前5章)马工程(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刑事诉讼法导论1. 为犯罪分子制定的一条龙服务(龙头、龙身、龙尾)1.1 龙头10 个基本原理、制度1.2 龙身5 个程序:立案、侦察、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各种判决、裁 定的执行1.3 龙尾5+1 种特别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 得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涉外程序2 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 既有工具价值,也有独立价值2.1工具价值:提供各种保障(组织、框架、立案标准、规范性、有序性)2.2独立价值:本身体现了民主、公正、人权等价值;弥补了刑法规定的不足;影响实 体结果(eg :非法证据排除、认罪认罚从宽)3. 刑诉的基本理念3.1既要

2、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优先(2012新修:重点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 护权)3.2既要实体正义也要程序正义(结果与过程并重)Eg :包公斩包勉(回避程序)3.3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诉讼的目的是确保公正;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效率:简易程 序、速裁程序保障人权:无辜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同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充分 保障权力的行使4 刑诉的基本范畴4.1 刑事诉讼的目的: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家庭模式;实体真实主义(结果) 和程序真实主义(过程) 直接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2012年新修)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4.2开IJ事诉讼的价值:公正、秩序、效益(相互依存、制约、作

3、用,不可偏废) 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秩序: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的过程要有序、限制司法权效益:效率和效益4.3 刑事诉讼的主体:三大四小两种人 三大:公检法四小:监狱、国安、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 两种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诉辩证翻鉴)公诉案件:被害人VS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自诉案件:自诉人 VS 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人VS被告人4.4刑事诉讼的职能:不是所有诉讼参与人都有刑诉职能(Eg:证翻鉴见、附带民事诉 讼的原告人)控辩审:控诉:公安机关、检察院、被害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自诉人;辩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审理:法院4.5 刑事诉讼的构造:理想:居中裁判、控审

4、分离、控辩平等 弹劾式构造(奴隶时期):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双方居于主导地位(缺点:神明裁判:时 代特点) 纠问式构造(封建时期):裁判者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控审合一、刑讯逼供合法化(口供 为证据之王)、法定证据制度职权主义构造(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注重实体正义)当事人主义构造(多为英美法系国家,注重保障人权)混合式构造(职权吸收当事人,Eg:日本)4.6刑事诉讼的阶段:一般公诉为五道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特点:程序有先后、可跳跃(一审不上诉但死刑需复核)、可回转(发回再审)、可夭折(不 立案、不起诉、刑诉的主体(权力)1. 国家的专门机关 侦查机关:公安机关(侦查权、执行权、,国

5、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检 察院检察机关:检察院(唯一的公诉机关、 (唯一没有侦查权的是法院,监察委不属于刑事诉讼的主体,监委 不适用刑诉法而适用监察法。其属性:法治化的政治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权、撤销案件权、移送审查起诉权、复议和提请复核权对生效裁判的执行权:公安机关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有 期徒刑的罪犯进行执行。(拘政不足三)些特别程序中权利(比如针对未成年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权、公诉权、犯罪侦查权高检规则:1检察长领导检察官、2出席下级法院审理、3捕诉合一 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上下级为监督

6、与被监督关系海事法院不具有刑事案件审判权2.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防御性权利(体现控辩平等)和救济性权利(如控告、申诉、上诉、 复议复核) 被害人:1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具体知道是谁 ; 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控告人身份的被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 督;3申请抗诉权(不能自行抗诉被害人不能上诉、自行撤诉单位当事人 单位当事人包括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单位被害人。 单位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嫌疑

7、人、被告人,与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起参与刑事诉讼。 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加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 ,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诉讼代表人的选择是有顺位的。 第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第二,如果他们不能担任(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成为被告)委托本单位其 他职工 第三,其他职工不愿意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 如果诉讼代表人不出庭?解决办法:区分情形: 0如果属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一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拘传到庭 (其他两类不可拘传) 0 其他人不来的,检察院另行确

8、定(单位的权利已经用尽了,法庭上一律是由检察 院自己确定) 查封扣押财产 非法财产:应当 其他财产:可以 单位发生变化: 撤销、注销、吊销对单位不再追究,但对直接责任人照样追究 单位合并分立原单位作为被告,以新单位收益为罚金承受界限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横厘人诉讼代理丸严4.基腑法捽现定就代理人的 范凰陕制民串杼超能力人 和无民事疔为能力人瓷诉秦件:被啻人晅其法定代理人或 近来属:由诉案件:tr诉丸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应車诉险案伴:雪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迤法所得没收案件的犯罪擇聂人、诫 告人及其近亲属菽其他利當关系人* 捋制医拧崑伴的我咐请人或被告人代煙人的范 團人和负有慄护费任的 机夬、团

9、烁的代菽人民团怵戎苦犯雜嫌蜒人、就 告人所在单住推荐的人蛊械代理人的 鉴护人、亲友诉检权利基本等同于植罠理人 的枳利(人井性战的 权利除外姿杷人趙杖內法定代理人可违背被代理人的意愿,但诉讼代理人不可以刑诉的基本原则主旋律:控权保民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公安机关(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国安、监狱) 检察权:检察院审判权:法院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不等于司法独立)3.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 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5.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5.1 立案监督:公安机关该立不立、不立而立(先要

10、求说理,后通知立案/撤案)5.2 侦查监督:公安机关:违法活动:口头提出纠正意见 情节较重的违法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普遍违法的:检察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3审判监督: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二审抗)二审判决有误的,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再审抗)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抗诉,决定可以提出纠正意见6.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官(公检法)应用当地通用语言进行审判;不同民族语言应当聘请翻译 各民族公民不包括外国人1. 尊重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来说,是什么民 族的人,就有权说什么

11、民族的话。2. 尊重地方。对于公检法来说,是什么地区的公检法,就用自己地区的通用语言, 发自己地区通用语言的诉讼文书Eg : A是汉族人,在拉萨抢劫,拉萨的警方应当用汉语讯问甲? 公检法应该用当地通用语言(藏语),A用汉语,公检法应当为A配备翻译7. 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不等于无罪推定原则)实质是强调只有法院才有定罪权;体现:8.1 定罪权具有专属性,8.2 在提起公诉 前称为“犯罪嫌疑人”无罪推定原则:证明责任由控方承当,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 务,任何人不得强迫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认罪,他们有保持沉默的

12、权利,实行疑罪从 无原则9.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对象是诉讼参与人(两种人)】原则对象保障人权原则所有人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10.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是可以从宽)10.1认罪:主动供述和被动承认10.2 认罚:实体上的量刑、判决等的认罚,程序上简化的接受10.3 从宽:实体上的从宽:更大的量刑优惠,程序上的从宽:更宽松更和缓的待遇10.4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价值:效率价值(采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宽容精神(司法文明、对人权的尊重)、非对

13、抗格局(减少申诉率、维护社会稳定)、资源 的优化配置(节约司法资源、司法改革)10.5 认罪认罚的合法性审查:愿常理告明诚,违意愿可重来(是否自愿、是否正常、 是否理解、是否告知权利和法律规定、是否写明认罪认罚情况、认罪认罚态度是 否真诚)10.6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可签具结书:原则上应当签,并且辩护人或值班律师需 在场;例外可不签:盲聋哑、半疯傻、小孩法辩不认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 人、辩护人不认罚)10.7 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例外:必须不采纳: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当庭翻供)不一或其他(检指控A 罪,法院认定 B 罪)可以不采纳: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或被告人辩护人对量

14、刑建议提出异议的,检察院可调整(量刑建议可调整,仍然不当依法判)10.8认罪认罚免除处罚的条件:如实供述,重大立功或者有重大的国家利益,最高检 核准(如实供、大利功、高检核)11. 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法律责任原则(刑诉法第15条)显著轻、过时效、特赦、亲告和死掉(5种)在各阶段的体现:立案:不予立案;侦察:撤销案件;审查起诉:不起诉;审判:显 著轻:无罪判决,其他:终止审理(确实无罪:判决宣告无罪)12. 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诉法原则管辖制度1. 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2. 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国安、海警局2.1公安机关:除法律规定的特别

15、情况外的全部2.2人民检察院(新修)1.:司法职权案:搜拘滥私逼,暴虐枉玩执,放假监脱逃(非法搜查、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民 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滥用权力、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私放在押人员、徇私舞弊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失职致在押人员脱逃共14种司法罪名)2 .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省级以上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公机权大省以上)2.3监委: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贪玩滥舞责其他):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2.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亲告、轻微、公转自

16、)自诉案件不等于亲自告诉才处理案件(包含关系)2.4.1 亲告:侮辱、诽谤、侵占、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国家利益的除外)2.4.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 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 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 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被告人可能被判 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特点:可公可自2.4.3 公转自:四个前提: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被告人行为

17、构成 犯罪,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该立案不立案、该起诉不起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以上条件和事项公转自案件不能调解3. 管辖竞合:该谁给谁情形规则公检交叉该谁给谁,再看主罪公自交叉该谁给谁(区分属于哪一类自诉案件)自公交叉该谁给谁普监交叉该谁给谁,监察为主4. 并案管辖情形:一人犯数罪、数人犯同一罪、共同犯罪中的额外犯罪、两罪之间有关联的4.1 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起诉的,可以并案审理;涉及同 种犯罪的,一般应当并案审理(减少在量刑上对被告人的不利)。 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审查起诉、立案侦查、立案

18、调查的,可以参照 前款规定协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并案处理根据前两款规定并案处理的案件,由最初受理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由 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初受理地的法院不一定是最初受理法院,因为并 案后可能突破法院层级)4.2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一旦决定并 案,应当发回一审法院重申(避免剥夺上诉机会)5. 审判管辖5.1 级别管辖:四级:最高院、高院、中院、基层法院5.1.1 中院管辖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 刑的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危恐无死没缺席)5.1.2 案件移送规则:上可审下

19、,下不可审上,数罪或数人就高不就低(例外:未 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案审理)5.2地域管辖:以犯罪地管辖为主,居住地管辖为辅5.2.1 犯罪地法院管辖:先到先得,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 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最高院解释第2条第2款(沾边就管)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A),网络接入 地(B),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C),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 (D),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E)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F) 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G)等。5.2.2 特殊情况的管辖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由原审地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

20、罪地的人 民法院管辖更适宜的,也可。罪犯在服刑期间犯新罪的:A、在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法院管辖;B、在脱 逃期间犯罪的,由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被解押回监狱后发现 的,由服刑地法院管辖。5.2指定管辖: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规避管辖A、管辖不明:由共同上级指定B、管辖不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原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C、规避管辖:刑诉解释2021第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 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 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 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

21、法院或者其他 人民法院审判。5.2.1:指定管辖后材料的移送: 公诉要退回,自诉直接送可调解的案件:自诉案件(一、二类)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回避制度1. 回避的方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申请回避的主体:当法诉辩(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2. 回避的适用人员(侦检审书翻鉴):公权力 侦察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3. 回避的理由:利害关系、请客送礼、参前不参后(程序一次原则) 审判更换程序、二审决定发回重审(二审并未实质审理)不算参前不参后的情形 检察院捕诉合一,参与审理逮捕也能参与诉讼活动(自行补侦也可)4. 回避的程序:提出回避申请或自行回避,可

22、以口头也可以书面,但必须说明理由。 做出回避决定前:一般要暂停工作,侦查可除外。回避决定做出前已经收集、调查的证据效力待定(是否有效由决定机关的负责人决 定);法院审判人员的回避,之前进行的审判活动应当归于无效(法官亲历性要求)5. 回避申请的审查和决定: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谁聘请就找谁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检委会决定区别民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般找老大 老大找组织非审找审判长人员回避决定法院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法院院长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检察人员等检察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同级检察院的检委会公安机关负责人公诉人有刑诉法第29、30条的理由 的:休庭并通知检

23、察院无或不属于第29、30条的理 由的:当庭驳回,不得复议6. 申请人不服回避决定,可在收到驳回回避申请书后的5 日内先原决定机关提出复议一 次;决定机关应当在3 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 、 30条的,不得复 议辩护有效辩护原则:阶段上和辩护人的身份上 辩护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法律援助辩1. 自行辩护2. 委托辩护2.1委托时间:公诉: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 候;自诉案件:随时公检法告知时间: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时候告知;检察机关:收到移送审查案件之日起3 日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之日

24、起3日 内2.2委托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委托人仍然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 指派辩护(法律援助辩)前提条件:没有辩护人3.1指定的对象:律师3.1 强制指派辩护主体:盲聋哑、半疯傻、死无缺、未长大(诉讼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应当指派3.2 申请指派辩护: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可以提出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指派。 体现保障人权:法律援助辩贯穿侦检审全过程新增:值班律师(是我国辩护制度的补充) 前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 职责:提供咨询出建议;申请变更提意见;申请法援代申控 权限:类推辩护律师3.3拒绝辩护(刑诉解释

25、D50条、D311 条):被告人拒绝辩护:1)强制款(应当指派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查明原 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有理一次有人辩)2)普通款: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应当准许(无理两次自己辩)辩护人拒绝辩护: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 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辩护人4.1 辩护人的数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有两个辩护人;一个人只能为一个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能为同案犯或者与案件有牵连的人辩护(一人最多找两辩,一人 只为一人辩)4.2辩护人的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

26、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限制绝对禁止:刑罚执行中、自由受限、能力有限相对禁止:1公检法安监的现职人员2本院的人民陪审员3.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人4.外国人或无国籍人5.被开除公职或吊销公证员、律师执照的人(现陪利外吊执照)1)法官、检察官离任后担任辩护人的限制:在离任后2年内不能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终 身不得在本单位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近亲属、监护人除外);被开除的终身不得到任何 机关从事辩护代理业务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一名辩护人 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3)同样,一名辩护人也不得为两名以上

27、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4.3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律师矮半截(要法检许可),侦察阶段无阅卷、无核证) 1.阅卷权: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 护人经法检许可,也可以。2. 会见、通信权:a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三证)会见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48 小时。其他辩护人经法检许可,也可以。特殊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阶段会见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其他阶段不需要许可)b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但是可以监视);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 日

28、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3.调查取证权: 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证据;经法检和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同意(双重同意),可向控方证人收集证据。 非律师辩护人没有取证权4.提出辩护意见权: 四种情况法检应当听取:批捕未成年人、审查起诉阶段、二审不开庭、死刑上抗案4. 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期限: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当法近辩)均可提 出5. 辩护意见(案例分析题)考虑因素:罪责刑名过主从,分析证据和程序实体方面:罪:是否有罪;责: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刑:量刑上从宽从轻处理(未 成年、自首立功坦白);名:罪名上的辩护;过:故意过失意外事件;主从:犯罪团体 中

29、主犯或从犯;程序方面:证据是否齐全、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违法 无罪辩护、罪名辩护、量刑辩护、程序辩护 刑事代理1.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委托的主体: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当事人分类范围委托时间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随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视公诉自诉而定被委托的范围:与辩护人完全一致(注意: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情况)权限:类推辩护人,但部分专属于辩护人的权利不拥有(Eg :会见权、申请取保候审等)证据与证明证据:33847 (3大属性、3大原则、8大种类、4大分类、7大规则)证据经查证属实方可成为定案依据1.三大属性(需同时满足):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是客观存在的的关联性:关联性与证明力成正比(常见没有关联性的表现:类似事件、品格证据、表情 过去的行为)合法性:主体合法、形式合法(法定的8 种形式)、程序合法、质证合法2. 三大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2.1 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证据必须符合法定证据形式,且具备证据能力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才能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证据应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3. 八种形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资源

更多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