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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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航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征收依据(一)征收目的因民航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 内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 3 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住宅:尤渡里49号、尤渡里50号、尤渡里 51号、尤渡里52 号、尤渡里 53号前、尤渡里 53号后、尤渡里 54号、尤渡里 55号、 尤渡里55-1号、尤渡里56号、尤渡里57号、尤渡里 58号、尤渡里 59 号、尤渡里 60 号、尤渡里 61 号、尤渡里 62 号、尤渡里

2、63 号、尤渡里64号、尤渡里 65 号、尤渡里66号、尤渡里 67号、尤 渡里68 号、尤渡里69 号、尤渡里70 号、尤渡里71 号、尤渡里72 号、尤渡里73 号、尤渡里 73 号后、尤渡里 74 号、尤渡里 75号、 尤渡里 76号、尤渡里 77 号、尤渡里 78号、尤渡里79 号、尤渡里 80号、尤渡里81号、尤渡里 82号、尤渡里83号、尤渡里84号、 尤渡里 85号、尤渡里 86 号、尤渡里 87号、尤渡里88 号、尤渡里 89号、尤渡里90号、尤渡里 91号、尤渡里92号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 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二、房屋评估(

3、一)评估机构选择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 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3 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第二 十一条规定,由被征收人多数决定,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依 法公证,确定江苏铭城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 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二)评估基准价格及时点本项目的预评估基准价格为 6006 元/平方米,评估时点为房屋 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实施补偿价格为 8000 元/平方米。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情况,按照无锡市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锡房联201110 号)、关于 修订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 的通

4、知(锡房联 20158 号)及相关规定评估确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 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 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 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 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 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 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

5、 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 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补偿政策1=1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如公 房租赁合同上记载为使用面积的,由评估机构换算出建筑面积)。未登记建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由区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 进行认定。二)补偿方式住宅房屋的补偿(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需购买定销商品房的,按规定持定销 商品房准购证购买。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 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 10%的货 币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从启动征收程序之日起至签 约协议生效

6、之日后一年内购买本市范围内商品房的,被征收人凭自 购的商品房住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不 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对被征收人再增加 5%的货币补贴。(2)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 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 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房价值评估时 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国 家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四、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计户规则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公 房租赁协议为一户,按户进行补偿。(二)房屋的

7、补偿1、房屋价值的补偿:评估公司按照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锡 房联201110 号)、关于修订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 技术规范的通知(锡房联20158 号)及相关规定评估确定。2、装潢及附属物补偿:由评估公司按照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锡房联201110 号)评估确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房屋以及扩建房屋的新增部分,不予补偿。(三)其他补偿1、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0 元计算,最高不超过 2000元。搬迁费每户均以 2次计算。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购买定销商品房的,以及享受住房保障且自行过渡的,在 公告通知办理入户手续之日前,每月按照

8、被征收房屋市专家委员会 论证的评估价格(不含装璜及附属物)的3%。给予每户临时安置费, 最高不超过 2000 元。已安置现房的被征收户,不再享受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且自行解决住房的,不享受临时安置费。3、固定设施移装费(1)空调移装费:挂壁式不超过300元冶,立柜式不超过500 元/台;(2 )热水器拆装费:太阳能热水器不超过1000元/台,煤气和 电热水器不超过300元冶;(3)电话移机、宽带移装费:按照江苏省电信公司无锡分公 司收费规定执行,每户208元;(4)有线电视移机费:按照市物价部门、广电管理单位等收费 规定执行,每户230元。(5)煤气移装费:按照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管道燃

9、气设施 工程安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价工200662号文第二条标准进行 补偿,多层住宅每户2800兀,高层、小高层住宅每户3300兀。4、奖励费对于在征收方案明确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 人,房屋征收部门按每户30000元给予签约奖励;超过签约期限签 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以每日等额递减5%计算。5、过渡补助费对所有被征收人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过渡补助。6、难补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及补助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对象:(1 )患五种特大病的,补助2万元,患12种慢性病的,补助1万元,须由区级(含)以上医院开具证明或提供病历,参照民政救 助中病种认定办法执行。(2)

10、有残疾的(必须持有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补助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一张残疾证补助1万,最 高不得超过2万)(3 )低保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补助1万元。(4)就业、再就业困难的(须提供就业证、再就业特困证), 补助0.5万元。(5)特困职工(须提供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优惠证),补 助0.5万元。(6)高龄(以征收决定发布当年被征收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 的岀生年月为准) 、100(含)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助1万元。 、9099 (含)周岁的老年人,补助0.8万元。 、8089 (含)周岁的老年人,补助0.5万元。以上补助可以累计,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由区民

11、政部 门牵头认定。7、公有住宅房屋的补偿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 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 人实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达成协议 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补偿价格的20%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按照房屋补偿价的80%对承租人给予补偿。(四)其他问题的处理1、土地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处理当征收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权证建筑面积 时,大于部分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应采用成本法中土地取得 费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补偿。2、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处理 按关于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改变用途房屋征收补贴的补充

12、 意见(锡征收办发2014第 1 号)执行。3、征收补偿最低保障标准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 收补偿补充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67 号)执行。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对于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在本市仅有一 套住房(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被征收人,其房屋货币补偿 金额(含一次性增加 10%的补贴,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低于征 收决定之日我市最低补偿标准或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偿:(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最低补偿 标准给予补偿或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补偿款:货币补偿款二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X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

13、x1.1 + ( 48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X市政府确定的保障补 偿价格每平方米 4050元。最低补偿标准=48平方米x市政府确定的保障补偿价格每平方米 4050 元。(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需购买定销商品房的,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补偿款:货币补偿款二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x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 + ( 48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x市政府确定的保障补偿价 格每平方米 4050 元。被征收人购买定销商品房的,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部门提供成套住房一套 和被征收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房 的评估价格和第(2)

14、条计算的补偿款结算差价。(4)被征收人接受第(1)条计算的货币补偿后,仍符合本市 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 房),不需要参加社会轮候,优先享受住房保障。(5)享受最低保障标准进行补偿的,需公示7 天无异议后予以 确认。4、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办法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按照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 法(锡政发200884 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市区 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1775 号)文件规定执行 ,由本人 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和办理。5、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办法 凡公租房、申请廉租房的,按照市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 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

15、见(锡政发200885 号)文件、无锡市廉租 房住房保障办法(锡政发200886 号)文件和无锡市公共租赁住 房管理办法(锡政发20112 号)文件以及市政府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1775 号)文件规定执行, 由本人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和办理。五、房源方案1、本项目提供定销商品房房源为梁溪区定销商品房房源库。2、定销商品房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绘面积为准。3、凡购买上述定销商品房的,按照无锡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 安置定销商品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锡政发200892 号)文件 规定执行。(1)被征收人购买资格不得转让、赠与。被征收人可以购买最 接近权证面积的

16、定销商品房。(2)面积大于原征收房屋权证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内按基准价 格进行结算,超出 30 平方米以上部分在原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 再增加 1000 元结算。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但 不享受最低保障标准进行补偿的被征收人,可在 78 平方米内按基准 价格进行结算,超出部分在原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再增加 1000 元结算。(3)定销商品房为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楼层差按规定执行。(4)定销商品房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5)购买定销商品房的,需领取定销商品房准购证明,定销商 品房准购证明的有效期限为 6 个月。选择现房的有效期限自领取定 销商品房准购证明算起

17、,选择期房的有效期限自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之日算起。4、其他事宜详见现场征收办公室(尤渡里 384 号)(二)产权调换房 本项目提供产权调换房房源为详见附表,房屋价值由该项目确 定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六、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一)签约期限本项目采取签约比例法,签约期限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2 个 月,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 90%,该项目签约协议生效,否则项 目中止。协议生效前不接受搬迁交房;协议生效后,以公告的方式 告知搬迁交房时间及期限。签订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将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证明等材料交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由房屋实施单位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登记。(二)过渡方式和

18、过渡期限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规定的或者征收补偿决定 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自行过渡,并结清水、电、煤气等相 关费用。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至公告通知产权调换房、 定销商品房以及享受住房保障的办理入户手续之日止。(三)搬迁期限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搬迁交房时间及期限。七、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 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 报请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19、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岀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 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八、其他1、本项目实行网上签约。2、征收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八公示一监 督制度。附件:民航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产权调换房(现房)序号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1五河新村318-70266.152湖光新村37-70172.053双河新村115-20184.924惠龙新村119-60355.795惠峰新村154-3-10178.016广勤路366-50375.497惠龙新村198-60362.788刘潭新村48-30158.019惠钱路73-4-50485.4210五河新村53-60357.1311金城新村109-30357.9812中联新村116-50356.1113中联新村69-20162.314中联新村36-20361.2815中桥二村43-10460.2516中桥二村126-10253.7717中桥三村37-20350.4418五河新村312-20446.78注:房源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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